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6324800000028

第28章 工伤和医疗保险争议处理(3)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成都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目前,根据劳动部1996年3月14日发布,1996年10月1日施行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为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鉴定的管辖为设区的市,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救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复查。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五、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医疗期间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5)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公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约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停工留薪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致残待遇

1.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约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4)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级、六级伤残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因工死亡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次性死亡补助金。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特定情况的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2)《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第3款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2条的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的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津贴待遇。

(三)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40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六、工伤保险费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8条、第9条和第10条的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我国工伤保险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制,即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二节医疗保险

一、医疗保险概念

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

1.城镇职工

《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的职工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了城镇所有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一种保险制度。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企业也包括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

2.下岗职工

根据中共中央,政改1998年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时,由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下岗职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地区,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报销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费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的规定:“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用(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为进入中心的下岗职工缴纳,其中养老、医疗保险费按规定记入个人账户。”

【案例】下岗职工的医疗保险应如何处理?

刘老太太最近心里总是感觉沉甸甸的,因为女儿都三十好几的人了,当初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没过两年就下岗了,还在到处找新的工作期间就被检查出患有肝炎,刘老太太一下子感觉老了十岁,心想:自己都这么大年纪了到哪里去凑齐女儿的医药费啊!万般无奈之下,刘老太太找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这才了解原来女儿是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刘老太太终于松了一口气,说:原来国家并没有忘记下岗职工啊。

同类推荐
  • 名律师的58个经典案例(教你成功丛书)

    名律师的58个经典案例(教你成功丛书)

    本书犹如一座桥梁,一头承接着法律,一头开启了民众,它在朴素中蕴含着伟大和奇迹。只要我们认真地学习本书介绍的知识,领悟本书作者——一名执业律师分析案件的思路和思维方式,我们每一位普通公民都可以逐渐的修炼成“法律武功”,从而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运用自己的思维,来评判每一件事情的“是非曲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民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民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研究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研究

    本书较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内涵、特征及相关内容,在着重阐述知识产权通过社会关系(主要是生产关系)形成的若干范畴方面,突破了过去仅仅把知识产权制度看着单一的法律制度的框架,在理论研究上,是一个重要创新。本书在阐述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各个内在关系方面,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尊重历史、立足现在、放眼未来,对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热门推荐
  • 女人不能太单纯:心智成熟,才能少走弯路

    女人不能太单纯:心智成熟,才能少走弯路

    《女人不能太单纯:心智成熟,才能少走弯路》才是现实,才真正告诉了我们何为光明与黑暗。参透人性、玩转职场、迈向社会、稳定婚姻的防诈枕边书。
  • 偷了他的心

    偷了他的心

    某晚“你是我的可探星辰。”叶知秋对着司瑾夜说。“我们去救爷爷吧!”叶知秋对着司瑾夜说。……“别进厨房,你在客厅等我。”司瑾夜对着叶知秋说。某个精分女舞蹈演员vs严谨尊贵狗男人
  • 好父母好方法:孙晓云23年家教精华

    好父母好方法:孙晓云23年家教精华

    天下父母都想成为好父母。好父母都想寻找到教育孩子的好方法。以现代成功教育理念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青少年教育专家孙云晓先生告诉你,找到好方法,成为好父母,其实并不难。本书是作者多年来从事青少年教育和研究成果结晶,共分为现代的教育观念、科学的教育方法和健康的心理三大部分,15章,从青少年成长的生活现实和心理现实出发,以大量来自实际生活中的生动鲜活的个案,深入浅出的文字,科学的分析和理性归纳,为天下父母亲讲授如何学习和掌握教育孩子的正确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用性,深受广大师生家长的欢迎,是一本适合广大父母和教师阅读的优秀读本。
  • 日常系大侠

    日常系大侠

    你完成了一千米长跑。恭喜你完成每日任务,获得十天功力的后天内力。......你完成了好人好事三件。恭喜你完成每周任务,获得三月功力的后天内力。......关琅获得了内功系统,只需要完成日常任务,就可以不断在体内衍生出内力。后天,先天,超凡!这是日常系大侠的奇异生活。【日常轻松向】
  • 论一个戏精的养成

    论一个戏精的养成

    【作天作地小戏精&傲娇变扭大魔王】所有意外都是冥冥中注定的。即将重回校园的少年影后柳倾颜,因为车祸,变成了校园里最不起眼的学霸少女叶青云。自信与自卑是相对的。这一次,柳倾颜重新开始,为叶青云扫去自卑,一步步走回大众实现。什么????我把你当好哥们,你却偷偷暗恋我?爱要大声说,不然,一辈子都是好哥们哦。柳倾颜得知某人暗恋自己多年,臭屁的说:“有眼光哦。”她其实心里乐坏了。因为……因为她好像也喜欢了。【这大概是一个互赢的甜宠·沙雕故事】文中不止一对CP,不要站错!
  • tfboys之玺爱

    tfboys之玺爱

    弃文了,别看了……………………………………………………
  • 郁洲遗稿

    郁洲遗稿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庶女狂妃:废材四小姐

    庶女狂妃:废材四小姐

    她,将军府的废材四小姐,懦弱寡言,溺水而亡。再次睁眼,风华潋滟,一身异能,岂是池中之物?他,本是天赋卓绝的皇子,却在一场意外后残疾痴傻,遭人任意欺压凌辱。唯独她慧眼识珠,毅然决定嫁给他,爱他、护他。是个傻子又如何?他有情有义!她定助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彻底逆了这天下!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我的精分来自异世界

    我的精分来自异世界

    让我写简介不如鲨了我。·【关键词】剧情向、超自然犯罪悬疑、超能力者互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