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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遇见你的缘

“早走了,两天前的事了,谁知道他去哪了呢,我也不知道他是谁。”

“那你还记得他的长相吗?”简秋急问,反正,能与当年有点关联的事情她都会上心,说不定就真的能找到那个男人呢。

“一表人才,看起来尊贵不凡,应该不是我们寻常人家的孩子,二十七八岁吧。”

“多高?”简秋问,听着人家的形容,她根本想象不出那男人的样子。

“一八几,挺高的,比我至少高出了一个头。”

“阿伯,你这有没有纸和笔?”给了她身高,可她还是想象不出来那人的长相呀,突的,简秋一拍头,她可是学画画的,照着阿伯的提示画一张画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有,都有。”

一会的功夫,简秋的手里有了纸也有了笔,阿伯也是个热心肠的,简秋问,他就说,一边说一边想,很多时候也不是特别确定,简秋笔中的画像就一直一直的在不断的修改着。

“嗯,鼻子好象更挺些。”完成了大半,阿伯就坐在一边看着提着自己的意见,这可是唯一见过那人的人,除了他,别人谁也没办法。

“好,我再改改。”简秋拿着铅笔勾勾画画,画中男人的鼻子很快就更挺了些。

“有些像了,不过,也不全象。”

当然了,她又没见过那人的本尊,绝对不可能画得特别象的,只要传神神似就很不错了。

阿伯再看,她也再看,忽而就觉得这画里的男人有种眼熟的感觉,可这念头一闪而过,等她再想捕捉的时候,却什么也捕捉不到了,她想不出这画像里的男子象谁了。

“姑娘,你画的真好,不过,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其它了。”

“嗯,行,就这样吧,我把我的电话号码给你,若是他再找回来你这里,或者你遇到了他的人,你一定要打电话给我哟,这可是救命的事情。”

“救命?”阿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关心了过来。

简秋摇了摇头,“事关我儿子的性命,阿伯,这件事我就拜托你了。”她是很想仔细说说小鼠的事情来着,可是,她真的没时间,时间于她太宝贵了。

拿着男人的画像,简秋开始了在城里的跋涉,每一条街她都不放过,只怕一旦错过,也许错过的就是一辈子。

背包里存着那张画像,每每想起她就笑自己太傻了,怎么可能那么巧她来找他,他也来了呢。

不可能的。

一天.

两天。

三天.

LS市的市区几乎被她用脚步量遍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简秋初初来到这座城市时的那份积极向上和期待也在悄悄的一点一点的被磨蚀了。

希望越来越渺茫了,每天晚上她都不敢打电话给小鼠,因为找不到那个男人就意味着小鼠的生命在慢慢的消逝着,她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她只想活在自己构想的梦幻的世界中,不去想那个残忍的结局。

夜里十点多钟了,一整天只吃了几个包子的她再也走不动了,郊区的一个超便宜的小旅馆,简秋安顿了下来,之所以便宜是因为这里的房子很老旧,室内也只有一个火炉子可以取暖,她生了火,烤着手,才发现手都冻肿了。

可她明明是戴着棉手套的。

这里真冷,比起F市来F市现在的温度可以算是这里的夏天了。

穿着棉衣裹着厚厚的被子坐在火炉前,不知不觉中简秋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火炉很暖,让她不想去床上睡,就这样的守着火炉子睡已经是第三个晚上了。

清晨,当晨曦的光线悄然的洒进室内,简秋激棂一下就睁开了眼睛。

看看时间,小鼠这个时候也该醒了,昨晚她就没打电话给小家伙,就趁着小鼠还没查房之前打一个给他吧。

她想他了。

手机才一拨通那边的电话就被接了起来,“妈咪,好早,你那里冷吧?”

“不冷。”可其实,她冷得浑身发抖,炉火早就灭了,半点热汽都没有了,“昨晚有没有梦到妈咪?”

“有呀,我梦到妈咪搂着我一起睡呢。”

小家伙这样一说,简秋就越发的觉得冷,不由自主的就哆嗦了一下,不想,那边小鼠居然感觉到了,“妈咪你是不是在外面打电话哟?”

“还真被你说对了,好了,知道你好就可以了,妈咪要去忙了。”她撒谎了,她其实是在房间里,可这房间的冷暖与外面相差无几。

“行,妈咪再见。”

“给外婆带好,再见。”漫游的电话,她也舍不得打久了,每一分钟都要一块多钱呢。

这破地方,连公共电话都找不到,不然,她一定不用自己的手机打回去的。

第四天,简秋又开始了她一整天的寻房工作。

她只记得那天晚上自己被丢进了一个黑咻咻的房间里,房间里一半是地板,一半是地毯,大床的周遭是地毯,贴近房门的位置是地板,她到现在还记得自己被带走时一双光着的脚在擦过地毯和地板时带给她的那两种温度,完全的不一样。

可是走过了很多家,都没有那样子装修的。

可她明明记得离开这座城市时,她在半空看到了LS的字样。

不会错的,她不会记错的。

天又黑了,简秋已经走不动了。

却,还是坚持着走到了下一家的旅馆。

那是一家不起眼的小旅馆,不过,不管是装修豪华的还是老旧的,她全都看了,目的就只有一个,绝对不错过。

是的,绝不错过。

然,这一次她又失望了,这家小旅馆也没有她要找的那样的房间。

“小姐,你一定要住那样一半地毯一半地板的房间吗?现在哪里有那样子装修的呢,那样装修的都是神经病,多麻烦呀,你住我们这里,我给你优惠百分之二十怎么样?”店家把她当作找酒店的旅客了,极力的要挽留她,简秋摇了摇头,“谢谢,我再看看其它家。”这里的环境很不错,又这样便宜,可再便宜也不是她所要找的。

从那家旅店里出来,简秋再也走不动了,她倚在一株掉光了树叶的树干上,仰首望着夜空,LS的夜空很蓝很蓝,天空很高很高,这里的空气清新的仿佛能滴出冰来一样,是的,太冷了,所以只能滴冰下来了。

忽而,简秋的眼睛一亮,眼前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她发现了一个身形高大的背影,目测最少也有一八零。

那微长的发随着走动而轻轻飘动,飘在耳朵边带起一份说不出的飘逸之感。

男人穿着长长的黑色羽绒服,白色的帽子和围巾,那一黑一白两个颜色让他走在人群中特别的显眼。

简秋记起来了,那位阿伯曾经说过他就是穿着黑色大衣的,不过帽子和围巾阿伯倒是没提起过,简秋再也站不住了,她站直了身体,就朝着那个背对着自己的男人大步追去,一边追一边打给了早先见到的那位阿伯,“阿伯,你还记得他戴的帽子和围巾的颜色吗?”

“白色。”阿伯想了又想,然后很笃定的说到。

“谢谢,谢谢。”简秋激动的挂断了电话,拔腿就要追上去。

可她才要穿过马路,正好有一辆大卡车驶了过来,耐着性子等着卡车终于驶过去的时候,简秋抬头再望过去,又哪里还有那个男人的身影。

她飞跑着男人走离的那个方向,然,足足追出去有一条街了也没见那男人的踪影。

不可能的,他不可能一下子上天遁地的就消失不见了吧。

简秋停了下来,不能再那样无头苍蝇般乱撞了。

她输不起了。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简秋让自己平静了下来,然后,再仔细的查看着她周遭的地形。

也是这时候,她才看到这条路两边有好几条通往其它街道的小路。

也许那男人正是走了那其中的一条小路呢。

细细的数过,一共五条。

简秋头大了,等她这五条路都一一走过,估计那男人早就抵达了他的目的地,洗洗睡了。

不过,再没希望她也不想放弃。

还是,一条一条的走过去,说不定就能发现那男人的蛛丝马迹呢?

她记得的,这附近她还有几条街没有检查过。

越是没有检查过就越是有可能那个曾经的黑暗中的小房间也许就在这几条街上。

路灯拉着她的影子斜长的打在马路上,她搓着手,小跑着在半明半暗间前行着。

一条街。

两条街。

第三条街上,她嗅着被烤得喷喷香的牛肉的味道不客气的狠吸着,吃不起,可她闻得起。

慢慢的走着,慢慢的察看着,此时的她已经释然了,若是与那男人有缘份,他们早晚会遇见的,若是没有缘份,不管她跑得多快找得多急都没用。

烟气飘渺的人行横道上,简秋踽踽而独行,长发遮面,衬着她的面色更加的苍白。

她觉得自己没什么希望了,还是找地方休息吧。

可,就在她有气无力的一忽看看路这边一忽看看路那边的时候,忽而,一道黑色的身影再度出现在了她的视野里。

那道身影只出现了几秒钟,就闪进了一家小旅店。

是他吗?

是他吗?

简秋追过去,心底里有一万个疯狂的因子在叫嚣着,是他,一定要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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