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企业领导人,一定要“言必行,行必果”,绝不能轻易承诺。如果承诺,就必须办到。如果你办不到,或者不愿办,就一定不要承诺。
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事例:有的人很热情、很仗义。对别人的要求、请求总是有求必应。结果,由于许多不可控的原因,很多答应下的事情不能兑现,造成了很不好的后果。
首先,使你的形象受损。别人因你不能信守承诺,很难再相信你了,也不愿再与你共事,不愿再与你打交道了,而且很容易落个“此人不可信”的声誉。
其次,是可能给别人带来损害,甚至是惨重的损害。因为当对方没有得到你的承诺时,他可能寻找别的渠道,向他人求援。你的承诺,给他带来了希望。他放弃了别的援助渠道,一心等待你的兑现。然而,由于你的承诺没有兑现,可能给他带来严重甚至一生难以补偿的后果,也可能毁灭他全部的美好计划。有一年夏季招生,一位同志答应将他一位朋友的孩子送进重点高等学校,而且信誓旦旦地说:“保证没有问题。”结果,由于种种原因,连普通高校也没有被录取。这个孩子因此受打击太大,而放弃了继续求学的欲望。这对一个家庭的打击是何等之大。
作为一位企业领导人,一定要“言必行,行必果”,绝不能轻易承诺。如果承诺,就必须办到。如果你办不到,或者不愿办,就一定不要承诺。企业领导人的承诺,一般有这样四种:
——对上级的承诺。如对政府部门、有权单位的承诺。这些承诺有的往往需要用文件固定。如与上级部门签订的经营责任书。虽然这是一种特殊的约定,但也是一种承诺。
——对关联方的承诺。如对用户提前供货的承诺,对供应商及时付款的承诺,对银行按时还款的承诺等等。
——对企业员工群体性的承诺。如何时解决住房问题,何时提高工资待遇问题,何时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等等。
——对部属或员工个人的承诺。如在职务使用上的承诺;在个人福利待遇上的承诺;在培训、进修、深造等方面的承诺等等。
上述四种承诺,是作为企业领导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事情。杜绝承诺在某些时候、某些情况下可能就是拒绝工作。因此,是不现实的。
但是,承诺要注意两点:
——承诺时要留有余地,不能把话说绝。有经验的人很注意承诺时的细节。一是他们不会轻易承诺;二是即使承诺,也会留有余地。在他们身上,根本看不到“信誓旦旦表态度,斩钉截铁拍胸脯”的情景。当然,这里讲留有余地绝不是给自己不做努力兑现承诺寻找借口和理由。一旦作出承诺,就应该尽力去兑现,否则,就与耍人、骗人、吹牛、欺骗没有了界限。有一位企业领导人,曾在职代会上表示,三年内使企业的年产值翻两番。结果翻一番也没有实现,落了个“吹牛大王”的外号。
——即使是自认为能立即办成的事,也要延后答应。因为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你原来自认为可以轻松做到的事,很可能会因为时间的延伸,环境的变化,人物的更替而产生了难度。90年代初,某企业领导人曾答应在两年内解决全部职工的住房欠账问题。如果土地政策不变,本来是没有问题的。然而,由于有关政策的变化,他的承诺最终没有兑现。尽管情有可原,但还是落下了埋怨。
有一句话说得很好:从你承诺的那时开始,你就欠下了别人的债务。欠债不还,岂不诚信下跌,威望全无!
还是要记住一句话:不要轻易承诺!而且一旦承诺,就要千方百计去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