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超是附近一所三流高中高一的学生,长得高又胖,但因为家里有钱,总是买很贵的衣服,隔几天就学明星换一个发型,显得还不算难看。我第一次逃课进网吧时老板给我开的机器在他旁边,他的烟灰缸放得离我很近,我很不舒服的一个劲儿揉鼻子,然后就是冲着电脑桌面发呆。那个时候我不会玩游戏,不会聊天,旁边他的屏幕上是热火朝天的战斗场面,他带着耳机狠狠的砸键盘,嘴里不时嘟嘟囔囔骂几句。
“你看什么啊?!”大概是我看得太久,他终于扭过头来问我,因为带着耳机所以声音不自知的大,周围人一下子都看过来。我不服输的一把扯下他的耳机冲着他的耳朵大喊:“我没看什么!”好多人都笑了起来。
沈超有点发傻的看着我,突然痞了吧唧的笑了一下。“怎么?我教你玩?”
“好啊。”
从那之后我和沈超总是在网吧见面,虽然从来没有约定过时间,但是我每次去却都能遇到他。
“你是不是住在这里?”我确实是问过他,他瞥了我一眼,一句“关你什么事”就把我噎了回去,从此我再不问他任何问题。沈超玩网络游戏很有一套,我有时候甚至会觉得他在这方面可以算是才能,当然这样的才能同样是花很多的钱堆积起来的。
起初他家知道他的情况对他依旧纵容,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我有个好爷爷”。沈超是他家三辈单传的孙子,他爷爷从小对他宠溺,一套“男孩子淘气点才聪明”的老观点让他变得肆无忌惮。但是终于有一天他爸妈决定不再给他用不完的钱,而他又不想去找爷爷要。我想他父母是知道他在这点上的倔强的,所以才想用这个办法逼他回头,可是却彻底将他赶到了绝路。
第一次看见沈超劫低年级的钱时我真的有点吓到,但是很快我也就见怪不怪了。我没有阻拦他,也没有和他说话,只是从他面前快步走过,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睛一直跟随着我。在我心里,我和沈超不过是无聊的人遇到无聊的人,带着恶趣味的开始,所以根本没必要多么郑重其是。只不过从那天起我再没有去网吧找过沈超,几天后他居然找到了我的学校。
“哎,这段时间怎么没来啊?”他伸手拦住我的去路,我往左他就往左,我往右他就往右。他身上浓重的烟味让我恶心。
“我不想去了,不行吗?!”
“行,来来,过来陪陪我——”说着他拉着我往学校前面的一块空地走,手握在我手腕上无比用力,我清楚自己是怎么也挣脱不了的,只好强装镇定的由着他把我拉到他身边坐下。
“沈超,你到底要干什么啊?”我的手腕已经被他握出一层汗,可是他还是不放开。正在这时有两个看起来年纪很小的男孩朝我们走过来,沈超伸出腿挡住他们的去路。
“别等我动手,身上有钱就拿出来。”那两个小孩看见他明显吓坏了,不过又不甘心就这么把钱都给他。我清清楚楚看见他俩把手插在口袋里翻了半天才掏出几块钱,小声地说:“我们真没钱了。”
沈超当然也不信,他刚要开口我把那两个小孩手上的钱接过来,对他说,“就这样吧。”他看了我一眼,没再说话。
等那两个小孩走远,我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这一幕多么像一出排好的戏啊,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
“如果警察来抓,你算同犯吧?”沈超依旧是那副痞子样儿。
我站起来,又被他一下拉下去,“你……”
“就陪我待会儿,一会儿就让你走。”他歪头看我,“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无赖?”
“我什么也没觉得,我和你又不熟。”我并没觉得我的话有哪里不对,但是沈超却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盯着我的脸好像在想什么,过了几秒他点点头笑了一下。
“去,回去上课吧。”说完他放开了我的胳膊,自己也站起来拉了两下衣服,连看都没再看我一眼转身走了。我低头看看手腕上被握住的那一块留下了红红的印子,不痛,但很热。
第二次被沈超拦住是一天放学,我和李思思一起骑自行车往家走突然就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朝马路对面看了一眼,然后对李思思说:“你先走吧,我有点事。”谁知道她却坚持要留下来等我,我想了想也就没再阻拦。
“你又干什么啊?”我和李思思推车过马路。
“你朋友啊,”沈超越过我冲李思思笑了一下,“你还有朋友?”
“你管呢,没事我走了。”
“借我点钱吧。”
“你自己不是有办法搞来钱吗?再说了,你乖乖回家不就好了嘛。”
“你就说你借不借吧,不借就走。”沈超也不耐烦起来。我骑上车就走,突然发现李思思不见了,我回过头诧异的发现她站在沈超旁边没有跟我离开。
那一刻我心里就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可是却也说不上来是什么。“你又不认识他,理他干什么?”我对赶上来的李思思说,“你知不知道,你借给他一次,之后他就会有十次二十次。”
“有你这么说朋友的吗?我看他是真缺钱啊。”
“朋友?”我笑,“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明白。我先走了,拜。”正好走到平时告别的路口,我挥挥手就往右边拐了,没听见她的答话也没感觉有什么奇怪。
真正发现李思思和沈超有了更深层的关系,是从她自己嘴里。假如一个人开始不由自主的提起另一个人,无论是夸赞还是咒骂,都一定是因为那个人在她心里开始占有比重。一开始我还天真的以为她只是没见过那样的人,过过就会讨厌,直到她问了我那个问题,我才意识到事情比我想像的严重得多。
“陈梦,你知不知道沈超喜欢你啊?”
说一点没察觉肯定是假的,就是因为察觉了所以才愈发想要躲远一点,没想到李思思居然这样直接问我。
“我不知道,我和他也不怎么熟。”
“喂,别这样啦,我觉得他人蛮好的啊。再说,你们之前不是一起玩过很长时间吗?”
“你怎么知道的?”我顾作惊讶的问。
“就是有一次……也没什么啦……”李思思立刻支吾了起来,我看着她一副想要欲盖弥彰却又忍不住想要和全世界分享的样子,有了一点不好的预感,只好也直接了当的提醒她,“反正我对他没兴趣,我劝你也少跟他来往。”
“你真的不喜欢他?那……”她完全不理会我的劝告,“我喜欢他。”
我想当时我是被这个变化弄得措手不及了,所以最后才从心底的五味杂陈中升华出了一种类似怅然若失的表情。但是李思思却误解了我表情的含义,她不明白我所想的“失”是什么。
于是才有了今天的事情。
恰巧今天我和李思思都没有骑车,一起朝车站走,走到学校不远处一个胡同口时她突然说她知道一条小路,比较近,我也没想什么就跟着她一起进了胡同。一直走到最里面我看到胡同尽头墙壁的同时也看到了沈超,还有总是跟他一起的那一帮人。我顿时明白过来,不可思议地看向李思思。
“你紧张什么,我就是想找你和我出去玩玩。”沈超嬉皮笑脸的走过来揽我肩膀。
“你滚开。”我向后退了一步。
“做我老婆吧,以后没人敢欺负你。”
“你们真无聊,”我看了站在一旁的李思思一眼,转身要走,一个人过来挡在我面前,“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跟我走。”沈超拉起我胳膊往外走,我突然用另一只手一拳打过去,然后趁机撒腿就跑。后面第一个追上来的人一把把我甩到墙上,脸蹭到凹凸不平的石头当即一阵刺痛。沈超走过来,眼睛里开始有不甘心,“厉害啊,居然会动手。”
“想不想再试试?”我扬着头看他,可再一次挥过去的拳头却很轻易的被他架住,强压下心里的慌乱,我抬脚使劲儿朝他膝盖踢过去。
很幸运的,这一次后面再没有人追过来,可是我还是用尽全力跑。直到跑出胡同看见曲城的脸,才突然感到安心。
“那你以后怎么办?”听完我避重就轻,极尽简略的讲述之后,曲城依旧一脸担心的模样。
“只能自己小心些喽,反正我爸给我请了老师,以后我可能不经常去学校。”
“请了老师啊,那就好,其实有些课还是挺简单的。”
“那是对你而言好不好!”
自然而然就调侃起来,仔细想想发生了这种出乎意料甚至可以说惊险的事,却没有留一点点阴影在心里,这时候反而还能轻松的交谈,真可以算奇迹。说话间曲城从书包里掏出英语题册开始做,我惊讶地发现他下笔飞快,“哎,你英语这么好的啊?”
“凑合啦。”
“你帮我补英语吧,我可以让我爸付你家教费啊。”
“啊,不行,我不会教别人,”他停下笔转回头来,“再说怎么能收钱啊。”
“那这样,你不教会我,我不付钱。我保证我是天底下最难教的学生。”
“这样啊……好吧,不过我也有条件。你只要开始学了就要好好学,否则就是在耽误我的时间。”曲城煞有其是的伸出手来,“成交吗?”
虽然心里很没有底气,但是怎么听都觉得他话里有挑衅的味道。哼,谁怕谁啊。我伸出手和他握住,“就这么决定了。”
“你这样回家怎么说啊?”差不多八点的时候他开口问我。
“说摔的咯,没事,又不严重。”我看了一眼表,“不早了,我该走了。”
最后是曲城把我送到车站,我跳上车后回身冲他挥了挥手,车子刚刚发动我却又想到件关键的事想要下去,“司机,停车,对不起,停一下。”
“搞什么,没带钱坐什么车啊。”司机是个中年女人,尖酸的甩了这么一句给全车人听,却还是踩了刹车。
我跳下去,跑回已经走出几步的曲城面前,吓了他一大跳。“你怎么……”
“你有手机吗?把号码给我。”
“你就为这个啊,”曲城一副很无语的表情,“又不是以后见不到。好,你记着,137********。”
“好了。拜拜。”我记下来以后冲他摆了摆手,却被他拉住,“干什么?”
“礼尚往来你应该懂的吧。再说,你是不是还得再等一趟车?”
我木木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空荡荡的车站,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哦……”
又等了二十几分钟,车来了,“那……再见了。”
“再见。”曲城的脸即使在晚上看起来还是非常白皙,他轻轻笑了一下,却让我感觉有些不真实。车已经停到面前,我迈上台阶,车门关闭的一瞬好像又听到他的声音,“我觉得你黑头发会比较好看。”
猛地回过头,看到的只是他的背影。
最后我找了很多理由,比如“长时间染头发对身体不好”,“觉得麻烦了,黑色省事”等等,终于又将头发染回了黑色。回到家时,陈年只是放下了手里的书看了我一会儿,随后点点头说:“这样挺好看的。”连陈年都不会听我说什么理由,我也不清楚我到底想用它们掩饰什么。
但是镜子里的那个人虽然有一些些陌生,却真的很好看。“她”低下头看了一眼亮起的手机屏幕,上面标题为“曲城”的信息内容写着——“明天我去你家”。
曲城来时陈年在学校上课,他进门来时脸色不太好,扶着门框一直喘气。“喂,你会不会太夸张,六楼是有点高,可我每天也是这样上来的啊。”
“我家是一楼……你又不是没去过……”
“你这是缺乏锻炼,以后常来就好了,”我拉开一把椅子自己坐,然后指着旁边一把,“老师请坐。”
“你以后能不能去我家?”
“不要,我不习惯去别人家。”
“你不是觉得我家很好吗?”
“是,但是……你就当我触景伤情,不行吗?”我原本是半戏谑口吻说的,表情也是装出来的。但曲城却当了真,我看着他那种略带悔恨的手足无措,扑哧一声笑出来,“骗你的啦!我很会骗人,你要当心。”
“咳,你头发真的染回来啦?”曲城显然有些窘,立刻转移了话题,“你这么久不在学校露面可以吗?万一算旷课,你可就惨了。”
“啊,坏了,我真的没请假,怎么办?”
“你……算了,以后我帮你请好了。”
“哈,你又上当了,”我都不知道自己笑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低,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爱和人开玩笑,“我爸都有去和老师说好啊。”
“今天讲过去时……”曲城坚决的不再理睬我,开始用题整治我,“记得,我讲过之后会出很多很多的题,直到你百分百做出来为止。”
“你这是公报私仇!”
“一般过去时态:表示过去某一时间所发生的动作或存在的状态。谓语动词要用一般过去式。时间标志是:yesterday,lastweek……”
“我讨厌你!”
“你怎么变得像个小孩一样?”曲城终于受不了我的精神不集中和吵吵闹闹,扭过头看我,“你以前不是这样吧?”
“哪有……”我低头将视线转移到桌面他的笔记本上。很漂亮的连笔钢笔字,在那个年纪很少有人真正会写连笔,经常是想写却写不好,最终将字练得跟草书一样。我就是这样子。
这个人究竟有什么不会啊。虽然觉得很对不起,但我还是忍不住魂游天外。
在整个灰暗而混乱的初中生活最后,我迎来了一片不大不小的阳光,它不知不觉融化了我坚硬的外壳,不知不觉改写了我命运的轨迹,不知不觉让我不再愿意只有自己一个人。
他叫曲城。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