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清廷大笑着摇头,“小思,别怕,野猪排泄不畅,血液确实臭,但应该不会有毒,有两头都是青色蹄子,肉不能食用。”
听了两位主子的命令,大牛和黑塔,一边吹口哨,一边去追赶逃往下流农田区的三匹骏马。
宋思望着那些被沾染不少黄土的药渣,皱起眉头道,“大表哥,为何这些孽畜闻到这些药味,好像很兴奋,我闻着觉着恶心。”
慕清廷脸上的笑容更明媚,“我也不知,可那位药农老人家说得没错,野猪果真喜欢散发浓郁腥臭味的东西,越腥臭越兴奋呢。”
大牛和黑塔只追赶上两匹骏马,宋思觉得自己跳进粪坑般浑身恶臭,和黑塔,大牛骑马离开,回洛阳城寻找侍卫把当场被剖腹惨死的野猪运回去。
端木汐在21世纪时,刚考上医科大学,17周岁,生理,心理年龄也跟慕清廷差不离,此时还吓得手脚发抖,膀胱一阵紧,一阵缩,险些吓尿了。
慕清廷一屁股坐下,望着面无人色的丫鬟,邪气一笑,“眼神为何这麽呆滞,小汐汐,莫不是本少爷帅得闪瞎了你的大眼睛?”
端木汐瞪圆杏眼,嘟嘴,气呼呼,辩驳道,“才不是呢,我没有眼神呆滞,你们战况不激烈,看得人犯春困。”
“只有四头野猪,为何非要我负伤过来看你们摔跤?我腿脚行动不便,要是被这些孽畜迎头尖牙一撞,闪躲不成,岂非会肉碎包子?”
他拿性命与野猪搏斗像摔跤?这是天下最难听的损人话语,慕清廷闻了闻掌心的血腥味,嫌恶地皱眉,“这些孽畜的血好臭!小汐汐,你一个排骨小妖精,没几两肉,就算压扁也做不成肉碎包子。”
还是个伶牙俐齿的主儿,端木汐对自我臭美的公子哥没好感,不再开口,轻揉着酸痛的手腕。
方才,怕得掌心冒汗,握住匕首有些滑溜溜,她可不会匕首格斗术,这利器太容易误伤自己。
慕清廷返回一具野猪尸体,蹲下,捡起抛在一旁,沾了些黄泥土的长剑,翩翩起舞,锋利的刀光闪了又闪——
他停住手后,野猪身上黑褐色的硬挺挺,宛若钢针竖起来的鬃毛尽数被削去,露出微白发红的野猪皮,有些毛发,落在野猪流淌满地的臭血里,卖相难看。
继续熟练地挥剑,白花花剑光在明媚阳光下闪个不停,如此反复,削去其它野猪尸体的鬃毛。
一盏茶功夫后,尚书府的二十来个侍卫和家丁一起,合手合脚把野猪尸体搬走,清洗做战沙场,浩浩荡荡返回城里去。
洛阳城门,大开迎接,沿途,几位侍卫和家丁皆在大声卖广告:宣传自家大少爷和表小姐如何英勇为民除害,美味绝伦的野猪肉也会与民共享。
慕清廷跷腿,端坐在宽敞的四驱马车里,抿唇喝茶,不时起身朝外面嘈杂热议的男女老少百姓们招手微笑,他身上的血迹斑斑,是猎杀野猪的证据,换取洛阳万千百姓一阵阵响亮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