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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墓界

这一片金叶子,价值十万铜币。

老者喜出望外,贪婪的抄起金叶子,吩咐伙计,赶紧唤制笔师傅工作。孔雀早看出老者不是好东西,见钱眼开的都不是好货。

狮绒质地优良,做出的笔也昂贵,孔雀要求老者要制笔师傅在笔杆雕刻两行字:凤雀为双翼,箫声满人间。

老者欣然应允,亲自跑回后堂传达。

笔做好了,一共三支,华丽无比,轻如无物,孔雀一下子就喜欢上。即使韩箫自己制作的冰清玉洁貂绒笔和珠圆玉润翡翠笔,也不如这几支。

坐堂伙计恭敬送来狮绒笔,老者不见踪迹。

孔雀没感到意外,老者一定便秘去了。街上,行人渐渐稀少了,冷风刺骨,从北向南刮来,孔雀没有在乎寒意,穿的多,而且心情不错。哼,殿下,这下你不会责怪了吧?

彩虹剑飞出,孔雀想要踏剑飞行,立即赶回修仙庄。

“神仙救命,神仙救命。”近三百个衣衫破烂的人跪在孔雀面前,妇孺、老人孩子、年轻的男人、个个神情紧张。其中一个产妇抖索在风中,怀里还抱着不足一个月的男孩。

男孩很瘦,加上襁褓,也不足四斤重,成人拇指大的脚丫露在外面,他当然不惧寒意,因为已经死在母亲的怀中。

本来母亲的胸怀是温暖的,此时却成了他的坟墓。

孔雀虽然爱玩,嘻闹,无拘无束,但侠义心肠,这与韩箫的熏陶是分不开的。她时常戏耍自命不凡的武士、心胸狭窄的小人,贪色好才的恶徒,但对贫苦百姓的同情心极其强烈。

“乡亲们,你们有事就说,不要跪拜,我受不起。”孔雀大义凛然的说。

众人七嘴八舌,但孔雀听明白了,彩凌河附近在闹鬼,害死了几十个乡亲,贫苦百姓不敢回家,不得不沿街乞讨,有年轻力壮青年意想着驱鬼除妖,却丢了神魄,成了僵尸。

孔雀心里不是滋味,本来汉中郡属于故国亡朝大楚王朝之地,不受秦帝国重视,人民生活窘迫,却又有鬼怪作祟,更是苦不堪言。她看着跪拜的人群,不知不觉的淌出冰泪,可是又能做什么,如此的大事,没有王后、殿下或者六大长老的允准,不敢私自去做。

一个小男孩,穿着短裤,破褂,露出来的肌肤成酱紫色,爬行几步,哀求:“神仙姐姐,神仙姐姐,你救救我们吧。”说完,昏迷,倒下。孔雀伸手去扶,他的胳膊却是冷冰冰的僵硬。

孔雀挥动储物手镯,取出画着梅花的小瓶,里面是驱寒丹,可是只有二十余粒。

她蹲下身,托着小男孩下巴,把一粒送入嘴巴。

驱寒丹虽不是修仙妙药,也不是疗治伤症的灵丹,顾名思义,驱寒、活血、升温的功效不一般,此乃洪丹长老采集十三种药材炼制而成,孔雀死乞白赖的祈求,洪丹长老才送给她一瓶。

产妇摇头,木纳的说:“孩子已经死了,把丹药送给我的父亲吧。”她旁边是一个骨瘦如柴的老汉,看不出年纪。

“乡亲们,放心吧,我的确是修仙的人,可以为你们驱妖捉鬼,但我要禀明主人,你们不要急……”孔雀说了一大通安慰的话,踏剑飞行,彩虹剑化作一条霞光,不见踪影,必须把此事最快速度通知殿下韩箫及六大长老。

制笔店的老板躲在暗处偷看,轻轻舒了一口气,自言自语的说:“彩凌村终于可以摆脱鬼怪的纠缠了。”

他觉得做了平生最大的善事,喜上眉梢,今天是嘛日子,吉利,吉祥,昨晚做了一个美梦,大把的金财宝滚进家门,真是应验啊,那一片赤色金叶子,下半辈子够养老了。

想着,取出金叶子,目光所及,大惊失色,金叶子何时变成了普通的树叶子,柔软,薄薄的,叶片上写着几行小字:“贪财,必定吃亏,本小姐小施手段,教训你一次,说真的,你的店很冷,等树叶子干燥后,扔进炭盆取暖吧。”

孔雀可不愿做冤大头,制作三支笔,岂能出那样昂贵的价格,她变着法的耍了老板。何况这老板不是一般的蛮人,只通过她的言行就料到身怀高强修仙术,通知彩凌村乡民前来挡路。

灵脉雪山经星儿照耀,闪烁点点光芒。

韩箫很生气,孔雀越来越不像话了,决定惩罚。

宽大的山洞燃着十支蜡烛,亮如白昼。

孔雀见韩箫神情严厉,没等他训斥,便取出三支漆竹狮绒笔,韩箫见到,喜出望外,立即接过去,说:“磨墨。”

韩箫用的砚台和墨非常名贵,孔雀小心翼翼的取来,她经常做这件事情,所以动作熟练,韩箫取来一片白绢,平铺在桌子上,立腕挥毫,写就一个斗大的“箫”字,圆润流畅,颇具风骨。

“殿下,你的书法又精进了一步。”孔雀选择时机,大胆的拍马屁,韩箫也不例外,喜欢有人捧。但不要捧得的太高,否则掉下来太冤枉。

“哈哈,是你的狮绒笔带来的效果。”韩箫放下长锋,又拿起短锋,依旧写了一个“箫”字。

孔雀不解,端详了半天这两个大小不同却一样的字。“殿下,为何你钟情这个字?”

“孔雀,箫是我的名字,当然喜欢这个字。”韩箫放下笔,挂在笔架最重要也最醒目的位置,这不但是书写工具,也可以说是艺术品,金黄色的笔锋,漆黑的笔杆,虽然不如其他的犀角、象牙、玉、水晶、翡翠等有光华,但独树一帜。

以前他最钟爱的是冰清玉洁,因为那支笔上乘,而且名称独具特色。

韩箫抄起中锋笔,犹豫了一会儿,笔尖落在箫字上面,却没有写出字。

韩箫夸奖了孔雀,在这方面可以得到奖励,但她违抗命令,必须受庄规处置。孔雀瞅准机会,把枫树里所见所闻全盘说出。

“这群可恨的恶鬼。”韩箫嘴角浮现杀机,毅然在白绢上写上“杀”字。

孔雀第一次看到韩箫这般的神情激愤,同时也觉的在箫字上面写“杀”,极其的不吉利。

彩凌村,死气沉沉。

地方还真的闹鬼,村子东面三里之外,有一片坟地,杂草及膝,灌木环绕。夜风习习之下,传来很多的哭声,无边无影。

没有人敢去坟地,即使是白天,行人都会避而远之。

曾经有一个叫呼贝的猎人,被视为村子里勇敢、机智的第一勇士,有人看到他为追一只雪狐,踏入了坟地。但他一直没有返家,村子里年轻力壮的男子,在第十三日后,成帮结队去寻找,发现他已成了一具青嘴獠牙,墨绿四肢,眼睛被剜割的无魂僵尸。

没有月亮晚上,代表着是极不平常。

风吹来寒意。

“哗”的轻响,寂寞的夜里如鬼嘶鸣。白天都没有人来的坟地,今晚居然三个人造访。

一老二少,二男一女。

少女俯身摸着南面的一块石碑,那感觉比雪比寒冰还要钻心刺骨,摸过第二个字的最后一竖,叫道:“师傅,你过来看。”

少女是修仙庄美丽的女仆青芝,她的后面跟着竹风,竹风手里提着檀木的小箱子,一尺见方,看似很轻巧,也不知装有何物。

竹风回头看看驼背、沧桑面孔的老人,轻声的道:“芝儿,不要说话,师傅说过,僵尸喜欢吸食阳气,活人一张嘴,无疑就自我暴露了。”

驼背老人衣衫单薄,能透过去看到将要干瘪的皮肉,他就是修仙庄的总管洪俊。

韩箫听到孔雀的叙述,便想亲自赶往彩凌村,但王后派人传唤,要他去修仙阁,无奈,只有命令孔雀通知洪俊代替他到彩凌村。洪俊深夜领着宝贝徒弟竹风和青芝,连夜来查探。

彩凌村已经没有一个人,根据蛛丝马迹,他们断定闹鬼的原因是村外的坟地。

鬼分两种,一种是人死后,冤魂随处飘荡,吸食人类精血、元阳,以求早日超生,另一种则是鬼界的幽灵,这些幽灵可不一般,跟据胎质不同,修炼鬼术,具备了超强的破坏能力,不但夜晚可以出来,就连白天也能象人一样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

洪俊虽然修仙已经达到神魂出窍的层次,也不敢大意。

洪俊拽下脖颈上的引神玉佩,眨动着灰色的独目,一推手按在青芝刚刚触摸的“界”字上,陡然那块石碑光芒大耀,一圈圈的向外散开,才看清,碑上鉴刻着“墓界”两个篆字。

“师傅,僵尸。”青芝惊骇的叫道。

的确,耀眼寒光下,三人的背后出现了六个行尸走肉的怪物,目呲牙冒,全身泛射点点磷火,高大威猛,一色的故国大楚王朝军士服装。

很快,腐臭之味越来越浓,周围枯草、树木、白雪都冒出森森的阴气。

最前面一个僵尸挥动墨绿的长胳膊,其余的五个一窜一窜的包围了师徒三人。

“震尸符。”洪俊叫道。

竹风也没搭话,掀开小盒子,取出一沓黄色的纸钱,上面画着九宫八卦图。他手一甩,六张震尸符轻飘飘的落到僵尸的头顶。

一切恢复了寂静,但转而看到震尸符无火自燃,很快化为灰烬,六具僵尸一起跳来,张牙舞爪,深陷的眼窝藏着蓝幽幽的阴气,其势凶残恐怖之极。

“师傅,降不住他们。”青芝挥出一道凛厉的白光,迎风锐啸,但没有把逼近她的僵尸迫退。每个僵尸手中多了一柄长枪,荧光闪闪,冷气森森。

“震尸针。”洪俊一个大滚翻,从竹风手中接过树以百计的尺长桃木签子,大嘴一张,喷出六朵云状的气团,那些签子很听话,“嘶嘶”的钉入六具僵尸的周围。

竹针盘卷扭曲,逐渐向上生长,就如雨后春笋,先是从茎开始变绿,而后竹节也分明了,叶子“唰唰”的喷出竹子的皮肤,如果在烈日炎炎下,这将是一片绿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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