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露丝睁开眼睛,看见对面沙发上的少年像猫一样蜷曲着身子,窝在沙发上,被子已经落到了地上。
十月,已经带着微凉的秋风透过墙缝吹进来,让只穿着里衣的露丝也打了个冷颤。
她迅速整理好衣物,默默缠上绷带,起床给少年盖上被子。少年懒洋洋地瞥了她一眼,很快又眯上眼睛,就像一只优雅的猫咪一样,卷着被子缩起来继续睡。
露丝见此又忍不住想要逗逗他,但很快她的手缩了回去,沙发的扶手上放着那把不知什么时候从墙上拿下来的匕首,少年一探就可以拿到。
遗憾地收手后,露丝走进厨房去准备早餐。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厨房,只有一口锅,一堆柴火和一把菜刀,食物都堆积在角落:一个西红柿和两个鸡蛋还有一小袋米。
每每露丝看见这个简陋的厨房总忍不住想要掏腰包去买点什么,但是贫民窟里,餐具的价格太贵了,一套要价50金币,属于稀有货色。
一口锅,一堆火和一把菜刀才是这里的标配。
标配!标配!
露丝愤愤地切着番茄,都标配了十年了,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金币叮当随着露丝的动作作响,它吸引露丝放下刀温柔地捧起钱袋,是了,再坚持一个月,就可以凑够500个金币了,到时候姐立马离开这里,去畅游世界。
露丝不幸地来到了贫民窟,它在城墙外围,想要进城则需要户口,证件,要不然那些守卫会把你扔出来。
而只有进城才可以买到廉价的食物和药品,才可以过上好日子,而不是睡在发霉的角落,喝着白粥,啃着黑面包,对着一口铁锅发愁。
而在这里又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500个金币就可以找一个叫凯伦德的家伙办一个证件。
只要有了它,露丝就可以不用住在这个脏乱,危险的地方了,她甚至可以改行,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很快露丝的肚子催促了下她,她收起钱袋,熟练地架起锅煮粥。
粥煮好后,因为考虑失血过多的人需要补充盐分,露丝放了一点珍贵的食盐在少年的早餐里。
稀薄的白粥中加着几片番茄,飘着金黄的蛋丝,发出淡淡的清香,让昨夜没有吃晚餐的露丝更觉饥饿,她飞快地喝着白粥。
这个国家的粮食有许多种类,在这里的人不知道稻米的壳是要去掉才能吃的,所以稻米有幸成为了贫民窟的专属粮食。
不知道的人连它的重量稻壳一起煮进去,艰难下咽。
庆幸的是露丝曾经在另一世界的中国吃过米饭,几次尝试就成功煮出白粥来,当然也只会粥。
因为这个大口锅,露丝每每想煎个荷包蛋都变成黑焦蛋,只好把鸡蛋打散烧到粥里,给自己添添蛋白质。
贫民窟的食物是不可能这么新鲜,露丝的食物都是从城外的一个商人那里买的,当然,是个奸商。
“要吃吗?”露丝吃了六分饱,她还是无法无视沙发上的人,转头询问。
这个少年从昨晚开始就没和她说过话,不会是个哑巴吧?露丝想到这里,皱起眉头。
少年没有理会她,露丝却觉得他挺可怜的,拿着碗和木勺子走到他面前。
少年发青的唇和憔悴的脸色,被子下裸露的苍白的肩膀,让露丝许久不见的同情心泛滥,还只是个孩子啊(算算年龄,露丝已经很老了)。
她耐心地笑问:“我叫露丝,你叫什么?不会说话?你昨晚回来流了很多血,不补充点能量伤口不会好的,还是吃点吧。”
少年不语,连眼神都没有给她一个。
“…”露丝捏了捏拳头,最后决定放过这个可怜的小哑巴。
“要吃自己拿,姐要出门了。这是一个死老头的衣服,你要穿不穿,不要随便跑出去,小心被人卖了。”
露丝翻出鲁拉的衣物放在少年面前,走前不忘再三叮嘱他。
“哎,我竟然变得这么啰嗦。”露丝关上门,靠着木板叹了口气,为什么她有一种自己是老妈子的感觉,果然是老了。
今天家里的米和蔬菜已经吃完了,露丝要去奸商那买食物。
贫民窟建在一条臭水沟边,周围被高高的墙围起来,想要出去有两条路:第一条,光明正大地走出去,然后腿上挂一个或几个类似乞丐的玩意儿或者身后跟着一群不怀好意的盗贼。
第二条,鲁拉所走的路,至今也只有露丝知道。
露丝熟门熟路地翻过高墙,登上一栋破楼的楼梯来到二楼,往下看,一米远就是墙头,只要过去后就可以直接出去。
这对露丝来说太简单了,她将手中的钢丝射出,钢丝缠绕住一颗大树的枝干,露丝轻轻一晃,脚尖就落在了墙上,然后再有技巧地从两米多高的墙上跳下,收起钢丝,拍拍身上的灰,笑得开心。
“好久不见你了。”
当露丝刚来到城墙外就被人拍了下肩膀,露丝回头一看,原来是马奇。
他是一个盗贼团伙的成员,是个十五岁的男孩,矮矮的个子,满脸雀斑的脸和鸡窝头一般的头发在盗贼团里实在不受女孩子欢迎。
但是他再丑也比不上露丝的奇怪,这也许是马奇和露丝熟路的原因。
“这里有一个好消息,露丝姐。”马奇压低声音靠近露丝说:“5个金币。”
露丝勾起嘴唇,拉着他来到无人的墙角,拿出五枚金币。
“什么消息?”
“知道秋收祭吧?今年听说来的人特别多,明天有一批货物运输到城里去,我们团已经准备好了。”
露丝看着马奇跃跃欲试的神色皱起眉头说:“太危险了,如果真是运往城镇的,劫走的话,会引起骚乱。老查理要是还活着,一定不会让你们冒这个险。”
“那也是没办法,露丝姐,你知道冬天有多难熬的,再不去抢一点东西,我们都得饿死了。”
“还有,我说的事情不是这个,在明天凌晨,会有一个贵族要进城,他会往西边的那条小路来。”
“知道了,谢谢。”露丝笑着拍拍他的肩,又拿出了20个金币塞在他手里说:“这是赏你的。”
马奇一看见这么多金币,眼睛一亮,但是很快想要拒绝:“露丝姐,这个不行,我不能拿你的钱。”
“算是给你的生日礼物,马奇,不要忘了,过几天你就要十六岁了。”
“谢谢你。”马奇感动地道,竟然还会有人记住他的生日。
露丝摇摇头,挥手告别::“再见。”她低下头走着,思考刚才马奇的话。
秋收祭是这座王城一年举行一次的盛宴,国王邀请了来自各方贵族参加,每年露丝他们都可以乘机好好赚一笔。
但是要当猎人必须有一双尖锐的眼睛,盯上了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猎物只能落得被野兽咬断脖子的下场。老查理刚去世,那个盗贼团的首领的眼睛还不够锐利,马奇他们这次恐怕要有麻烦了。
查理是个好首领,他收养了那些被抛弃的孩子,交给他们生存的能力,她实在不忍看到他的心血毁于一旦。
明天看来有的忙了,露丝扶额看着湛蓝的天空,这个世界的生存之道远比她想得要麻烦的多,神啊,你为什么不眷顾这个世界的人呢?
“露丝,你来了。”就在露丝发呆的那会儿,她已经不知不觉走到一辆马车旁。
一个人满身金黄饰品的男人坐在高高的马车上向露丝打招呼。
“潘巴德,我来买食物。”露丝看见自己面前笑得肉都挤在一起的脸,心里忍不住想一刀捅死他算了。
这个潘巴德是从贫民窟走出去的,他凭着聪明的头脑很快掌握了赚钱的秘诀,他从城市里买来廉价的商品,在城外贩卖给贫民窟的人,放高利贷,让贫民窟的人签署卖身契,以此获得了廉价的劳动力。
“鸡蛋20银币一个,猪肉5金币每千克,蔬菜3金币千克每千克,盐10金币100克…”潘巴德很快拿出货单滔滔不绝地念道,突然又停顿了一下。
“露丝,看在你是老顾客的份上,我告诉你这次有好货。是牛奶!你没听说过吧?一种可以美容增高的好东西,给你用正适合。”
露丝自动过滤最后一句话,她疑惑不解,难道牛奶在这个世界是稀货?
“多少钱?”
“50金币每升。”潘巴德笑眯眯地说。
“…别当我没喝过牛奶,那种小孩子喝的东西已经不适合我了。”
露丝听到价格立马明白潘巴德在坑她,骗谁呐,一升牛奶比得上一颗红宝石。
“哎呀哎呀,我开玩笑的,只要8金币每升,怎么样?要不要来一点?”
潘巴德也是奇怪了,他都只是进了城才知道原来有牛奶这种东西,露丝是怎么喝过的?
有的时候,他真是好奇露丝真的是贫民窟里出生的吗?不管是言谈举止,还是一些不自觉的动作都可以看出她的奇特之处。但最终他只能把这一切归功于已逝的盗贼之王鲁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