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揍人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姜檀活了十八年,做了十八年的‘三好’青年,一个安安分分从来没有进过警察局的人,今天却进了。
直接原因:医闹。
姜檀(╯‵□′)╯︵┻━┻:我又双叒叕你屁的医闹!!!
瞅了一眼案桌对面一脸正经严肃的警察叔叔,以及两个待在一边被一块透明玻璃隔离起来幸灾乐祸的渣男白莲。
姜檀真的是面上淡定心里妈卖批。
就十几分钟以前,她在医院脚踩渣男手扇白莲的壮举,被一位偶然路过的保洁大妈给撞见了。
瞧她手里还明晃晃的拿了一把银刀,于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热心保洁大妈直接一个妖妖灵,叫了警察叔叔。还顺便拍下了她的‘恶行’。
临走时还语重心长的拍肩教育:小姑娘啊,你的人生还很长,可不能入了歧途啊。现在回头还不算晚,不用谢谢阿姨。
我他妈……谢谢你妹!!!
神特么的入歧途!!
“小姑娘,医闹的那个人,是你?”警察叔叔翻了翻面前档案,抬眼问道。
她只是揍个人,医个屁的闹!
虽然揍人的是她,但她能承认吗?当然不能了!
姜檀坐在椅子上,挺直了背,双手规规矩矩的放在大腿上,一脸严肃:“我不是,我没有。警察叔叔,你没有证据不能诬陷我。”
对面的警官眼角似乎抽了抽,“人家保洁亲眼所见,还有照片,你还不认?”
姜檀道:“我没有医闹。”
警官道:“人家看见你手持凶器。”
神特么的凶器……
姜檀面不改色的瞥了一眼桌上放着的那把刀,一本正经:“假的,塑料刀。”
那警官拿过来看了看,捏了捏。
结果发现——
还真特么是把塑料刀。
就是做工太逼真,搞的和真的一样。
说实话,最初接到举报电话,去到现场的时候,他还真不相信始作俑者是眼前这个女孩子。
长得漂漂亮亮的一点没有杀伤力不说,关键还是个在医院里躺了十几天的伤筋动骨了的病人,细胳膊细腿的,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力气揍翻一个男人?
但是,那名保洁大妈和另外两个人,都一口咬定是眼前这个小姑娘先动手闹事。
尽管心中山路十八弯,警官仍然面色不变,道:“可人家还拍了你动手的照片。”
姜檀笑的无辜:“有吗?”
当然不可能有!
这种东西,她早就让系统删掉了。
虽然系统那小婊砸是辣鸡了点,但好歹是个高黑科技,这点小事还是能办到的。
毕竟之前让它弄晕了两个黑衣人,它都能给弄晕了。
“当然有。”警官信誓坦坦说着,便翻开桌上的文件要去找,但结果发现——
没有???
这就尴尬了。
这波打脸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警官:……我感觉脸有点疼。
警官一眼望过去。
姜檀顿时挺直了腰杆,露出一个十分乖巧的笑容。
别看我。
虽然我知道我长得漂亮。
但就是你再看,我也是绝对不会告诉你,这件事情是我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