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日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按日(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缴纳增值税,则平时按核定纳税期纳税时,属预缴性质;月末,在核实上月应缴增值税后,应于下月15日前清缴。
平时,企业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核算增值税业务。其中,当月上缴当月增值税额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月末,结出该账户借方、贷方合计和差额)。
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为贷方差额,表示本月应缴未缴增值税税额,应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为借方差额,由于月中有预缴税款的情况,故该借方差额不仅可能是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而且还可能包含了多缴的部分。多缴税额是多少,尚未抵扣额又是多少,一般有以下3种情况。
(1)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差额大于“已交税金”合计数时,表明当月已缴税金全部为多缴。同时,两者差额为本月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例3-27】某企业8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资料
借方余额1200元中包括多缴的1000元税款和留待抵扣的200元进项税额(1800-2000=-200),多缴税额应从“转出多缴增值税”账户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尚未抵扣税额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借方。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1000
结转后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200元。
(2)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差额等于“已交税金”的合计数时,表明已缴税金全部为多缴。同时,本月无待抵扣进项税额。
【例3-28】某企业8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资料
借方余额1000元即为已缴税额1000元或多缴税金1000元。同时,当期销项税额1800元即为当期进项税额1800元,无待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处理同上。结转后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为零。
(3)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差额小于“已交税金”的合计数时,表明已缴税金中部分为应缴税额、部分为多缴税额,借方差额即是多缴税额。
【例3-29】某企业8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资料
本月该企业已缴税额1000元,其中应缴200元(2200-2000=200),故多缴8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800
结转后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为零。
3.实际缴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当月预缴、上缴当月应交增值税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月初结清上月应交增值税或上缴以前月份(年度)欠缴增值税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本章小结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劳务服务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是流转税的一种,与其他流转税不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在商品(或非商品)流转额中属于增值额的部分。本章首先对增值税的基本内容进行了介绍,包括增值税的含义、增值税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税率以及增值税的减免税与起征点等;接下来根据增值税的不同税目,重点讲述了增值税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
案例分析
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3种商品,其中,a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b商品适用税率为13%,c商品为免税商品。同时,该企业还经营饮食业及修理修配业务,在销售商品的同时还提供运输服务。该企业2007年8月份取得的收入如下:销售a商品取得收入8万元,销售b商品取得收入6万元,销售c商品取得收入4万元;经营饮食业取得收入2万元;提供运输服务取得收入1.4万元;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取得收入2万元。本月份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8000元。假设该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均为含税收入,且不能分开核算,则该企业应纳税额如下:
应纳增值税额=80000×17%+60000×13%-8000=13400(元)
应纳营业税额=20000×5%+14000×3%=1420(元)
试分析上述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有误,并说明理由。
思考与练习
一、简答题
1.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销售额”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2.企业的哪些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行为与混合销售行为有什么区别?
4.哪些进项税额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核算与一般纳税人有什么不同?
6.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时,如何设置会计账簿,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7.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直接减免3种减免增值税的形式,会计处理有什么不同?
8.按月缴纳增值税与按日缴纳增值税进行会计处理时有什么差别?
二、综合业务题
1.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入牛仔裤两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发票上注明的货款分别为20万元和30万元,进项税额分别为3.4万元和5.1万元,其中第一批货款20万元已付清,第二批货款30万元未付,另外,在购进这两批货物时已分别付两笔运费1万元和1.5万元,并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批发销售牛仔裤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6万元,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货款已收回。
(3)零售一批服装取得含税销售额46万元,同时将零售价为4万元的围巾作为礼品赠送给了顾客。
(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彩电30台,每台零售价4000元,另支付顾客每台收购款500元。
要求:计算该商场2009年2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2.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09年2月发生业务如下。
(1)5日,购入原材料D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万元,增值税款为3.4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物尚未收到。
(2)7日,购入原材料E一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款为1.7万元,发生运输费用2000元,其中运费1000元,建设基金200元,装卸费、保险费8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3)10日,销售A产品500台,不含税单价为每台600元,成本每台400元。代垫运费2000元。根据发货票和铁路运单等,已向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
(4)20日,将A产品100台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该产品单位成本为4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为每台600元。
(5)12日,从国外进口应纳增值税的F材料一批,材料到岸价格为20万元,应纳关税为3万元,消费税为1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并取得相关的结算及完税凭证。
(6)15日,以产品B用于对外投资,其实际成本为8万元,双方协议价值为1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18日,从农村收购一批免税农业产品作为原材料。该批农业产品收购价为5万元,款项已支付,货物已验收入库。
(8)24日,企业被盗,丢失D材料一批,价款为3万元,该材料的进项税额为0.51万元。
(9)26日,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台旧设备,取得收入8万元,该固定资产的原价为30万元,已计提折旧20万元,款项已收到。
(10)28日,销售带包装物的C产品500件,每件单位成本为300元,不含税售价为500元。包装物单独计价,不含税售价为1万元,成本为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