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看着美珊拿过来的杂志,好久好久,嘴角上扬,神情让人引起无限遐思。他抿起来的两瓣嘴唇,让美珊觉得好熟悉。好浓烈的,有一种痞子的味道。
原来一米八几的个子,看娇小的美珊就像看一只吃草的小羊。此刻他好像发觉了美珊在他身上的目光,也索性俯视而下,故意瞪大了眼睛和美珊迎面而视,这目光,这潇洒和厚脸皮的个性。。。又和某个人是如此的相似。原来一步一步的靠近,近到美珊已经无处躲避。
“原二少爷,您还有事情么,如果没有我就回去工作了。。。”美珊话音未落,手指就被原二少爷 紧紧的捂住了,“美珊,蒋美珊,你究竟是何方神圣?你究竟对他们使了什么招数?你到底是什么人?”原来的手指在美珊的脸上流连了很久,最后终于停在了耳朵旁边。
“我?我什么也没做!你如果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别碰我!我讨厌你!你这个混蛋王八混蛋!恶毒鬼!”美珊没有好气的把原来停在他耳朵旁边的手指甩开,摔门而去。
“你别忘记了,你是在我的手底下做事情,如果你不想被炒鱿鱼的话,立刻给我进来!”原来用一种不容置疑无法反抗的命令式口吻说道。
这句话大概是刺激了美珊,她思忖了一下,自己第一天来,已经给原野添了不少麻烦了。真的不想再给他添麻烦了,而且自己确实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眼看下班的时间就要到了,熬一熬,这一天就过去了。
熬一熬,就过去了。这句话是美珊无数次对自己说过的话,每当她以为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任何可能了,每当她以为她绝望了,每当她眼泪滂沱,每当她伤痕累累,她的告诉自己,熬一熬,就过去了。
美珊用一根手指撞开了门,屋里的原来正望着一本老旧的杂志发呆。
美珊也定定的看过去,只见那杂志在奶蓝色的桌子边上摆着,美珊好奇的缓步向前,已经模糊不清的封面上写着四个字:蓝颜知己。
蓝颜知己?什么东东?不过这个大爷也是够搞笑的,傻瓜都看的出来他是自己把字写上去的。哈哈!美珊捂嘴“哧哧”的笑。
蓝颜知己?原来觉得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有一股禁火在心底不断的翻腾。要说这蓝颜知己的意义,他是懂得的。他自己也有个蓝颜知己,那个女孩子和美珊的个性倒是有几分相像。只是她并不漂亮,也不富有。她有的只是和气的笑容,和对他无休无止的容忍。
她叫娟,是个聋哑女孩。自小被父母抛弃,在孤儿院长大,因为身体的缘故一直没有什么朋友。他也没有什么朋友,因为独身在国外,毒舌于口内。他们两个足够孤独的人,在一个飘着雪的晚上相遇了。那天他心情很差很差,他跟所有的人都闹翻了,无处容身,只好带着一瓶啤酒,露宿街头。
而她的遭遇比他要惨的很多,她是一直在孤儿院里被排挤,终于忍受不了羞辱,才鼓起勇气逃了出来。逃出来的时候,身无分文,只能漫无目的的漂泊。一个女孩子深更半夜在外面游荡,能遇到的凶险她心里都明白。然而她还是无可避免的被欺负了,在一条像臭袜子一样味道的外国的垃圾箱旁边,她遭遇到了一个中年男人的变态非礼。
她是个女孩,无力的女孩。当那肮脏的手伸过来的时候,她只能拼命的躲,嘴角都咬出了血,也叫不出声音。可是男人似乎很不满意,他竟然大胆的仰天大笑,手舞足蹈。毫无疑问,他在享受着羞辱她的乐趣。
就在此刻,就在她即将生不如死的那一瞬间,他来了。戴着一顶满是积雪的白帽子,围着一条白围巾,活脱脱一个王子。但是他虽是王子的身,却是恶魔的心。第一句话,他竟然响亮的骂了那男人:你妈个XX!别TM给脸不要脸!赶紧把这个妞儿放了!
她敏捷的缩到他的身后,把他当做自己的救星。
他只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随即就冲到男人跟前,跟他扭打到一起。她想尖叫,她想呼救,可是她什么也做不出来。她就像一只失去了羽翼的小鸟,想搏击长空,却只能无助的哀鸣。
在她的注视下,他们用并不光彩的“打姿”打了足足半个多小时。他揪住男人的耳朵用力的撕咬,他大大的脚掌甚至从破拖鞋里冒了出来,不断袭击男人的皮肉。在她看来,他就是一头不要命也不要脸的猛士。一个保护她也为民除害的猛士。
结果可想而知,他败了。他当然会败了,因为当时的他满嘴酒气,纯粹是在耍酒疯。而男人实在是个结实的男人,看样子就是练过的。尽管如此,他还能和他纠缠半个多小时,她佩服。
他败了,可是胜者也并没有多开心。中年男人懊恼的看了看自己破的已经不能蔽体的衣服,又看了看他横倒在地上,好像一具干尸的样子,低下头想了想,丢下她和他,扬长而去。
眼看着男人走了,她就扑到他怀里嘤嘤的哭泣。他没有做声,但他神智是清醒的。他能感觉到一大滴咸涩的液体,透过他干瘪的嘴唇,流进胸腔。那一刻,好残忍的那一刻。她为他心如刀绞,他却像个孩子一样的假装闭着眼睛,任由萧瑟的风割她的脸,任由她无力的手指划过耳边。
可以说,她对他,一直是宽容的,无论他做了什么。
那个极度寒冷的夜里,他就那样靠着她的肩膀,在她热乎乎的手心里趴了一夜。那一夜,让他忘记了前一秒自己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犊子,这一秒就成了她怀里的王子。
王子是被公主抱着哄着睡觉的吗?他常常这样问自己。
原来,你是个真正的混蛋。原来拄着大桌子上的白玻璃,眼里涌起一股酸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