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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至少曾经深爱过(3)

既然这种伤痛已然无法避免,那么,趁着还可以相爱,畅快淋漓地爱一场好了——不管以后将如何结束,至少这一刻曾经深爱过。甄可意猛地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打开房门就往外跑。她要去追甄骏,把他追回来。然后,爱他——直到他离开的那一天。

房门一拉开,甄可意就怔住了。甄骏还没有走,他还在门口站着,倚着墙壁,双目微阖,光洁的脸颊在楼道的顶灯下闪动着一层银白光晕,那是泪水折射出的光芒。

听到开门的声音,甄骏蓦地睁开双眼,泪水洗过的眸子格外清透明亮。他一瞬不瞬地看定甄可意,嘴唇微颤,想说什么,却又紧紧咬住下唇,雪白整齐的牙齿在唇边印下深深齿痕。

看着他这付欲诉还休的样子,甄可意从心尖上痛出来。扑上前,双臂揽住他的颈,踮起脚尖她吻上他的唇,丁香般的舌尖撬开那紧咬的唇齿,温温软软地滑进去……

甄骏一颤,双臂下意识地环上怀中那具柔软的身体,最用力也是最温柔的拥抱。一个漫长炽热的吻后,他一把将她打横抱起走回房间。

薄软衣衫,飘起落下,他们彼此向对方敞开自己的全部骨肉。甄骏的身体热而硬,甄可意的身体烫而软,最柔软与最坚硬的缠绵在一起。他的喘息,她的呻吟;他的激昂,她的颤抖;男人与女人,肌肤与肌肤的相亲相属,原来可以如此美好。

锲骨温柔,抵死缠绵……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将另一个人完全地拥有——深透肌肤、深入血肉、深彻身与心地完全拥有。

平静之后,犹交预而卧,如鸳鸯。

“可意,”甄骏的声音还带着激情过后的微颤,“我爱你。”

甄可意伏在他赤裸的胸膛上,听着他胸腔里一下下有力的心跳声。“我知道,你的心告诉我了。”

甄骏的手轻柔地抚过她的发,再一次对她说:“你跟我走吧,我们一起回大宋。”

甄可意沉默片刻:“不。”

“为什么?”甄骏一个翻身,把原本趴在他胸前的甄可意压到身下,定定地看着她。“我们都已经……你难道还不愿意嫁给我吗?”

甄骏看来是希望她嫁给他后,嫁鸡随鸡地跟着他回宋朝去。甄可意伸手抚上他浓黑的眉,这么好的男人,真正可以配得上一个女人明明白白的青春,陪得起一个女人千山万水的旅程。她怎么会不愿意嫁呢?可惜,他们是两个不同时空的人。

“甄骏,你忘了我告诉过你,在二十一世纪,婚前性行为很正常,不一定非要论及婚嫁的。”

甄骏急切地道:“不,我一定要娶你。我们虽然……虽然还没成亲就……就洞房,可是我绝不是想白白占你的便宜。刚才……刚才是真得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可意,你是我的女人了,我就一定会对你负责。”

“甄骏,我不用你负责。”甄可意顿一顿,又缓缓说下去,“我并不是处女,我以前有过男人,也流过产,你根本没必要对我负责。”

甄骏整个人都僵住了,半响方不信任地摇头:“不,不,你骗我的,你骗我的是不是?”

甄可意推开他的身子坐起来,月光下她赤裸的身体莹白娇软如刚刚剥壳的荔枝。转身下床她拾起散落在地上的衣服,一边往身上披,一边淡淡地道:“你不信的话可以检查一下床单。”

甄骏下意识地扫了床单一眼,蓝底白印花的床单清清爽爽,干干净净,没有半分落红的痕迹。

突然他也跳下床,从背后一把紧紧拥住甄可意。“是谁?是谁这样欺负你?他既然得到了你,为什么不跟你成亲?为什么要让你去流产?”

以甄骏那套根深蒂固的大宋朝道理观念,甄可意只当他得知她也曾未婚先孕过后,纵然不会像说杜莎佳那样说她寡廉鲜耻,起码也会对她流露出怒其不争的神色来。却无论如何没有想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他只是心疼她,心疼她的被人欺负。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从封建礼教思想严重的古代来的男人,只有在他很爱很爱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不介意她的曾经失身,只怜惜她的遇人不淑吧?

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顷刻淌满一脸。听见她哭了,甄骏一下把她的身子转过来,手忙脚乱地替她擦。

“你别哭,别哭。告诉我是谁欺负了你,我去狠狠地教训他一顿替你出气。”

“他不在北京,在美国,你是找不到他的。”

“美国。”甄骏来了这么久,对现在地球上的国家分布有些了解。“他怎么去了那么远的一个国家?”

“他是我的大学同学,毕业后有机会去美国深造,马上义无反顾地走了。”

“那他走时,知不知道你怀孕了?”

“知道,他留了一千块钱给我去做人流手术。”

甄骏愤然之极:“这个混蛋,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要。美国就那么好吗?非要离乡背井抛妻弃子地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

“美国,在很多人心目中是天堂。”

“可意,忘记那个混蛋。以后你跟着我,我会照顾你。”甄骏慎重允诺。

“我已经把他丢到脑后头去了,已经过去的事情我不会一直再想,人有时候一定要学会忘记。甄骏,我知道你是真心实意对我好。但是,你照顾不了我的。你迟早要离开这里回大宋朝去,除非——你能不走。”

本来甄可意只求和甄骏曾经深爱过,但是他对她那么的好,她突然舍不得失去。小心翼翼的,她试探他肯不肯留下来。

甄骏不假思索:“你可以跟我一起走哇。”

听他的语气,这对他而言完全不是一个需要在意的问题。因为在他来的那个朝代,女子一生都在依附男子,妻子总是要跟随着丈夫的步伐走。

“我不能跟你走,这里才是我的家与国。千年以前的那个朝代,相对我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世界,我不会背井离乡抛家去国跟你走的。其实,你来了二十一世纪这么久,都已经渐渐习惯这里了,为什么你就不能留下来呢?”

甄可意款款道来的一番话,让甄骏陡然明白他以为不是问题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大问题。这个时代的女子,坚强独立,凡事有自己的思想和主张。甄可意不但不肯答应和他走,相反,在婉转地要求他留下。

怔仲良久,甄骏方道:“这里是你的家与国,你不愿离开。可是我的家国,却是大宋朝呀。”

甄可意尽量为自己争取:“甄骏,其实就历史而言,大宋朝已经湮灭了,千年以前的家国早成了故纸堆里的几册史书。你何必还非要回去呢?”

甄骏久久无言,甄可意屏声息气等他的回应。终于他低低地开口:“可是就时空而言,大宋朝依然存在。我的父母兄姐他们也都还在,我的家与国并没有消失。我是将门子弟,保家卫国是我与生俱来的使命。如果我为了一已之私留下,弃我的家国而不顾,那就是——不、忠、不、孝。”

中国古代社会,讲究忠、孝二字。忠是针对君王国家,要忠心耿耿不能背叛;孝是针对父母高堂,要照顾赡养老迈双亲。作为传统儒家精神的忠孝之道,一向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干。“大丈夫处于世,得忠孝两全,方不妄为人矣!”——这即是古人衡量一个男人大丈夫的不二准则。

来自千年前大宋朝的甄骏,自然亦是以这样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他如何能够为了儿女私情而不忠不孝?

甄可意无话可说了,不忠不孝这顶帽子实在太大。甄骏就算能为了她留下来,只怕也会终生被这个四个字压得不得开心颜。算了吧,不要奢望太多,先满足于这一刻的可以相爱吧。

“甄骏,这些事我们以后再说吧。”

5、

甄可意和甄骏过起了小两口般的幸福生活。

甄骏谢绝了经理为他安排的宿舍,依然每天早出晚归地赶公交车上下班。每天上班前,他总是拖到最后一分钟才离家;下班后,就马不停蹄地往家赶;尽可能争取在一起的时间多点、更多点。

每晚归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只做两件事——饮食、男女。总是在晚饭后,甄骏就迫不及待地把甄可意抱进卧室。初识她的身体,他惊喜无穷,欲望难耐,像个馋嘴的小孩子吃到了生平第一块糖,那种甜蜜的滋味让他忍不住想一尝再尝。

甄可意也如同宠溺一个小孩子一样,任他索取,从不拒绝,只是无比温柔地配合他。虽然她之前有过男人,但是甄骏才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她的身体在他的爱抚下前所未有的光洁饱满。

激情过后,甄骏有时会对自己强烈的欲望感到难为情:“我是不是……太纵欲了?”

说这话时,他脸上欢爱后的红潮还没褪尽。看着他的黑眸殷颊,甄可意凑上前响亮地亲他一口:“是啊,你要有所节制,不然对你的身体不好。你的工作是骑师,天天骑在马背上冲刺,要是因纵欲过度而手脚发软,摔下来就糟糕了。”

甄骏回吻甄可意一下,将她紧紧拥在怀里,眼睛湛湛明亮:“可是,和你在一起后,我反而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从没有身体疲软的感觉。”

甄可意微笑:“是吗?难道我是你的力量源泉?”

“不仅仅是力量源泉,我觉得你的身体里,有我要汲取的生命之泉。”

甄骏说完,低头吻住甄可意的唇。温热的舌尖强势地一下就抵开她闭合的唇齿,与她柔软的舌缠绕在一起,他已经学会了如何真正地吻一个女人。

随着缠绵的吻,他身体的温度又在节节攀高。真的是年轻啊!有着旺盛的精力打底,欲望的大潮又卷土重来。甄可意闭上眼睛,任由那股热潮将自己完全淹没……

再一次平静下来,甄骏喘息着问:“可意,我这样一次次地要,你会不会烦?”

甄可意温柔地拭去他额头的细汗:“怎么会。只要你要,我就给。甘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甘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古代被封建礼教束缚的女子,尚且有这样不顾一切的勇气,不惜为情郎拼上一生,只求与他做一日夫妻效一日鱼水之欢。现代女人在风气开放的大环境下,献身给自己心爱的人更是毫无顾虑。

何况,甄可意很清楚,她和甄骏在一起的时日无多。眼下的种种柔情蜜意,都是从时间手里分秒必争来的,所以她愿意满足他她所能满足的一切。甄骏可能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无比依恋在她身边的每一刻,但他们都很有默契地不谈去与留那个敏感话题。

“尽君今日欢。你只是为了要让我快乐吗?你是在忍受吗?我让你难受了吗?”甄骏非常敏感。

“当然不,甄骏,你让我也非常快乐。从没有过的快乐,我第一次知道,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原来是这么美好的一件事。造物主的安排真是奇妙。”

甄骏嘴唇一动,似乎想问什么却没有问出口。甄可意猜到了他的用意,略一迟疑,还是轻声说:“之前,我和男朋友有过一次……那次除了痛以外没有任何感觉。”

甄骏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吻住她的唇,无比怜惜地吻。

现在每天傍晚一下班,甄可意就小主妇一样跑去菜市场买菜。在甄骏回来前,她总是已经做好了一桌丰盛的菜肴等着他。

甄骏喜欢吃肉,喜欢喝热汤,因此甄可意烹制肉食和煲汤的本领与日俱增。今晚厨房里煲上了一砂锅香浓的牛腩萝卜汤,一会他回来一定会一口气喝上三碗。想到他每每风卷残云般吃她做的饭菜时的样子,她就会忍不住微笑。

爱上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简单的事。就是想和他一起过日子,为他洗手做羹汤,再看着他一口一口全部吃完,心中便无尽满足和快乐。

甄可意正在用汤勺细细撇去汤面上的浮沫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清脆地大叫:“甄可意,我回来了。”

程非非的声音,甄可意手一颤,手里的不锈钢汤勺咣当落地。

“怎么,吓到你了?”程非非捡起汤勺递回给甄可意,她接过时勉强一笑。

“甄可意,你好像并不高兴看到我。为什么?”程非非这个火星人的感觉真不是一般敏锐,更厉害的是,她一双眼睛雷达般在甄可意身上一扫,就仿佛透过肌肉骨骼看到她心里去了。马上有了答案。

“你爱上甄骏了!舍不得他走了?”

甄可意避重就轻:“非非,你就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去星球大串联要好一阵子呢。”

“星球大串联如果要一个个星球飞去问,那你得要等上我几万光年。我不过就近去了银河系的星球联络站,那里相当于你们地球的联合国,各星球都有人派驻在那里,集百家之长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找到了将时空误差尽可能缩小的办法吗?”

程非非慢条斯理地徐徐道来:“一开始,我们火星有位青年俊杰说他也许有办法。但他突然闹失恋,女朋友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哈雷彗星人。他痛苦得独自驾上一架飞碟跑出银河系自我放逐去了,哪里还会管别人的事。”

甄可意闻所未闻:“火星女跟着彗星男跑了!你们几个星球间已经通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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