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我班了?”
我接过水杯,试探性的看向他。
他抬头看了看挂在墙上的表,点了点头。可是我刚走出教室,背后突然传来了他的声音,他叫我等一下。
我呆愣在原地,莫非他想让我在他班里和他一块学习?
嗯嗯,我觉得这样甚是妥当,不仅可以让我提高学习效率,并且还可以让我更加珍惜时间。
我慢慢回过头,冲他痴痴一笑。
可是他全然没有理会我,只是捧着英语书翻看着,不时摇摇头,轻抿着嘴唇。
……
他不是叫住我了吗?怎么不理我!
“翻开英语书第十页,今天把这篇课文背过!”
这次,我是彻底傻了!
我忧伤地打开书包,在英语书的第十页上折了一个角,然后悻悻地离开了他的教室。
唉,果然“学习”才是他和我交流中的高频词。
走廊里,渐渐升起的太阳将我的影子摧残成了又矮又胖的黑影,我被信念拉扯着进了教室。
为了奖励,拼了!
我斗志昂扬地将英语书放在书桌上铺平,手拿一本厚重的牛津词典开始逐词翻译。
五分钟过去了,我活动了一下酸麻的手掌,继续低头查找单词。
唉,早知道认真听课就好了!
阳光继续肆无忌惮的干扰我,她的炽热不一会就让我满头大汗了,可是面对门口处的风扇开关,我的懒惰告诉我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心静自然凉。
果然,当我把注意力放在英语书上时,我突然感觉凉爽了好多,就像开着风扇一样。
“池晓晓,你挺行啊!”
正当我自叹心静自然凉时,一个人的手掌拍了拍我的肩,我突然吓的一激灵,抬头看向眼前的人儿。
一瞬间,我的惊愕变成了无语。
眼前的余歌冲我挑眉,一副贱兮兮的样子不禁让我攥紧了拳头。
“你饿不?”
余歌说完,就将头埋在书包里,好像在翻找着什么东西。
一分钟后,他从书包里掏出了一块沙琪玛,准确的说,是一个被压扁的沙琪玛。
他瞅了瞅变形的沙琪玛,又用手捏回了原状,然后笑嘻嘻的看向我。
“你吃吗?那天我抢的张献驰的!”
他眼神里的真诚不禁让我对他的无语逐渐消散,我突然对他有丝愧疚。
我其实很怕他的认真,面对他的认真,我每次都努力装作暴躁的样子,噼里啪啦的怼他一顿。
其实只有我知道,我是在掩盖心里的不安。
那份不安来自懵懂的情愫,来自不愿舍弃的友情,来自自以为是的避嫌。
“你不吃正和我意,我只是随口一问,其实我想吃!”
余歌说完,将包装袋潇洒的撕开,一口全部吞下了整个沙琪玛。
我愣在原地,看着他艰难的吞下它,冲我苦涩一笑。
……
青春的我们,对朦胧的情感有各自的表达方式,我对张献驰是大胆表示,而余歌对我却是含蓄隐藏。
我们都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自信的以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守护一个人一生一世。
可是我们都忘了,这一生太过漫长,有太多的变数。
感情就是其中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