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年前的某个山野小村里,没有老婆的村名靠用钱到人贩子手中,买能生仔的姑娘,而我的亲生父亲也是通过这种方式买到了我的母亲。
由于我的母亲是个城里姑娘,纯属是被人骗到迷昏卖到了这里,她早已被自己经历的生活给吓傻了,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变成什么都干的村姑,还被父亲每天打骂着。
父亲就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却偏偏喜欢喝酒和赌博(买彩票),啥事也干不成,只会在自己的老婆身上出气,直到他把母亲给打死了。
非但没有收敛,还把出气的目标移到了五岁的我和年幼要吃奶的弟弟,由于母亲的去世,没有足够的奶水,弟弟被活生生地饿死了。
这种非打即骂的情况一直延续到我十岁的时候,我实在是受不了,那天,我在他喝酒睡着的时候,我用力地把菜刀砍在他的身上,足足砍了十四刀,血把那张床都沾湿了,眼泪和仇恨都被洗刷着……
我慌忙地去洗了手,把从没有剪过的头发全都放了下来,拿了之前就备好的女装穿上,明确地拿了户口本、钱和干粮等重要的东西后,直接放了一把火下来,燃烧着罪恶感……
因为我家建在半山腰,附近根本就没有住宅,所以当他们发现的时候不会很早,这样我就有足够的时间跑路了。
我又偷偷地躲在山脚下人贩子的面包车的后座放行李的地方,直到他们来到了城里,然后我找了各种机会,终于逃出那个狭窄的空间。
还好幸运的是,一位眼瞎老奶奶收留了我一晚,还把她的女儿高中时的校服借给他穿了,第二天我就立马拿了户口本,去拍照并做好了身份证。
并当夜麻烦老奶奶帮我买好火车票,离开这个城市,去另一个城市以女人的身份重新生活着。
直到现在,我一直生活得很好,但我还是逃不过良心的谴责,所以我来自首了。
以上的言语都是谢晓昱自首的阐述,把自己深藏十二年的秘密,冷静而又有条理分明地说出来。
直到警察记录好案情后,把带来的衣服(当时杀人的衣服沾到血)和凶器(指纹和血)都标志好后,就送往法院听候发落,然后把他关进了监狱里。
头一个晚上,谢晓昱就坐在角落里,就这样静静地坐着,一夜都没有睡,直到第二天凌晨,大家都要吃早饭,并选择随后勤奋地工作,争取名额早点出去。
不知所以然的温淇回到小屋里,原本以为小男友和往常一样做好了晚饭,可没有想到等来了一张纸。
最后,还是在伈的透露下,才知道了关于谢晓昱的重要剧情,所以才知道他现在已经在监狱里了。
温淇真的好心疼他,这也恰好解释了他为什么要穿女装的原因,落后的小村因为没有普及法律知识,或者有些懂法还犯法的人,做了一大推的非法行为,迟早都会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