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作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源头地区,在国家南水北调总体战略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提出的最新目标,江苏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明确了一期工程的建设内容,并编制了今后几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在2013年底前完成东线一期工程江苏段建设任务。
(第一节)工程布局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江苏境内工程主要是利用、改造现有江水北调工程,并按规划要求开辟新的输水线路。20世纪60年代,江苏省为了解决淮北地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短缺问题,从长江边做起,利用京杭大运河作为输水干河,串联洪泽湖、骆马湖、微山湖等调蓄湖库,沟通江、淮、沂三大水系,开始了江水北调工程建设。通过40多年的努力,逐步建成了江都、淮安、淮阴、泗阳、刘老涧、皂河、刘山、解台、沿湖等9个梯级枢纽、16座泵站,总装机容量14.9万千瓦,第一级设计抽引江水能力达到400立方米/秒,最后一级入微山湖能力32立方米/秒,总抽水能力1671立方米/秒,总扬程40米,初步形成了江水北调工程体系。1999年10月又建成了泰州引江河一期工程,自流引江水和抽水能力均达到300立方米/秒,提高了北调供水能力。江水北调工程已覆盖江苏省苏中、苏北7个市、50个县(市、区),面积6.3万平方千米,人口3900多万,耕地面积300万公顷,为江苏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也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规划和实施提供了条件。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在此基础上增加抽引江水规模100立方米/秒,实现入下级湖200立方米/秒目标。线路布置采用双线输水,即利用原江水北调京杭大运河输水线(简称运河线),新辟运西输水线。江苏境内输水线路按照调蓄湖泊分为三段:长江至洪泽湖段,从长江北岸的三江营(主引水口门)和高港引水,利用原里运河-苏北灌溉总渠输水线,新辟三阳河-金宝航道输水线;洪泽湖至骆马湖段,利用原中运河线,新辟徐洪河线送水;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利用中运河-不牢河线,新辟中运河-韩庄运河线输水。沿线泵站梯级的设置,仍采用现状运河输水线9个梯级的格局,其中运河线现有泵站按规划要求及实际运行状况进行利用或改造,新辟运西输水线新建9座泵站。详见图3-1。根据《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东线一期江苏境内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一期工程输水工程规模
根据南水北调工程东线规划,东线一期工程江苏各段设计输水规模为:抽引江水500立方米/秒;入洪泽湖450立方米/秒、出洪泽湖350立方米/秒;入骆马湖275立方米/秒、出骆马湖250立方米/秒;入下级湖200立方米/秒、出下级湖125立方米/秒;入上级湖125立方米/秒、出上级湖100立方米/秒。
二、工程布置和建设内容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江苏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水工程和治污工程两个部分。调水工程主要内容为:扩建、改造运河一线调水工程,新辟、完善三阳河、金宝航道、徐洪河一线调水工程,新建14座泵站,改造4座泵站,形成以运河线为主,运西线为辅的双线输水格局。此外,实施里下河水源调整,洪泽湖、南四湖蓄水位抬高影响处理等项目。治污工程主要内容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截污导流工程、工业结构调整、工业综合治理和流域整治项目等。
(一)调水工程
长江至洪泽湖段。东线工程水源在扬州江都附近的长江干流,与江苏东引灌区共用三江营和高港两个引水口门。利用里运河及三阳河、潼河两路输水,江都站抽水400立方米/秒,宝应站送水100立方米/秒,一路沿里运河北行,至淮安枢纽入苏北灌溉总渠,由淮阴站抽水300立方米/秒入洪泽湖;另一路向西经金宝航道、三阳河输水,由洪泽站抽水150立方米/秒入洪泽湖。该段利用现有江都站,淮安一、二、三站,淮阴一、二站,并建设如下工程:开挖三阳河北段及潼河,疏浚、开挖河道44.25千米,扩挖里运河北运西闸至淮安四站的新河河道,加固北运西闸和镇湖闸,更新改造江都三、四站和淮安二站,皂河一站;建设宝应站(100立方米/秒)、淮安四站(100立方米/秒)、淮阴三站(100立方米/秒)、金湖站(150立方米/秒)、洪泽站(150立方米/秒);加固改造江都船闸等;实施里下河水源调整项目等。
洪泽湖至骆马湖段。利用中运河和徐洪河两条输水线路,一期工程规划出洪泽湖350立方米/秒,入骆马湖275立方米/秒。利用中运河输水230~175立方米/秒,由皂河站抽水入骆马湖;徐洪河输水120~100立方米/秒,由邳州站抽水接房亭河向东入中运河。该段工程利用现有泗阳二站、刘老涧一站、皂河一站和沙集一站,拆建、扩建泗阳一站(160立方米/秒),新建刘老涧二站(80立方米/秒)、皂河二站(75立方米/秒)、泗洪站(120立方米/秒)、睢宁二站(60立方米/秒)、邳州站(100立方米/秒);实施骆马湖以南中运河影响处理工程、徐洪河影响处理工程。
骆马湖至南四湖段。本段利用现有河道中运河、韩庄运河、不牢河和房亭河,一期工程规划出骆马湖250立方米/秒,入下级湖200立方米/秒。利用中运河输水至大王庙后,规划韩庄运河输水150立方米/秒,不牢河输水100立方米/秒。在不牢河重建刘山站(125立方米/秒)、解台站(125立方米/秒);新建蔺家坝站(75立方米/秒)。
另外,实施洪泽湖蓄水位由13.0米抬高到13.5米影响处理、南四湖下级湖蓄水位由32.5米抬高到32.8米影响处理、南四湖水资源控制和监测工程、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工程、沿运闸洞漏水处理工程和建设东线一期工程调度运行系统等。
(二)治污工程
南水北调治污规划确定江苏省的治污工程项目共有43项,纳入江苏省《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14个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的治污项目增加到102项,工程总投资59.15亿元(截污导流工程12.6亿元)。其中,工业点源治理项目65项,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26项,综合治理工程为6项,截污导流工程5项。
三、工程投资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江苏境内工程静态投资145.7亿元,其中调水工程约99.2亿元(其中总体可行性研究批复投资90.7亿元,截污导流批复投资较可行性研究增加5.1亿元,里下河水源调整较可行性研究投资增加3.4亿元),其他治污工程46.5亿元。
南水北调工程投资除国家注入资金外,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同时利用银行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为牵头行的国内7家金融机构将为南水北调主体工程提供总额达488亿元的银团贷款,这是迄今为止我国银行界对单个建设项目提供的金额最大的银团贷款。经江苏省政府同意,江苏水源公司与银团成员行签署了贷款合同,确定江苏境内一期工程贷款总额为34.5亿元。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贷款采取多家银行组建融资银团运作模式,这在我国大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上是第一次。
(第二节)前期准备
一、规划及可行性研究
《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于2002年12月23日经国务院批复,江苏境内各设计单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除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正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外,其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水利部水规总院预审工作均已完成。2005年11月水利部水规总院完成对《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2006年5月中国国际咨询公司完成对总体可行性研究的评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11月以发改农经〔2008〕2974号进行了批复。
《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于2003年10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实施意见》(国函〔2003〕104号)要求,组织编制了《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控制单元治污实施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查后,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江苏段控制单元治污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复函》(发改地区〔2005〕318号)。江苏省政府据此于2005年4月作了批复。图3-2为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二、初步设计组织
2005年下半年,根据国务院南北水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在江苏境内南水北调工程总体实施计划、初步设计工作周期和系统分析工程建设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初步设计工作方案。
(一)初步设计组织思路
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和江苏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水量水质目标的实现,坚持调水工程和治污工程同步实施,优先安排沿运河线工程和截污导流工程初步设计,积极推进运西线和控制工期项目的初步设计工作,本着实事求是、规范有序和科学合理的原则,坚持“运行可靠、质量优良、投资节省、资源节约、技术创新”的目标,计划在2009年底基本完成剩余工程的初步设计。
(二)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划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的通知》(国调办投计〔2006〕100号)精神,江苏境内及省界工程初步设计阶段项目划分调整为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骆马湖至南四湖段江苏境内工程、长江至骆马湖段2003年度工程、长江至骆马湖段其他工程、江苏省截污导流工程、东线江苏段专项工程,以及南四湖水资源控制、水质监测工程和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工程、南四湖下级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处理工程8个单项共计40个设计单元工程。在江苏水源公司成立前,江苏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已完成4个单项共计14个设计单元工程的初步设计,江苏截污导流4个设计单元工程及江苏省文物保护初步设计由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组织。江苏水源公司负责剩余工程的初步设计共计3个单项、21个设计单元。
为保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如期发挥整体效益,2008年,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组织启动了江苏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工作。配套工程规划是对总体可行性研究的延伸、配套,根据江苏省内用水实际情况,优化水资源配置,建立健全相应体制,以满足送水出省和省内供水两个方面的要求。
(三)初步设计组织方式
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对于河道工程、影响处理工程和加固改造工程,由于情况复杂,协调量大,初步设计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对于新建泵站工程初步设计以招标为主,部分泵站工程考虑到工期较紧,招标周期长,亦采用委托方式;对于涉及供电、交通、移民安置等专项设施初步设计,采用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的方式。
(四)初步设计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