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书生身上找毛病,容易。这个,我很有自知之明。自然,毛病和书有着亲密关联。直接说吧,毛病是“借”来的。
书中自有颜如玉,于是想着占有。这占有的感觉,依我的体验,大致和收养别人家的小孩相似。
我的“收养”之法有二。一是在书的扉页上写上“韩光智购于某店某年某月某日”之类。有时还添加上一点购买时的心情。二是在看书时,我会在书上“批注”:在好词好句下画线;在错别字处打勾挑出来;有观感写在书的边上;有时脑中冒出和这书无关的玄想也顺手记在书的空白之处。经这两道手续,我和书的关系就亲近、亲密得多了。——书店里的书成了我的书。实质性的“收养”关系由此确立。
收养别人家的小孩,怕的是孩子长大了亲爹亲娘来相认;“收养”书店里的书,怕的是别人看到我的书后开口说“借”。我的书,别人来借,我的毛病就生发出来了。这一借,不仅由此牵出我无限的挂念外(日久会生心病的啦),还将我的缺点也鲜明彰显出来:在朋友面前不够朋友;在熟人面前不够爽气。
印象最浓的是,张贤亮的小说《男人的一半是女人》。这本书,在当时,有点禁书黄书的味道。现在看来,此书对我后来的文学观念、情爱(爱情)观念、性的观念有明显影响。这就是启蒙了。自然,这类书少不了人来借。当时我年轻不懂事还大方着呢。一同事来借,我很爽快地答应。
过了些时,我问:看完了没有?答:过几天还。过了几天又几天,再问:我的书呢?答:再过几天。过了几天又几天又几天。再追问。对方有些恼了:不知道弄到哪里去了!不就是一本书么?值得你这样追来讨去吗?——这本书就这样没了,至今不见影儿。连带着我“不爽气”的“坏名声”也“渐露头角”了。
后来,心一硬,制订下铁的方针:不借,就是不借。于是,烦恼来了。比如,有好友来访,言谈甚欢。临别之时,友人顺手(我想可能早有预谋)抓起一本书,轻轻一说:我拿去看几天!这一轻言对我来说可是晴天一个霹雳。没法子,按既定方针办并加之一番温馨的“政策”解释。无奈,常见的结果是,友人的脸立马一沉,刚才一席言谈彰显的尘世情谊因之递减。唉!闹了个两头不开心。
实践证明,不借的方针,不符合中国国情,行之不远。我夫人也严词批我:一本书,不就是二十几块钱吗?你就不能大方点?我深知,二十几块钱可以买一本书,但买来的书,在我心里,就已不再等于那二十几块钞票了。还是拗不过,在现实教训和夫人劝诫下,现在我已有所进步。比如,有时,我假装大方潇洒起来:变借为送,敬请借者笑纳。送时,我还不改书生本色,会在书上题上几句话作个情谊见证。记得上次我在那送出的书上是这样写的:“以出世的态度做入世的事业。祝生意兴隆!事业发达!”这样一来,借者得意外之财,连连说感谢。而我呢?一刀了断了与那本书的牵挂。我好他也好,两好。
如果真把买书当成收养孩子的话,我现在已有不少孩子。合眼一合计,流落在外的孩子还真不少。有甲书,有乙书,有丙书……鉴于借我书的朋友有可能看到此文会腼腆起来,在此,我就不一一点出具体书名了。但我清楚的是,我的牵挂一直在,我的毛病一直在。看来,这个病是慢性病。而对付慢性病,是没有什么好方法的。
有病在身,我最怕的是这样的流言:书非借不能读也。
最后,老实交代,在我的书柜里,也有不少书是借来的,甚至,有的书向谁借的,我都忘记了。——但,那个“谁”,像我一样,大概也会一直惦记着“谁”的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