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头,要不和我们一块混?”
带头的布衣少年凶神恶煞地俯视着缩在角落里的阿毓,眉间流光溢彩,正是仙脉打通不久的象征。
阿毓抬起眼皮来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
云河修的虽然是仙道,但却不是所有人都有条件和机缘去打通仙脉领悟仙道玄妙,尤其是在这落后闭塞的肆水城,偌大一座城里大多都只是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这群人平日里就仗着自己学了几个术法便带着人在城里兴妖作崇,负责民生治安的葛知府向来不敢管他们,如今唐寒栖前脚刚走,后脚他们就打翻老太太的粥摊、在好好的裁缝店里放火,把战争后本就满目疮痍的肆水城搅和得愈加像团烂泥。
少年身后的蓬头垢面的数十人不禁哄笑起来,其中不少人曾在以前和阿毓打过架。
但见一个身形高挑的女子出来拉了一把少年的胳膊,鄙夷地瞥了眼阿毓,不满道:“这痴儿脑子不好使,仙根想来也好不到哪儿去,拉她做什么?”
“衙门不管我们,我们自己人也不管自己人?”少年不耐烦地推了把女子,无可奈何地看着阿毓。
良久,这个脸上已长出了些许青茬的细瘦脸膛的少年蹲了下来,神色庄肃,道:“你多久没吃过东西了?仙脉都没通,能撑多久?这个时候了,不抢别人的,难道等着人家来施舍你?”
阿毓多天没有进食,脸已经枯黄得不像人样了。她把头埋进膝盖里,闷声说:“你们走吧。”
女子冷笑一声,一把将少年扯了起来,
“走吧,争取村口的流浪狗也比这玩意儿强。”
少年目光复杂地望了眼阿毓,这才带着其他人转身离开了小巷。
肆水军军纪第三卷十二条,无论军阶高低,不得烧杀抢掠百姓物资,不得无故辱骂殴打百姓,驻扎当地需做到秋毫不犯。违者五十杖,情节恶劣者逐出军营。
阿毓吸了吸鼻子,抬手用力擦了擦眼睛。
战争结束后,周围的城邑受朝廷调度陆续送来了兵马粮草,肆水开始重建。
昔日躲在山林洞穴里的女子带着老人孩子哭哭啼啼得走了出来,有的一家重聚欢天喜地,有的只能沉默着去破烂堆里寻来旧物做衣冠冢。
阿毓也曾回家看过,她生活了十年的熟悉的红砖房已成了一摊废墟。她四处寻找着娘和弟弟,可直到最后离开肆水也没有找到。
城里像阿毓这样的流浪儿数不胜数。
一群衣衫褴褛污头垢面的孩子整日在破败的街道上奔跑哭嚎,白日里抢人家的粮食,晚上便翻进屋里做贼。
阿毓不抢,只会蜷着身子躲在小巷子里等人施舍。起初还尚且有得吃,后来别的小孩知道了便来抢,此后便吃都没得吃了。每至黄昏,她就去集市里捡地上的烂叶子,狼吞虎咽地混着脏土塞进嘴里。
这座城从前破败,如今愈加。
直到有一天,巷子里躲进来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模样的长胡子老人,笑嘻嘻地塞给阿毓一个热馒头。
“小崽子,你咋不跟其他人一块去街上抢东西吃?”
“将军知道了要生气的。”
流浪汉现出怀疑的神色来,阴阳怪气地问道:“将军?你说的可是那姓谭的?那腌臜货有啥好的。”
阿毓忙摇头道“不,不是这个,是唐寒栖!”
这个人流浪汉倒是知道的。他若有所思的咂吧了两下嘴,方才叹了口长气,废然道:“若是此人,倒确实不错。只可惜,他已经去了都城。”
“秦环城?”
“是啊,‘风舞槐花落御沟,终南山色入城秋’说的便是秦环城。”
阿毓沉默起来,低头大口啃着馒头。
流浪汉眯眼笑呵呵地蹲靠在一侧,看着阿毓不时点点头,夸道:“看不出来,你一个小丫头片子还有些许侠义心肠。军营里不要小女娃,你晓不晓得?”
“我会变得很厉害的!”阿毓睁大了如林中小鹿般的眼睛看着流浪汉,喊道。
流浪汉不由大笑起来,直乐得抹了抹他那双浑浊不清的眼睛。笑毕,他站了起来,从背后行囊里掏出来一柄长剑,扔到了阿毓面前,震起一阵尘土。
“它陪了老夫大半辈子,如今送你了!”
刺眼的阳光从老头的身后直直地照进了小巷里,他的脸上虽沟壑纵,身上却掩不住一股精神气。阿毓一手拿着馒头,一手小心翼翼地摸着地上的剑,只觉分外沉重。
流浪汉咧嘴一笑,复而正容道:“剑虽送你了,名可不能改,它叫长月,你可记住了?”
阿毓抬着头呆愣地看着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若是有心,天下任尔行。”
“何不去秦环找他?”
说罢,流浪汉哼着小曲负手而去。
黄昏曛然,血红的残阳普照着大地,给地上那柄鞘上雕着鲤鱼纹路的长剑渡上了一层金辉。剑柄处用一根老旧的红绳缠了数圈,上头系着一块温润如玉的黑色圆石,看起来普通极了。
阿毓拿起那圆石端详了一翻,只见上头精雕细刻着几节寻常的墨竹,再无他物。
“长月”无名,它的孪生剑“长虹”却早已名震天下。
倘若说起长虹来,便必定要提起斗笠竹客。
数千年前,上下两界于青葵盛举了一场空前绝后的武林大会,说是要选出个天下第一的侠客来。
说是两界,其实也不过是云河、蛮涯、青葵罢了。司禁是群早晚得进轮回道的孤魂野鬼,车石更不必说,各路妖魔神仙斗法,凡身肉体来瞎掺和什么?
大会浩浩荡荡地比了十年整,这场载入两界卷轴的大比才收尾结束,结局也颇为滑稽惨淡。天地一片混沌,成千上万的各路神通逢人便殊死对决,最后只剩下了云河的道无涯和蛮涯的云山海。
二人相约于车石的合虚山一战,暗无天日地斗了整整半月,最后一刻,道无涯使了阴招方才夺得了桂冠。
云河上上下下欢天喜地地庆祝了一月有余,道无涯更是被封侯拜相,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道士一跃成了王权富贵。然而就在他被云河王亲自封赏之日,殿外闯进来了来了个一身碧色身形修长戴着顶破斗笠的男子。
此人相貌平平,一双下垂眼里却时而闪过一道慑人的精光。他身后背着柄剑,一只裹着粗布条的手还拿着一柄,径直就冲杀向道无涯。
最可笑的是,侍卫尚来不及冲上殿来护驾,这场打斗就结束了。这人甚至没拔出他背后那柄剑。而这男子,却是个实实在在的青葵人。
“在下斗笠竹客,敝剑长虹,冒昧了。”说罢,这男子便御剑逍遥而去,全然不将云河王置于眼中。
后来,据传道无涯无地自容,剃发出家,云游四方去了。至此,这场长达十余年的盛世大比才正式结束,也彻底成了一个笑话。从此,斗笠竹客便成了一个传闻,长虹更是名列神器榜首。
至于长月,因这斗笠竹客从不曾用过,所以并不大出名。
阿毓扛着剑站在城口驿站处,努力将背挺直着,神情倔强而坚定。大风呼呼地刮着,冻红了她本就生了疮的手和耳朵。
“小姑娘,你一个人去秦环做什么?”
途径肆水城的一行商队在她面前停了下来,一个大娘问她。
“去找恩人。”
“恩人?找到他之后呢?”
“同他扬名立万,征战沙场!”
“倒还挺有抱负!”一个大叔从马车里掀开了帘子,赞赏道,“不知你恩人姓甚名谁?兴许俺们认识,也能给你介绍介绍。”
阿毓轻抬了下巴,道:“唐寒栖!”
“啧,原是这等人物,俺们是无缘认得了。”大叔沉思了一会,转过头去朝马车里头的人说了些什么,又探出脑袋来问:“你若信得过俺们,俺们可以捎你去秦环!你会不会喂马,劈柴?”
“会的,会的!”阿毓忙应了声。
大叔朝她爽朗一笑,招了招手,“上来吧!”
阿毓松了口气,欢欢喜喜地上了车板。
彼时,她只有一块银元宝,一柄名叫长月的籍籍无名的剑。
她满载一心希冀,坐着陌生人的马车,一路颠簸向着万里之遥的秦环城,只是因为在那人身上看到了活的乐趣。未来的光景模模糊糊的,仿佛透着些许光亮。
风舞槐花落御沟,终南山色入城秋。
秦环有山珍海味,有锦衣丝履,有功名利禄,有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听卖首饰的孙姐姐说,那里到处都铺满了玉石板,随处一个街上不起眼的小摊子也卖着肆水第一酒楼里才有的笋泼肉面。
这座铺满了大雪的山城在阿毓的眸子里越来越小,她以为从此以后都不必再回来。
这一年,她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