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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一个高密东北乡农民的叛逆——莫言的作品(14)

小说的转折点,其实有两个,一个是梁家儿子替田家女儿运粪,二是田家女儿学会了开拖拉机,还用现代化的技术武装自己的田地,很快就把收成提高了。可是两家看似冤家的攀比,可偏偏戏剧性地“聚头”了,当两个人开始彼此爱慕,这场闹剧似地攀比就成了最好的媒人。

《因为孩子》,发表于《莲池》,1982年的第5期。前不久,小表弟来访,还说,这文章成了他们期中考试的语文阅读,我仔细想,这定又是一篇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好人好事。结果仔细看来,本来是两个孩子秋生和大胖之间的打闹,最后升级为两个家庭之间的大战,这让我想起余华的小说《现实一种》,也是孩子们之间的故事,成了大人们之间的血腥。只是莫言还没有余华的冷酷,“战火”当然被村民们浇熄了。后来的事件就更具戏剧性了,大胖和秋生都被嘱咐不能和对方一起玩,可是到了玩的时候,就什么也顾不得了,秋生掉进了冰窟窿,大胖叫爸爸黑头来捞,最后皆大欢喜,秋生活了,恩怨自然也就没有了。掉进冰窟窿的桥段,莫言是惯用的,《枯河》里的虎虎掉进了冰窟窿,“他甚至听到自己落进冰窟窿里的响声,半凝固的冰水仅仅溅起七八块冰屑,便把他给固定住了。”这一固住,就迎来了死亡。

在长篇小说《丰乳肥臀》中,为了解决食物:

二姐选择了一块最干净的地方,开始砸冰。上官家祖传的大铁锤被她纤细的胳膊举起来,沉重地落在冰面上,发出的响声像刀刃一样锋利单薄,飞到我家的窗户上,让窗纸簌簌作响。母亲抚摸着我头上的黄毛和我身上的猞猁毛,说:“金童子,金童子,姐姐去砸冰,砸个大窟窿,抬回一桶水,倒出半桶鱼。”(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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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小说里会出现儿时的玩伴,回忆的是故乡的生活与感觉。比如《天才》和《地震》这两篇文章像是姊妹篇,也是1991年接受张大春约稿时候一起写的。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同学蒋大志。蒋大志被尊为最聪明的孩子,人人羡慕,女同学也喜欢他,可是,男同学和他在一起就觉得不舒服,总想找他茬,这就叫嫉妒吧,谁让老师管他们这帮男生叫“榆木疙瘩”呢?于是,大家想尽办法让蒋大志变笨,想出来的办法是体育课上那篮球砸蒋大志的脑袋。“狼”老师给我一个篮球,我们要背着“狼”老师把蒋大志变笨,通过一番努力,终于成功了——

我看篮球传到了“花猪”手里,他双手抱球,举到头顶,卯足了劲儿,对着蒋大志的后脑勺砸过去。砰!篮球反弹回来,蒋大志就地转圆圈。我们叫着追出篮球去了。蒋大志一个人在那儿哭。

蒋大志没有因为这个变笨,也没有报告老师,大家相安无事。几年后,就听说蒋大志考上了大学,大家都觉得再正常不过了,蒋大志考不上,那谁能考上呢?可是蒋大志却退学了,在家里研究他的新发现:地球就是西瓜,还要对地震做出预测。

大家都去劝他复学,但他就是不听,随后大家心下犹疑:

无数疑问像成群的蚂蚁一样在脑子里爬:两瓜是地球,瓜叶是什么?瓜花是什么?瓜籽是什么?玉米是什么?大豆是什么?吃瓜的獾是什么?沙地是什么?尿素化肥是什么?……人又是什么?

我喜欢作家出版社出版的文集《与大师约会》,因为关于小说的编排是把《地震》放在前面,《天才》放在后面,这样看起来充满悬念,而台湾联合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传奇莫言》则是倒过来,正好是顺序的。在《天才》中,我们可以看到像是鲁迅《故乡》那样的环境,还有就是痴迷于西瓜的蒋大志,这里面如果硬要有什么反讽,则是人的志向也好,还是资质也好,并没必要看得太重,因为大智若愚,或者因此,蒋大志才叫做“蒋大志”。

《地震》是接着《天才》写的,小说一开始是蒋大志的父亲蒋四亭抱着田里最后一颗西瓜往家里走,叹息一声,已经成了中年人的“花猪”不怀好意地问,大志的研究成果什么时候见报?被蒋四亭冷漠以对。这时候,蒋大志已经被认为是神经了,因为他把家里所有的西瓜都剁烂了,只有年迈的父母相信儿子的天才,所以无条件地支持他。蒋大志用这最后一个西瓜算出了地震的时间,要父母通知乡亲们转移,大部分乡亲们是不信的,只有蒋大志一家搬走了。地震那天,大家半信半疑地从家里出来,睡在了田野里,但地震没有来。蒋大志在大家的埋怨声中回到了村里,很痛苦。后来——

“花猪”拿着一个半导体收音机冲进来,大声说:“听广捶没有?秘鲁发生六级地震,就是昨天夜里我感到地震那会儿。看起来蒋大志那小子并不完全是瞎说。”

小说就这样结束了,小说里蒋大志曾苦苦劝说大家离开——

我们蓦然想起在小学课本上学到的猎人海力布的故事,海力布为了劝说乡亲们逃离险境,最后变成了石头,蒋大志呢?他是不是想投身火海。

可见,蒋大志的痴迷跟很多小说家在劝诫世人上所做的努力是一样的,都是试图把观念想法告诉大众,但往往是徒劳的,莫言作为一个老百姓写小说,但老百姓并不看他的小说,最后只能徒劳。百姓是,莫言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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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小说里会出现一个市镇——马桑镇,如《民间音乐》、《流水》、《筑路》,长篇小说《檀香刑》等。有时候,还会出现一个战场——麻湾,如《白杨林里的战斗》、《儿子的敌人》等。这些地标,都对莫言有重要意义,以马桑镇为例。

《民间音乐》经历过《筑路》来到了《流水》时候要建的甜菜厂,在很久以后,当莫言想回顾历史的时候,马桑镇有马桑集。《檀香刑》里的孙丙妻子小桃红带着孩子去马桑集上看热闹,才招惹了是非,死在了马桑河里,河堤上,孙丙看着妻子惨死,却也无能为力。他在《檀香刑》里写到了知县的鸟枪队,当时知县带着自己引以为豪的鸟枪队向马桑镇进发。

《民间音乐》可以算是莫言早期的名作,我以为传说的兴味更多一些,所以在这里我想说说《流水》和《筑路》,《流水》是讲糖厂的,老年人的保守与惶惑和年轻人的尝试,成为小说着意探讨的问题。马桑镇要建甜菜厂,可是要占农民的地,所以问题就来了,搞开发,让马桑镇变成马桑市固然是好事情,但没了地庄户人该怎么生活呢?年轻人就提出了解决方式,说城里人没有地,不也好好生活吗?女孩子还不沾泥巴变漂亮了呢?仿佛阻挡潮流的牛阔成大伯就成了《锻炼锻炼》中的“九斤老太”,成为被嘲笑的对象。牛家的儿子牛青会拉二胡,看来,《民间音乐》的余声还在,只不过,牛阔成这时候一点也不想欣赏音乐,他训斥儿子赶着女儿去种田,看来,他是铁了心不想县里建糖厂。当牛阔成对着土地说:“委屈你了”的时候,我突然明白“土地”之于农民的重要性,也明白,把土地当成儿女疼爱的人,在被剥脱土地的时候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后来,牛阔成因为屡次破坏糖厂的建设被抓进了牢房,牛家的儿子牛青在马桑镇建了一个酒馆,生意红火。加上糖厂开始运作后,镇上的各个方面都得到了改变,比如陆续出现的店铺渐渐形成了一条商业街,热闹非常。牛青的妹妹和糖厂的男工人吴水好上了,未婚先孕,牛青只能同意妹妹和“不着调”的吴水结婚。糖厂的团委书记刘艳倾心牛青,但两人的爱情却没有什么进展。牛青的酒馆也时常迎来镇上其他酒馆的竞争,出狱后的老父亲还是时不时地对糖厂发表自己不满言论。好在小说结尾,皆大欢喜。牛青的酒馆变成了“民间音乐酒家”,吴水在结婚之后终于“像个大人了”,父亲看着外孙也笑逐颜开,莫言写道:

“如果你感到这一切都无多大意思,那么你到八隆河堤山上去看流水吧……”

我想,在莫言将小说缀连在一起,或者没有对马桑镇放多少野心进去,只是想告诉我们犹如他渐渐回到高密东北乡的过程一样,马桑镇也是他原本想要开辟的阵地,同样潜移默化。

缭乱的梦境

“梦”是个神奇的东西,莫言写作到了一种狂热状态就会醒着写,做着梦也写。《透明的红萝卜》来源自梦境,《欢乐》、《梦境与杂种》说的就是梦境。此外,在《良医》中,你还会看到梦的故事;《学习蒲松龄》中,“我”在蒲松龄那里得到了一支笔,惴惴不安地说,现在不用笔了,用电脑,在蒲松龄这个大师面前,“我”失去了自信与坦然,乖乖地磕了三个头。诚然,我们每个人在面对梦境的时候,都有种天然的不自信,怕一不小心把梦境错过了,因为这些梦境仿佛是日后的谶语,你以为是错过了一个梦,其实是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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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叙述梦境,凌乱又纷杂,齐文栋的大学梦里掺杂着生活的无助,屡考不第,哥哥嫂子冷言冷语,对于鱼翠翠的朦胧爱情也因为鱼翠翠的死亡了无痕迹,还有生活中剪不断理还乱的种种琐事。莫言在梦境中书写痛苦,但却以《欢乐》为题,也许意味着,这些苦中作乐的农民们,着实灾难深重又无可奈何。在这里,梦境式的书写可以让故事随意翻转跳跃,这种“意识流”的变体在莫言笔下更加分明,福克纳的无条理在这里有了些许条理。

记得嫂嫂说:

“出钱出粮,养着你们这些老祖宗小祖宗还不够?考了三年了,钱一把一把地花……

我突然在想,这就是现实。齐文栋的梦境都是现实,三年,无休止的三年,贫穷挨骂的三年。我想起美国电影《暗袭》,故事结尾,幸存的最后一个女孩成功逃离了诡异的山洞,在公路上狂奔,但是镜头一转,原来这是梦境,她还是在暗无天日的山洞里,周围是不知名生物的尖叫与蠕动。我想,这就是《欢乐》一般的梦境吧,没有尽头,你以为自己已经远离了黑暗,其实才刚刚开始。用这种凌乱的梦境来体现乡村的苦楚和黑暗,以及每个人身上那种难以逃离的压抑,才是现实最忠实的再现。

小说《良医》中,也有一个奇怪的梦境:

临近天亮时,大成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把一条腿伸到灶下,点火燃着,煮得锅里的绿豆汤翻滚浪头。醒来后,感到一条腿滚烫,忙叫老婆打火点灯,借着灯光一看,那条腿己肿到膝盖,肿得明光光的,好像皮肉里充满气,充满了汁液。

又是一个成真的梦,大成通过这个梦来到了可怕的现实,他的命都要保不住了,可是他要活,要他活下来是为了证明良医“野先生”的神奇。“野先生”先是说你活不过三天了,然后就让他回家,他在回家的路上踩到了正在交尾的刺猬,而后把腿伸到浮萍荇草水里泡着,就痊愈了。

他特意去找野先生,说:

“我回到家就等着死,等了三天也不死,特意来找先生问问。”

“野先生”说:“天下真有这么巧的事?”

大成问:“什么事?”

“野先生”说:“你的脚是被正在交尾的刺猬咬死的那条雄蛇的刺扎了,夜里你又沾了女人,一股淫毒攻进了心肾;治这病除非能找到一对正交尾的刺猬,用雄刺猬的刺扎出你腿上的黄水,然后再把腿放在浮萍水荇水里泡半个时辰,这才有救。”

大成愕然,说先生真是神医,便把那天下午的遭遇说了一遍。

“野先生”道:“这是你命不该绝,要知道刺猬都是春天交尾啊。”

我有个疑问,先生为何不给他最后一点希望,让他去找刺猬呢?有人回答,人家说了,难找,巧。或者想给大成更多的时间享受人间最后的时光呢?这就不得而知了,但是,那个梦境又代表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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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与杂种》可谓梦境的代表作,小说主人公有个古怪的特异功能——做的梦都会成真。在成真的梦里,他无所不知,这与在现实中的不受待见截然不同,他甚至在这些梦境中替母亲伸冤,寻找丢失的物品。如果想让梦境更加准确就要吃虾子,虾子是从爷爷嘴里抢来的,一旦抢到,他便飞快生吃进肚子里,奶奶和爷爷屡次打骂,依然挡不住他的嘴馋。小说题目里的“杂种”是母亲收留的一个混血小女孩,神父的女儿,一个像“冬妮娅”的姑娘。这里所展现的兄妹之情和《四十一炮》里的多有相似,妹妹听哥哥的命令,跟哥哥交好,美丽而可爱,却逃不开死亡的命运。

梦境在这里给了莫言第一人称外全知的视角。小说里“我”做了一系列的梦,但有一个梦是专门为了母亲做的,母亲因为童年那“五个饽饽”的事情耿耿于怀,让我梦一梦究竟是谁拿走了,我梦见是黄鼠狼拿走了那“五个饽饽”——

“黄鼠狼用尖尖的嘴巴拱着团团旋转的悖悖,四条粗短的小腿笨拙又麻利地娜动着”。

于是,母亲当着祖母的面,借着搂草把饽饽从陈草垛里翻了出来——

果然,母亲从草垛的中央翻出了一堆长了绿毛的饽饽。其中一个还完整着,其余的已被那小兽的牙齿啃嚼得七零八碎。母亲立即惊呼起来:

婆婆呀,你快来看。

祖母极不情愿地走过去,还问:

让我看什么?

她随即便看到了。然后阴沉着脸,一声不吭地回屋里去了。

祖母自然是不信的,她会狡辩,说谁知是不是人藏的呢?

简直就如梦话一样,母亲面前的乱草拱动起来,一匹硕大的黄鼠狼钻了出来,似乎对着祖母点了点头,然后一溜烟地沿着墙根走了。

祖母一屁股坐在地上,嘴里叨咕着:

黄大仙恕罪,黄大仙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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