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的时候,最喜欢悄悄溜出府去桥下听拿着纸扇的说书人讲故事。
我听他说过许多少年行侠仗义,为民除害的故事。
我也渴望那样的豪气,所以我推开了欺负小乞丐的御史何伦长子。
我同他打了一架,但是没有人夸我。
我爹娘因这事儿送了好些礼,最后,以我被何伦护卫打的卧床一月平息。
后来我再没有去过桥下。
我是明荠出了名儿三岁可作诗的才子,之后愈加努力习书。
夫子尤为喜爱我,因而我有其他人没有的权力,好些人开始与我结交,以我为首。
十岁时,何伦那个长子突然死了。
习马术时他的马突然发了狂,他被那匹发狂的马踩成了肉酱。
场面十分恶心,我遥遥的看了一眼,而后吐了一天。
我总觉得我与他站得近,手上也沾满了他四处飞溅的肉酱。
所以不停洗手,直至手磨破了皮,流了血才罢休。
上安元年我高中状元,风光无限。
许多人给我送礼,我还将一个拦我马车的肮脏乞丐打残扔到了路边。
这事儿没人知道,我割了他的舌,我怕他说出去,怕我这刚开始的人生有一笔不完美。
可是到底不完美,我那个庶出的长姐,嫁给了窝囊废礼阳。
高云,我的长姐,但我连她的模样都不记得。
她和她那个泥土下不争不抢的娘一般,难以给人留下印象。
她这十多年来做的最大的一件事恐怕就是为了窝囊废与高家断了关系。
为了盖过这事儿,娘给我择了个妻,齐悦第一美人肖雪儿。
据说不少皇亲国戚同她提亲,但她都没看上,据说她一心只想嫁给我。
我听这话时差点没笑出声。
说书人那会子也说过一些爱的不死不休的例子,我向来不信。
我觉得女子都是愚蠢的,一如高云,我厌恶她们,也惧怕她们。
但我同意娶她,一来面上有光,二来可以盖过高云这件事。
不过肖雪儿当真是我见过最美的女子,一袭红衣美的不可方物。
她羞怯的低着眉看我,是有些明艳动人。
我问她为何嫁我,她说她爱我,爱我才貌俱全,说我是她日思夜想的如意郎君。
你看,这同世人道的冷艳美人完全是两个样,女子都是这般会伪装。
我不需要爱,我只要权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种。
上安一年,我十九岁。
那年我终于得到了我要的一切,我做了明荠第一丞相。
世人谓我心狠手辣,恶贯满盈。
我不可置否的笑了笑,低着头看着不停磕头求饶的何伦。
我抬腿踹了他一脚,他在地上滚了一圈,捂着胸口吐出一口血。
我告诉他在很久以前,我刺伤了一匹马。
而后,马发狂,有个同我一般大的少年被活活踩死。
何伦全家遇险这事儿,因得我向来与他不合,若是查估计也能查到我。
所以我命护卫将马车停在了礼家门口。
听护卫说不久前礼家惹了官司,家道中落。
我跨下马车,卖个盐还有什么家道?
那日也该是去的巧,刚好逢着高云生产。
礼阳出了名的不问世事的窝囊废。
所以这本该是欢欢闹闹的时刻,只有高云的啜泣。
我进屋时高云已经哭得晕过去了。
我看到她身旁放了一团白色的东西,有些有趣,就伸手给抱了起来。
这会子看清了,也不是个全然白色的东西,感觉大概是个肉团比较全面,闭着眼儿也没动静。
稳婆也不在,我伸手戳了戳她肉嘟嘟的脸,软的像是刚出锅的糕点,然后突然就听肉团“哇”的一声哭出来了。
“恭喜丞相,您日后便有一个漂亮的侄女儿了,您可真是她的贵人啊。”
这稳婆出现的倒还及时,再晚一些我估摸着就直接吓得扔地上去了。
我挑了挑眉,上了年纪的妇人向来会攀权附贵说好话,这个皱巴巴的肉团,哪儿来的漂亮?
并且,就她那相貌平平的爹娘,大抵长大也是个丑东西。
不过,我低头看着这个丑陋的肉团。
抱她的这双手,刚刚送走了十余条人命,如今,却迎来了一个新生命。
挺可笑的,我抬手又戳了戳她的脸,她微微睁开眼看了看我,很快又闭上了。
我突然觉得此刻的阳光有那么些暖和,她闭着眼哼唧了一声,没再哭出声。
我想起了我少年时那些梦,渴望的虚无的那些行侠仗义,成为一个故事里的谦谦君子。
“丞相,这孩子看来很喜欢您呢,要不您给她取个名,有您的庇佑,日后她肯定健健康康,无灾无祸。”
稳婆站的老远的瞧着我和这个肉团,一张脸笑得虚假。
“君。”
我听见有个声音说,“君子的君,叫小君。”
那日我不知怎得心情不错,赏了稳婆好些钱,又特地差了好些仆人照顾高云。
晚些时候小皇帝宣我进宫,那日我还同他多喝了几杯。
他问我何伦这事儿是我做的吗。
我没回答他。
后来他说从未看我喝的如此醉过,又似乎格外兴奋,同他说了一晚我那个刚出生的侄女儿。
她姓礼,小字小君,是我取的。
没过多久肖雪儿也诞下一女,我事务繁忙没空去看她。
“莲。”
仆人来报时我揉了揉脖子道:“高莲吧,好记。”
我去看过几次高云,给了她不少银两。
那个肉团倒是长的快,不过几月,已经眉眼分明。
我摇摇头,还是丑。
那之后我就没空了,万人之上可不好做。
世人都说我残忍至极,我当然要维护一下这个良好的形象。
以前掩人耳目,以后可不用。
总之我有权,他们面对我时,心有再多不满,不得一样低着头?
再去礼家时是上安三年,礼阳又重拾了卖盐的家业。
这人睡了约莫一两年,被梦里的神仙点醒了。
本应比以前富裕的多。
可他听什么梦里的神仙道该积德行善。
所以一家人住的依旧是那个小院落,只不过翻新了些。
其余的钱全都拿去做善事去了。
我嗤笑了一声,穷人信天信神,我只信我自己。
不过这倒是挺好,我与他接近些,大抵可以掩过很多事儿。
肉团儿那时两岁了。
最喜欢蹲在她家房后面的菜园子里挖泥土种豆子。
我每次去礼家第一件事就是将她从那儿拎回她又窄又小的闺房,然后教她认字读书。
我当年三岁可作诗且还努力习字走到今日。
这顽皮小儿,倒是将兴趣都献给了那方菜园子。
她字写的清秀,也格外聪慧。
这个倒是,比我那个除了生得漂亮点以外蠢得像猪的女儿好很多。
因得这个,看她也比我那女儿顺眼得多。
丑是丑了点,不过这般聪慧,培养一番,日后也是个好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