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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绝处逢生

漆黑的夜晚,月亮冷冷清清的挂在天上,北风呼啸。周围树木上的叶子早已掉光,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树枝积满了雪花,冷风一吹整棵树就开始摇摇晃晃起来,好像一位身穿白裙的黑美人在黑夜中翩然起舞。

冷,好冷!

李念迷迷糊糊中缩了缩身体,本能地往地上靠了靠,雪地传来的冰冷却生生将他一下子冻醒过来。

李念缓缓的爬起来,他的肢体因被冻太久血运不畅而发麻,导致肢体僵硬行动时动作有些缓慢。

他睁大了眼睛细细打量四周,此刻他正躺在一棵树底下,他身旁不远处断了两截约成年男子小腿粗的树枝,而我刚好压在那两节粗树枝上。

李念尝试着站起来,无奈左腿又肿又痛,痛得他不敢再用力。根据疼痛的程度来看,这腿轻则肌肉损伤累及韧带,重则断骨骨折。

“虎子,虎子。”

见得不到我的回应,李念顾也不上浑身的痛,忍着疼痛爬起身,跛着脚一瘸一拐的向我走过去。

走近了些,发现我直挺挺的躺在雪地里,一动也不动的,可把李念吓坏了。他一下子瘫在地上,手颤抖着把我抱起来,紧紧的搂在怀里,哽咽道:“虎子,虎子,你醒醒啊,虎子。”见我依然双目禁闭,他急忙探了一下我的呼吸,并摸了一下我的颈动脉。还好,她的呼吸还在,动脉仍跳。

只要还活着,一切问题都不成问题。

李念低垂着头把自己的脸与我的脸贴在一起,虽然已经提前做好了心里准备,可他还是被我脸上的冰冷的温度吓了一跳。如果没有探过我的呼吸和颈动脉搏动还在,他几乎要怀疑我已经是一具凉透的尸体。

两个大难不死的可怜人在雪地里紧紧相偎,从初次相遇至后来发生的一连串事情,除了用命中注定解释之外,李念实在是想不出其他更好的解释。

淡淡的茉莉花香传入鼻中,他望着树上依晰可见的粗树枝的断痕,若有所思道:“看来,是这棵树救了我们。”

从那么高的悬崖坠落,如若掉下来时没有这棵挡了一下,两人必死无疑。而这棵树在成功的帮助我们之后,光荣的牺牲了两条粗壮的‘手臂’。

李念打心里感激这棵树。

他回想起坠崖时的场面,现在还有些后怕。

本来他可以吹响陶殒,通过利用音律来干扰,让黄道真人等人暂时失去武功,从而逃走。

可是瞧见她那副宁死不屈,倔强到死都不肯低头的小样。李念当下头脑一发热,突如其来的想尝试上演一出‘苦命鸳鸯’的苦情戏,便果断拉着我跳崖了。

还好没死成。

环视四周,这里除了一片白茫茫的雪之外就剩这些光秃秃的树,别说人,连根野草都没见着。找人帮忙是不可能的,眼下最要紧的赶紧是找个地方烧个火堆取取暖。免得跳崖没死成,反倒在崖底被冻死了。

李念带着疲惫的身躯拖着受伤的左腿一小步一小步的在周遭四处寻找,还真在不远处给他寻到一个黑幽幽的山洞。

李念自顾自说道:“虎子,我们找到地方躲避雪了。”

他紧紧咬着牙,强忍着腿痛硬撑着扶起我一同站了起来,又一小步一小步的朝山洞走过去。

每走一步,腿上的痛就多添几分。李念明白,若是骨折那一部位的骨不幸划破了腿上的血管和神经,他即将面临的不仅仅是这条腿会瘸掉的危险,更可能会因失血过多而死去。

值得吗?李念苦笑。感情这种东西是没法去衡量的,只有愿或不愿。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一见钟情不可救药的爱上别人,并且到了非她不娶、豁出性命的地步。

值不值得李念不敢妄下定论,但他敢肯定自己绝不会后悔今日所作之事。

山洞很黑,黑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也不知道里头会不会有什么山猪野狼之类的毒蛇猛兽。

思想片刻,李念觉得这么冒冒失失的闯进去可能会给我带来不必要的危险,还不如将我放在洞口,自己再去拾些柴火来生了火,探清楚洞里没有什么危险再带我进洞里。

于是,李念将我放在洞口便动身去寻柴枝。约莫过了一刻钟的时间,他拾得了不少干柴枝,有些是从雪地里扒出来的,有些是被他用内力震断的树上折下来的。

抱着一骡干柴,李念摸着黑进了山洞里。他从衣兜里摸索了一会,竟摸出了一块灰黑色的打火石和一枚带有齿缘的铁轮出来。

“幸好没有丢掉你们两个小家伙,这下终于派的上用场了。”

打火石和铁轮是他当年逃离李宅时,身上仅带的物品。

李念一直藏在身上,视若珍宝。

在去年冬至节的深夜里,李念独自一个人悄悄潜回家中。那是他八岁离开家后,第一次回家。

虽然叫家,但家不像家。它的存在对于李念来说简直是个可怕的梦魇。

只要回到这里,看到这里的一花一草,一瓦一房,和那些熟悉的面孔,都会让李念感到浑身不舒服。

要不是遇上师傅,可能他就会死在自己亲生父母的手里。

父亲李刚,古龙城里最大的盐商,同时也是城里最大的巨富。

李家除了贩卖官盐之外,还偷偷的从贩卖私盐的商户那里购买大量的盐来,而且这种私盐的价格还比官盐要低。

因此当他们拿到了这些私盐之后,便会将它与官盐混合起来,如此一来,李家便可以获得双重利益。久而久之,自然便成了富可敌国的巨商,一家上下几十口人都过着极其奢靡的生活。

李刚十九岁的时候娶李念的娘冯晓晓,那时候的她才刚满十七岁。

李刚和冯晓晓是青梅竹马。

由于家境贫困,父亲早早去世,留下了母亲和冯晓晓以及五个妹妹相依为命。冯晓晓是家中老大,同时也是最苦命的一个。由于是家中最大的孩子,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帮母亲做事情,分担她的家务。

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但好在有李刚陪在身边对她嘘寒问暖。那些日子对冯晓晓来说,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能看见李刚。李刚不仅为人圆滑,会说话,会逗人开心,很能讨女孩子欢心。而且他长得相貌堂堂,身材高大,特别是笑起来很勾魂邪魅,令人着迷。

像他这样的男人,自然是有着不少女子倾慕,冯晓晓便是其中的一个。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话说的一点都不为过。

可是上天没有可怜这个懂事、善良的姑娘。在一次上山砍完柴后回来的路上,冯晓晓遇到了一帮歹徒。这些歹徒个个长得凶神恶煞,满脸横肉。他们见冯晓晓生得颇有几分姿色,便生出歹意图谋不轨。

冯晓晓心里自然是害怕,可面上仍强作镇定。她紧紧拽住捆扎着干柴的藤蔓,手心里冒出了冷汗,连头都不敢回地加快了脚步想甩脱这些贼人。

那帮贼人又怎会好心放过她?几乎是抢着冲上来生拉硬拽的将冯晓晓拖进了旁边的草丛里。

冯晓晓是哭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可自己是一弱女子,哪里逃得出这些身强体壮的贼人魔爪?

后面发生的事,不用说都能想的出来。一帮贼人轮番糟蹋了冯晓晓之后扬长而去。

冯晓晓当时万念俱灰,眼睛的眼泪已经哭干了。整理好衣服后,背着起那捆丢在旁边的干柴回了家。回到家中后,她精神恍惚不知不觉的走到了城中靠近东边的一条湖边,张开双臂‘扑通’一声跳进了湖中。

这一幕,恰巧被在湖上泛舟李刚看见了。李刚不熟水性,虽然心里十分着急,却不敢以身犯险贸然跳进水中救人,只得命令跟在身边的两位随从去救冯晓晓,自己则站在船头干着急。

不幸之幸,冯晓晓被其中一个叫王金龙的随从及时从水里救了出来。王金龙家住在湖边的胡同里的小巷,家里是靠打渔为生,虽然挣得不多,却也够日常开支。由于从小在湖边长大,王金龙的水性极好。他几乎没有花费多长的时间,就从湖里将冯晓晓营救上岸。所以冯晓晓除了喝了不少水进肚子之外,其他并无大碍。

李刚命船夫泊船靠岸,对冯晓晓一番安抚问候后,便遣人送来轿子护送她回家。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冯晓晓每一天都过得痛苦不堪。那天被歹徒蹂躏的回忆,时时刻刻都浮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令她食不下咽、严重失眠日夜不睡,日渐消瘦几近崩溃。

看着冯晓晓一天天憔悴下去,冯母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每日早起去帮别人做事情赚点钱补贴家用之外,还得忙完之后急急忙忙赶回家照看冯晓晓,生怕她再次想不开做傻事。

李刚每日忙完手头的事情,都会抽空过来陪冯晓晓,哄她吃东西。每当他想套冯晓晓的话时,她只是默默流泪紧紧抱着李刚不说话。

几次下来,李刚见她始终不肯透露半句,便放弃了。抱着瘦得快要变成纸片人的冯晓晓,李刚心里既难过又心疼。为了能更好的照顾到心上人,李刚私自找媒婆到冯家做媒,并送了聘礼,并在古龙城里放出不日要迎娶冯晓晓的消息。

一时间,整个古龙城热闹了起来。

古龙城最富有的李家要办喜事了!

新郎是李家的独子,李刚。

新娘是贫苦人家出身的女儿,冯晓晓。

李刚的爹娘自然是不同意这门婚事的,门不当户不对的还不算,对方还是古龙城里穷得出了名家庭。这传出去,城中不知有多少人等着看李家的笑话,攀上这么一门穷酸亲戚。

为了打消李刚的念头,李刚的爹娘可谓是煞费苦心绞尽脑汁想尽了一切办法。

可李刚是个死心眼的人,他认定的事情,绝不会轻易妥协。他把自己锁在房里,七天不吃不喝。最后饿奄奄一息,差点把自己饿死在房中。

百般无奈之下,李刚的父母只能不情不愿的同意了这门婚事。

成亲三个月后,冯晓晓怀了身孕。之后的事情一切都向着美好发展,李刚和冯晓晓这对苦命鸳鸯总算是苦尽甘来。

可是天公不作美,就在冯晓晓还有一个月便要临盆时,她之前被歹徒玷污的事情东窗事发了。

原来,当时除了冯晓晓和那帮歹徒之外,现场还有一个人在,那人是个嗜酒成性的鳏夫。

这个鳏夫,名叫张有财,正住在冯晓晓家的附近。

那天张有财在街上捡到了一袋金子。天入黑以后,他就揣着那袋金子去了百花楼喝花酒。

人一旦喝醉了以后,天大的秘密都敢往外说。这不,张有财把冯晓晓那件藏了一年多的事全部抖了出去。

一传十十传百,事情不仅被好事的人传的沸沸扬扬,连事情的原本都被添油加醋加了不少料进去,导致事情真相被扭曲。

本来是冯晓晓上前砍柴遇到歹徒,硬硬被传成她为了钱偷偷摸摸上山去私会那帮歹徒。谣言说多了就会变成真的,当然那所谓的‘真’的,是指听的人会当真,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心。

那段时间,许多人在明里暗里笑话李家。李刚的爹娘闭门不出,每日唉声叹气,给冯晓晓甩了不少的脸色看,还说了许多极其难听的话。

之前那些眼红冯晓晓嫁入李家的人,更是私下到处大放厥词造谣生非,说冯晓晓肚子里的孩子根本不是李刚的种,而是那些歹徒的种,笑话李刚戴绿帽子喜当爹。

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而来。

李刚本就因新婚之夜,床单上未见落红的事而心怀芥蒂。时隔一年,当他终于得知冯晓晓当年跳湖的原因时,顿觉五雷轰顶愤怒不已。他感觉自己受到了天大的欺骗和侮辱。

李家家大业大,历来娶进门的女子不见得有多貌美,但皆是家世清白的大家闺秀。

李刚后悔得捶胸顿足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嘴巴。当初怎么就瞎了眼要自降身价将这样一位家世贫寒失去清白的女子迎回家门,害得整个李家沦为古龙城里天大的笑话。

他当晚就摔门离家去了百花楼,整夜未归。第二天中午时才回来,还带回了一帮百花楼里的姑娘。

李刚还特意把这帮女人带到冯晓晓面前恶心她,说她还不如这些女人。起码人家光明正大,不像她不干不净,见不得光。

冯晓晓满腹委屈,却并未作任何解释。因为她心里明白,这种事搁任何男人身上,都会让人无法接受。对他们来说,这是种见不得光的奇耻大辱。冯晓晓只好将希望寄托在未出世的孩子身上,试图用孩子来挽回他们的感情。所以,她一直默默忍着,忍到孩子呱呱坠地的那一天。

冯晓晓一味地委曲求全和容忍,却换来了李刚的变本加厉。不久,李刚三天两头让家里人帮忙物色古龙城里那些名门望族中未出阁的女儿,只要看上眼的都一律娶回家。就连冯晓晓生孩子时,他都没有来看过一眼,只顾着和那帮新娶的小妾夜夜笙歌到天亮。

一百度的开水都能变凉,何况是三十七度的人心。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冯晓晓对李刚彻底寒了心,两人的关系越闹越僵。

每日除了面对各种风言风语之外,还要忍受着公婆及丈夫的冷眼相待,冯晓晓对生活彻底失去了希望。她恨那些丧尽天良的歹徒,她恨那些恶意诽谤她的人,她更恨李刚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伸出援手,担起一个为人夫的责任,反而对她落井下石。恨来恨去,最后连自己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儿子,她都记恨上了。

思起这些往事,李念心里百感交集。

说到底,他的娘亲不过是一个命运多舛的苦命的女子而已。

每次想起她对自己各种的虐待时,李念都以次为借口为她开脱。

娘的脸色这么难看,肯定是爹爹又给她气受,让她心情不好。只要他给她暴打一顿,待她把气出了,心情自然便会好起来。

就这样,李念给自己找了一个不恨她的理由。直到八岁那年,他爹丢了一块天天挂在腰身的祖传和田玉佩。当时,全家人都怀疑是冯晓晓偷偷拿去卖了补贴娘家。

在偌大的李家中,不管她如何解释,甚至连举手发毒誓这种事都做了,却没有一个人相信她。

因为李念五岁时莫名得了怪病——癫痫。而这种病大部分都是从父母那遗传下来的,可是李家祖祖辈辈包括李刚和他父母,没有一个人有这种病。所以大家更加确信,之前怀疑的事都是真的。

李刚的父母甚至放了狠话,如果不把玉佩还回来,便让李刚一纸休书休了冯晓晓。

冯晓晓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她的确曾偷偷从李家中拿过不少金银细软补贴过娘家。冯晓晓不傻,她清楚那块玉佩对李家来说有多重要,所以她从未对玉佩动过不该动的心思。

不是她偷的东西,让她上哪里去找一块相同的玉佩还回来?

气昏了头的冯晓晓把气全撒在李念身上,提起棍子就是一顿暴打。李念被打得满屋子跑四处逃窜,李家却没有一个人肯出面阻止。大家都觉得这个孩子不是李家的骨肉。

李念绝望了,他突然意识到继续在李家呆下去的话,迟早会被娘亲给活活打死。

李念逃出李家后一路狂跑,也不知跑了多久,跑着跑着竟累得晕倒在路边。那天他的师傅鬼王刚好从那里路过,一眼便了瞧见晕倒在路上的李念。

这孩子遍体是伤,从头到脚没竟有一寸皮肤是完好的,鬼王心里深深的同情这个苦命的孩子。他伤得这么重,若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肯定会惨死路边。考量一番,鬼王决意带着李念回万鬼山医治。

在万鬼山养伤的日子里,李念每天早起帮忙打扫卫生、做饭缝衣等杂活。虽然各方面做得不够娴熟,但贵在愿意脚踏实地动手去学,再苦再累都不曾埋怨过半句。

鬼王见他天性活泼,心思灵敏,勤快诚恳,乖巧听话,便将其收入门下当关门弟子。

鬼王一直是江湖中赫赫有名且如谜语般神秘的大人物。他武功盖世,逢比武必赢。最令人惧怕的不是鬼王一身绝世的武功,而是他那只时时刻刻携带在身上的陶殒。

凡是与鬼王过过招的人,非死即残。死了也好残了也罢,两者只会带给身体上的伤害。

陶殒一响,七窍流血;殒声入耳,生不如死。

听过鬼王吹响陶殒的人,不仅每日要面临七窍流血的恐惧,在夜幕降临之时还会产生幻觉进入自己内心最阴暗最恐惧的事情里。日日复夜夜地重复循环,直到最后被折磨得精神崩溃被活活吓死。

没有人知道他的武功出自何派师承何人,更没有人知晓他来自何方住在何处。

由于他每次出现时,脸上总带着面具,所以没有见过他的真实样貌。有过几个武功上乘胆大不怕死的的人,妄想摘下他的面具,通过打败他来扬名立万。结果,一个两个不是成了他的手下亡魂,就是心智尽失变成了像疯狗般逢人就咬的疯子。

江湖中关于他的传言丰富多彩褒贬不一。有人说,他是一个性情暴戾、嗜杀成性的恶人;也有人说,他是一个侠义心肠、锄奸扶弱的大侠。

不管鬼王是好人也好坏人也罢,在李念的眼中,他是一个比自己亲生父母还要亲的亲人;是在他黑暗的人生中,给他带来无限希望的一缕曙光;是当暴风雨来临时,可以给他遮风挡雨的家。

生他者父母,育他者鬼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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