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门见山,说了一句每天都能见面的人们才互相说的一句话,好像我们之间并没有隔着许多许多年的如梦岁月,他说了什么,我没听见,我只顾端详这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然而又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的男人。后来他说,我依然那么年轻那么单弱,也依然哀愁,什么全没变,像我十七岁时一样。我说,怎么可能呢?我经历了许多。他约我什么时间去找他聊聊,我望着他,长时间凝视着,我从眼前这个臃肿老态的男人身上,一丁点也找不出当年我可以委身于他的理由了,更找不到一丝爱情的痕迹。从他的衰老,我知道我肯定也衰老了。他问我有没有结婚,我说还没有。他说,这个世界无论什么事情都不能太理想化了,温馨快活,很好;乏味无聊,也很好。拥有爱情,很好;孤独无伴,也很好。年过四十就不会再吵闹了;年过五十就不会再想死亡;年过六十就不会再忧愁;到了七十岁就会重新变成小孩儿。世界多么好。我说,您说得很好,但我不适合这个规律,也很好。
我问候了他的女人,然后就准备离开。可奇怪的是他提起了他的那一个儿子,就是我曾经在照片上看到的那个英俊少年,他为那少年而自亲。由于他的思维落到了这少年身上,他的脸颊放出光彩,重现了早年他第一次引导我作为一个女人时的表情,重现了我们醉意缱绻在床上时的惬意之态。我这梦境以落到那少年身上为终点。睡梦里每每总是并不爱他,醒来却是泪水涟涟。有时,我也思索那少年到底与我的来世或者前世有什么牵连。想来想去,什么也没有想出。大概那千丝万缕与我的神思割舍不断的牵连只来自于那少年的父亲,于是,便不再想。
后来,随着岁月的流逝,连这种梦境也一去不返了,遗忘了,消失了。
接下来的几年中又有过好几年“春天”在我面前驻足,然后是掠过。然而,这个季节的魔力有如过眼烟云,滚涌而来,又悄然消失,都没有在我心中永久扎根。我领略了这一切之后,终于知道,我内心深处温馨而绚丽的真正的春天,与流动的季节并无多大关联,与颤动不定的阳光也没有多大关联。那个真正的春天在我内心膨胀,又如此搬嫌来迟。
许多的日日夜夜流逝过去,尼姑庵里的男人也随着岁月流淌过去。
记忆其实并不是真的在岁月的延续中退缩,那些令人疲倦的振奋之情,终究是使人有些羞愧难言。因此,保持自我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它们遗忘、遗忘,再遗忘。
永别了,巴斯海峡——绚丽,灼热,灿红。
阳光最烈的正午,那个长的针就会将短的针覆盖。重合。太阳没有嘴,可它说:这就是爱情。
光阴荏苒,时间似水。五年的大学生活过去了。那一年的夏天,我已经拥有了一位正沒的男朋友了、、他是一位英俊清秀的男孩子,当我挽着锪的胳膊漫步在海边沙滩七时,我们的头发被海风飘扬起来,纠缠在一起,令人羡褢、赞叹。那一个夏天,正是我毕业的最后一个暑假。
应该说,我从小就已经渴望着那样一条小路了,它远离闹市,徜徉在大海身边,它浑身披满落叶的金黄,挺拔高耸的树干笔直地矗立在小路两旁。它发源于海水轻吟、浪花飞溅的海湾,然后婉麵而上,向着隐蔽的山林盘旋。它的性情幽静、含蓄、深奥,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就是从这样一条小路上诞生,我渴望着在这里迷失。
在毕业考试的时候,我已经心神不定、魂不守舍地渴望那条海边小路了,我要只身前往那金黄色的沙滩,我的前面将是一望无际的蔚蓝色的大海,望着它那平缓而博大的呼吸,我会觉得自己所有的烦躁和忧愁被一洗而空。那海洋大得使人没有办法,除了放弃自己,再也没有第二种选择使我可以和大海的精神去抗衡、去较量。静静地坐在海边,波浪如一只柔软的手臂抚摸我的皮肤,洗掉我五年来在大学里浑身浸泡的古朽之气,洗掉我性情深处所有的孤独和忧伤。在沙滩的背后,那条小路就那么静静地隐匿在远去的海水曼声而歌的吟唱中。
小路是和这个英俊青年一同走向我的。他的四散而垂的头发飘扬着向我涌来,他的那副对于东方人来讲略显得挺拔的鼻子向我涌来,他的那双典型的亚细亚式细长清秀的黑眼睛以及瘦削的下巴向我涌来,他的长长的庞大而富于弹性的手指向我涌来,他的温情的拥抱和着海水向我涌来……他使我觉得似曾相识,好像是从过去岁月里使我铭记不忘的某一日走过来,从一张带着岁月枯黄年轮的画像上走过来。从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知道了我的情感就无能为力地归属于他。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北戴河海滨的一个幽静的咖啡厅里。当时盛夏刚过,旅游旺季已经过去了,空气中弥散起早秋的凉爽。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并没有多少钱的女孩子,独自离开家,独自坐在一个海滨的咖啡厅里沉思默想,这个情形对于那个年龄的我充满了流浪般莫名的诱惑力。咖啡厅里正从墙壁的各个角落慢慢溢出乐声,这里的音乐大多是流行的,缠缠绵绵,悲悲戚戚;间或也有儿段令人心情激荡的爵士乐和摇滚乐。我静静地聆听。我注意到远处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前正坐着一个年轻人,他和我一样,也是独自一人。他正向我这边频频凝望。矜持,使我转移视线。我去看各个角落,惟独不向他那边观望。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的余光就看见他向我这边走过来,然后站立在我的桌前。他问我可不可以和他跳一个舞。我望着他的脸孔,嘴里说着我跳得不好,身子却鬼使神差地站了起来。手放在挺拔的肩上,我发觉他其实比我紧张,于是就放松起来。跳完了一支舞曲,我们就都坐在了我原来的那张桌子前。坐下来半天,他说了声谢谢。我问谢什么?这时服务员小姐的微笑就在我们眼前绽开了,他要了一听啤酒,给我要了杯可乐加冰块。他举过杯子在我的杯子上轻轻碰了一下,说:“认识你我很高兴。”我惊讶地发现他说话磕磕绊绊、僵硬而吃力。“我和你一样。”我把杯子端起来冲他照了一下。
他脸部的侧影儿棱角清晰,格外英俊。杯子在他长长的指间轻轻摇荡,冰块便把玻璃杯荡出悦耳的叮叮声。我欣赏着他的还带有几分稚气和羞涩的脸孔。
那一天夜晚,尽管我吟理智一再提醒我,不要对第一次相识的男友谈得太久,但我们还是谈了很多,比我预料的要多得多。
他说他完全是中国人,可他已经忘记了大部分国语怎么说,但他能够听得懂我的话。他说他从小在台湾,五岁就去了澳大利亚,住在古老的巴斯海峡。他说巴斯海峡那边要比中国的天气显得“雨”。我问他什么是显得雨,是不是那里经常下雨。他说不是。于是他就开始比划,“雨,就是……空气里面……显得……雨广我无法明白,就笑了起来。这时,他慌慌地说了句英文。于是,我就更笑了,我告诉他那是显得“湿”,而不是显得“雨”。他的脸微微有些泛红,透过这红晕,我看出他还是个男孩子,也许比我小四岁,也许比我小三岁。这并不重要,我喜欢他的羞涩。他告诉我他的英文名字,很长;于是,为方便起见,给他起了个新名字,很短。也许是为了补偿他的年龄吧,也为了记住巴斯海峡,我叫他老巴。我们用中文和英文混合的句子交谈,他说他是和祖父一起回中国探亲的,他说他非常想念中国,渴望学会说国语(即汉语)。他诉说他的想念和渴望的时候,眼睛里涌满了伤感。他说的话磕磕绊绊,实际上我们不用说什么,只消互相望着就会彼此沟通。我望着这个忘记了中国话怎么说的中国人的面類,内心里充满怜爱和伤感。我答应了他做他的国语教师。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天天都见面,无论在饭厅还是在海边,我们都会感到彼此的存在。这种感觉我曾经体验过,这种感觉我也从爱情书里读到过。后来,我预感,一个古老得不能再古老的故事要诞生了。这一切是那样的自自然然,那样的顺理成章。
那条小路,那条盘旋在海浪轻歌之上的林荫小路,使我终生难忘。我教给他中文的时候,他看着我的嘴,看着我的身体,他的眼睛仿佛永远思念着一种遥远的东西。他说,他喜欢听“故乡”这个词。他说这个词的时候,眼睛里亮亮的,流出光芒。我们一起游泳,当他躺在沙滩上休息的时候,他的漂亮而略显纤细的肢体便在阳光下一览无余。我喜欢他身体上每一小块肌肉和线条,他的骨骼虽然还没有显示出一个成年男子的重量,但却散发着一种轻盈鲜活之感。他说他和祖父一起长大,那时候在台湾。我请他给我讲讲台湾,问他台湾是否管大陆上的人叫“共匪”。我说起我母亲的一位老朋友,那朋友怀着孩子的时候,她那在黄埔军校当军官的年轻的丈夫就随着蒋介石去台湾了。四十多年后,统战政策才使这对年近古稀的夫妇在香港得以见面。我母亲的那女友,涕泪滂沱,几十年的恩恩怨怨只化做无声的泪水。可是,老夫妇俩正互相安慰着没说一会儿,这女人就“翻车”了,原因只是那老先生的体贴话中称共产党为“共匪”。这个为了她的当国民党军官的丈夫受了多少年政治压力、吃了多少年苦头的女人立刻把身子从他的臂弯里脱出来,说:“我叫你们蒋匪你爱听吗!”那老先生慌忙解释,他对共产党并没有成见,只是听惯了台湾的广播,叫习惯了。
老巴笑起来,他说那是老人们的事情了。他说他对台湾只记得“一小小”。我纠正他那叫“一点点”。
他说起他刚到巴斯海峡的事情,祖父把他丢进幼儿园就工作去了,他望着身边一群小洋狗似的当地小孩,只想哭,一哭就尿裤子,因为他不会用英文说厕所这个词。我们就又乐起来。每一天我们都有许多事情乐不完。
终于有一天,就在那条小路上,那条通往海边与山林的小路上,他羞涩地说,他很想亲一亲“故乡”。然后他就把我拥在他的胸腔里。他亲我的脸颊、我的嘴唇,他那滚烫而颤动的嘴唇在我身上寻找。终于,那灼热的颤动停滞在我的胸前。他流了泪,他说那一双乳房,只有那一双乳房,才是他口思夜念、魂牵梦萦的“故乡”,他的归宿。
身下的大海在这林荫小路的俯瞰之下隐隐退去,然后又轻轻涌来,无尽地往返。他说他必须永远抱住我,永远贴紧那“故乡”,才不会觉得孤单和被遗弃。他的嘴唇长时间地在我身上流连+这嘴唇,这年轻而慌乱的嘴唇使我想起另一个嘴唇.尼姑庵里那一个嘴唇举世无双,它曾经在我身上所向披靡,它是一只猎犬的牙齿,吞噬着他身下的每一方寸猎物;眼前这躯体,这单弱巟轻盈的身体将我覆盖,这覆盖唤起我曾经拥有过的另一个沆重的覆盖,那一个已经遥远了的覆盖将我第“次唤醒,然后又与我分离;我渴望这一个稚嫩的身躯变成那一个身躯的重压,永远覆盖于我,这静滥幽深的海滨之端就是我们的软床,这年轻的身躯就是过去那不能延续的欲望的延续老巴和过去的那男人显然不同,当他轻盈地将我覆盖的时候,他无法自持,疲惫不堪。他其实并没有真正要求什么,也许是出于羞涩,也许是毫无经验,总之,他还是个男孩子,他并没有真的那样。在这样一条林荫小路,一个幽僻的海滨处所,我们躺在松软的青草之上,那些青草有些已开始发黄,我们的头顶是闪烁不定的繁星。我望着那高邈的天空,感到一种遥远的欲望正来自天国,那欲望在小鸟的伴唱下进行,那吟唱令人心荡神怡、心醉魂迷。我喜爱眼前这羞涩清秀的面孔,这个永远沉思默想的面孔。这面孔有待于我的诱导,正像过去那个男人对于我的诱导一样。这诱导义不容辞,非我莫属,迫在眉睫。我们那样做了,他很快冲动又很快平息。像一个淘气又胆小的男孩在众目睽睽之下想要尽快去做完一件坏事情一样。我喜欢这烧红的面颊,这孩子般急切浸淌的汗水。
他请求我等待他三年,他要回去完成他的学业,他正在墨尔本大学攻读数学专业,他说他的一生离不开的只有我那“故乡”和他神秘的数学王国。他说起数字来像个大将军,运筹帷幄,胸有成竹,所有的数字都听任他调遣和布局。他不断地要求“故乡”、“故乡”,这个词从他的嘴里像奋乐一般不断地涌出。当“故乡”贴在他的脸颊上时,便平息了他所有的欲望―作为一个男人的,作为一个远离故乡的人的。
暑假似乎转瞬即逝,我们的恋情刚刚开始,就到了分手的时候。我们坐上了开往北京市区的火车,他清秀的头颅微微低垂,脸上满是由分离在即而引发的天真的忧伤。
不久,他就返回了墨尔本。日东月西,远隔两地,我们便开始了一场漫长的柏拉图之恋。我们鸿雁往来,纸上传情,顶多我把嘴唇上的口红亲在书信里他的名字上边。
我每周二给老巴写信,星期三发出,去赶首都机场星期五起飞的飞抵墨尔本的航班。再到下周三,我的信就可以安静地躺在他的信箱里了。我的信像钟表一样准时。这是我花费了一年多时间才摸索出来的最快邮程。
近两年来,他的中国字越学越多,居然学会了“何其相似乃尔”、“不可同日而语”,甚至有一次用上“拈花惹草”这个成语。我经历了很多,分配工作,去农村支边,然后又回到了报社当记者。一切按部就班,一切平平淡淡。远离他的日子,便有了遥远的思念。等待,依然是等待。我早已习惯了用生命去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