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对他的制敌方法很好奇,之后我便一直跟着他,起初他很讨厌我尾随他,直到我向他讨教那天击败壮汉的技法,他对技击法很感兴趣。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个搏击专家,而且获得过金腰带,我开始向他学习他的技击术,他很乐意教给我,他让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可是我除了我身上的衣服外一无所有,我没有名字,杰克森·李的名字就是他给我起的。我和他一起生活了五年,在华盛顿。我刚遇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三十多岁了,我以前和他谈过他的身世,他说他很早以前就和他的妻子离婚了,他曾经有个儿子,不过已经去世了,他还说我和他的儿子很像,我的名字估计就是用的死去的儿子的名字。。我很同情他,他人很好,对我就像亲儿子一样,我却从来没叫过他一声爸爸,但我对他的感情是真的,他教会了我很多的搏击技法,我本来可以和他一直这么生活下去的。
1917年,由于战争的原因,小镇上的人都去避难了。(1917年美国介入第一次世界大战,华盛顿成为军事要地之一)而我被迫成了一名军人,也就是这时,我和霍林斯永远失去了联系,当时的我十二岁,我的性格也因为霍林斯的出现好了许多。十二岁本来还不到参军的年龄,可是因为战争太惨烈,所以只要超过了十岁的人都被带走了。在军队里我接受了各种特训,我的身体素质就是在这些年开始出现明显的长进地,我在军队中是佼佼者,过了将近三年的时间,战争才开始平息,从军三年的我却只上过一次战场,那次战争美国获得了胜利,别的战友都已经离开了军营,开始了新的生活,在战场上,我有很多战友都不幸阵亡了,我和我那些活着的战友在华盛顿比较偏僻的地方建了一座公墓,上面写着他们的名字,之后我回到了我出生的小镇,这里已经因为战争的原因荒废了,走在罗克镇的路上,我的心很难受,因为我特别想念霍林斯,我坚信他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天我们还会再见面,来到我们曾经相遇的赌场,过去喧闹的声音已经不复存在了,此时的我已经15岁了,我的身高保持在了一米八左右,实际上我的身高是1。78。。
之后我又回到了军队,我已经把这里当成了我的家,在这里既有睡的地方又有饭吃,我已经习惯了这的生活,我被分到了陆军的211部队,我是下士,管理整个部队,我现在是新兵的头,战争刚结束,美国的损失很大,经济不是很好,当时有很多假参军混军饷的,我向上头报告了这件事情,可是他却让我自己管理这件事,因为我的脾气向来不是太好,就把军士长教训了一顿,后来被我们陆军的上尉知道了,直接提拔我去他们部队里当少尉。。如果不被上尉知道这件事,估计军士长就直接把我整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