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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混混养成记

从新年的第一天开始,前往乌斯怀亚的调查团就已经开始过上了市政厅——小酒馆两点一线的日子。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他们好像提前过上了退休老干部的生活。日子过得乏味冗长,没有一点激情。这个时节的酷暑让他们把原本应在北半球度过的暑假都快透支了。在事情彻底解决之前,他们不得不东躲西藏着过活。

市政厅,这里已经被道格拉斯防护得像一座坚不可摧的堡垒。大批的特警守卫在周围巡视,军事铁丝网已经被布防在1。5公里之外,这里的一切都被隔绝了。甚至是,道格拉斯将反导弹系统搬到了这里,就连一只鸟都不可能在这里停下来栖息片刻。斯芬克斯他们正享受着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般的待遇。

“永不打烊”的小酒馆里,电扇“吱呀”地旋转着,用力地驱散炎热。酒桌上,客人们点的酒都是加了特别多冰块的清酒。一杯下肚,清凉的爽劲儿浸透全身。凉椅上,米尔正在和瑞恩、南布尔玩着扑克牌来打发时间。费雪仍旧是在专注地看书,桌旁摆放着一杯可口的鸡尾酒。

大街上,斯芬克斯将自己脸部裹得严严实实,一个人在游荡。他实在忍不了这种日子了,就像被关在监狱里一样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所以,今天他就偷偷跑了出来。在港口,他又找到了宾格利和德伦喝了一顿酒。告别后,他依旧徘徊在大街上,继续寻找着各种娱乐消遣。他跑遍了所有的酒吧和夜店。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学着别人叫上一杯好酒,然后细细地品尝或是端着酒杯找美女搭讪,那感觉真是好极了。

除了酒吧夜店,斯芬克斯还在赌场狠狠地赌上了几把;在地下拳场逛了一圈。接着,他在一个地下赛车场落了脚。最后,他兜兜转转又来到了一间小酒馆里。

“服务员。服务员,上酒。”他一阵大呼小叫,摘下脸上的装备,“要你们这儿最好的。”

酒上桌,斯芬克斯一个人坐着喝闷酒。看他现在这个堕落的样子,和整天在街上游手好闲的混混没什么两样。

“嗨!斯芬克斯,很高兴认识你。”他没想到还是被老板娘认出来了。

“你认识我?”

“如今还有谁不认识你呢?”老板娘大声地说,生怕别人不知道,“对了,伯塞九龙还好吧!来这么久了都不来我这坐坐。臭男人!”老板娘露出幽怨的表情。

“您认识龙叔?他经常来你这买醉吗?”斯芬克斯面带疑惑感叹着,“没想到龙叔也是一个有青春的人啊!”

“呃。算是吧!”老板娘惊讶地说,“臭小子,还真是什么都知道!”

“和龙叔闹矛盾吗?看样子你们最近关系比较紧张啊!“斯芬克斯调侃道。

老板娘一句话也没回答,一口气喝完了斯芬克斯杯中的酒,然后转身离开: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一声悠长的叹息传来。

“嘿!伙计,我能在这儿坐会儿吗?”不知什么时候斯芬克斯面前站了一位流浪汉,披着一件破麻袍,蓬乱的头发连着胡子,只看见一双深陷的眼窝。

“随便。”

”哦!谢谢,谢谢!“流浪汉立即坐下来,熟练地给自己倒酒,”很高兴认识你,我叫JR·史密斯。我比较喜欢别人称呼我为史密斯教授。“他丝毫不客气地把斯芬克斯当成是自家人。

”你。你好!史。史。“斯芬克斯被这个”自来熟“先入为主的气质给整懵了。

”史密斯!“流浪汉哈哈大笑。

”噢。史密斯教授你好!我叫斯芬克斯。“他茫然不知所措。

”谢谢你的好酒,真是个好孩子!我知道你,就是那个在让·阿尔伯特婚礼上帮别人抢亲的小伙子嘛!“史密斯扒拉了一下他的胡子,接着又给自己满上。敢情斯芬克斯自己也没喝几口。

“呵呵。”斯芬克斯故意迎合一下来化解他单方面的尴尬,没想到连乌斯怀亚的乞丐都知道了斯芬克斯这个人,“教授,您能别说我在这喝酒么?”他怕这个流浪汉会为了一顿酒而把他给卖了。到时候,自己就只值一顿酒钱了。

“看你人这么好。我有一好个消息告诉你。”史密斯是带着好消息来的,只不过每人愿意听他说话罢了。谁会在一个流浪汉身上浪费时间啊?他喝完了,自己又点了一些酒,说:“听说市政厅要举行一个拍卖会,好多拍品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那件市长自己珍爱的藏品——那把好多收藏家都梦寐以求的刀鞘,卓玛。”

语出惊人,斯芬克斯心底激起了巨大的浪花,丢下史密斯在一旁喝酒。

“啧啧。那可真是一件宝贝呐!”史密斯说起来就像是亲眼看到过一样。

这时,酒馆服务员过来,”史密斯,你又来骗客人的酒,快滚!“服务员走过来,身旁多了两名打手,考虑要不要强行将他扔出去,”快滚回你的垃圾堆里去。“

”好。好,我这就走。小伙子,看你都被我的消息震惊了,怎么样?不错吧。“史密斯又顺走一瓶酒跑了出去,站在马路对面朝斯芬克斯打招呼,”希望下次还能遇见你。“

“您好先生,刚才那只是个意外,希望不要影响你的心情。您的消费将全部减半,希望您能愉快!”服务员拼命解释,希望可以挽回一点声誉。

斯芬克斯摆摆手表示毫不在意:

“刚才那个人是谁?”

“您是说刚才的那个流浪汉吗?他叫史密斯,以前是一所大学里的生化教授。由于研究生化丧尸而违反了国际禁令而被撤职。丢了工作后就一直流浪在街头。平时就爱我们店里和客人搭讪,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来骗点酒喝。没人听他的鬼话,您别在意!”服务员说完就走开了。

斯芬克斯脑海里又想到了刚才史密斯的话,“市长为什么会拥有那把刀鞘而且还要将它拍卖出去呢?”他本来想过几天夜探市政厅的,现在有这样的机会,他必须要得到它。因为他答应过唐吉老伯要带回交给他的。

想到这里,斯芬克斯丢下一叠钞票跑了出去,想追上去问个清楚。可转眼间史密斯就消失在街头。这可能是最后的机会,他一定不能错过了。

闲下来这么多天,他这个混混也该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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