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出口贸易
天津外贸系统由于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充分调动公、私外贸商行和外商积极性,一起步成果斐然。1949年3月至12月,天津进出口贸易总值4356万美元,出口2278万美元,占52.35%,进口为2073万美元,占47.65%;出超204万美元,成为1949年度全国少有的出超口岸;当年天津外贸出口货值占全国13.98%。
1950年天津外贸执行进口归中央、出口转地方的国家举措,外贸出口货值直线上升,这一年出口货值1.5267亿美元,比1949年增长5.7倍,是天津外贸空前发展的一年。1951年出口货值1.4086亿美元,与1950年比较略有减少,为1950年的92.26%。1952年天津外贸重点转向出口,外贸各单位普遍超额完成全年收购和内销计划,出口任务也超额完成了,是年出口货值1.9044亿美元,明显超过前三年中的任何一年,呈现出了强烈发展势头。1951年出口货值稍有回落,既有国际因素,也有国内原因。就国内来说,一是国内市场需求量大增;二是土、特产品收购欠佳,但1至9月出口值较1950年同期仍增加了16%。
(二)天津外贸传统市场的变迁
新中国成立伊始的天津对外贸易,基本上沿袭了1949年前的贸易市场,同欧美国家进行传统贸易,美、日、英、德、法、苏等国家和香港地区依然是天津外贸的主要国家和地区。1949年2月19日,载有马口铁、锅炉管件等货物达1080吨的美国“福尔康”号货轮首抵天津码头。随之,各国货轮亦陆续来津从事贸易活动,履行同天津1949年的贸易合同。1949年天津进出口贸易中,美国比重占了首位;占出口贸易第二、第三位的是香港和英国,三者相加占天津出口货值的88%以上;其次是印度、日本和新加坡。1950年上半年,占天津进口贸易货值第一位的是香港,达45.05%;占天津出口贸易货值第一位的仍是美国,为33.85%。
1950年下半年开始,天津外贸传统的国际市场发生了急剧变化。原因是美国政府从限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工业器材和大幅度降低中国农、副、土、特产品价格以及管制对华贸易,转向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禁止一切货物来华,凡装运货物来中国的船只,一律强制到美国港口卸货,意欲将新中国扼杀在摇篮里;受其胁迫的国家及用美元进行贸易结算的地区和国家也相继中断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贸易,天津外贸首当其冲。中日间的传统贸易也转为民间贸易了。
中国政府理所当然地采取了相应反击措施,在外贸方面采取了更为灵活政策,充分发挥私营商行的进出口贸易渠道,大量供给外汇,实行预结外汇制,并全力推行大进大出政策,使天津外贸在1950年仍保持了相当活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天津外贸当局充分利用香港为跳板多做小笔生意,改变贸易方式-先进后出、以货易货;同时转变贸易对象,努力发展与苏联、东欧国家及亚洲周边国家的贸易。这一年,天津还同波兰哥尼亚港建立了海上航线。经过种种努力,1950年底同天津有进出口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达到32处,保证了天津外贸空前的发展势头。(原载《天津文史资料选辑》199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