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的五点,这个习惯夜生活的城市还在沉睡中,而秦恩恩已经醒来,穿上衣服,在电饭锅里煲上八宝粥,然后穿着球鞋出门。
天色微明,还有半盏月亮依依不舍地在天边挂着,空气清冽到让人觉得苦而甘甜。
秦恩恩独自一人来到离小区不远处的公园跑步,话说这个时候跑步确实有点早了,但是没办法这就是秦恩恩一直以来的生物钟,约摸是从12岁左右就开始了吧。
早有早的好处,这个时候人很少,几乎没人,美女跑步总是多少会引人注目的,秦恩恩其实没那么喜欢让自己完美到无可挑剔的身材在那些不认识的男人女人眼前乱晃,不想无端招人垂涎抑或是艳羡。
跑了十圈,完成任务,说来奇怪,跑步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早就应该习惯成自然,可是秦恩恩还是感觉完成任务似的,松了口气,是的,她看似轻松,随意,开朗,实则精神紧绷,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笑容,甚至于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任务一般,没有上级,没有领导,自己给自己下的命令和任务。
剥开一只薄荷味的棒棒糖,放进嘴里,糖迅速在舌苔上融化开来,甜味争先恐后挤进味蕾。先给自己的身体来一场剧烈的运动,然后再给它吃颗糖,秦恩恩美其名曰先苦后甜,她很享受,并且乐此不疲。
慢慢走回小区,这个时候的她对于一分钟后要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她只是任劳任怨地吸着糖,漫不经心地看着身边那些也已经早起了的老人,然后习惯性对他们微笑。
这一片的老人应该都会记住这个有着如阳光般明媚笑容的女孩吧。
等等,笑容有点呆滞,很意外很意外地碰见了熟人,也许还算不上熟人,只是有着几面之缘而已。
“王小姐,好巧好巧。”那个一脸青黑胡茬的男人看着一身粉色运动服,垂着两条长麻花辫子的秦恩恩,笑容中带点惊异,更多的是惊喜。
“孟先生,真是好巧。”秦恩恩拿掉口中的棒棒糖,笑容没有散去,但是此时笑得意味深长。你这小子怎么知道我住在这一片,难不成这小子来这征婚真是别有用心,竟然费时费力来跟踪。
“王小姐住在这一片?”慕容林凡的心里同时打着小九九,你这女人三番五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晚,今早,想干嘛,勾引我?
废话,不住在这片,难不成,我一大早来这里散步。
“难道孟先生也住这一片?”秦恩恩并不着急回答,而是反问。
“哈哈,原来真是巧合啊,我还以为一大清早,孟小姐特意跑来我这里送秋波,顺带送早餐呢。”慕容林凡尽管不想承认世界上有那么巧合的事,但是面对那一双纤尘不染的眸子,他不想往别处乱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