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已过六载。
“挽风啊!挽风?”洛晴雨在院子里喊着自己婢女的名字,手里拿着个苹果,有一口没一口地啃着,自打那次在赏荷会上,莫名其妙地被刺了一刀之后,洛晴雨这孩子,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整个人俨然没了以前的优雅端庄,虽然透着一股子直爽,但是看起来还是那么大咧咧的。当然,只是在洛凛兴眼中。
“小姐,怎么了?”挽风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比挽风高了一头的洛晴雨笑着把一串铃铛递给她,“喏,这是父王回来时给我的,有两串,这串银色的给你。”“这怎么行呢!”挽风推开洛晴雨的手,“这这这……这可是王爷给小姐带回来的,奴婢不能收下。”洛晴雨拽过挽风的手,强制的为晚风带上了手链。挽风想要摘下来,但一对上洛晴雨那双子夜般深邃的眼睛,心中生出了几份胆怯。
“挽风,你如果摘下来的话……”洛晴雨抓住挽风的手,眼睛死死地盯住挽风那双棕色的眼睛,阴沉的语调似乎是在告诉挽风后果的严重——洛晴雨用欢脱的语调说:“我就把你卖给乞丐当小媳妇儿!”“小姐!”挽风无奈的看着洛晴雨,但她看到洛晴雨的手腕上带着一串金色的铃铛后,就没有再说什么。
挽风是被洛晴雨从乞丐堆里捡回来的。挽风原名罗焕声,“挽风”这个名字是洛晴雨给的,因为,洛晴雨关于觉得这个人很有一股子诗韵。
挽风从小就是大户人家的奴隶,整天做粗活、挨打、挨骂,她整天看人脸色做事,一步步得到那户人家里的小姐的赏识,成了贴身侍女,到最后,她便自己逃了出来。可那户人家仍不依不饶,非要她去要饭才能把挽风的卖身契给她。她知道,如果自己现在忍了下来,迎接她的,将是她梦寐以求的自由。
要了一周饭以后,那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得知自己的贴身侍女为了离开自己甘心要饭的事情,便在一个中午,走到了一位灰头土脸的女乞丐身旁。她身上穿的是艳丽的衣服,戴的首饰是昂贵的,举手投足处处显着她富家小姐的贵气。挽风别过头,不去看她。
自己……自己这是在为了自己的自由而战,她现在穿的衣服,就是我以后的擦鞋布!挽风紧握着自己心中的那一缕希望,坚定着自己的信念。富家小姐见挽风这样,她开了口:“挽风,你如果早跟我说,我就能帮你了啊!现在,你作为我的贴身侍女来街头要饭,折了我们金家的脸面,我现在就是想帮你,也帮不了了!”挽风听到自己平日侍候的小姐对现在的自己也无能为力的时候,一种复杂的情感立刻萦绕上她的心头。
富家小姐见挽风不理自己,只能无奈地打道回府。等她走了后,挽风对着马车远去的背影喃喃地说道:“我想要的自由,只能由我自己来取得!”
过了一个月。挽风已经和那些乞丐的模样一致。但不知从何时开始,一种名为“恨”的感情深深地在她的心里埋下了种子。是悔恨还是怨恨?挽风也说不太清楚,都有吧。她好后悔,没有制定一个更加妥帖的计划,如果自己考虑到了保住金府的颜面,如果自己说服自己伺候的小姐帮助自己回复自由身的话,是不是就不会落得今天的下场?她也怨恨。她怨自己为什么生出来就是卑贱的奴隶,为什么自己就注定有这般悲惨的命运,为什么自己就无法拥有幸福的生活……
到最后,当挽风已经要了一年饭的时候,当她在乞丐碗里抢过食的时候,当她跟乞丐挤在一个破祠堂里躲避雨雪的时候,挽风不再恨,也不再抱有希望。她绝望了。
但命运就是如此捉弄人。春天,一位看起来更有钱的富家小姐把她捡了回来,给她名字,并帮她要回了自己的卖身契,还指名要她当自己的贴身侍女的时候,挽风便决定,自己一定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好好侍奉这位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