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对。人们认为他们同样会干掉布拉肯斯塔尔夫人的。”
我插嘴说:“他们也许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夫人已经苏醒过来。”
“有这种可能性。要是她装着昏过去的样子,他们是不会干掉她的。霍普金斯,这位可怜的爵士呢?我好像听说他有些怪事。”
“他没喝醉的时候倒是个好人,但一喝醉或是喝得半醉,就是个十足的恶鹰,不过他倒是很少喝得酩酊大醉。他一喝醉就像有鬼附身一样,什么事情都会干得出来。就我所知,他尽管有钱有势,有一两次差一点被我们带走。
他有一次把一只狗浸在煤油里,然后再把煤油点着;事情更糟的是,这只狗是夫人的。这场闹剧费了很大的劲才平息下去。后来,他把水瓶朝女仆特瑞莎扔去,又引起一场风波。我们私下里可以这么说,总的来说,这个家里没有他要幸福得多。你在看什么?”
福尔摩斯正跪在地上,仔细检查捆绑夫人用的那根红绳子上的结。然后,他又细心地检查强盗扯断的绳头。
他说:“向下拉这根绳子的时候,厨房的铃应该是很响的。”
“可谁也不会听到,因为厨房在房子的后面。”
“那个强盗又怎么知道别人听不见呢?他怎么敢那样肆无忌惮地扯这根铃绳呢?”
“正是,福尔摩斯先生。你说出了我心里在不断琢磨的问题。这个家伙显然熟悉这所房子和这个家庭的习惯。他完全清楚仆人们睡得比较早,而且谁也不会听到厨房的铃声。这么说来,他肯定和某个仆人有勾结。这是很显然的。可是这一家总共有八个仆人,个个行为端正。”
福尔摩斯说:“如果每个仆人的情况都差不多,那么要怀疑的就是主人朝她头上扔水瓶的那个。可这样一来,她背叛的就不仅仅是主人一人,而且要背叛她忠心侍候的女主人。行了,行了,这一点并不十分重要。只要抓到兰德尔,查出他的同谋也就不难了。夫人所讲的情况当然需要证实,我们可以通过这里的实物来证实。”他走到落地式窗户跟前,打开窗户。“这里没有痕迹,不过窗下的地面很硬,也不可能查出什么痕迹来。壁炉架上的这些蜡烛是点过的。”
“是的,强盗们就是借着这些蜡烛和夫人从卧室拿来的蜡烛亮光,看到屋里的一切的。”
“他们拿走了什么?”
“他们拿走的东西并不多,只是从餐具柜里拿走了六个盘子。布拉肯斯塔尔夫人认为,他们在打死了尤斯塔斯爵士之后惊慌失措,没有到处翻找,否则他们一定会的。”
“显然是这样的。不过我听说他们还喝了点酒。”
“那一定是为了稳定情绪。”
“正是。餐具柜上这三只玻璃杯大概没有动过吧?”
“没有,那只酒瓶也保持着他们离开时的样子。”
“我们来看看。啊哈!这是什么?”
三只玻璃杯放在一起,每只里面都装过酒,其中一只还有酒的渣滓。酒瓶靠近玻璃杯,里面还有大半瓶酒,旁边放着一个长长的肮脏的软木塞。瓶塞的式样和酒瓶上的灰尘表明凶手们喝的不是一般的酒。
福尔摩斯的表情发生了变化。他刚才那无精打采的样子一扫而光,锐利、深陷的眼睛里又露出兴趣盎然的神色。他举起软木塞,仔细地检查着。
他问:“他们是怎么把瓶塞拔出来的?”
霍普金斯指了指一只开了一半的抽屉,里面有几条餐巾和一把大的拔塞钻。
“布拉肯斯塔尔夫人有没有说过用拔塞钻的事?”
“没有。她不是说过吗,这伙强盗开酒瓶的时候,她已经昏了过去。”
“我想起来了。事实上,他们没有用拔塞钻。酒瓶是用一把小钻子打开的,可能是小刀上带的螺旋,长度不超过一英寸半。仔细检查一下软木塞头,你就能看出螺旋钻了三次才把瓶塞拔出。螺纹没有把瓶塞卡住,而用这把长拔塞钻就能把瓶塞卡住,一下就能拔出来。等你抓住这个家伙时,你就会发现他肯定有一把多功能小刀。”
霍普金斯说:“真是太妙了!”
“可这些玻璃杯确实把我难住了。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实际上看到了这三个人喝酒,是不是?”
“是的,她这一点记得很清楚。”
“那么,这个情况就这样吧。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可是,霍普金斯,这三个酒杯很特别。什么?你没有看出什么特别的地方?好了,好了,随它去吧。也许只有我这样具有特别知识和能力的人,才会放弃手头现成的简单解释,而去寻找复杂的答案。当然,这些玻璃杯可能只是个巧合。好了,霍普金斯,再见。我好像帮不上你什么忙了。你已经把案子已经弄清楚了。要是抓到了兰德尔,或是案情有了新的发展,请一定告诉我。我相信你很快就能了结这个案子。走吧,华生。我想我们在家里也许能干些更有成效的事情。”
在回家的路上,我从福尔摩斯脸上的表情中看出,他所看到的某件东西让他迷惑不解。他时不时地会竭力驱散这种表情,装出案子已经了结的样子和我交谈;接着,他的脸上又会出现疑云,紧皱的眉头和茫然的眼神又会表明他的思路重又回到了修道院庄园的餐厅,又回到了这起午夜凶杀案发生的现场。最后,就在火车缓缓驶出伦敦郊区一个车站的时候,他拉着我突然跳到了站台上。
我们看着火车最后几节车厢拐弯驶远。他说:“对不起,我的好朋友。
请原谅我让你受罪,因为我突然想到,这个案子我不能就此撒手不管。我本能地感到这个案子不对劲,错了,完全错了。我可以断定这个案子完完全全错了。可是,这位夫人的话无懈可击,女仆的证明又很充分,细节也很准确。
我有什么证据可以反驳这些呢?三只酒杯,仅此而已。但是,如果我没有把一切看成是理所当然,如果我没有被现成的编造的说法搅昏头脑,如果我一切从零开始,如果我再去仔细检查一切,会不会发现一些更确切的新情况呢?
我当然会的。华生,在这张长凳上坐一会儿,等着去契塞赫斯特的火车。现在,你听我把事实讲给你听,不过我请你先去掉一个念头,就是认为女仆和女主人所说的一切都一定是真的。不要让女主人楚楚动人的外表影响你的判断力。
“如果我们冷静地分析她说的话,就能看出其中有些细节能引起我们的怀疑。这伙强盗两个星期前在悉顿罕姆大闹了一番,报上登出了他们的作案过程和他们的长相,所以任何人要是想编造一个强盗抢劫的谎话,自然而然会想到他们。事实上,强盗们在弄到一笔横财之后,通常都迫不急待地要安安静静地享受一番,而不会再去冒险。而且,强盗们通常不会为防止女人喊叫而打她,因为打她只会让她真的喊叫;强盗们在人数很多、能制服一个人时,通常是不会杀人的;强盗们不把垂手可得的东西洗劫一空,通常也是不会罢休的;最后还有一点,这种人喝酒通常会喝得尽光,不会留下大半瓶。
华生,你怎么看待这些违背通常做法的事实呢?”
“这些事实加在一起当然很有说服力,但分开来每一个又都是可能的。
在我看来,最反常的是把女主人绑在椅子上。”
“华生,对于这一点我倒是有不同看法,因为那些强盗当时要么必须杀了她,要么必须把她绑紧,不让她立刻去报告他们逃跑。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已经证明这位夫人的话并非句句属实。而现在最关键的是那些酒杯。”
“那些酒杯怎么啦?”
“酒杯的情况你弄清楚了吗?”
“我完全弄清楚了。”
“我们听到的说法是有三个人喝过酒。你觉得这可能吗?”
“为什么不可能?每只杯子里都有酒。”
“是的,可只有一只杯子里有渣滓。你肯定注意到这一点了,可你是怎么看的呢?”
“最后一只倒满的杯子很可能有渣滓。”
“这不可能。酒瓶是满的,所以无法想象前面两杯酒很清,而第三杯酒很浑浊。这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在倒满了前两只酒杯后,酒瓶被剧烈地摇晃过,这样第三只酒杯就会有渣滓。但这种可能性不大。不,不,我相信我的看法是正确的。”“那么你又怎么解释呢?”
“只有两只杯子被用过。两个杯子里的渣滓都倒进了第三只杯子,所造成的假象就是仿佛有三个人在那儿喝过酒。这样一来,所有的渣滓不是就到了第三只酒杯里了吗?是的,我确信事情就是这样的。但是,我一旦弄明白这个小现象的真相,那么这个平平常常的案子立刻就变得极不寻常,因为这只能意味着布拉肯斯塔尔夫人和她的女仆在故意向我们撒谎,意味着她们的话一句也不可信,意味着她们一定有重大理由掩护真正的罪犯,意味着我们不能靠她们,而要自己独立弄清真相。华生,这就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任务。
去悉顿罕姆的火车来了。”
修道院庄园的人们看到我们回来时很惊讶。歇洛克·福尔摩斯得知斯坦莱·霍普金斯已经去总部汇报了,就立刻占据了餐厅,把门从里面锁上,认真仔细地检查了两个小时。他那些了不起的逻辑分析就建造在这种检查中。
我坐在一个角落里,像一位兴趣盎然的小学生观察教授示范一样,紧盯着他检查的每一个步骤。窗子、窗帘、地毯、椅子、绳子——他逐一仔细检查着,思索着。爵士的尸体已经搬走了,但屋里其它的一切还像我们早晨看到的样子。最后,我惊讶地看到,福尔摩斯居然爬上了巨大的壁炉架。那根红绳子现在只剩下几英寸,一头系在铁丝上,正在他的头顶上悬荡着。他抬头盯着绳子望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为了离绳头更近一些,他把一条腿跪到了墙上的木托座上。这样一来,他的手离断绳的头就只有几英寸了,但是真正引起他注意的好像不是绳子,而是木托座本身。最后,他满意地大叫一声,跳了下来。
他说:“好了,华生,我们已经把案子弄清楚了。这个案子可以说是我们书中最出色的一起。天哪,我反应太慢了,差一点犯了我一生中最严重的错误!现在,我只要再把几个细节弄清楚,整个这起案子就破了。”
“你知道罪犯是哪些人了吗?”
“华生,我的老伙计,罪犯只有一个人,但这个人很难对付。他像雄狮一样强壮——那根打弯的通条可以作证。他身高六英尺三英寸,灵活得像松鼠,而且手很巧,头脑也很聪明,因为整个这个绝妙的故事完全是他编出来的。是的,华生,我们处理的是一个极不寻常的人的杰作。可是,他在那根铃绳上给我们留下了本不该留下的破绽。”
“哪里有破绽?”
“华生,要是你拉一根铃绳,绳子会在哪里断呢?当然是在连接铁丝的地方断。那么这根绳子为什么会在离铁丝三英寸的地方断呢?”
“因为那里磨损了?”
“正是。我们检查的这一头是磨损的。这个人很狡猾,故意用刀子把绳子的一头弄磨损,可绳子的另一头却没有。你在这里是看不出来的,但如果爬上壁炉架就可以看出另一头切得很整齐,没有任何磨损的痕迹。这样你基本上就可以推测出事情的真相了。这个人需要这根绳子。他怕拉扯绳子会弄响铃而惊动别人。他怎么办呢?他跳上壁炉架,但还是够不着,于是就跪在木托座上——托座上的灰尘上有痕迹——然后掏出刀子把绳子割断。我爬上木托座离绳子还差三英寸,所以推测出他至少比我高三英寸。看那张橡木椅子上的痕迹!那是什么?”
“血迹。”
“确实是血迹。这证明夫人的话根本站不住脚。如果惨案发生时,她真坐在椅子上,那么血迹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她一定是在她丈夫死了之后才被绑到椅子上的。我敢保证,那件黑衣服上也有同样的血迹。华生,我们没有失败,而是胜利了。我们以失败开始,以胜利而告终。我现在要和这位女仆特瑞莎谈谈。为了要得到我们所需要的情况,我们得格外小心。”
这位不拘言笑的澳大利亚保姆很有特点。她不大说话,生性多疑,而且不留情面。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对待她,而且真诚地聆听她说的话,过了一会儿,女仆的脸色终于慢慢地好看多了。她毫不隐瞒对已故的主人的仇恨。
“是的,先生,他是朝我扔过那个水瓶。我听见他在骂夫人,就说要是她弟弟在这里,他就不敢骂了。于是他就把瓶子朝我扔了过来。当时如果只有他和夫人两个人在场,他一定还要多扔几个瓶子。他总是虐待夫人,而夫人太要面子,不愿把这些讲出去。她甚至都不愿把她受虐待的情况全部告诉我。你们今天早晨都看到她手臂上的伤痕了。虽然她从来没有向我提起过,可我知道得很清楚,那是用别针扎的。这个该死的恶魔!上帝原谅我这么说他!他现在是死了,可生前真是个恶魔,是地地道道的恶魔!我们第一次见到他时,他非常和蔼可亲。那是十八个月前的事情,可我们俩觉得那就像是十八年前。夫人当时刚到伦敦。是的,是她第一次坐船旅行,也是她第一次离开家。他用他的爵士封号、他的金钱和他装出来的伦敦风度,赢得了夫人的欢心。如果说女人做错了事就要受到惩罚,那么夫人确实受到了惩罚。我们几月份第一次认识他的?那是我们到伦敦的第二个月。我们是六月份到的,所以应该是七月份。他们去年一月结了婚。是的,夫人现在在楼下的起居室里,我相信她愿意见你们,但你们不要问她太多的问题,因为她经受过的痛苦事太多了。”
布拉肯斯塔尔夫人正躺在我们见到过的那张长沙发上,但脸色比以前好多了。女仆和我们一起进屋,然后又开始给女主人眉头上的伤痕做热敷。
夫人说:“我希望你们不是又来盘问我吧?”
“不是,”福尔摩斯用最温和的声音答道,“我不会再给您增添不必要的痛苦。布拉肯斯塔尔夫人,我唯一的愿望是减轻您的痛苦,因为我知道您受了不少折磨。如果您把我当作朋友、信任我,您会发现我不会辜负您的信任。”
“您要我做什么?”
“把真实情况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