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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最晦气的事就是春天去西班牙看斗牛碰到下雨。尤其是在五六月时,不论你走到哪里,差不多都会下雨,因此我喜欢夏天的几个月。夏天有时会降雨,不过至今为止我在西班牙都没见过七八月时下雪的状况。纵然有一次在一九二九年八月,阿拉贡一些山区的避暑胜地有过降雪,马德里有一年的五月十五日也降了雪,因天冷只能停止斗牛。我还记得那年去西班牙时,心里还想着春天早就应该到了,但当我们坐火车在乡野间穿行时,却只看到了一片荒凉的景象,同十一月的险峻山地一样冰冷。我差一点认不出这里就是我夏天来过的乡野了,晚上到达马德里我跳下火车时,车站外仍然是风雪交加。我没带大衣,只好躲在屋里,坐在床上写稿,再有就是去附近的咖啡馆里喝咖啡和多梅克白兰地。因天太冷我一连三天都足不出户。之后,才回到温暖的春天。马德里是座山城,有山区的气候;也有西班牙独有的天高气爽、万里无云的天空;与意大利的天空相比,马德里就伤感多了。这里的空气呼吸起来让人感觉清爽快乐。在马德里,无论热或者冷,都如流星赶月。在某年七月的一个夜晚,我睡不着便起床看着街上的乞丐围成一圈,点燃报纸生火取暖。两个夜晚之后,却由于天气太热,直到清晨有些凉意时,我才能睡着。

马德里人喜欢这种气候,他们还为这种冷热交替的天气而骄傲。你在其他哪个大城市里能看到这样的变化?他们在咖啡馆里探听你睡得怎样,你回答说天太热,天快亮时才能睡着,他们会对你说,那才是睡觉的时间嘛。在天亮前,人们该睡觉的时候,天总会变凉爽的。无论夜里多热,到那时天气都会变凉爽的。倘若你对这冷热变化不在意,那这真是种好气候。在炎热的夏夜,你可以去“灯泡”河旁坐一坐,饮苹果酒,跳跳舞。当你跳尽兴停下来时,你会发现那附近枝繁叶茂的树木,把小河中升起的雾气都笼罩了起来,所以天总会变凉爽的。寒夜来临时,你可以喝点雪莉白兰地再睡觉。在马德里,刚至夜晚便睡觉,说明你有些古怪。你的朋友知道后,会为你担忧很长一段时间。不到夜深凉至,马德里的人们是不会去休息的,与朋友相聚都会习惯性地选定在半夜后的咖啡馆。除了协约国占领君士坦丁堡之时,在我生活过的城市中,再没有哪个地方像马德里这样睡这么少时间了。说不定它的理论依据是你要等到黎明前天气凉快时才去睡觉。可在君士坦丁堡这个道理就不合用了,因为我们经常在凉爽的黎明时,开车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去看日出。看日出是一件心旷神怡的事。幼时常常会在钓鱼、打猎时看到日出,即使战争时期也是这样。记得直至战争结束,我才有机会去君士坦丁堡又看了日出。那里的人们习惯了看日出。你在做完某件事后,去博斯普鲁斯海峡边看看日出,那就好像可以证明些东西。任何事都会因看了日出而让人觉得那是健康的户外活动,只不过是一个人的无能为力罢了。一九二八年共和党举行大会时,我在堪萨斯城,开车去了我乡下的堂兄家,当时已经很晚了,当晚我就发现一片通红的火光染红了半空,与那晚牲畜围栏着火的情景很是相似。纵然我心里认为这么大的火,我去了也是一筹莫展,但我觉得我应该去。因此,我开车向大火的方向驶去。等车开到前面一座山的山顶,我才明白了一切:太阳出来了!

九月到西班牙旅游、欣赏斗牛,会有最好的天气,还有最多的斗牛场次可以选择,唯一的缺点是斗牛水平不是很高。公牛的最好的状态是在五六月;七八月初,也还凑合;但到九月时,酷热的天气使牧场的情况变得很糟糕,公牛不是身体干瘦,就是因喂粮食而吃得膘肥体壮,毛皮油光锃亮。虽然肥牛刚上场几分钟非常凶猛,用来斗牛却不合适,就像只吃土豆、喝麦芽酒的拳击手一样。另外,斗牛士在九月里几乎天天有斗牛表演,这么短的时间签那么多合同,在这段时间若是不受伤,那就可以赚很多钱。因此,他们很少做危险的动作。但事情也不是绝对的,若是有两名斗牛士有意竞争,那他们就会把自己的压箱底的绝活展示出来。倘若发生下面的情况,斗牛就没什么出彩的地方了,例如一般是公牛太过瘦弱了,质量不好;或者是身体情况很差和伤未痊愈的斗牛士,因怕丢了合同勉强上场;又或是一段时间中,频繁的斗牛使斗牛士心力交瘁了。不过,若是有新人上场的话,九月也算是一个很好的月份,因为他们刚被准许正式上场,他们会在第一个赛季拿出最精彩的表演,为明年多换取合同而拼尽全力。若是你想多看几场斗牛,便需要一辆速度快的汽车,那你每天都能换一处地方看一场斗牛表演。我敢打包票即使你不是去斗牛,而只是去看斗牛,那也会累坏你的。到斗牛旺季完结,那些在全国各地各个斗牛场奔波的斗牛士的疲累程度不言而喻。

当然,他们这么频繁地参加斗牛,并不是法律规定的逼迫。他们根本是为了赚钱,若是他们因为签订太多合同累垮了,没法拿出最高水平的表演,到那时花钱来看他们斗牛的观众可是不会轻易了结的。除非你自己也跟他们一样到处奔走,也住同一间旅店,也站在斗牛士的位置看待斗牛,并且以没花多少钱,一年差不多只看一次斗牛的观众的眼光去看,否则是很难认同斗牛士频繁签约的观点的。老实说,无论从哪个观点来看,斗牛士确实没权利乱签合同而匆忙赶场斗牛。一场斗牛刚完,他就一定要把红披风和穆莱塔放进筐里,用绳子在行李箱上绑好,把剑匣和手提箱放在前面,坐上车赶路。一辆车头只亮着一个大灯的大汽车在赶路,整个斗牛小组的人都挤在里面。大概会开一个晚上,走五百英里的路,第二天上午顶着烈日鞍马劳顿地赶到一座小城,当天下午就得上场,只是冲个澡,刮刮脸,就把斗牛服换上了,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因为你清楚他赶了很长时间的路,你自己也这样做过,因此你清楚若是他当晚能睡个好觉,第二天的精神就会很好。所以斗牛士在场上会觉得疲惫、发挥不出水平,你也很有感触。但是无论是否理解,在斗牛当天花钱等着看他演出的观众是不会原谅他的。观众会说他贪婪,而若是碰上一头很好的公牛,一个斗牛士不能将它的潜能充分引诱出来,观众就会觉得自己受了欺骗。他们的确是被骗了。

让你到马德里观看第一场和最后一场斗牛的理由还有一个,因为春季斗牛,与其他季节不同,是在斗牛士处于最好状态时举行。只有胜利才能得到各种集市上的合同,此时他们应当保持最佳状态,除非去年冬天他们去过墨西哥,跟不难对付的墨西哥较小的公牛比斗时发生了意外。回来后,他们就会感受到连续两个季节斗牛的疲累,经常会觉得乏味。不论怎样,马德里都是个很古怪的地方,我相信人们第一次去不会非常喜欢那里。你在那里瞧不到一点你所期盼的西班牙风光。马德里并没有独一无二的东西,它是一座现代城市,在里面看不到独属于它的民族服饰,看不到什么科尔多瓦礼帽,有人戴也没有真才实学,看不到响板[13],连格拉纳达吉卜赛地下咖啡馆那样劣质的赝品都没有。城里没有一个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景点。但当你了解马德里之后,你就会发现它其实是西班牙最有代表性的城市,最适合居住的地方,最友好的人民,每个月的天气都是最好的。纵然其他大城市的各自省份也有自己较强的个性特征,但它们终究全是安达卢西亚、加泰罗尼亚、巴斯克、阿拉贡,或其他仅有人文特征和地质风貌的城市。那些实质上的东西,你只有去马德里才能得到。实质,如果真的是实质,一个透明的玻璃瓶就能反射出来。在马德里,你不需要那些各色各样的商标,也不需要呈现民族风格的服饰。不论他们建造哪种房屋,也许从表面看会像布宜诺斯艾利斯,但只要有那片天空为背景,你就可以确认那就是马德里。假若你有钱可以随意挑选一个欧洲国家的首都住一个月,虽然马德里只有一个普拉多艺术馆,但每年春天在这里住一个月也是很值得的——倘若你能一边欣赏普拉多艺术馆,一边又能在斗牛旺季中得到乐趣。因为从马德里开车向北不到两小时就能到埃斯科里亚尔,向南能去托莱多,还有一条大路连接着阿维拉,另一条平坦大路延伸向塞哥维亚,从“农场”酒店走,路程也不长。不说什么长生不老,你只要想到自己死后再也没法看到这里了,就会感觉自己的心情一点也不美好。

大致来说,普拉多艺术馆是马德里的形象代表。它的表面就像一座美国中学校舍,没有一点出奇的地方。除了一幅贝拉斯克斯的小女傧相的画作之外,其他的画布局都很简洁,让人一览无余。馆内光线非常明亮,他们不想夸耀或凸显某些著名的画作,所以游客拿着或红或蓝的手册寻找名画时,会感到茫然和少许的失望。山区气候干燥,画作的原色都保存完好,装饰得极为简单,看上去一目了然,游客感觉被骗了。我见过一些有所怀疑的游客,他们认为这些画:颜色过于鲜艳,布局过于简明,一定不是名作。它们非常醒目、引人注目,与那些挂在现代卖画者的店里的东西没什么不同,就是想让人买走。游客心里默念着这些是赝品,其中一定有不对的地方。他们在意大利美术馆的画廊里买过这种画,尽管他们认不出那些画,即使认出了几幅也看不明白。他们觉得只有通过这种画,才能欣赏到出色的艺术。出色的艺术就该镶嵌着巨大的画框,要用红色长毛绒或昏黄的光线来陪衬。这种情况好似一个游客原来需通过看色情文学才明白的一些事情,现在却要他在没有幕布,毫无遮挡,没有声音,只有一张床的情况下,看一个一丝不挂的绝色美女去了解。也许应该有一本书来引导他,或是起码应该有一些道具和指点。也许正因如此,才有了很多描写西班牙的书。有一个喜欢去西班牙的人,就会有十二个喜欢读有关西班牙书籍的人。喜欢去法国的人,却比喜欢读描写法国的书的人多。

一般写出了最长的描写西班牙的书的人,是那些对西班牙进行精确细密调查的德国人,他们之后会在此定居。我想告诉你们的是,若是谁写描述西班牙的书,那他第一次考察后就应该立即写出来。也许那会是个不错的主意,可是当第一印象会被好几次的考察搅乱时,想写出书时是非常困难的。而且第一次考察后写出的书,语言简洁、条理清晰、通俗易懂。理查·福特[14]所写的那种书,肯定比不上适合睡前看的《初到西班牙》这种书适合大多数人阅读。本书作者曾在一本小杂志上刊登过一篇谈论自己怎样写作的文章,杂志名叫“S4N”,现已停办。所有想对我们写作中的一些事物进行说明的文学历史学家,都可以在那杂志的合订本中找到这篇文章。我的杂志留在巴黎了,不然我就能把整篇文叙述出来了。这篇文主要说的是作者在晚上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上帝赐予了他书稿内容,还说:“他与所有变化的和不变的事物都有心悦诚服的联系。”还说,因上帝的恩赐他会“处处皆在,时刻皆在”。文中没有说明斜体字到底是他或者也许是上帝标出的。只是说上帝给他资料,他就写出来了。结果,一个文笔极差甚至连词语意思都能弄混的人,采取当时盛行的伪科学时尚语,缔造出令人更加难以思索的神秘主义。当他因阐明西班牙的内在而于西班牙短暂停留时,上帝把一些奇特的东西赐给了他,这些内容虽与西班牙有关却没有什么价值。假若我是伪科学范围内的一个后辈,我只会把这篇文章称为用勃起文法写出来的文章罢了。大家都清楚,又或是没人清楚,你怎么想都无所谓,这取决于某种拥塞度。用树木举个例子,处在高傲自大状态的人和有自知之明的人,看上去是不一样的。你自己可以试着感受下,所有东西看上去都是不同的。它们看上去稍大些、更高深莫测些,而且暧昧不明。因此,在美国就出现了或曾经出现过这样一类作家(这个推断来自著名精神病科医生老海明斯坦因医生),他们仿佛想用延续这种拥塞现象的方法,对乏味且浮言虚论的风格所制造的虚幻景象稍加扭曲,使所有事物变得神秘化。这类作家仿佛正在减少,或者说已经没有了,而在这类作家存在时,有个很风趣的机械论的实验,充满着奇妙的生殖器形象,那是仿照着充满深情厚谊的情人节礼物绘制的。倘若这些作家制造的幻象,在拥塞感不很强时再稍加趣味,会更加明显,那这一派作者的作用会更大些。

为了让其他人有个清楚的认识,才写出来叙述西班牙的好文章,刊登之后,才有了像《初到西班牙》这样的一本书,真不清楚它会给人怎样的感觉,说不定就是现在这种感觉。我们这种伪科学家们可能全错了。推理大师老海明斯坦因医生有着粗浓眉毛、一双尖锐深邃的维也纳人的眼睛。在他看来,若是大脑已经被几篇好文章完全熏陶过了,那么其他的书对他的影响便微乎其微了。下面这一点也应该牢记!如果一个人写得条理清楚,谁都能察觉他是否作假了。如果一个作者故布疑阵,避免清晰直白的写法,这一点跟有些写作效果,不得不需要打破所谓语句法规来获取是截然不同的。人们就需要不少时间才能辨别出他是个骗子,而且有的作家也会因同样需求而烦恼,于是站在自己的立场帮他掩饰。真正的神秘主义和糟糕的写作能力不能混为一谈,糟糕的企图加上神秘色彩的写作能力是毫无神秘性的,其真正目的只是通过作假掩盖贫乏的知识或含混不清的表达能力。各种奥秘暗藏于神秘主义中,奥秘也包含很多种,但无能绝不是奥秘。同理可知,矫揉卖弄的报刊文章也不会因加入了假的史诗特征而变成文学。也须谨记一点:所有的差劲作家都溺爱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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