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自燃是指人体内部突然自发燃烧,将人体烧为灰烬。古今中外,对人体自燃现象都有过报道。
1950年10月的一天,在英国伦敦街头有一对正在热恋中的青年男女并肩而行。突然,在女青年的胸前和背部喷发出熊熊火焰,把她的头发和脸部烧焦了,以致死亡,可与她并肩而行的男子青年却没有被烧死。
1951年7月,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圣彼得堡,一位肥胖的老妇人坐在软椅上,突然身体自燃,立即化为灰烬,地面上只剩下几个烧得变了形的发卡、几小块焙干的椎骨、一个已缩成棒球大小的头骨和一只完好无缺的左脚。而在这老人边上的报纸和亚麻布却完好无损。
1966年12月,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波特城,一位老人正在自己家里推车上坐着,突然自燃,整个人体除半条腿外,全部化为灰烬,可老人所坐推车支架下的胶垫却完好无损。
人们发现,在人体自燃的时候,往往周围的易燃物却完好无损。按照一般常识,将人体化为灰烬需要相当高的温度,绝对足以点燃周围的易燃物,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人体为什么会出现自燃现象呢?
有些科学家认为,人体自燃与体内过量的可燃性脂肪有关,如果体内积累过多可燃性脂肪,到一定时间,就会自发燃烧起来。
有些科学家认为,人体内可能存在着一种比原子还小的“燃粒子”。当“燃粒子”积累到一定数量时,有可能引起自燃。
有些科学家认为,人体自燃可能是由于体内磷积累过多,形成一种“发光的火焰”。到了一定时候,火焰就转变成燃烧的大火,从而把人烧成灰烬。
有些科学家认为,人体内存在某种天然的“电流体”。这种“电流体”到了某种条件具备时,可能造成体内可燃性物质的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