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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福尔摩斯探案集(2)

在银行里他们果然抓到了斯波尔丁一伙抢劫犯。原来他们骗威尔逊去红发会后,便在当铺下挖地遭直通到银行。

本书通过案子和人物的行踪,展示了英国社会的现实和问题,揭露了英国社会的黑势力猖獗,不择手段敛财,人与人之间的欺骗种种制度和道德的问题,使小说具有批判现实主义作品的特点,宣扬了人道主义和惩恶扬善的理论,具有进步的社会意义。

片段精读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的时候,已是午后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同我到附近的电报局去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了一部马车,吩咐车夫把我们送到雷斯垂德告诉我们的那个地点。

福尔摩斯说:“什么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来得重要,其实,这个案子我早已胸有成竹了,可是咱们还是应当把要查明的情况弄个清楚。”

我说:“福尔摩斯,你真叫我莫名片妙。刚才你所说的那些细节,你自己也不见得象你假装的那样有把握吧。”

“我的话绝对没错。”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

“这看来好象很简单,”我说,“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样知道的呢?”

“唔,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知道。计算方法虽然很简单,但是现在我一步步地教给你也没有什么用处。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片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英尺。简直就象儿戏一样的简单。”

“至于他的年龄呢?”我又问道。

“好的,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起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我只不过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观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上去罢了。你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提醒他说。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起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我可以夸口,无论什么名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正是在这些细微末节的地方,一个干练的侦探才与葛莱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

“还有那个红脸的问题呢?”我又问道。

“啊,那就是一个更为大胆的推测了,然而我确信我是正确的。在这个案件的目前情况下,你暂且不要问我这个问题吧。”

我用手摸了摸前额说:“我真有点晕头转向了,愈想愈觉得神秘莫测。比如说,如果真是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怎样进入空屋去的?送他们去的车夫又怎么样了?一个人怎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的?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这案子既然不是图财害命,凶手的目的又是什么?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儿来的?最要紧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字‘复仇’呢?老实说,我实在想不出怎样把这些问题一一地联系起来。”

我的同伴赞许地微笑着。

他说:“你把案中疑难之点总结得很简洁、很扼要,总结得很好。虽然在主要情节上我已有了眉目,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仍然不够清楚。至于雷斯垂德所发现的那个血字,只不过是一种圈套,暗示这是什么社会党或者秘密团体干的,企图把警察引入起途罢了。那字并不是个德国人写的。你如果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出字母A多少是仿照德文样子写的。但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却常常是拉丁字体。因此我们可以十拿九稳地说,这字母绝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出于一个不高明的摹仿者之手,并且他做的有点画蛇添足了。这不过是想要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个诡计而已。医生,关于这个案子我不预备再给你多讲些什么了。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回答说:“我决不会如此。侦探术迟早要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的,可是你已经差不多把它创立起来了。”

我的同伴听了这话,而且看到我说话时的诚恳态度,他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当他听到别人对他在侦探术上的成就加以赞扬时,他就会象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的敏感起来。

他说:“我再告诉你一件事。穿起皮靴的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是同乘一辆车子来的,而且好象非常友好似的,大概还是膀子挽着膀子一起从花园中小路上走过。他们进了屋子以后,还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更确切地说,穿起皮靴子的是站立不动,而穿方头靴子的人却在屋中不停地走动。我从地板上的尘土上就能看出这些情况来。同时我也能看出,他愈走愈激动,因为他的步子愈走愈大,这就说明这一点。他一边走一边说着,终于狂怒起来,于是惨剧就发生了。现在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告诉你了,剩下的只是一些猜测和臆断了。好在咱们已有了着手工作的好基础。咱们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今天下午还要去听阿勒音乐会,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丁钟华、袁棣华译,群众出版社,2001年版)

妙语撷萃

在平淡无破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

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

延伸阅读

链接一:福尔摩斯原型--贝尔

贝尔是柯南·道尔在爱丁堡大学时的医学教授,是个性格和蔼的中年人,丝毫没有那种大学教授常见的趾高气的架子。他当时四十出头,人很瘦,长着一双非常灵巧的手,一团蓬乱的黑发像刚被刷子刷过似的直立在头上。作为一个外科医生,他鼓励学生对病人进行精确的观察和逻辑推理,从而对病人的痛苦做出正确判断。贝尔医生根据病人的外貌与穿着可以判断出对方的职业、习贯和嗜好,这些给柯南·道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柯南·道尔就根据贝尔医生的一些特点,塑造了福尔摩斯,并把贝尔医生的一些成功推理实例搬到福尔摩斯身上。

链接二:虚构的福尔摩斯真实的荣誉会员

2002年,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宣布,追认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为荣誉会员。皇家化学学会以行为表现只向诺贝尔奖得奖者或杰出学者和工业家颁发这项荣誉。福尔摩斯是第一名虚构的小说人物成为该学会的荣誉会员。

皇家化学学会秘书长说,他们追认福尔摩斯为荣誉会员好像有点儿戏,但他们的目的是希望告诉世界,有一位无私的侦探运用科学和清晰的头脑,达到警恶惩奸的目的。有作家认为,这是对罪案小说的认同,把罪案小说仅仅当作一般的消闲书籍,那可大错而特错了。

链接三:阿瑟·柯南道尔与出租车司机

一次,一位法国出租车司机同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开了个玩笑。司机把阿瑟从火车站拉到了旅店,当他收车费时,他说:“谢谢,柯南道尔先生.”

“唷,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阿瑟爵士问。

“噢,先生,我从报上知道您从法国南部到巴黎来了。我从您的外貌上知道您是个英国人。您的头发是最近被法国南部的理发师修剪过的。从这些特征上我马上就能判断出您就是柯南道尔。”

“这真是太高超了,你还有其它的根据吗?”“当然,”司机说:“还有一个证据就是您的行李上标着您的名字。”

链接四:柯南道尔的幽默

柯南道尔曾当过杂志编辑,每天要处理大量退稿。一天,他收到一封信,信上说:“您退回我的小说,但我知道您并没有把小说读完,因为我故意把几面稿纸粘在一起,您并没有把它们拆开,您这样做是很不好的。”

柯南道尔回信说:“如果您用早餐时盘子里放着一只坏鸡蛋,您大可不必把它吃完才能证明这只鸡蛋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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