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阿奎那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约1225-1274),生于意大利阿奎那的贵族之家。年轻时受教于蒙特卡西诺修道院,后在巴黎和科隆跟随德国著名的哲学家、神学家大阿尔伯特学习。33岁后担任罗马教皇的神学顾问和皇帝的政治顾问。他被认为是基督教史上影响最大的神学家,是中世纪最重要的经院哲学家。他的学说被称为托马斯主义。作为神学家的托马斯·阿奎那没有专门的文艺论著,他的文艺思想散见于其《论真理》、《神学大全》、《反异教大会》等神学著作之中。须注意的是,他所说的“艺术”绝大多数是在“技术”层面的“艺术”,但这并不影响其学说的重要理论价值。
一、艺术创作是对上帝的模仿
艺术家如何创造了艺术作品?在西方文论发展史上,模仿论长期占据重要位置。托马斯·阿奎那奉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为圭皋,亦承袭了其“模仿”说,但与亚里士多德的具体见解又有根本区别:亚里士多德主张的是艺术模仿自然;阿奎那则认为,艺术作品源于人的心灵,心灵又是上帝的形象和创造物,因而从根本上来说,艺术家的创作是对上帝的模仿。
阿奎那的观点虽是基于宗教神学,但其见解对于文艺理论也有着重要价值,这就是:他赋予创作者一定程度的能动性。他这样阐述过艺术创作过程:在艺术家创造之前,“在每一个艺术家的心中,已经存在着他将凭其艺术加以创造的那件东西的概念”。虽然阿奎那认为这种概念“具有一个范本、艺术或理念的性质”。因此,艺术要学习神造自然的技巧,不在于模仿客观自然,而是模仿艺术家心中的观念。由此可进一步看出,模仿说在阿奎那这里,已由亚里士多德的自然模仿说转变为主观观念的模仿说。在他看来,艺术所写的自然已不是纯粹客观的实在,而是经过艺术家心灵改造的主观化的自然。艺术创造的过程,是艺术家心灵外化的过程。这一观念的转变自然也有益于艺术创作的发展。
那么,以上帝的智慧看来,什么是美的艺术,艺术家应朝着什么方向进行创造?阿奎那提出美的事物应具有三个要素:“第一,完整性或全备性,因为破碎残缺的东西就是丑的;第二,适当的匀称与调和;第三,光辉和色彩。”阿奎那以音乐为例,指出文艺的比例或和谐不只表现在各元素的相互关系之中,而是更深入地存在于感官和感知对象之间。色彩只有合乎比例才能被眼睛感知到,声响只有合乎比例才能被耳朵感知到。这给艺术的审美接受提供了一种心理基础。阿奎那对第三个要素的论证是:是神赋予事物以光辉,使此事物在外观形式上区别于其他事物,因此,只有在艺术中塑造鲜明的形象,才能再现神的意志。
阿奎那认为,这样的艺术具有两个方面的重要价值。其一是完善,即由于艺术家领悟了上帝的智慧,因而他们创造的艺术不但足以分享自然物的完美的形式结构,而且模仿本身的完善也成为艺术美的一个重要保证。即使本来的事物是丑的,由于完美的再造模仿,也可被称作是美的。其二,展现了上帝所造自然的合目的性特征。艺术是对上帝所造自然的模仿,因而在本体论上其地位不及自然,美的艺术不能也无法代替自然本身,但因艺术创作是在学习上帝的智慧,是在依据自然本身的内在规律创造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因而也就具有了别一番价值与意义。
阿奎那与亚里士多德两人都曾论及艺术模仿。他们的模仿论有相通之处,又有很大的不同。在模仿的对象上,两人的相通之处在于:都认为要模仿广义上的“自然”,包括了自然界、人类社会。不同之处在于:亚里士多德不承认脱离具体实物的神灵,因而艺术模仿的是现实的自然;阿奎那则认为,最终的模仿对象是超验的上帝。在艺术模仿的效果上,两人的相通之处在于:都承认艺术的模仿具有超越性,亚里士多德提出,文艺求其相似但又比原物更美,阿奎那则提出美的事物的三要素;不同之处在于,亚里士多德认为艺术的模仿具有认识论的价值,是对可然性与必然性的认识,阿奎那则认为,艺术模仿是要领会上帝的意志。对于模仿的运作机制问题,两人都承认了模仿者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区别在于:阿奎那把模仿者的主观能动性置于上帝的绝对权威之下。从中可以看出,阿奎那把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作为自己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基础,这是两人模仿论相通的深层根源;阿奎那把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加以神学改造,这是两人艺术模仿论不同的原因所在。
二、艺术与道德无关
艺术与道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道德评价是艺术评价的一个重要角度。柏拉图认为“模仿性”艺术败坏人的心灵,奥古斯丁认为坏艺术使人渎神,都是基于道德观念对艺术做出的评价。与此不同,阿奎那刻意对艺术与道德做出了区分。在《神学大全》中,他提出:“对于一个艺术品和一个道德的情况,我们所采取的态度是不同的。在前一场合,我们要体味一种特殊的目的;在后一场合,我们面对整个人生的一般的目的。”也就是说,人们在面对艺术作品时,不能以道德目光视之,而要依据艺术的“特殊的目的”来做出判断。从他的相关论述来看,他所说的“特殊目的”,就是艺术欣赏过程中的“审美目的”。阿奎那正是由艺术美着眼,为艺术划定了特定的领域,使艺术具有了独立的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阿奎那正是从上述文艺观出发,较早对美与善进行了区分。在他看来,“善为一切人所希冀想望的东西;而美的本质就在于只需知道它和看到它,便可满足这种要求”;“善是能使欲望要求得到满足的东西,而美的事物一被觉察即能予人以快感”阿奎那这里实际是借鉴了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对美与善所处的不同位置进行了厘定。他认为,善与最后因即目的因相关,故与欲望相对应;美对应的则是形式因,与知识相关,主要诉诸视觉与听觉。因而,善与功利性直接相关,而美则是让人一见即生快感。阿奎那所说的艺术与道德无关,显然正是源于他对美与善进行的区分。
关于文艺与道德的问题,在文艺理论史上存在着许多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文艺与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文艺与道德无关,而且道德会损害文艺。持第一种观点的理论家认为:道德问题为文艺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尤其是由道德矛盾所生发的心灵冲突是文学的一大源泉;道德评价是对作品的一个重要评价,如中国古代的孔子以“思无邪”评价《诗经》,即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道德教化是文艺的重要的功用,如“劝善惩恶”之类主张。持相反观点的理论家则认为:大量艺术作品与道德无关,如纯粹写景状物的小品文、抒情散文,等等;甚至认为,道德会损害文艺。歌德就认为,向艺术家要求道德目的,“等于是毁坏他的手艺”;王尔德更是直言“诗歌无所谓道德不道德”,只有好与不好的区别。从实际来看,由于与人生密切关联,文艺是不可能完全脱离道德的。但文艺中包含多层次因素,道德只是其中之一,因而也不能将文艺简单化为道德教化的工具。
三、“诗用隐喻生产一种再现”
一般认为,最早提出隐喻之类相关见解的是但丁。其实,早生于但丁40年的阿奎那在这方面已有丰富的论述。阿奎那在《神学大全》中,围绕圣经能不能使用隐喻这一问题进行论述时,即已提出了关于隐喻的思想。当时,一种意见称圣经不可运用隐喻。因为类比、修辞是诗的专利,而诗在一切科学中是最低微的;运用于最低微的科学——诗中的隐喻,不会适用于最高级的科学——圣经。阿奎那则针锋相对地提出:“诗用隐喻生产一种再现,因为人自然而然从再现中得到快感。但圣经运用隐喻,既是必然,又在效用。”上帝按照事物的本性来创造万物,人类自然可以通过感性事物来达到神的真理。
隐喻是一个重要的文艺理论问题。隐喻是指用一物来代指另一物,如在基督教神学中用牧羊人来指称上帝,在中国文学中用梅、兰、竹、菊来指称君子。象征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种具体运作手段。阿奎那在论述隐喻的必要性时,也正是继承并发展了奥古斯丁关于象征的观点。他认为,诗与神学都需借用象征来表达:“凭诗的知识处理的事物,因诗本身欠缺真理,所以不能以理性掌握之;只用貌合神离的辞藻来矇弄理性。相反的,凭神学处理的事物,则超于理性之上。所以,两者的讨论皆用同样的象征方式;两者皆不能以理性推求。”诗与神学都超于理性之上,因此须运用象征诉诸感性形象。
阿奎那对文艺隐喻的问题论述不多,也未把解经的文字看作文艺的一个分支。但他在对圣经的解读中,对隐喻本身的论述是深刻的。他明确指出,圣经中的每个词都具有字面义和精神义两个方面。精神义寄寓于字面义之中。精神义又可分为寓言义、道德义和奥秘义等。认为“圣经的作者是上帝,在他的力量之内,他能以文字(如常人一样),更可以事物本身,表达他的意义。所以,其他的学问都得依赖文字以表达意义;但在这种学问里,用文字表达的事物,其本身还有表达意义的功能。所以,用文字表达事物意义的方式,是史迹性或字义性的。而被文字表达的事物,其本身另有表达意义的功能,这种表达方式是精神性的;精神意义基于文字的意义,却存在于文字的意义之先”。在这段论述中,阿奎那进一步说明的是:文字本身有文字义,文字又指向所表达的事物,而表达的事物又具有延伸向外的意义,于是圣经的意义可多向度向外延伸,甚至具有无限的意义。他的这一见解虽不是针对文艺,但他显然注意到了隐喻亦是文艺的重要修辞手法,故有“诗用隐喻生产一种再现”之论。对诗之隐喻,他虽乏进一步论述,但他对圣经隐喻特征的分析,与文艺作品是不无相通之处的。
托马斯·阿奎那对西方文明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也是整体性的。1999年9月,英国广播公司(BBC)用民意测验的方式评出第二个千年中的十大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名列第五,紧随马克思、爱因斯坦、牛顿、达尔文之后,霍金、康德、笛卡尔、麦克斯韦尔、尼采都排在他的身后。他的神学、哲学体系被称为托马斯主义,在19世纪末又有新托马斯主义之说。就文艺思想而言,他对20世纪的文艺理论也有重要影响。如他对著名的新托马斯主义者——法国的雅克·马利坦就产生了全面的影响。马利坦认为,文艺的本源是上帝,因而艺术应是超验的,应讲求思想和精神的内涵。据此,他认为,20世纪的文艺作品追求形式上的变异求新,却忽略了“诗性的意义”,远离了人的心灵。马利坦承接托马斯·阿奎那的理论,强调文艺的超验性与沉思的维度,是引人深思的。
本章关键词
基督教神学(christian theology):以信仰上帝为核心观念,以圣经为核心经典的神学观念。基督教神学以三位一体论、上帝创世论、原罪与救赎为最主要的内容,是希伯来的一神信仰与古希腊的哲学的理性神学结合的产物。基督教神学对西方文明精神的塑造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隐喻(metaphor):隐喻是以想象的方式将某物等同于另一物,是在一类事物的暗示下谈论另一类事物,或将前者的特性施加于后者,或将与后者的相关情感和想象赋予前者。隐喻是一种语言修辞,又是一种认知现象。20世纪80年代,莱可夫和约翰逊在他们合著的《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一书中,把隐喻的功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的生存离不开隐喻。他们认为:隐喻不仅贯穿于语言,而且贯穿于我们的思维和行为中,日常生活中充满了隐喻。隐喻具有多义性、可变性等特征,在神学、艺术中这种特征更加突出。
思考题
1.试比较柏拉图与奥古斯丁的文艺观。
2.如何评价奥古斯丁“艺术是有意作假”的观点?
3.为什么说托马斯·阿奎那赋予艺术家较大的主观能动性?
4.谈谈你对艺术与道德关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