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不断的翅膀——自杀的防范
(一)青少年自杀行为种种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青少年自杀者多数是由于主观上或客观上无法克服的动机和冲突,或挫折情境造成,产生绝望而采取的自毁行为。自杀又是一种奇特的现象,常人为了活命可以抛弃一切,可自杀者却自愿放弃自己的生命。青少年自杀行为不仅是青少年的自我毁灭,而且是教育的失败、社会的失职。自杀表面上看只是一个人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似乎与他人无关,但自杀带给亲人、朋友的痛苦,给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是其他行为所无法替代的。因此,我们将就青少年自杀的表现、原因的分析和自杀矫正这三方面进行探索,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的青少年朋友的关注,有生命就有希望,这是生活的真谛。
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自杀已成为人类死亡的前三位原因之一。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自杀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日益严重的流行病。美国每年约有200万人企图自杀,其中1/10以自杀死亡。在15~24岁的年龄组中,自杀是继意外事故、凶杀之后的第三位死亡原因。
在欧洲,法国、英国和德国等,自杀率也是居高不下。丹麦是生活舒适的福利国家,其自杀率是英国的3倍、挪威的2倍,居西欧之前。澳大利亚被列为英语国家中自杀率较高的国家之一。亚洲日本女性自杀率居现代国家之首。青少年自杀率也不断上升。
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杀继续成为世界性的一个难题。据专家的预计,自杀这个社会病也要跨入21世纪。
我国关于自杀缺乏完整的统计,据1995年的媒介披露,近几年我国每年的自杀人数总计为10多万,其中以60岁以上老人和青少年学生居多;学生自杀者中,又以中学生为最、大学生次之、小学生更少。
目前,我国青少年自杀问题正在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也必将会受到较好的控制。但是,情况的严重性仍然值得引起我们的深思。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应该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条件,减少自杀的诱发因素,以把这种极端行为降低到最小限度。
据对自杀问题的研究表明,青少年阶段是自杀行为的高发期。这种状况可能是由于与自杀有关的因素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多,如个人体力能力等限制达不到目标、人际关系紧张、学习压力、家庭纠纷、经济问题等。
青少年自杀往往多数事先有征兆。通常一段时期以来存在某种问题,特别是在企图自杀前的几星期或几天,经常处于失望的状态,而且大多数有反抗、逃学、逃夜等表示绝望的事件,这些实质上是危机的征兆,也是求救的信号。
企图自杀者并不等于自杀身亡者。实际上,企图自杀的人大大超过自杀身亡的人。他们当中一种是自杀未遂;另一种是有自杀企图被人发现,在采取自杀行为之前被他人劝阻住。研究表明,多数企图自杀者不仅会采取自杀行动,而且还会出现继发性自杀行为,就是第一次企图自杀的人并不因为没有自杀成功或被他人事先劝住就打消自杀的念头,他们往往仍会寻找时机,还会有自杀的可能性。只有当他们原来所处的环境确实改变,自己也从绝望的心理状态摆脱出来之后,自杀企图才会完全消除。
青少年的自杀结束的是个人的生命,但自杀行为是社会性的。自杀虽然反映着青少年的绝望心态,但更反映了教育的弊端和社会环境的弊端。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父母的希望。自己毁灭自己,辜负了祖国的期望,辜负了亲人的期望,给父母留下终身痛苦,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二)自杀行为的心理分析
由于自杀行为与人类生存本能是背道而驰的,因此,长期以来各种研究自杀的理论,其中心问题就是探讨“为什么自杀”。
自杀的心理过程大致可概括为三个进程:
第一阶段是自杀动机或自杀意念形成,表现为遇到难以解决的矛盾,想逃避现实,解脱自己而准备把自杀作为最后的解决问题的手段。
1.当一个人情绪抑郁,觉得活得太苦、生不如死的时候,当觉得“活着真没意思”时,那么自杀就是必然的结果了。
2.还有人以自杀作为攻击他人的手段,通过自杀来发泄怨气,报复他人,一位孩子在自杀前的日记中流露出对仇恨对象的强烈报复动机,“由于你对我的所作所为,我真想杀死你,但那太便宜你了……现在让你伴随我的死而终生无法摆脱痛苦。”
3.认为自杀是对社会环境的抗争,如青少年自杀中有相当比例是因无法忍受繁重的学业压力、社会竞争,是畸形的环境和不当的教育剥夺了他们生存的权利,那么,遭谴责的绝不应是自杀者,而应是环境的消极因素和反常的教育机制。
4.出于通过自杀来引起社会或某些人们的关注和同情,这就反映了自杀积极的一面、理解这一点,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许多自杀者能在临离开这个世界时表现出的镇静和满足的状态。
第二阶段是生与死的矛盾冲突和斗争,由于求生的本能使自杀者必须保留一段时间去思考何去何从。这时一些自杀前的预兆开始表现出来,如常常谈论与自杀有关的问题,直接或间接流露出自杀意图,实际上,也可以把自杀者这些表现看成求助的信号,如果及时给予帮助,有可能打消自杀念头。
第三阶段是自杀行为选择阶段。自杀者此时已从生与死的矛盾中解脱出来,坚定了自杀信念,情绪会恢复平静,开始做自杀准备,如写遗书、告别朋友等,等到时机一到就结束生命。
以上自杀的三个阶段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第一阶段,即自杀动机和意念的形成。一项关于中学生对自杀行为认识的调查表明:初中生与高中生对有关自杀的看法差不多,都认为“自杀比什么都能使父母悲伤”(初中生为78%,高中生为80%);“生命不是自己的”(初中生为50%,高中生为60%);“自杀是因社会的矛盾和复杂性而产生的”(初中生为54%,高中生为47%);“对将来抱有希望的人不会想什么自杀”(初中生为53%,高中生为52%)。多数同学的想法是,自杀在谁身上都可能发生,即使发生也是无奈的事情。
面对父母离异、家庭重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学校教育的严重压力、过早涉足社会而遭遇重大挫折或精神病理方面的诸多因素,青少年总是以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选择就是一死了之。
通常,他们的内心感到自己为解决问题已经竭尽全力了,最后只有走向死亡,才能摆脱痛苦。也许他们会预计到,别人对自己的死会有种种看法,但是,“当事者迷”,严重的痛苦使他们产生了片面的、极端的认识。
同时,研究还表明,当今青少年由于传统道德观念日益淡薄,新的激励青少年的道德观、价值观又比较缺乏,导致他们缺少精神力量,一旦身处痛苦境地,可能是轻微的挫折,都无法在失望中看到生命的积极意义,也不具备足够的精神力量抗拒挫折,于是更强烈地为自己的无能而陷入绝望,这种恶性循环最终不可避免地导致自杀行为。
从情绪、情感方面,自杀的青少年具有严重的消极情绪,如极度失望、孤独、焦虑和痛苦等。
这种消极情绪很难在一两天甚至更长一段时间内得以解脱,实际上情绪已经到了无法解脱的绝望的地步,由此导致自杀行为。从我国近几年一些研究自杀的资料中可以看出,一些中学生感到缺乏理解、生活的压力太大、考试威逼、分数压迫、家长训斥、人际交往的诸多不快……这样,自杀就成为一些青少年摆脱痛苦的消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