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欢欢觉得好无奈。
这男人,刚刚是救了自己,可是也不能因为他救了自己,她就得以身相许吧?
可是,这话不是她等了三年的话么?
一颗心扑通扑通几乎要从胸口里跳出来。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口干的厉害,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季盛东这男人,偏偏还不肯放过她,就这样握着她的手,站在街头,深情的凝望着她的脸。
时间还长,也就是晚上的九十点钟左右,三五成群散步的人经过他们身边时,都不由自主的多看几眼。
男的帅气,女的俊俏,俊男美女的组合永远吸人眼球。
理何况,那个男人整修右边衬衫袖子上全是血,这样怪异的姿态,引得更多的人围观。
很快,那些人就排成了一个圈,两个人被围在了中间。
季盛东见罗欢欢一直不说话,却也没有直接拒绝,心里有些害怕,却还是很冷静的等着她的回答。
没有直接拒绝,就表示她并不十分讨厌自己的求婚。
那么,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趁热打铁,把她赶紧娶回家去!
罗欢欢站在人群中,脸红的厉害,连看都不敢看季盛东一眼。
这男人,这样就算是求婚了吗?
不行!
哪有这样求婚的?!
许久以后,她幽幽的开口道:“那个。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季盛东一脸黑线。
他刚才明明说了两遍好不好啊?
这女人哪里是没听见,分明是故意的!
就是想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儿折磨他一下!
与其说是折磨,他更觉得是考验。
“既然媳妇儿说没听见,那我就再说一次好了。”
周围人都看着季盛东,七嘴八舌的赞着。
哎呀,这小伙子真好,都挂彩了,还向女朋友求婚,看来,他一定很爱他女朋友,成为他的女朋友真是太幸福了。
这小伙子挺实在的,长的也好看,可惜,这求婚没钻戒啊。
哎呀,没钻戒怕什么呀,现在婚的人多着呢,只要感情真,谁在乎那些形式主意啊!
姑娘,这小伙子跪了大半天了,人还受着伤,答不答应,你都给个信儿啊。
人群中已经有人开始替季盛东吆喝,“嫁给他。”
“嫁给他。”
罗欢欢站在那里,看着季盛东半跪在地上的身形,眨了眨眼睛,“季盛东,你这求婚连钻戒都没有,也太没诚意了。”
季盛东眼神一亮,“欢欢,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有钻戒,你就嫁给我吗?”
罗欢欢俏皮的朝他眨了眨眼睛,“那要看钻戒够不够大!”
这次季盛东为了救自己而受伤的那一刻,见到他流血的时候,她就想明白了。
其实自己跟他呕了这么多年的气,无非就是为了争那一口闲气而已。
当年,如果不是因为他母亲去世而耽误了他来找她的话,也许,她和他早就结为夫妻了。
兜兜转转,这一绕就是三年,遇见他的时候,她已经过了三十岁,人的一生当中又有多少个三年?
她一直觉得一定是自己不爱季盛东,所以才会对他的好视若无睹,如今,事情说明白,她突然觉得自己有些矫情了。
尘世中的男人,既然爱就在一起,何必在意别人的看法?
季珉敬是季盛东的父亲不假,他不喜欢自己,重要吗?
罗欢欢是要和季盛东共度一生的,不是和季珉敬,所以,她完全可以不用在乎季珉敬的看法的。
这么简单的道理,刹那之间就能明白的道理,她却花了三年时间。
三年多,一千多个漫无尽头的长夜里,她能安慰自己的,只有那男人的一颦一笑。
刚才他为她奋不顾身冲上去的那一刻,她知道,他其实是很爱她的。
“答应他。”
四周的人都在起哄,乱糟糟的吵得她无法平静,垂眸去看季盛东,这男人一脸真诚,平静而温和的半跪在那里,半天没有移动一下身躯。
“你先起来。”
心疼他身上的伤口,即便是没有钻戒,她也愿意和他在一起。
伸手去拉他,想把他扶起来,这男人却反握住了她的手,“欢欢,你这是。答应我了吗?”
哎呀,傻小子,她这是心疼你呢,要是不爱你,又怎么会心疼你?你呀,就等着欢欢喜喜的把她娶回家吧!
一旁也有三五岁的孩童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切,嘻嘻的笑:情郎骑白马,一骑骑到丈人家,大舅子拉,二姨子扯,拉拉扯扯忙坐下,黑漆桌,展布抹,八个碟子忙摆下,吃闲酒,说闲话,风吹门窗看见她,粉折脸,糯米牙,歪歪的戴朵玫瑰花,有心想要说句话,太多人看着没办法,罢罢罢,回家卖田卖地,娶了她吧
娶了她吧。
罗欢欢觉得这一辈子从来没这么紧张过,第一次登台唱歌也没有现在这么紧张,一颗心突突的跳着,就像是机关枪一般,一下接一下不停的跳着,再这样下去,她非猝死不可。
季盛东依旧单膝跪在地上,视线胶着在她脸上,“欢欢,你不答应我,我就不起来。”
罗欢欢觉得,这种情况下,她要是还不答应,人家不得说她虐待季盛东啊!
多年以后,重新回想起这一段以历的时候,罗欢欢后悔的要死。
季盛东,你说我当年怎么就吃猪油蒙了心,一下子就答应嫁给你了呢?
某个男人圈着她已经变粗的腰,愤愤的回她一句:罗欢欢,亏好我娶了你,要不是我,你这水桶似的腰,谁敢要你啊?!
季盛东回得理直气壮,结果自然是被太太揪着耳朵跪在盘算上:季盛东,你丫给我好好反省,知道错了才准起来!
直到两人重新坐回罗欢欢的车里时,罗欢欢还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
她觉得自己就像是飘在天空中的云朵,飘飘荡荡,一颗心充满了甜蜜,也总感觉自己不在地上,而是在半空中飞。
季盛东开心到不行,没受伤的左手说什么也不肯放开罗欢欢的手。
没办法,罗欢欢只能一只手开车,一只手交扣着他的手。
好在这个点儿路上没什么车,罗欢欢开得又慢,所以,两人一路平安的回到了季家大宅的大门前。
季盛东坐在车里,不肯下车,死皮赖脸的想要跟罗欢欢回家。
“老婆,为了你,我已经和家里决裂了,你再不收留我,我真的没地方去了。”
季盛东说得可怜兮兮,眼底还有隐隐的泪光闪动,看上去让人心疼极了。
“老头子可是说了,我要是再回季家,他一定会打断我的腿,你总不希望你老公成为一个残废吧?”
罗欢欢皱眉,“季大总裁,身为N市四大家族之一的名门公子,你总不会只有这一幢房子吧?”
“狡兔三窟,像你这样的狡兔,至少也得有十个窟吧。”
季盛东抚额。
看来太聪明的女人就是难搞定,刚才她明明已经默认了他的求婚,也就是说,她已经答应了他的求婚,那么,在他无家可归的时候,她应该出手帮助自己才是啊。
可是这女人到好,这会儿他是多么的需要和她联络感情住在一起啊!
她竟然让他去别处!
为了显示自己没有狡兔三窟,季盛东摊了摊手,“亲爱的媳妇儿大人,我真的没有别的房子,不信,明儿像查查看。”
讨好似的向罗欢欢卖弄着他的男色。
罗欢欢虽然不相信他说的这话,但是她是有房子的。
当年霍建亭可是替她购置了两套别墅呢,一套她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孩子生下来以后,她就搬幕府山跟霍建亭和清歌一起住了,那套别墅也就空了下来。
还有一套是在远离市区的地方,只不过,那边她基本上没住过,所以房子到现在都是空的,什么都没有。
唯今之际,也只有把季盛东带到之前住过的那里去了。
季盛东毫不客气,仗着自己是伤患,大摇大摆的支使罗欢欢,替他洗衣服,刷牙,洗脸。
最后,连澡都是罗欢欢帮他洗的。
她保证,不会再有下一次!
清理完自己,拖着两条酸软不堪的腿回到房间里,她连床都不敢躺,生怕又被吃干抹净,只好远远的坐在沙发上。
这世上还有比她更命苦的女人么?
人家完事儿以后都是大摇大摆的睡在床上,有她这么悲催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