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是一个温情的词语,或者说带有些许小资情调的词语。怀旧是一种略带伤感的美好情怀,经常回忆往事,品味细节,能让自己走向不惑,真正知天命,且富有想象力。人到40岁以后,开始容易怀旧。不少作家描述儿时生活情景的散文都是在中年的时候写出的,例如,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他45岁的时候在厦门大学任教的时候写成的。虽然时空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童年时在绍兴老家的生活情景印象深刻,历历在目,所以读者很难想象作者是时隔30多年、远在千里之外写就的。
家乡是每个人生命开始的地方,童年的生活即使物质贫困,但多少都有快乐的之处,一般人回忆往事多半又容易记住美好的方面,因而中年时怀旧总感到亲切。我觉得那首著名的美国歌曲《故乡的亲人》,无论旋律还是歌词都很美:“幼年时我常在农场里,到处游玩,我曾在那里愉快地歌唱,度过幸福的童年……世界上无论天涯海角,我都走遍,但我仍怀念故乡的亲人,和那古老的果园;走遍天涯,到处流浪,历尽辛酸,离开了我那故乡的亲人,使我永远怀念。”人到中年,如果能偶尔作怀旧之旅,一定能触发许多思绪,而如果一个人到大地方功成名就之后,还能经常回到儿时成长的地方,仿佛在时空隧道中穿梭,就更能激发灵感和思维。
近年来,在厦门的报刊上经常可以见到出自“洪本祝”三字的充满怀旧之情的散文。本祝博士与我同属厦大历史系校友,且与我妻大学同班,因而见到其文,不免多看几眼。他文思泉涌,甚至一个月写出40多篇来,因此近年来我跟妻子提起本祝时,都称他为“洪作家”。他生活在厦门这座著名的城市,写得最多的却都是乡村的题材。洪作家经常穿梭于城市与乡村之间,面对时代的剧烈变化和光怪陆离的五色人生,留下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和历史记忆。他离家已经20多年,不仅梦里常常回故乡,而且自己十天半月就回老家一次。我想,经常回故乡去接地气,是他高产的原因之一。
在洪作家众多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看的还是关于乡土的那些回忆文章,质朴、诙谐、原汁原味,散发着泥土的芬芳。有些人从农村进入城市成为白领之后,不大愿意谈论自己的出身,甚至讳言自己是从农村出来的。而洪作家毫不忘本,津津乐道儿时的乡村生活,体现出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感情,让我们看到生活在乡村的人们,其实智慧和乐趣并不亚于居住在水泥森林中的城市人。本书许多篇章,是新世纪典型的厦门乡土文学,反映出都市村庄的前世今生。
阅读其作品,常常感叹其对40年前经历的事情细节记得那么清楚。作者自言:“内心脆弱敏感,十分机警,所经历的一切都刻骨铭心,这就是我能把40多年来的许多细节写得那么清楚的原因,没办法,烙印太深了。我属牛,对于历历往事也和牛一样慢嚼细咽,反刍品味。”(《即将才尽的江郎》)
我也曾经是半个文学青年,或者也属于患过“年龄病”的青年。后来一直在学术界中行走,虽然内心不时也还有向文学回归的向往,但不仅无暇实现,甚至越来越没时间阅读文学作品了,因此主要还是写写跟文学有点沾边的学术随笔,至多只是偶尔写一篇散文。我曾为他人的学术著作写过带有随笔性质的二十多篇序文,但还从来没有为一部文学作品写过序。洪作家执意要我这个不在文学圈中的人为其大著《一梦五十年》作序,想来自己还认真拜读过他的部分作品,留下相当深刻的印象,且有感其仕而优则学,在公务繁忙之余,勤于笔耕,难能可贵,因此才敢应命,涂抹以上几笔,姑且为序。
(本文为洪本祝著《一梦五十年》序,海风出版社2012年4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