其实李浩轩从未把蓝小福放在心上,尤其在命魂觉醒之后,不过对方这般咄咄逼人,让他颇为不喜,他可不喜欢天天有人站在旁边挑衅。
一面走,一面再次在脑海中复习老魂师所讲述的内容,李浩轩走了几步,猛然发现跟在他身侧。
“你好,请问你叫李浩轩?”
那是一个高高壮壮、皮肤黝黑的男孩子,男孩子好像有些害羞,挠着头有些不好意思。
李浩轩不记得自己认识这个人,不过蓝家旁系子弟那么多,分散居住在南云国,记不得是正常的事情。
“对,我是李浩轩,有什么指教吗?”
见对方不像是来找茬的,李浩轩语气的温和了些。
“我就是想来跟你认识一下,我叫张大牛,来自张家村。”
听到对方的姓氏,李浩轩惊讶了一下:“嗯,你好。”
李浩轩听到对方的姓氏,就大概了解了他的意图。
在注重血缘的家族中,刚刚觉醒命魂,还是其他姓氏的人只有三种来源,一种是依附蓝家的魂师后代,一种是像李浩轩这种,被蓝家嫡系看重,特意给他们栽培机会的满十三岁少年呢;还有就是像张大牛这种了,出身平民,觉醒命魂,没有足够的修炼资源,只能选择加入世家,为世家效力。
在世家中,后面两种人往往不受欢迎,容易遭到蓝家子弟的排挤。
身处蓝家的外姓子弟很容易抱成团,共同抵抗来自蓝家子弟的压力,换种说话,说是互相安慰也来的比较恰当。
李浩轩简单跟他寒暄了下就告辞离开了,两人没有作过多的交流,都想着早点回去修炼魂力。
觉醒命魂之后,李浩轩搬出茅草屋,分到了单独的房间,房间内的陈设很简单,一张床,两把椅子,一张小桌子。
这待遇比起下人,已经相当不错了。
他关上门依照老魂师的讲述,盘坐在床上,摊开《魂力基础修炼》再次确认修炼的步骤。
刚刚觉醒的命魂是没有丝毫战斗力的,它就是一个虚影,只有魂师自己才能触摸到。只有修炼出魂力,将虚影般的命魂化为实物,才初步拥有战斗力。
器命魂可以破开敌人的防御,兽命魂能撕咬敌人,元素系命魂可以拥有各种元素属性,比如冰冻、灼烧、麻痹。
修炼魂力,就是靠着灵魂的力量,进入冥想状态,依靠命魂,对外界的灵力进行萃取,存储在大脑识海中。
据老魂师讲,命魂的等级越是强大,修炼速度也就越快。
什么是冥想状态?
老魂师语焉不详,说冥想状态只能靠自己的悟性,进入冥想状态的人心中空无一物,能感受到外界的灵力,那感觉很玄妙,就像回到了母体那般安稳舒适。
母体?那是什么感觉,李浩轩不记得了。
冥想状态,修炼魂力的第一步,有家世的子弟,家人一般会为孩子购买迷魂草粉末,迷魂草粉末在燃烧的时候,会散发出一种奇特的香味,这种香味能让魂师更快的进入冥想状态。
可惜李浩轩承受不起那玩意儿,太贵了,买不起。
他盘坐在床上,闭着眼睛,释放出自己的命魂,泛着冰冷金属光泽的M9悬浮在他头上,他放空心灵,脑海里什么都不想,空荡荡的。
不知不觉的中,李浩轩就进入了冥想状态。
在冥想状态中,李浩轩听到激烈的枪击声,见到了不断喷涌的火舌,见到了满地的弹孔、弹壳,天是血色的,地也是血色的,被打得如同筛子般血肉模糊的尸体随意堆积,好像亲临残酷的战场。
等李浩轩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
他回忆着冥想中见到的场景,突然发现自己体内暖呼呼的,与以往好像有所区别。
难道是魂力?
他猛然想到。
伸手将手枪握在手中,李浩轩能感受到手枪的重量,生疏的打开手枪的弹夹,他在弹夹内发现了一颗子弹。
没错,就是子弹。
李浩轩以前的手枪命魂弹夹中是没有子弹的,就像弓命魂一样,子弹和箭都是魂力所化。刚刚觉醒命魂的那会儿,哪里有魂力可以化为子弹?
他拿着手枪,对着地面轻轻扣动扳机,因为有消音器的关系,只听到微微的“噗”的一声,地面上出现一个深不见底的小圆孔。
一枪过后,李浩轩感觉脑袋有些晕眩,魂力就消耗的差不多了,这也没办法,谁让他才刚刚觉醒呢?
不过见到一枪的威力,李浩轩相信,跟他处于同一水平的魂师绝对无法看到这子弹的轨迹,也就绝对无法躲过这一枪!
等等,李浩轩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老魂师讲,传说中拥有天级命魂的天才,修炼出第一丝魂力紧紧需要一天的时间,那花了一个时辰就修炼出魂力的人是什么水平?
李浩轩满脸喜色,直接从床上跳了起来。
他的手枪命魂属于什么等级?
起码都是天级命魂!
天命魂,在南云国,哪怕是拥有地命魂的人都屈指可数,更不要提什么天命魂了,那只是传说中才会出现的东西。
对于自己是天命魂的猜测,完全点燃了李浩轩的修炼激情,他当即调整好兴奋的心情,盘坐回床上,进入冥想状态。
冥想对他来说,好像就跟喝水吃饭那般简单。
李浩轩不吃不喝,不知道修炼了多久,醒来后发现已经是凌晨,外面的天色微微发亮。
他感知一下体内的流淌的魂力,魂力比昨日强盛了许多。
身上有一股恶臭味,摸摸手臂,上面好像结了一层厚厚的污泥。
这就是第一次修炼魂力之后,带来的效果——洗筋伐髓。
说起来很玄幻,其实就是魂力在体内流淌,不断淬炼肉体,排除沉积在体内毒素的过程。
从床上跳起来,李浩轩感觉自己身轻如燕,好像要飞起来,推开门,深吸一口新鲜空气,他跑到水井边,脱掉上衣,露出充满线条美感的身体。
冲掉身上的污渍,洗干净身子,回到卧室,对着铜镜一看,他觉得自己变白了,比以前更帅了些,撩起衣服,他肚子上的被野狗撕咬的伤痕也变浅了许多。
第一次修炼洗筋伐髓的效果最好,李浩轩相信以后这道伤疤会慢慢消失的。
肚子饿的咕咕叫,李浩轩换好衣服来到食堂。
食堂的饭菜才刚刚做好,偌大一个食堂一个人都没有,李浩轩是最早的那个。
这是食堂是专门为蓝家刚刚觉醒命魂的少年准备的,李浩轩就像饿死鬼投胎一养吃了整整两桶饭,让那帮厨房的用人瞠目结舌,担心觉醒命魂的少年食量都这么大,厨房的预算是不是该增加。
路过练武场,李浩轩最熟悉的地方之一,他又看到那道熟悉的身影。
“二狗!”
“李哥!”陈二狗惊喜着跑过来说道,“李哥,没想到是你,天色这么早,你怎么就起床了?不应该多睡一会儿?你现在可是魂师了!”
“睡不着!”李浩轩没好气的拍了他脑袋一下道,“你以为魂师就是混吃等死啊!”
“嘿嘿!”
陈二狗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李浩轩搬出去了,二狗的确有些失落,但他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情,在他看来,那就是命!
“来,我帮你扫。”
“别,李哥,你现在可是魂师大老爷!”
“什么魂师大老爷,还不都是那个样。”李浩轩不顾陈二狗的反对,找到一把扫帚,两三下就帮他把练武场的卫生搞定。
“李哥,蓝小福最近又找你麻烦了?”
“你怎么会问这个?”
“我好像听说他要跟你单挑。”陈二狗小声说道,“我昨天听说,蓝小福的老爹为他准备了很多丹药,他都放出话了,要你好看,你要小心点。”
说起丹药,这还真是大问题,在魂师修炼初期,服用丹药的修炼效果肯定大于个人的先天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