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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一场关于“饥饿、孤独、情愫”的盛宴——莫言的小说评析(10)

把手稿留下来,这看上去原始,其实代表了作家对于文字的感激,毕竟是文字带给自己全新的生活和无尽的希望。我想,旧居虽旧,也有成为“新居”的那一天,就像人千方百计离开故乡,也有千方百计落叶归根的那一天。莫言不想离开这片土地,有人问莫言会移民吗?这是白问,莫言多半琢磨着,回高密定居呢?因为这里安静,比北京的书房好多了。

现实的尴尬与小说的反讽

很多年后,成名后的莫言还在面对他的身份尴尬。他的名人身份有时候并不顶用,他骨子里还是个农民。比如莫言初见写着“日本料理”的饭馆,还以为是澡堂子,被朋友说是土包子;比如莫言要去美国,在大使馆就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人家问,你知道张艺谋吗?他说,不认识。就遭到了拒签。他就打电话给美国的邀请人,那人听了愤怒了,说,你再去签,拿着《红高粱》的影碟去。人家果然又问:你认识张艺谋吗?他说,认识,不但认识张艺谋,还认识巩俐呢。结果给了他一个三年内多次往返。签证官说:欢迎你到美国来。张艺谋可比他莫言有用多了。即便是在高密东北乡,他也是一个曾经挨过很多打的国王,他说:

我一辈子没打过人,但挨过别人打。挨打之后,我如果回家诉苦,我妈会骂我,我父亲会再揍我一次。因此,我挨了打,也只能像阿Q一样,在心里想着把那人回揍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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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学创作上,他想要成为一个唯一。为了达到这种唯一,他需要自己的个性化得到世界共性的认同。个性化的写作要求作家有着独立思考与独立的人格,这取决于个人气质,跟遗传学、心理学分不开。同时,生活的环境不同,命运也不同,即使经历了成名,但成名后的城市生活代替不了原初的乡村生活,他的笔头还是那一片高密东北乡。他想要融入世界,就要开启自己看世界的眼睛,眼睛打开了,随之而来的是怎样在借鉴西方的同时,保持自己的个性,于是,他走出去后再回到民间。

也许,保持自我最好的方式就是要自觉地自我拷问。莫言提到一篇“南韩”小说,就是今天的韩国小说,过去,我们称韩国叫做南韩。小说《第三种类型的人》,作者是安寿吉,写到知识分子因为苦闷,只能借酒消愁,他喝醉后大吵大闹,结果招致邻居的反感;后来,喝醉后默默流泪,结果得到了普遍同情。不久,他受到一个女青年的启发,开始觉悟,觉得身处乱世还不能放弃真理的追求。再次醉酒后,他开始了静静的思考:

有的人屈服于沉重的压力,抛弃了自己的使命,变成了及时行乐的人;有的人则敢于抗争,成为勇敢地适应时代要求的人。而我呢?

这种自省就带来了对环境的格外敏感以及将敏感的内心放在环境描写上,或者说,莫言在处理小说中的事物时,往往给它附加了很多内涵,所谓“看山不是山”,比如莫言在运用景色的时候,就不是单笔,小说《十三步》里有这样的描写——

蓝色的小河从玉莲山上流下来,流经一望无垠的宽广原野,载着稻麦的芬芳和婆娑的树影,穿过了这座举世无双的小城市。在市中心的人民公园那里,小河弯了一下,把一片银皮的白杨树揽进了怀抱,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茸茸的绿草,怒放的鲜花,一排排长椅,孕育了无数婴儿。每天凌晨,清洁女工从这里清扫起一簸箕透明乳胶制成的避孕套。(第二部五)

可见,每一种景色的描写都不是单笔,而是想表现一种“性”信息。

还有《檀香刑》中,写到景色是为了表现一丝不挂的眉娘和她内心的空虚:

皎洁的满月高高地悬在中天,宛若一位一丝不挂的美人。三更的梆锣刚刚敲过,县城一片静寂。夏夜的清风,携带着草木虫鱼的气息,如缀满珠花的无边无际的轻纱,铺天盖地而来。赤裸裸的月光,照耀着在自家院子里漫游的孙眉娘。她也是一丝不挂,与月亮上下辉映。月光如水,她就是一条银色的大鱼。这是一朵盛开的鲜花,一颗熟透了的果子,一个青春健美的身体。她从头到脚,除了脚大,别的无可挑剔。她皮肤光滑,惟一的一个疤,藏在脑后茂密的头发里。(第六章比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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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自省还带来了关于“身份”的多重游离,就是当小说家对于自己的身份感到荒谬时,他笔下的人物也跟着不知所措起来,这里拿《檀香刑》作为分析文本。

《檀香刑》中,眉娘究竟是什么身份呢?她在一开场就有很多个“爹”,自然有很多身份。眉娘去娘娘庙想求神灵救救亲爹,谁料被一群叫花子揩油,面对眉娘的反抗,叫花子丝毫没有放过眉娘的想法,他们不是善茬,也因为在他们眼里,眉娘有一个不是东西的“干爹”:

在一片鬼哭狼嚎中,这些狗日的,有的拧俺的大腿,有的掐俺的屁股,有的摸俺的奶子……混水儿摸鱼,顺蔓儿摸瓜,占足了俺的便宜。俺想夺门逃跑,被他们扯住了胳膊搂住了腰。……朱八冷笑一声,说:

“肥猪碰门,不吃白不吃!孩儿们,钱大老爷吃肉,你们就喝点荤汤吧!”(第一章眉娘浪语五)

随后是叫花子们一哄而上,把眉娘按倒在地,几下子就把她的裤子扒了。在危急关头,当眉娘说出自己的爹是孙丙时,才因为这个身份获得自由。叫花子们放开她,有的还为此给她磕头,非要送给她狗腿,说:

“姑奶奶,得罪得罪,不知者不怪罪!咱家只知道钱丁是你的干爹,不知道孙丙是你的亲爹。钱丁是个王八蛋,你爹是个英雄汉!”(第一章眉娘浪语五)

在这种描写中,莫言其实写到了一种“对立”,眉娘的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亲爹孙丙的身份被大众认同了,并不是有权有钱的干爹钱丁。也就是说,看似混乱的身份里,其实有是非善恶,也有作者个人对于身份的清晰认同。

文中的干爹和公爹跟眉娘的关系看似很混乱,其实也很清晰。眉娘的公爹就是要给亲爹孙丙实施“檀香刑”的赵甲,给亲爹定罪的则是高密知县钱丁。三个爹中有两个爹和眉娘关系暧昧,眉娘因为亲爹的不负责任,失去了母亲,所以对于亲爹她又爱又恨。公爹赵甲要媳妇眉娘给他梳头,即使早已洞悉眉娘和干爹钱丁偷情,还是送了她一个扳指,这个扳指竟然成了眉娘和钱丁交换的定情信物。眉娘竟然怀上了干爹的孩子,干爹钱丁和亲爹孙丙都有一把傲人的胡子,两人斗须,输了的孙丙被钱丁剪去了胡子,判定输赢的裁判就是眉娘。这些纠葛中,其实都关乎毛发,莫言说过,毛发其实是男人“性”的象征,浓密的毛发象征了男人的气概。

比如亲爹孙丙,他本是戏班班主,有胡须的时候,是戏台上的主导,扮演着关云长的豪气与不羁,胡须没了后性情大变,仿佛一夜之间失去了狂野。他听从女儿的吩咐,不再风流成性,而是和原戏班里的小桃红结婚,生了一对龙凤胎,日子过得平常而又小有幸福,不料,德国技师从集市上欺辱他的妻儿:

他看到,两个腿如鹭鸶,头如梆子的德国技师,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正在用他们的手,摸着妻子的身体。妻子用双臂慌乱地遮挡着,但挡手挡住了胸膛挡不住屁股,挡住了屁股暴露出胸脯。德国技师生着细密绒毛、粉红色的手,如同八爪鱼的柔软腕足一样难以逃避。德国技师的绿眼珠子如同磷火一样闪烁着。(第七章悲歌四)

随后,他杀了德国技师,德国人自然也不会放过他,妻子和孩子都悲惨地死在河里,他的心如同刀割。莫言有意让一个失去了棱角的人重新用暴力反击,其实是想把侵略者的“欺人太甚”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受欺负的那一刻,他没有了的胡须又回来了,他骨子里那个关羽又站了出来。仔细想来,在清末,官逼民反,倘没有这些被逼无奈的中国人对外来者加以惩罚,那侵略将变得顺理成章,受害者变得逆来顺受,中国人的血性,也就此失去。这样看来,只有让自己始终保持一种本真,才会在那种社会环境里展现出不一样的色彩与光芒,就像孙丙,他身上有的是傲气和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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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的不确定”还让莫言在处理人物时,用到了大量的讽刺,使得人物在小说中的身份带着尴尬。比如让权贵阶层总是带着那么一股子小家子气,没有大人物的风度,反倒丑态尽显。皇帝是个孱弱的,爆粗口的狠毒人;娘娘们则个个活的小心,面如死灰;县太爷钱丁刚出场的时候是乞丐口中的“王八蛋”,在猪肚部“斗须”、“比脚”两个章节里,钱丁在高密县一出场是个响当当的受人尊重的县太爷,是曾国藩的外孙女婿。在众人面前,知县赢了“斗须”,也不让孙丙把胡须拔下来,加上相貌堂堂,引起了眉娘的相思病。但在“比脚”里,钱丁半夜蒙面把孙丙的胡须拔光,也和去报仇的眉娘成了好事,一副小人模样。

满口仁义道德,却是刑罚的第一看客,比如皇帝看小虫子死于阎王闩,袁世凯看钱雄飞被凌迟处死,德国人和钱丁看孙丙上了“檀香刑。”一个个“父母官”,却不为民做主,钱丁向上级讨要被德国人杀掉的“二十七条人命”,上级却因为德国人杀了二十七人,算是报了仇,从此应该不来挑衅暗暗欣慰,而不是正气凌然要为那“二十七条人命”讨一个说法。高密县夫人劝说县太爷:

“如果夫君不能解救人质,擒获孙丙,你我夫妻必将死无葬身之地,那孙家女子纵有千娇百媚夫君也无福消受了。”(第十三章破城一)

在处理县官的虚伪时,莫言和很多大师一样,选择了荒唐和戏谑。知县去讨要德国人质不成,反倒被孙丙浇了一头狗血和大粪,并挨了打,于是,他以德国人扣了眉娘相要挟,要孙丙自投罗网。结果反倒成全了孙丙的传奇:

克罗德这个杂种的运气也不好,他开枪打孙丙,竟然制造了一个孙丙武艺高强到可以把子弹打飞的神话,而孙丙的部下就那么随便地开了一鸟枪,就毁了克罗德一匹骏马,还打穿了他一扇耳朵。(第十三章破城四)

连高举旗帜“灭洋人”的起义兵团也透着是非不分。孙丙为了报仇,诱骗无知的乡民进入义和团的训练营,还掳了德国人成了他的“人质”,小说写到这里,把清末各种起义兵团的弊端呈现出来,当所谓的“灭洋”到了一种自私的领域,就不是为国为民了,往往带着邪教性质,坑蒙拐骗,每个人都一个如“孙悟空”、“土行孙”、“猪八戒”神话般人物的称谓,搞得自己刀枪不入。莫言揭示这些骗局也毫不手软,“孙丙们”就很快走下了神坛:

一道黑色的血从孙丙的额头上流下来,仿佛几条蚯蚓在他的脸上爬行。二师兄猪八戒挥起耙子对准知县的屁股搂过来。知县闪身躲过,同时将手中的匕首甩了出去,正中了猪八戒的肚子。猪八戒哀号着滚到台下去了。(第十三章破城五)

(三) 色彩语言与多变情节

莫言天生对于气味、色彩敏感,或者是挨饿的年代给的馈赠,没有可吃的东西,自然对于美食的气味、颜色分外敏感;没有东西可吃,就吃平时不可吃的东西,对于物质的颜色和气味又多了一层记忆,所以,这个孩子对于色彩和气味怎么不敏感呢?同时,莫言的小说“一直在变”,莫言说自己在《红高粱家族》之后,《欢乐》、《红蝗》,《天堂蒜薹之歌》、《十三步》、《酒国》、《丰乳肥臀》,每一部小说都在变化,或者变化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但变化本身是被肯定的。其实,情节的改变作为一部小说的组成是很显而易见的,然而,想让这些多变的情节成为现实的可能,则依赖于结构。

当斑斓进入语言

《檀香刑》中,孙媚娘在说下雨的时候,提到:

下得可真正大,谁把天河漏了底?(第三章小甲傻话一)

单凭这一句,就没有人胆敢否认莫言的生动。无论莫言怎样进行文体实验、结构试验或者是人称实验,都不会改变他的叙述语言。他的语言里有色彩,而且是大色块,他自己都说受到“印象派”绘画的影响。他的语言里还有乡村特色,就是属于高密东北乡的土语,这有点类似于出走多年的人,回到家乡最好说家乡话,说普通话会被人认为穷讲究、瞎矫情。他的语言还带着声音,写作的时候,没少听着音乐进入状态,加上对于茂腔的热爱,有些音色是肯定的。他的语言还喜欢说段小评书,或者小相声,带着难得一见的反讽,这叫做感情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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