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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从卡里布迪斯旋涡到希拉礁[82]

时值1月份,天黑得早。格兰古瓦步出司法宫时,街道已经昏暗了。夜幕降临,他倒觉得挺高兴,正想钻进一条幽暗无人的小街,从容地思考一番,好让他这哲学家给他这诗人略微包扎一下创伤。再说,他也无家可归,哲学是他的唯一栖身之所。在剧坛上初试锋芒,就夭折得这样惨,他不敢再回草料港对面的水上谷仓街的公寓,已经拖欠了六个月房租,这次创作这部贺婚诗剧,本来指望府尹大人给一笔赏钱,好还清巴黎屠宰税承包商纪尧姆·杜克斯-西尔先生的房租钱,即十二巴黎苏,相当于他全部家当的十二倍,全部家当,连他的短裤、衬衫和尖顶帽统统算上。他先躲在圣小教堂司库牢房的角门廊檐下,寻思片刻在哪里过夜,巴黎各条铺石马路倒是任由选择,忽然忆起上周在旧鞋店街,曾瞧见一位司法院参事家门前有一块上马的垫脚石,心想那给乞丐或者诗人临时当枕头,还是蛮不错的。他感谢老天的启迪,有了这样的好主意。要去就得穿过司法宫广场,前往老城那迂回曲折的迷宫,穿行那里斗折蛇行的古老街道,诸如桶厂街、老呢布厂街、旧鞋店街、犹太街等——那里十层的楼房至今还屹立着——他正待举步,不料却被丑大王的游行队伍挡住了去路。这支队伍从司法宫里冲出来,高声喧哗,举着火把,还有他格兰古瓦的乐队伴奏。他一见此情景,自尊心的创伤又被刺痛,于是急忙避开。他的戏剧横遭扼杀,苦不堪言,凡是令他回想这天节庆的事情,都会使他痛心,使他的伤口涔涔流血。

格兰古瓦想取道圣米歇尔桥,可是,孩子们举着花炮和冲天炮在桥上乱窜。

“让烟花爆竹见鬼去吧!”格兰古瓦咕哝道,他又折向钱币兑换所桥。桥头的楼房上悬挂着三面大旗,分别画有国王、太子和佛兰德公主的肖像,还悬挂六面小旗,看那上面的肖像便知是奥地利大公、波旁红衣主教、博热亲王、法兰西公主雅娜、波旁的私生子亲王,只有一个不知是何许人。这里有不少火把,照得通亮,围观的民众啧啧称赞。

“约翰·傅博这个画家多走运!”格兰古瓦长叹一声,随即转过身去,避而不看那大小旗帜。前面一条街黑洞洞的,僻静无人,正可以躲避节庆的喧闹和光彩。于是他钻了进去,没有走多远就绊了一跤,摸黑瞧瞧,原来是五月树,是司法宫小文书们早上放到一位大法官的府门前,为了隆重庆祝这个节日。格兰古瓦勇敢地承受了这一新的挫折,爬起来又走,来到塞纳河边,把民事庭和刑事庭都抛在后面,沿着御花园的高墙走去,踏着没有砌石的河滩和没到脚脖子的泥水,一直走到老城的西端,望了望牛渡小洲。后来修桥,这个小洲便隐没在铜马和新桥之下了。当时,小洲在夜色中还依稀可辨,只见微微泛白的狭窄水面那边,有一摊黑乎乎的东西。借着一盏小灯的微弱光亮,还隐约可见好像蜂房似的木屋,那就是摆渡牲畜的船夫过夜之所。

“给牛摆渡的船夫多幸运啊!”格兰古瓦想道,“你不盼望荣耀,也不用作婚礼赞歌!不管什么国王结婚,也不管什么勃艮第公爵夫人,都与你毫不相干!你也不认识其他什么玛格丽特,只知道4月份一来,你的草场上玛格丽特雏菊花就盛开,可给你的奶牛当饲料!而我这个诗人,却吃人家的倒彩,跑到这儿来冻得发抖,鞋底磨得透亮,能做那盏小灯的玻璃罩,还欠下十二苏的房租。谢谢你,牛渡的船夫!你的小屋照亮我的眼睛,叫我忘掉巴黎!”

他这略带几分抒情意味的遐想,忽又被圣约翰双响大爆竹所惊断:原来牛渡的船夫也投入了节庆,在幸福的小屋那里燃放鞭炮。

这双响大爆竹,震得格兰古瓦直起鸡皮疙瘩。

“该死的节日!”他高声说道,“难道我走到哪儿,你就追到哪儿吗?噢!天哪!一直追逐到这船夫的小屋里!”

接着,他瞧瞧脚下的塞纳河,心中起了可怕的念头,喃喃说道:“唉!我真想投河自尽,如果河水不那么冷的话!”

到了这种地步,他干脆横下一条心,反正也逃不脱丑大王和约翰·傅博的旗帜,逃不脱五月树、烟火和花炮,那就放开胆量,投入节日狂欢的旋涡里,到河滩广场上去吧!

“到了那里,”他思忖道,“至少有篝火的余焰,可以暖暖身子;还有市区的公共食摊,肯定安放了三个带王徽的大食品柜,供应御膳甜点心,我可以拾点儿残渣儿,权当晚饭充饥。”

二、河滩广场

当年河滩广场的面貌,如今已模糊难辨了,仅余那座秀丽的小钟楼,但也横遭灰泥涂抹的玷污,那雕塑的灵动的装饰线条早已面目全非,恐怕不久也将消失,埋葬在不断崛起的新楼群中。同样,巴黎所有的古宅,恐怕不久就要统统埋葬了。

凡是穿越河滩广场的行人,无不像我们一样,要向那座可怜的小钟楼投去怜悯和同情的目光,叹惜它夹在路易十五时代两幢破楼房中间几欲窒息了。望一望那座小钟楼,就不难重新构想出当年它列于其中的整个建筑群,以及15世纪哥特式风格的古老广场的全貌。

当年的广场也像今天这样,呈不规则四边形,一边是河岸,三面是成排的狭窄而阴暗的高楼。白天,可以观赏那些多姿多彩的建筑物,全是石雕或木雕,呈现出中世纪不同民宅建筑的齐全的样板,即从15世纪上溯到11世纪,最近是长方形窗扇开始取代尖拱窗户,再早些时候,则是尖拱窗户取代罗曼式的圆拱窗户。不过,这种圆拱窗户在罗朗塔楼虽退居楼下,仍盘踞着二层:这幢古老的房舍靠近制革场街,坐落在广场濒临塞纳河的角上。夜晚,这片楼群难以分辨,只能看见参差不齐的屋顶,犹如锯齿形的黑色花边,镶在广场的周围。须知今昔相比,城池的一个根本差异,就是如今的房舍门脸儿都朝向广场和街道,而当年则是山墙对着街道和广场。二百年来,楼房都掉了个方向。

广场中央的东侧,矗立着一座笨重的混杂建筑,由并列的三幢楼组成,并有三个名称,分别标示它的沿革、功用和建筑风格:一是“太子宫”,因为查理五世为储君时,曾经在此居住;二是“商务会馆”,因为市政厅设在这里;三是“大柱楼”,因为整个四层楼是由粗大的柱子支撑。巴黎这样的大都市所需要的一切,这里一应俱全:有一座小礼拜堂,可以祈祷上帝;有一间大厅堂,可以审判,或者必要时也可以坚拒国王派人干预;阁楼上还有一个武器库,装满了枪炮。巴黎市民自然懂得,为了保护城市的权利,只靠祈祷和诉讼,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奏效的,因此,他们在市政厅的顶楼上,常年储备一些生了锈的精良火枪。

早在当年,河滩广场景象就这样凄惨,而且延续至今,既有它所唤起的悲惨的记忆,又有取代大柱楼的晦暗的市政厅。在铺石的广场中央,常年并排竖着绞刑台和耻辱柱,当时称为“公道台”和“梯子”,应该说这两样东西作用也不小,迫使行人移开目光,不忍观看这片刑场;有多少欢蹦乱跳的人在这里断送了性命,而五十年后,这里又流行起“圣瓦利埃热病”[83],即断头台恐惧症,所有病症中最可怕的一种,因为它是人祸,而不是天灾。

顺便讲一讲,三百年前,死刑那么肆虐,以其铁轮[84]、石砌绞刑台、常用的嵌在路石缝里的各式各样刑具,堵塞了河滩广场、菜市场、太子广场、特拉瓦尔十字教堂,猪市、可怖的鹰山、警士关卡、猫广场、圣德尼门、香波地、博岱门和圣雅各门,这还不算掌握生杀大权的府尹、主教、教士、神甫和修道院院长的无数“梯子”,也不算塞纳河的溺刑场;但是想来令人欣慰的是,封建社会这个衰老的暴君,逐渐丧失了它的全部甲胄,丧失了它夸耀的酷刑、各种异想天开的刑罚,丧失了每五年要在大堡更新一张皮革刑床的那种笞刑,而且它几乎完全被逐出我们的法律和我们的城市,又被一部部法典追剿,从一处又一处地方赶走,到了今天,在我们一眼望不到边的巴黎,它仅仅剩下河滩广场这可耻一角的小地盘,仅仅剩下一座可怜的断头台,还是一副鬼鬼祟祟、惶惶不安而又无地自容的样子,仿佛总怕被人当场逮住,干了坏事要赶紧逃之夭夭!

三、“以吻还击”[85]

彼埃尔·格兰古瓦赶到河滩广场时,全身已经冻僵了。他是从磨坊桥过来的,好避开货币兑换所桥上拥挤的人群,也免得再见到约翰·傅博所画的肖像旗。可是主教磨坊旋转的轮子,在他经过时却溅了他满身水,大褂儿全打湿了。而且他还感到,剧本演出失败后,他格外怕冷了。因此,他望见广场中间燃得正旺的篝火,就急急忙忙赶过去。但是人很多,里三层外三层,已经把篝火团团围住。

“该死的巴黎佬!”格兰古瓦自言自语,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诗剧诗人,动不动就来一段独白,“你们挡住我烤不上火!可我多么需要到火边暖暖身子啊!我的鞋喝足了水,该死的磨轮浇了我一身水。巴黎的鬼主教还有什么磨坊!真不知道一位主教要磨坊干什么?难道要当磨坊主教吗?如果他只需要我的诅咒,就能实现这种愿望,那我就诅咒他,诅咒他的主教堂和他的磨坊!过去瞧瞧,看那帮闲汉会不会动窝儿!不知道他们在那儿干什么?唔,他们在烤火,好快活啊!他们在观赏上百根劈柴的火焰,多美的景色啊!”

他走到近前仔细一看,才发现圈子拉得很大,并不是人人都能烤到火,而且这么多观众,显然不全是被百捆柴火燃起的火焰的美景吸引来的。

同着篝火的观众圈里留下一大片空场,有位姑娘在那儿跳舞。

那姑娘是人,是仙女,还是天使,格兰古瓦一时闹不清楚,他枉为怀疑派哲学家,又是讽喻诗人,却被眼前光彩夺目的景象给迷住了。

姑娘的个头儿并不高,但身材苗条,亭亭玉立,显得很高。她的肌肤微黑,不过可以想见,白天看来肯定闪着金光,极为漂亮,就像安达卢西亚或罗马女子那样。她的纤足也是安达卢西亚型的,穿着秀美的花鞋,显得那么纤巧,那么相得益彰。她翩翩起舞,转圈飞旋,踏着随意掷在地上的一块波斯旧地毯,那张光艳照人的脸每次转向你,乌黑的大眼睛都会向你射去一道电光。

周围的人个个张大嘴巴,瞪大眼睛观看,只见她那纯美滚圆的双臂举到头顶,嘭嘭敲着巴斯克手鼓,伴随着舞蹈,那身段修长窈窕,灵活飞动,宛如一只胡蜂,那金光闪闪的胸衣平滑无纹,彩衣飘舞而裸露臂膀,彩裙翻飞而不时窥见线条美妙的小腿,那秀发乌黑如漆,那目光灼灼似火焰,这哪里是凡人,分明是一位天仙!

“一点儿不错,”格兰古瓦心中暗道,“她是一个火精,是一位山林仙女,是一位天仙,是曼纳路斯山[86]的酒神祭女!”

恰巧这时,“火精”的一条发辫松落,一枚缀在发上的黄铜钱掉在地上。

“哦,不对!”格兰古瓦说道,“她是个吉卜赛女郎!”

整个幻象倏然消失。

她又跳起舞来,并从地上拿起两把短剑,把剑尖抵在额头上朝一个方向转动,同时身子则朝另一个方向旋转。果然不错,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吉卜赛女郎。格兰古瓦尽管颇为失望,但觉得整幅图景还不乏迷人的魔力。通红的篝火光亮刺眼,欢腾跳动,映在围观群众的脸上,映在吉卜赛女郎微黑的额头上,又向四周广场投射过去,淡白的余光映现跳荡的人影,映现一侧的大柱楼满是皱纹苍老发黑的面容,另一侧绞刑架的石臂。

千百张脸被火光映得通红,都凝视着跳舞的姑娘,其中有一张脸看得似乎格外出神。这是一张男人的脸,一副严峻、沉静而阴郁的神情。由于旁边的人遮挡,看不出他的衣着打扮,估计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岁,但是已经秃顶,只有两鬓稀稀落落长几绺头发,且已花白了。他的额头又宽又高,开始刻出一道道横纹;然而,他那双深陷的眼睛里,却闪烁着非凡的青春、火热的活力、深沉的情欲。他那双眼睛死死盯住吉卜赛女郎,就在这个十六岁的放浪少女跳舞、飞旋、为众人取乐的时候,他那沉思凝想的神情越来越阴沉了。一丝微笑和一声叹息,不时在他的唇边相遇,但笑容比叹息还要痛苦。

姑娘跳得气喘吁吁,终于停了下来,观众则满怀爱心,热烈鼓掌。

“佳利!”吉卜赛姑娘叫了一声。

格兰古瓦立刻看见跑来一只小山羊,雪白而美丽,灵敏而活泼,神采奕奕,两只角染成金黄色,四只蹄子也染成金黄色,还戴着金黄色的项圈。刚才它一直蜷伏在地毯的一角,瞧着主人跳舞,格兰古瓦没有注意到它。

“佳利,该你的了。”跳舞的姑娘又说了一句。

姑娘坐下来,将巴斯克手鼓亲热地举到小山羊面前,问道:

“佳利,现在是几月份?”

小山羊竖起前蹄,在小鼓上敲了一下。果然不错,正是1月份。观众鼓起掌来。

“佳利,”姑娘翻转了巴斯克鼓面,又问道,“今天是几号呀?”

小山羊又竖起金色的蹄子,在鼓上敲了六下。

“佳利,”埃及女郎[87]再一次翻转鼓面,又问道,“现在几点钟啦?”

佳利便敲了七下,正巧这时,大柱楼的时钟打了七下。

观众都惊叹不已。

“这里面有巫术!”人群中一个险恶的声音说道。说话的人正是那个死盯着吉卜赛姑娘的秃顶男子。

姑娘打了个寒噤,扭头望望;但是又爆发出一阵掌声,湮没了这声哀鸣。

掌声甚至从她心灵上完全抹去了那人的声音,因此,她还继续考问她的小山羊。

“佳利,在圣烛节[88]游行队列中,城防手铳队队长吉沙尔·大勒米先生,是一副什么样子呢?”

佳利竖立起来,用两只后蹄走路,样子又庄重又斯文,把手铳队队长假正经的神态模仿得惟妙惟肖,逗得全场人哈哈大笑。

“佳利,”表演越成功,姑娘也就越胆大,她又问道,“王国检察官雅克·夏莫吕阁下,在宗教法庭上,是怎样夸夸其谈的?”

小山羊坐下来,开始咩咩叫,同时挥动前蹄,动作十分奇特,除了学不出他那蹩脚法语、蹩脚拉丁语之外,那姿势、那声调、那神态,整个儿活脱出一个雅克·夏莫吕来。

观众的掌声更热烈了。

“亵渎神灵!邪魔歪道!”那秃顶男人又叫了一声。

吉卜赛姑娘再次回过头去。

“哼!又是那个坏蛋!”她说着,便伸出下嘴唇,做了个似乎是习惯性的撇嘴动作,随即一旋,转过身去,托着巴斯克手鼓,开始收敛观众的赏钱。

大白洋、小白洋、小盾币、鹰币[89],雨点一般投过来。她走到格兰古瓦面前,猛然停下。诗人摸摸口袋,一探到底,原来囊空如洗,说了声:“见鬼!”美丽的姑娘却始终站在那儿,伸着手鼓等待。格兰古瓦急得豆大的汗珠往下淌。

口袋里若是装一座秘鲁金矿,他也情愿掏出来给跳舞的姑娘。可是他没有秘鲁金矿,何况那时还没有发现美洲大陆。

幸而一个意外事件给他解了围。

“你还不滚开,埃及蝗虫?”一个尖厉的声音从广场最幽暗的角落传过来。

姑娘大惊失色,转身望去。这回不是那个秃顶男人喊的,而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又虔诚又刻毒。

这声叫喊吓坏了吉卜赛女郎,却喜坏了在那儿乱窜的一群孩子。

“是罗朗塔楼的那个隐修婆,”孩子们起哄笑着嚷道,“是麻袋婆[90]在吼叫!大概她没有吃晚饭吧?看看公共食摊上有什么剩东西,给她送点儿去!”

大家都朝大柱楼拥去。

这工夫,格兰古瓦趁跳舞的姑娘慌乱之机,赶紧躲到一旁。听到孩子的鼓噪,他想起自己也没有吃晚饭,于是也朝食摊跑去。那些小鬼到底腿脚快,等他赶到,食摊的东西一扫而光了,连五苏一斤的加米松都没剩下,只有夹杂着玫瑰的挺秀的百合花[91]还是马蒂厄·比特恩在1434年画在墙上的。画花充饥,这晚饭也太寒酸了。

不吃东西就睡觉不是件快事,不吃东西又不知道去哪儿过夜,就更快活不起来了。格兰古瓦恰恰落到这种地步。没有面包,也没有住处。人穷的滋味,饥寒交迫,他更感到各种需要的催逼。他早就发现这条真理,朱庇特是在一阵厌世情绪中创造出人类的,这位圣贤整个一生,命运始终围困他的哲学。至于他格兰古瓦,此时所遭受的封锁水泄不通,更是前所未有;他听见自己的肠胃咕咕作响,觉得噩运实在不择手段,竟然以饥饿逼使他的哲学就范。

他正愁肠百结,意绪消沉,忽然听见一阵充满柔情而又奇特的歌声,顿时从遐想中醒来。原来是埃及女郎舒展歌喉。

她的歌喉犹如她的舞蹈,犹如她的容貌,极为迷人,却又难以捉摸,可以说蕴含着纯净、激扬、空灵、缥缈。听来是一阵阵心花怒放,一阵阵美妙的旋律,一阵阵意外的节奏;继而乐句单纯,间有咝咝尖厉的音符;继而音阶轻快跳跃,足令夜莺退避三舍,但音韵始终那么和谐;继而八度音起伏跌宕,好似这位唱歌少女悸动的胸脯。随着歌声的千回百转,她那张俏脸的神态,也奇异般变幻莫测,从极度狂放到极度庄严,忽而显出一副浪相,忽而俨若一位女王。

格兰古瓦不懂她唱的歌词是什么语言,看来她本人也未必懂得:显而易见,她歌唱时的种种表情,同歌词的内容并没有多大关联。譬如下面四句歌词,从她口中唱出就欣喜若狂:

他们寻找有发现,

宝箱藏在柱里边,

箱中装满新旗帜,

旗上画着狰狞脸。

隔了几段,她还唱出这样一节:

阿拉伯人骑士团,

看似跃马不动弹。

腰间佩剑好威风,

肩头还挎神翎箭。

听她这声调,格兰古瓦不禁眼泪盈眶。不过总体来说,她的歌情调欢快,她像鸟儿一样歌唱,完全出于恬适,出于无忧无虑。

吉卜赛姑娘的歌声扰乱了格兰古瓦的冥想,但是像天鹅划出水纹一样。他聆听着,自觉心中欢然,忘却了万念。几小时以来,只有这会儿他没有痛苦之感。

然而,这一时刻太短暂了。

那个女人的喊声,刚才打断了吉卜赛女郎的跳舞,现在又来打断她的歌唱。

“你还不住口,地狱的知了儿?”她仍然从广场最黝黯的角落喊道。

可怜的“知了儿”戛然停止呜叫,格兰古瓦急忙捂住耳朵。

“噢!”他叫道,“可恶的破锯齿,要来锯断诗琴[92]啦!”

其他观众也像他一样嘟囔,不止一个人怪道:“那个麻袋婆,让她见鬼去吧!”那个藏匿不见的老厌物屡次攻击吉卜赛女郎,此刻要不是过来丑大王的队列,转移了观众的注意,那么,他们绝不会轻饶她。游行队伍走遍大街小巷,又来到河滩广场,他们高举着火把,闹哄哄沸反盈天。

读者已经看见这支队伍从司法宫出发,一路上排列成形,不断扩大,巴黎所有的地痞无赖、无所事事的小偷,以及闲散的流浪汉,全都加入进来;因此,队列来到河滩广场时,已经声势浩大了。

最前列是埃及王国[93]埃及公爵一马当先,伯爵们步行,为他执缰扶镫,后面则跟随乱哄哄的埃及男女,肩头扛着叽哇乱叫的孩子;他们这一群,从公爵、伯爵,直到平民百姓,全都穿着破衣烂衫,满身金光闪闪的铜箔饰物。第二群是“黑帮王国”,即法兰西各路盗贼,也是按照品列高低排列,级别最低的走在前面。他们四人一排行进,各自戴着不同的标记,表明他们在这奇特的国度中的品衔;他们大多是残疾人,有瘸腿跛脚的,有少手缺胳膊的,有矮子畸形的,有装扮成香客的,还有独眼龙、愣头青、鼓眼睛、小瘪三、流浪儿、孱弱者、骗子手、假残疾乞丐、假烧伤的人、卖假货的、破产的商贩、假伤兵、放荡的文书、假麻风病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纵然荷马再世,也不能尽述。核心的圈子由伪善人和帮凶打手组成,在他们中间好不容易才识别出丐帮帮主,这位龙头大哥蹲在由两条大狗拉的小车里。在丐帮王国之后,则出现伽利略帝国[94]。伽利略帝国皇帝纪尧姆·卢梭,身披酒迹斑斑的大红袍,龙行虎步,气宇轩昂,由相互搏击和跳祝捷舞的艺人作先导,周围簇拥着御驾执杖吏、扈从和审计院的文书。游行队伍殿后的,则是司法宫的文书们,他们身穿黑袍,奏着不亚于群魔舞会上演奏的音乐,举着花枝招展的五月树和黄色大蜡烛。在这大群人中间有狂人大骑士团,他们肩扛的担架上,点燃的小蜡烛数量极多,超过瘟疫流行时圣日内维埃芙圣物的抬架。新登基的丑大王头戴王冠,身披王袍,手持权杖,端然坐在担架上,真是光彩炫目,他正是圣母院敲钟人,驼子卡希魔多。

这支光怪陆离的游行队伍,每一部分都有自己的独特音乐。埃及人弹着非洲七弦琴并敲着手鼓,叮咚作响。丐帮不大懂音乐,但是也拉着弦琴,吹着牧羊角号,弹着12世纪的哥特琴。伽利略帝国也不比丐帮强多少,听他们弹奏的早期艺术的三弦琴,只能辨别出“来”、“拉”、“咪”三个音。不过,还是在丑大王周围,才称得上音乐荟萃,集当年音乐之大成,演奏得富丽堂皇,热闹非凡,使用的三弦琴有高音、次高音和中音三种,还有笛子和铜管乐器。唉!读者应当记得,这正是格兰古瓦的乐队。

游行队列从司法宫到河滩广场这一路上,卡希魔多那奇丑而忧伤的面孔,如何渐次开颜,喜形于色,终至得意扬扬的神态变化,是很难描绘出来的。这是他有生以来,自尊心第一次得到满足。在此之前,他因地位卑贱而受尽了鄙夷和屈辱,又因相貌丑陋而遭人厌恶。因此,他虽然失聪,却像货真价实的大王一样,有滋有味地品尝众人的欢呼,尽管他一向受这帮人憎恶而反过来憎厌他们。他的子民是乌合之众,全是狂徒、残疾人、盗贼和乞丐,这又有何妨!他们终归是子民百姓,而他终归是君王。这阵阵讥诮的掌声、这种种可笑的恭敬,他都完全当真;不过也得承认,群众在嘲弄中还真夹杂着畏惧的情绪。因为,驼子无比强壮,罗圈腿动作敏捷,而聋子又心黑手辣:这三种特质就冲淡了荒唐可笑的印象。

再说,我们也决不会相信,这位新的丑大王能明了自己的感觉和他所引起的感觉。这个先天不足的躯体中所寓居的灵魂,必然有残缺不全、闭塞不通的成分;因此,他此刻的感受在他的意识中,也肯定是模模糊糊、含混不清的。唯独喜悦极为突出,自豪占主导地位,他那阴沉而不幸的面孔,也就容光焕发了。

卡希魔多正自我陶醉,耀武扬威地经过大柱楼时,一人怒气冲冲,忽然从人群中闯出来,一把从他手中夺去他那丑大王的标志那根包着金纸的木棍,众人见此情景,无不深感意外,无不惊骇。

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正是刚才躲在人群中发泄仇恨,大肆威胁吉卜赛女郎的那个秃顶男人。他一身教士打扮。他从人群里冲出时,格兰古瓦定睛一看,这才认出他来,惊呼道:

“咦!这不是我的学艺师傅,克洛德·弗罗洛主教代理吗!见鬼,他要把这个独眼龙怎么样?想要让这独眼龙吞掉吧!”

果然,随着一声惊叫,可怕的卡希魔多跳下担架,女人纷纷转过脸去,不忍心看着主教代理被撕成碎片。

卡希魔多一个箭步蹿到教士面前,瞧了瞧他,却扑通一声跪到地上。

教士扯掉他的王冠,折断他的权杖,撕烂他那缀着金箔的王袍。

卡希魔多双手合十,低头跪着。

继而,两人虽然都不讲话,却打起手势,做出种种姿态,开始一场奇特的交谈。教士昂然站立,大发雷霆,又咄咄逼人;卡希魔多则卑恭地跪着,极力哀求恳请。然而只要愿意,卡希魔多动一动手指头,就肯定能把这个教士碾碎。

主教代理粗暴地摇着卡希魔多强壮的臂膀,终于示意他站起来跟他走。

卡希魔多站起身来。

这时,狂人团从一阵惊愕中醒悟过来,想前来护驾,保卫他们这位被猝然赶下宝座的大王。埃及人、丐帮和所有小文书们,将教士团团围住,厉声叱责。

然而,卡希魔多却挺身护住教士,他挥动着两只大拳头,牙齿咬得咯嘣响,像发怒的猛虎一般,注视着进犯的人。

主教代理又恢复阴沉而庄重的神态,他向卡希魔多略一示意,便默默地离去。

卡希魔多劈开人群,在前边为他开路。

他们穿过人群,穿过广场,可是喜欢热闹、游手好闲的人,黑压压一片,都要在后面跟随。于是,卡希魔多掉过头来断后,倒退着尾随主教代理,他那形体敦敦实实,样子狰狞恐怖,毛发倒竖,四肢蓄势待发,龇着野猪似的獠牙,又像猛兽一样咆哮,只要手脚一动,目光一瞥,人群就如退潮一般纷纷闪避。

他们俩钻进又黑又窄的小街里,众人干瞪眼看着,谁也不敢贸然追上去:卡希魔多那咯嘣嘣咬牙的幻影,就足以把住街口。

“嘿!真是妙不可言!”格兰古瓦说道,“可是鬼知道,我上哪儿去混顿晚饭呢?”

四、夜晚街头追逐美女的麻烦

格兰古瓦不假思索,跟上了吉卜赛女郎。他看见那姑娘带着小山羊,走进刀剪街,自己也走上那条街道。

“有何不可呢?”他自言自语道。

格兰古瓦是个在巴黎街头流浪的哲人,他早已发现,跟踪一位不知道她去哪儿的美貌女子,比什么都更能激发奇思异想。甘愿放弃自主,自家异想天开要依赖另一人的异想天开,而对方又毫无觉察,这既有放纵的独立性,又有盲目的顺从,两者混杂,莫名其妙地介乎于奴性和他喜欢的自由之间。的确,格兰古瓦头脑复杂,优柔寡断,基本上是个混杂体,执于各端,始终垂悬于人的各种倾向当中,使其相互制约。他往往好把自己比作穆罕默德[95]的陵墓,受方向相反的两块磁石所吸引,永远游移于高和低,拱顶和地面,上升和坠落,天顶和天底之间。

假如格兰古瓦生于当世,他在文学的古典派和浪漫派之间,一定会恪守中庸之道!

实在遗憾,他还算不上远古人,能活上三百岁!他弃世便给人间留下一段空白,如今更有深切之感。

况且,格兰古瓦好在街上跟踪行人,尤其行路的女子,要说有多大的癖好,也无非是不知道何处投宿。

就这样,他边走边思索,尾随着吉卜赛姑娘。这个时辰,市民们都匆匆回家,在这天营业的小酒店也陆续关门,姑娘见此情景,就加快脚步,带着美丽的小山羊一路小跑。

“不管怎样,”格兰古瓦大致这样想道,“她总得有个住的地方,而吉卜赛女人心肠好——谁说得准呢?……”

设疑之后跟着省略号,这其中的妙想是难以言表的。

不过,他经过一些人家,听到最后关门的市民交谈的只言片语,心中所想的好事思路也就不时中断。

有时碰到的是两个老头在攀谈。

“蒂博·菲尼克勒师傅,知道吗,天气冷啦?”

(刚一入冬,格兰古瓦就领教了。)

“是啊,博尼发斯·狄索姆师傅!今年冬天,别又像三年前,就是八〇年[96]那时候,烧柴涨到八苏一担!”

“嗳!蒂博师傅,那算什么,要说起1407年那年冬天,从圣马丁节上冻,一直到圣烛节[97]才解冻!天气冷极啦,大法院的录事每写三个字,就要呵冻,审讯记录总是断断续续!”

再往前走一段,又碰见邻家的两个女人:她们站在自家的窗口,举着的蜡烛在雾霭中噼啪作响。

“拉布德腊克太太,今天出的事儿,您丈夫没有给您讲吗?”

“没有哇,屠尔康太太,出什么事儿啦?”

“就是大堡的公证人,吉勒·戈丹先生骑着马,看见佛兰德使团那队人马,他的马就惊了,撞倒了塞勒斯坦修会的修士菲利坡·阿弗里奥先生。”

“真的吗?”

“一点儿不假。”

“市民骑的一匹马!真有点儿邪门儿。要是骑兵队的一匹战马嘛,那倒没得说!”

窗户关上了,格兰古瓦的思路也断了。

幸好他很快就找到了思路的断头,毫不费力地重新接上,这也多亏了吉卜赛女郎和佳利。两个苗条、娟秀而喜人的倩影,一直走在前边,格兰古瓦赞赏她俩娇小玲珑的纤足、窈窕秀美的身形、绰约多姿的体态,在观赏中几乎将她俩混淆起来:从颖慧和友爱的角度来看,觉得那是两个妙龄女郎;从轻盈、灵活、敏捷的脚步来看,又认为那是两只母山羊。

越走街道越黑,越阒无人声。宵禁的钟声早已响过,路上难得碰见一个行人,难得看见哪家窗户还透出灯光。格兰古瓦跟随埃及姑娘,闯入了错综复杂的一座迷宫——在古老的无辜圣婴公墓周围,小街、岔路和死胡同纵横交错,宛如被猫抓乱了的一堆线。

“这些街道,真是不通逻辑!”格兰古瓦叹道。他迷失在千回百转的盘陀路中,而看那女郎却轻步熟路,毫不迟疑,走得越来越快了。至于他本人,则完全转蒙了,要不是拐过一条街道,偶然望见菜市场的那根八角形耻辱柱,看见柱顶鲜明投在韦德莱街一家亮灯窗户上的黑影,他真弄不清走到哪里了。

已经有好一会儿,那姑娘注意他了,多次回头,神色不安地望望他,有一次经过一家面包房,她甚至突然站住,借着半开的店门射出的灯光,从头到脚打量他一遍。瞥了这一眼之后,格兰古瓦见她又像他先前看到的那样撇了撇嘴,掉头又继续赶路。

姑娘这一撇嘴,倒引起格兰古瓦的考虑:她这娇嗔的表情中,肯定包含蔑视和嘲笑的意味。他这样一想,便不觉低下头来,放慢脚步,同那姑娘拉开了距离;待她拐进另一条街刚刚不见,就听见她尖叫一声。

他急忙快步跑去。

这条街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在拐角圣母像脚下有一个铁笼子,里面点着一盏油灯,格兰古瓦借着微光,看见吉卜赛女郎正在两条汉子的手臂中挣扎,那两条汉子极力堵住她的嘴,窒息她的叫喊。可怜的小山羊吓坏了,抵着角咩咩直叫。

“救人啊,巡逻队的先生们!”格兰古瓦高声呼救,勇敢地冲上去。抓住那姑娘的两条汉子,有一个朝他回过头来,原来是卡希魔多那张狰狞可怖的怪脸。

格兰古瓦没有逃跑,可也不敢向前多走一步。

卡希魔多却逼过来,反手一掌,就将他击出四步远,摔倒在铺石路上。接着,那个魔头一只手臂托着吉卜赛女郎,就像搭着一条丝巾似的,飞步跑掉,一忽儿便隐没在黑夜中。那个同伙跟在后边,也消失不见了。可怜的小山羊跟着追赶,咩咩惨叫。

“救命啊!救命啊!”不幸的吉卜赛姑娘连连呼叫。

“站住,坏蛋!把这个浪货给我放下!”突然像打雷般一声断喝,只见从邻街冲出一名骑手。

他是一名羽林军骑卫队长,全身披挂,手执一把巨剑。

他从惊愕的卡希魔多的手中夺过吉卜赛姑娘,横放在马鞍上。待狰狞恐怖的魔驼定下神来,冲上去要夺回他掠获的女子,紧随队长的十五六名羽林军卫抢上前来,个个手执长剑。这是一小队禁军,奉巴黎军警统领罗伯尔·戴图维尔之命,沿街巡逻检查宵禁。

卡希魔多被包围逮捕,牢牢地捆住。他狂吼乱叫,口吐白沫,牙齿咬得咯嘣作响,如果是大白天,那么毫无疑问,单凭他这张因发怒而更加丑恶的脸,他就能吓跑这一小队人马。丑相是他的最可怕的武器,然而,黑夜却解除了他的武装。

他的同伙趁厮打的时候溜掉了。

吉卜赛女郎从马鞍上优美地坐起来,双手钩住年轻军官的双肩,定睛凝视他片刻,仿佛既喜爱他那英俊的相貌,又欣然感激他的搭救之恩。继而,她率先打破沉默,使甜美的声音更加甜美,问道:

“警官先生,您尊姓大名?”

“浮比斯·德·夏多佩队长,为您效劳,我的美人儿!”军官挺身答道。

“谢谢。”姑娘说道。

浮比斯队长捻着他那勃艮第式的小胡子,姑娘趁机哧溜一下滑下马,像飞箭一般逃掉。

她消失得比闪电还快。

“他娘的!”队长勒紧捆绑卡希魔多的皮索,恨道,“我宁愿扣住那个浪货!”

“有什么办法呢,队长?”一名骑警说道,“黄莺飞走了,蝙蝠留下来。”

五、麻烦续篇

格兰古瓦摔得头昏眼花,躺在街角圣母像前面的石路上,渐渐恢复知觉,但还有一阵迷迷糊糊,神思飘浮,不乏温馨的感觉,蒙眬中,吉卜赛女郎和小山羊两个空灵的倩影,同卡希魔多那拳沉重的一击水乳交融。这种状态持续时间不长。他的躯体接触路面的部位感到冰凉的刺激,这才猛地清醒过来,神志完全恢复了。“哪儿来的这股凉气呢?”他忽然自言自语,一看才发现,半个身子浸在阴沟里。

“独眼巨人这个魔头!”他狠狠地咕哝道。想爬起来,可是摔得太重,头发昏,浑身疼痛,只好躺在原地。好在手还能活动,他捂住鼻子,先忍一忍。

“巴黎的泥水,”他思忖道,“(因为他相信阴沟是他的宿地已成定局:待在居所,不胡思乱想能干什么[98])巴黎的泥水臭得厉害!一定含有大量挥发性硝酸盐。况且,尼古拉·弗拉麦勒[99]和炼金术士都这么看……”

“炼金术士”这个词,令他猛然联想到克洛德·弗罗洛主教代理。他回想刚才撞见的暴力场面:吉卜赛姑娘在两个汉子中间挣扎,卡希魔多还有个同伙;想到这里,主教代理那阴沉高傲的面孔,在他的记忆中模模糊糊地闪现——“这就太怪啦!”他心中暗道。于是,他从这点出发,在这个基础上开始假想、造一座荒诞不经的大厦——哲学家用纸板搭起的城堡。继而,他又猛地重返现实:“哎呀!我都冻僵啦!”他叫了起来。

的确,这地方越来越没法待了。阴沟污水的每个分子,都从格兰古瓦腰身夺走一分温暖,体温和水温渐趋平衡,叫人吃不消了。

祸不单行,另一种性质的麻烦,又突然向他袭来。一群孩子朝格兰古瓦躺着的街头跑来。他们永恒不变的名字就叫“流浪儿”,是一群野孩子,不管什么天气,总光着脚在巴黎街上乱窜,在我们小时候傍晚放学出校门,也正是他们,看见我们穿的不是破裤子,就朝我们投石块;这样一群淘气鬼,也不管附近居民睡不睡觉,一路大笑大叫,拖着一个不知装什么东西的奇形怪状的大口袋;单是他们木鞋的一片响声,就能把死人给吵起来;格兰古瓦还没有完全死去,也给吵得半抬起身子。

“唉嘿!埃纳甘·唐代什!唉嘿,约翰·潘斯布德![100]”他们扯着嗓门叫嚷,“拐角上专卖废铜烂铁的商贩,厄斯塔什·穆朋那个老家伙玩儿完啦,我们把他的草垫子弄来,点起一堆篝火。今天可是欢迎佛兰德人的日子呀!”

他们跑到近前,没有瞧见格兰古瓦,将草垫子一扔,正巧扔在他的身上。一个小家伙当即抽出一把草,要去圣母像座下的油灯上点燃。

“天哪!”格兰古瓦咕哝道,“一点着火,我岂不是太热了吗?”

情况万分危急,他就要遭到水火夹攻,于是拼命一挣扎,就像要下油锅而拼命挣脱的造假币的犯人那样,他一跃而起,将草垫子朝流浪儿推过去,拔腿逃跑了。

“圣母啊!”孩子们惊呼,“铁器店老板又还魂儿啦!”

孩子们也都四处逃散。

草垫子主宰了战场。宗教裁判官倍勒福瑞神甫和科罗泽都一口咬定:第二天,该区的教士们拾起草垫,非常隆重地送到圣运教堂的宝库中,圣器管理员从而大赚其钱,他宣扬说在1482年1月6日那天值得纪念的夜晚,莫功塞伊街口的圣母雕像大显神灵,驱除了厄斯塔什·穆朋的亡灵:该人临终时,蓄意将阴魂藏在草垫里,要向魔鬼搞个恶作剧。

六、摔罐成亲

格兰古瓦慌不择路,拼命跑了一阵,脑袋多次撞到街角的墙上,跨过一条条阴沟,穿过一条条小街,闯进一条条死胡同,转过一个个街口,踏遍菜市场周围的铺石马路,要从曲里拐弯的街巷中找个出路。我们的诗人真是惊慌失措了,如美妙的拉丁文古诗中所说,他探索了“所有大道、小路和途径”[101]跑了好一阵,他猛然站住,首先是因为喘不过气来,其次是因为一个疑念从头脑中闪现,他揪住脖领,用手指按住额头,自言自语:“彼埃尔·格兰古瓦啊,您这么乱跑,看来没长脑子。那些淘气鬼怕您,不亚于您怕他们。跟您说吧,您往北边跑,想必听见了他们往南跑的木鞋声响。因此,二者必居其一:要么他们逃跑了,仓皇之间,一定丢下了草垫,那正好是热情招待您的床铺,而从一清早您就为此奔波,现在圣母把它送给您,是要奖赏您为她编了一出成功而热闹的圣迹剧;要么孩子们并没有逃跑,果真如此,他们肯定会点着草垫,那不正是一堆旺火,供您享用,既可暖暖身子,又可烤干衣裳。好床还是好火,不管哪种情况,反正草垫是天上掉下来的。也许正是这个缘故,莫功塞伊街头的圣母马利亚才让厄斯塔什·穆朋死掉。可是您这位老兄,简直昏了头,就像庇卡底人碰上法兰西人[102],狼狈逃窜,却把您要在前面找的东西丢在后面:您真是大傻瓜一个!”

于是,他要原路返回,一面辨认方向,一面鼻嗅耳听,留神探索,竭力重新找到那块天赐的草垫。然而徒劳一场。房舍、死胡同、交叉口纵横盘结,他处处迟疑,进退维谷,只觉得这乱成一团麻的黑暗街巷,比小塔府邸的迷宫还要繁杂紊乱,令人晕头转向。他终于失去耐心,义正词严地喊道:“这些交叉的街巷真可恶!肯定是魔鬼按照他那铁叉的样子建造的。”

这样呵斥一声,总算出了一口气,这时,他忽然望见一条狭长街道的那头有一道红光,精神便为之一振,不禁又说道:“谢天谢地!就在那边!正是我的垫子在燃烧。”于是,他又自比黑夜迷航的船夫,虔诚地补充道:“致敬,致敬,海上的明星![103]”

他这句赞美诗,究竟是献给圣母还是献给草垫?我们不得而知。

这条长街是慢坡路,没有铺石块,越来越泥泞,也越来越倾斜。格兰古瓦没走出几步,就发现有些奇特的东西。看来这条路并非阒无一人,沿街爬着一团团不知什么东西,模模糊糊,奇形怪状,纷纷爬向街那头闪动的亮光,犹如笨重的昆虫,夜间沿着一根根草茎爬向牧人的篝火。

人处于什么境况,都不如身上一文不名这样富于冒险精神。格兰古瓦继续往前走,很快赶上那些毛毛虫中爬得最慢、落到后面的一条,靠近前一看,才明白这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一个失去双腿的可怜残疾人,只见他用双手撑着蹿动,仿佛仅剩两只脚的受伤的盲蛛。格兰古瓦从跟前经过时,这只人面蜘蛛抬头看看他,声调凄惨地哀告:“行行好吧,老爷,行行好吧![104]”

“让魔鬼把你抓走!”格兰古瓦说,“也把我一道抓走,我若是明白你要说什么!”

他扬长而去。

接着,他又赶上另一个爬行动物,仔细瞧了瞧,原来是个又缺胳膊又短腿的残疾:此人的木腿和拐杖结构复杂,支撑着身子,整个儿像移动的脚手架。格兰古瓦满腹典雅的譬喻,眼前所见,心中便比作火神的三足活鼎。

这只活鼎见他过来,便举帽致敬,帽子就停在格兰古瓦的下颏儿跟前,好像刮胡子的托盘,同时对他耳朵喊道:“骑士老爷,赏两个钱买块面包吧![105]”

“看来这一个也会说话,”格兰古瓦说道,“可是,这种语言太粗鄙,他本人若是懂得,那就比我走运。”

他拍了拍额头,忽然联想起一件事:“对啦,他们上午说的‘爱丝美拉达’,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他刚要加快脚步,却又第三次被什么东西挡住去路。说什么东西,不如说是什么人:是个瞎子,个头儿不高,满脸胡须,一副犹太人面孔,由一条大狗带路,手拿木棍往周围乱杵。他鼻音很重,带着匈牙利人口音对格兰古瓦说:“行行好吧![106]”

“好极啦!”彼埃尔·格兰古瓦说道,“总算有个讲基督教语言[107]的人了。看来我是一副乐善好施的相貌,尽管身无分文,也纷纷有人求我施舍。我的朋友(他转身对瞎子说),上周,我把最后一件衬衣卖掉了;既然您只懂西塞罗[108]的语言,这就是说:上周我把最后一件衬衣卖掉了[109]。”

说罢,他掉头继续赶路;不料瞎子也加大步子跟上来,同时,另外两个残疾人,那个瘫子和那个腿脚残废者,也都急匆匆赶上来。他们三个跌跌撞撞,紧紧跟着可怜的格兰古瓦,并开始向他唱歌:

“行行好吧![110]”瞎子唱道。

“多施舍点儿钱![111]”腿脚残疾的人唱道。

“买块面包![112]”跛子按照原调反复唱道。

格兰古瓦赶紧捂住耳朵,喊道:“噢!巴别塔[113]啊!”

他拔腿跑起来。瞎子也跑,跛子也跑,残腿人也跑。

他越深入这条街,周围的残腿人、瞎子、跛子也越聚越多,还加进来没胳膊的、独眼的、满身大疮患麻风的,有的从房舍里出来,有的从旁边的小巷里钻出来,有的从地窖的气窗里爬出来,他们呼噪,狂吼,尖叫,全都一瘸一拐,跌跌撞撞,蜂拥冲向亮光,在泥泞中翻滚挣扎,活像雨后的蛞蝓。

三个追命鬼紧跟不舍,格兰古瓦真不知道会落到什么地步,他慌不择路,在那些人中间逃窜,绕过跛子,跨过残腿的人,但是畸形人密密麻麻,处处绊脚,真像那个英国船长误入蟹群中。

格兰古瓦忽又想到,还不如往回跑,然而为时已晚,一大群人封锁了退路;那三个乞丐又紧追不放,他只好继续向前,既受这不可抗拒的浪潮所推拥,又被恐惧情绪所驱赶,一时六神无主,恍若经历一场噩梦。

终于跑完这条街,尽头是一大片空场,只见迷蒙的夜雾中,有成百上千的亮点闪烁。格兰古瓦仗着腿快,直冲过去,要把三个纠缠他的残疾幽灵甩掉。

“你这家伙,往哪里去?”缺胳膊少腿的人大吼一声,扔掉拐杖,迈开大步追上去,那敏捷的步伐是巴黎街头前所未见的。

这工夫,那个无腿的人也直挺挺站起来,他把沉重的铁包皮扣到格兰古瓦的头上,而瞎子则面对面看他,瞪大的眼睛射着光芒。

“我这是在哪儿啊?”诗人说,他简直吓蒙了。

“在奇迹宫廷。”第四个幽灵走上前来答道。

“我以灵魂发誓,”格兰古瓦又说道,“我清清楚楚看到,瞎子能看见东西,跛子能奔跑了,可是,救世主在哪儿?”

他们报以一阵哄笑,笑声阴森可怖。

可怜的诗人环视周围:的确,在这种时刻,从来没有一个好人走进恐怖的奇迹宫廷;这是个魔圈,无论大堡的军校还是京城的警官,胆敢闯进来的,无不粉身碎骨;这是贼窝,是巴黎脸上的脓疮;这是条阴沟,每天早晨污水流出去,夜晚又流回来停滞,满载着邪恶、乞讨和流浪,即在各国京城常年横溢的流浪;这巨大的巢穴,每天晚上,社会的一切寄生虫都满载而归;这是骗人的医院,吉卜赛人,还俗的修士,失足的学生,诸如西班牙、意大利、德意志等所有民族,诸如犹太、基督、伊斯兰、偶像崇拜等各个宗教的渣滓,他们白天敷上假造的伤口,化装要饭,夜晚在这里摇身一变而为强盗;总而言之,这是一间巨大的化妆室,在巴黎街头上演的偷盗、卖淫、谋杀这类永恒喜剧的所有演员,当年就是在这里上妆卸妆的。

这片广场很宽阔,跟当时巴黎所有广场一样,形状不规则,铺石路面也不平整。四处火光闪亮,每处火光都围着一群奇特的人。他们窜来窜去,大叫大嚷。还听见尖厉的笑声、孩子的啼哭、女人的声音。他们的手和头映衬着火光,显现出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黑影。地面上跳动的火光伴有难以言状的憧憧巨影,不时能看到过去一条仿佛人形的狗,或者一个仿佛狗形的人。这里就像群魔宫殿,种族的界限、物种的界限,似乎全打消了。男人、女人、禽兽、年龄、性别、健康、疾病,全部掺杂,混淆,重叠起来,融为一体,无不为这群人所共有,所共享。

格兰古瓦在惶恐中,借着微弱而闪动的亮光,依稀辨出巨大的广场围着一圈破烂不堪的房子,门脸儿都虫蛀斑斑,变得干瘪而萎缩了,每座都开了一两个有亮光的天窗,在黑暗中看去,像围坐一圈的老太婆的巨大脑袋,样子既怪诞又乖戾,眨着眼睛在观赏群魔乱舞的场面。

这又像一个前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新世界,是爬行动物麇集、怪异荒诞的世界。

格兰古瓦被三个乞丐像钳子一般紧紧抓住,又被周围一群人的咆哮震聋了耳朵,越发吓得魂飞魄散。这个倒霉的家伙极力收拢神思,回想今天是不是礼拜六[114]。可是白费劲,他的记忆和思路已然中断,什么都怀疑起来,思想从所见飘忽到所感,他一再向自己提出这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如果我存在,那么这一切存在吗?如果这一切存在,那么我存在吗?”

在周围一片喧哗吵嚷中,一声清晰的叫喊响起来:“带他见大王去!带他见大王去!”

“圣母啊!”格兰古瓦咕哝道,“这里的大王,一定是公山羊了。”“带去见大王!带去见大王!”众人不断地叫嚷。

人人都来拖他,都争先恐后朝他伸出指爪。然而,那三名乞丐就是不松手,吼叫着同其他人争夺:“他是我们的!”

诗人那件上衣本来就病入膏肓,这一撕扯也就寿终正寝了。

他穿越可怕的广场时,目眩神迷的感觉消失了,走了几步之后,便恢复了真实感。他在逐渐适应这里的氛围。起初,从他那诗人的头脑里,说得简单通俗些,也许是从他那空腹中,升起一道烟雾,也可以说是一层水汽,扩散开来,笼罩住景物,看上去影影绰绰,如在噩梦的迷雾中,在梦幻的黑暗里,万物的轮廓都在抖动,都在扭曲变形,相聚为庞然的堆叠,景物纷纷化为龙蛇虎豹,人也都变为魑魅魍魉。继而,这种种幻象渐渐退隐,他的目光不那么迷乱,也不那么放大景物了。真实世界在他周围重现本相,既触目又绊脚,一块一块拆毁他原以为身陷其中的可怕的诗境。必须看到他并不是徒涉冥河,而是跋涉在泥泞中;必须看到推拥他的并不是魔鬼,而是强盗;经历险境的并不是他的灵魂,而不折不扣是他的性命(既然他缺少金钱——能十分有效地在强盗和好人之间斡旋的可贵调停者)。格兰古瓦更加仔细,也更加冷静地观察这种狂欢,终于从群魔舞场跌入了下等酒店。

其实,奇迹宫廷不过是一家下等酒店,而且是强盗酒店,那一片殷红,既是血色,也是葡萄酒色。

那几个衣不蔽体的人护送他跑完一程,到达目的地,终于放开他。这时映入眼帘的,并不能把他拉回诗境,甚至拉不进地狱的诗境。这是空前缺乏诗意的冷酷现实:小酒店。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15世纪,那么我们就会说,格兰古瓦是从米开朗琪罗[115]跌落到卡洛[116]。

一块大圆石板上燃着一堆旺火,火焰烧红了此刻还空着的三角支架。几张虫蛀的桌子胡乱摆放,没有一个略懂几何学的仆役肯把桌子摆摆整齐,至少防止它们相互切割成罕见的角度。桌上放着大酒碗,满满装着葡萄酒和麦芽酒,许多醉汉聚在周围,他们借着酒力和火力,一个个脸膛红得发紫。其中一个汉子大腹便便,一脸快活的神气,正热火朝天地同一个满身肥肉的妓女亲热。还有一个假当兵的,用他们的黑话来说,就是“油子”,他吹着口哨,正一道一道解下假伤口的绷带,舒展开从早晨起就千缠万裹的健壮膝盖。对面是一个病鬼,他正用白屈菜和牛血炮制次日要用的“伤腿”。再过去两张桌子,有个假扮香客的强盗,他一身朝香的装束,口里念着圣后怜世经,而且加重鼻音,操着诵圣诗的声调。另一个角落有个小无赖,正向一个老疯魔学习发羊痫风的技艺,如何嚼着肥皂块口吐白沫。旁边有个“水肿患者”正在放水消肿,熏得四五个女拐子连忙捂住鼻子,而此刻,她们也围着桌子争夺当晚偷来的一个小孩。

这形形色色的场景,正如二百年后索瓦尔[117]所记述的:“宫廷认为十分滑稽可笑,就搬来为国王消遣,并采纳芭蕾舞剧《黑夜》为垫戏;这部四幕的芭蕾舞剧,曾在小波旁宫为国王演出。”看过1653年那场演出的人补充说:“‘奇迹宫廷’里各种形体的突然变幻,表演得精彩极了。邦斯拉德还作了几行相当优美的赞诗给我们看。”

这里,到处可闻粗野的狂笑、淫荡的歌声。人人都想引起注意,只顾讲话,只顾笑骂,根本不听旁人说什么。酒杯碰得叮当响,碰杯又引发争吵,杯子豁口又剐坏破衣衫。

一条大狗蹲在那里,眼睛盯着火堆。几个孩子也混入这狂饮欢宴的行列。那个被偷来的孩子又哭又叫。另外一个四岁的胖小子坐在高凳上,双腿垂在半空,下颏儿刚够着桌沿儿,待在那里一声不吭。第三个孩子,正用手指把流下来的蜡烛油摊在桌面上。还有一个小家伙蹲在泥地上,整个身子几乎钻进一口大锅里,用瓦片刮着,发出的噪音足令斯特拉狄瓦里乌斯[118]晕过去。

一名乞丐坐在火堆旁的大酒桶上,他就是坐在宝座上的花子王,丐帮帮主。

三个家伙把格兰古瓦拖到酒桶前,狂呼滥饮的人一时静了下来,只有那孩子还在大锅里刮出声响。

格兰古瓦大气不敢出,眼睛也不敢抬一抬。

“小子,把帽子摘下来![119]”抓他来的一个家伙说道。还未待他明白是什么意思,那人就一把掀掉他的帽子。这顶尖帽破虽破,但总还能遮遮太阳,挡挡雨。格兰古瓦叹息一声。

这时,高坐在酒桶上的帮主开口问道:

“这小子是什么东西?”

格兰古瓦惊抖一下。这人的声音尽管颇有声威,还是令他想起另一个声音,正是今天午间在观众中哀叫“行行好吧!”给他的圣迹剧头一个打击的声音。他抬头一看,果然是克洛班·特鲁伊傅。

克洛班·特鲁伊傅虽然披挂着王者的标志,但还是不折不扣地穿着他那身破衣烂衫,手臂上的脓疮不翼而飞了。他手中拿一根白皮条鞭子,就是当时军警用来驱赶百姓的那种“赶人鞭”。他戴的帽子镶了一圈箍,帽顶收口,说不准是软垫童帽还是王冠,因为两者太相似了。

格兰古瓦看到奇迹宫廷这个大王,认出正是搅他戏的那个该死的乞丐,但又不知为什么他心中反而重萌一线希望。

“师傅……”他结结巴巴地说,“大人……陛下……我该怎么称呼您呢?”他终于承认道。称呼升级到了顶点,他确实不知道如何再往上升,如何降下来了。

“大人、陛下,或者伙计,随你怎么叫我都行!你可得快点儿。你有什么话要替自己辩护?”

“替自己辩护?”格兰古瓦心想,“这话听着可别扭。”他又嗫嚅道:“我就是今天那个……”

“让魔鬼一爪子抓你去!”克洛班打断他的话,“叫什么名字,小子,少废话。告诉你,你面前是三位强大的君王:我,克洛班·特鲁伊傅,金钱王国的国王,丐帮大头目的传人,黑帮王国的大君;你看那边,头缠破布条、黄脸膛的那个老家伙,他叫马提亚斯·韩加迪·斯皮卡利,是埃及和波希米亚大公;再有那个胖子,没有听我们讲话、正抚摩一个浪货的那个,他叫纪尧姆·卢梭,是伽利略皇帝。由我们三人来审你。你不是黑帮成员,却闯入黑帮王国里,侵犯了本城的特权,应当受到惩罚,除非你是‘加朋’、‘真米肚’或‘离福地’,用正人君子的黑话来说,就是窃贼、乞丐、流浪汉。你是这一类人吗?说一说吧。亮出你的身份。”

“可惜!”格兰古瓦答道,“我没有这份儿荣幸。我是创作那出……”

“别说了,”特鲁伊傅不容他说完,就喝断他的话,“要吊死你!理所当然,正派的市民先生们!你们那边怎么对付我们,我们这边就怎么对付你们。你们定什么法律惩罚无家无业的游民,游民也拿什么法律惩罚你们。如果说法律太残忍,那也是你们的过错。就应该不时地观赏观赏,一个正人君子脖子套上绳索的那副怪相,这样,事情才公平合理。好啦,朋友,快活一点儿,把你的破衣服分给这里的小姐们。我要吩咐人把你吊死,好让这里的无赖汉开开心。你的钱袋呢,给他们买酒喝。你要是弄什么仪式,那儿有个石臼[120],里边有个石头天老儿,还很像样,是我们从公牛圣彼得教堂偷来的。给你四分钟,去把你的灵魂扔到他的头上。”

这番话真叫人胆战心寒。

“以我的灵魂发誓,讲得真棒!克洛班·特鲁伊傅布道,比得上教皇那个圣老儿。”伽利略皇帝嚷道,同时摔破酒碗去垫桌子腿。

“皇上和王上各位陛下,”格兰古瓦冷静地说道,不知怎的,他又定下神来,说话的口气坚决了,“你们可不能这么干。我叫彼埃尔·格兰古瓦,是个诗人,今天白天在司法宫大堂里演出的寓意剧,就是我创作的。”

“哦!是你呀,师傅!”克洛班说道,“以上帝的脑袋保证,我也在那儿啦!这又怎么着,伙计,就因为白天你让我们无聊了好一阵,晚上就不吊死你了吗?”

“恐怕在劫难逃了,”格兰古瓦暗自思忖,不过他还要挣扎一下,“我不明白为什么诗人就不能算作无家无业的游民、流浪汉,伊索就是一个;乞丐,荷马就是一个;窃贼,墨丘利[121]就是一个……”

克洛班打断他的话:“你说的什么鬼话[122],是想蒙我们呀!他妈的,别忸忸捏捏,痛痛快快让我吊死算啦!”

“请原谅,金钱王国国王陛下,”格兰古瓦回驳道,现在他寸土必争了,“我的话值得听一听……请等一等!……听我说……您总不至于还没听我申诉就判决我吧……”

其实,他这哀求的声音,完全湮没在周围的喧闹声中了。那个小鬼越发起劲地刮锅。更有甚者,一个老太婆刚把铁锅放到烧红的三脚架上,满锅的肥油熬得哗哗乱响,仿佛一群孩子吵吵嚷嚷,跟随一个戴假面具的人。

这工夫,克洛班好像在同埃及大公和酩酊大醉的伽利略皇帝商量事,他厉声喝道:“安静点儿!”然而,那口大锅和熬油锅却不听他这一套,继续演出二重唱。于是,他从酒桶上跳下来,飞起一脚,踢得大锅连同孩子一起滚出十来步远。接着又是一脚,将铁锅里的肥油全踢翻到火堆上,末了,他大摇大摆地回到宝座上,根本不理睬那孩子的抽泣、那老太婆眼看晚餐化作白烟而发的怨艾。

特鲁伊傅招招手,立刻过来几个人,在他身边排成马蹄铁形,有大公、皇帝、头号打手和伪善人;围在中间的格兰古瓦,始终被死死地揪住。这个半圆圈陈列着破衣烂衫、金箔、叉子、斧头、冒着酒气的小腿、赤裸的粗胳臂、肮脏委顿而呆痴的面孔。克洛班·特鲁伊傅身居中间,这群要饭花子的圆桌会议如果是元老院,那么他就是大元老;如果是贵族团,那么他就是大首领;如果是红衣主教会议,那么他就是教皇。一来他高高坐在酒桶上,二来他有一副难以描摹的傲慢、粗野而狂暴的神态,这使他的眼珠放射贼光,也冲淡了他那粗犷的形貌中兽性的特质。可以说是猪群中的一头野猪。

“听着,”特鲁伊傅用粗硬的手抚摩着畸形的下巴,对格兰古瓦说,“我想不出为什么就不能吊死你。不错,看样子你老大不愿意;显而易见,你们这些市民还不习惯。你们把这事儿想得太玄乎了。说穿了,我们并不想跟你过不去。眼下,你要想活命,还有一个办法。你愿意入伙吗?”

格兰古瓦眼看小命要丢,开始万念俱灰,忽听这样一个建议,有什么反应是可想而知的,他狠命地抓住,说道:

“我当然愿意,求之不得。”

“你同意加入火剑帮[123]吗?”克洛班又问道。

“加入火剑帮,正中,下怀。”格兰古瓦答道。

“你承认自己是无法无天的刁民[124]吗?”金钱国国王又问道。

“是无法无天的刁民。”

“是黑帮王国的顺民?”

“是黑帮王国的顺民。”

“是个流浪汉?”

“是个流浪汉。”

“连灵魂都是?”

“连灵魂都是。”

“告诉你吧,即便如此,也要照样吊死你。”大王又说道。

“活见鬼!”诗人说道。

“只不过,”克洛班不动声色地继续说,“过些时候再吊死你,要守法的巴黎城出钱,搞得隆重些,使用有气派的石柱绞刑架,由那些良民执刑。这样死了也是一种安慰。”

“您说得对。”格兰古瓦答道。

“还有别的好处呢。当了刁民,不用交泥路捐、穷苦捐,也不用交灯火捐,这些钱,巴黎良民可都得拿。”

“那好吧,我同意,”诗人说道:“我就是流浪汉、黑帮分子、刁民、火剑帮客,要我当什么都成。其实这些,我早就是了,金钱大王陛下,因为我是哲学家嘛:哲学包罗万象,哲学家兼为万众[125],这您是知道的。”

金钱国大王皱起眉头,说道:

“你当人不识数啊,朋友?你跟我胡诌什么,不就是匈牙利犹太黑话吗?我可不懂希伯来语。做强盗,不见得非是犹太人不可。现在,我甚至都不动手盗窃了,我超出了这种行当,要动手就是杀人。割喉咙,干;割钱袋,不干!”

他这一生气,讲话越来越断断续续,格兰古瓦很想插进这句抱歉的话:“请原谅,陛下,我说的不是希伯来语,而是拉丁文。”

“告诉你,”克洛班怒冲冲地接着说,“我不是犹太人,我要叫人吊死你,犹太教的肚皮!连同你身边卖假货的小犹太,我真希望有那么一天,看见他钉死在柜台上,就跟一枚假钱币那样!”

他边说边指着那个满脸胡子的小个儿匈牙利犹太人,正是先前对格兰古瓦说“行行好吧”,讲匈牙利话的那个家伙;而他又听不懂别的语言,看着金钱国大王冲他发火,真是惊诧不已。

克洛班大人终于平静下来,又问诗人:

“小子!你愿意当流浪汉?”

“毫无疑问。”诗人答道。

“光愿意还不够,”暴性子的克洛班说道,“好愿望,并不能给菜汤里增添一个葱头,只能帮助上天堂;然而,天堂和黑帮是两码事。要想加入黑帮,你得证明自己还有点儿用处,瞧瞧你摸假人的钱包怎么样。”

“您要我摸什么都成啊!”格兰古瓦答道。

克洛班挥了挥手。几个黑帮分子离开圈子,工夫不大搬回来两根立柱。立柱下端有平木和支架,放在地上好稳当些,上端架一根横梁;一个很像样的便于移动的绞刑架,眨眼工夫就在格兰古瓦面前竖起来,不由得他不满意。什么也不缺,连绞索都有,吊在横梁下悠然地摆来摆去。

“他们要搞什么名堂?”格兰古瓦纳闷,心里不安起来。恰好这时,一阵铃响打消了他的忧虑:丐帮的人又搬来一个假人,用绳索套住脖子将它吊起来。只见它穿着红衣裳,颇像吓唬鸟雀的草人,浑身挂满了大小铃铛,足够三十匹卡斯蒂利亚骡子披挂的了。这么多铃铛随着吊绳的摇曳响了一阵,声音渐渐止息。同时,那假人也静止不动了,完全顺应代替滴漏计和沙时计的钟摆的规律。

克洛班指了指假人下面的一个摇摇晃晃的破旧矮凳,对格兰古瓦说:“站上去!”

“要死啦!”格兰古瓦提出异议,“我会折断脖子的。您这凳子瘸腿,就跟马提雅尔[126]的警句诗一样:一个腿六音步,一个腿五音步。”

“上去!”克洛班又说道。

格兰古瓦登上去,脑袋和手臂摇晃半晌,总算找到了重心。

“现在,”金钱国大王接着说,“你把右脚盘到左腿上,踮起左脚尖。”

“陛下,”格兰古瓦说道,“您是非要我摔断胳膊腿不可啦?”

克洛班摇了摇头,说道:

“听着,朋友,你的废话太多。两句话就能给你讲清楚:你这样踮起脚,就能摸得着假人的衣兜,兜里有个钱包,你能掏出来,又不碰响铃铛,就算合格了,可以当丐帮的人,只需挨鞭子抽一周就行了。”

“噢,上帝的肚子!挨鞭子可不干,”格兰古瓦说道,“万一我把铃铛碰响了呢?”

“那就吊死你。明白吗?”

“一点儿也不明白。”格兰古瓦答道。

“再告诉你一遍:你要摸假人的衣兜,把钱包掏出来,哪怕碰响了一个铃铛,也得吊死。这回明白了吧?”

“好吧。”格兰古瓦说,“我明白了。还怎么样呢?”

“你要是掏出钱包,又没有碰响铃铛,那你就成了丐帮的人,然后连续鞭打你一星期。现在你总该明白了吧?”

“嗳,陛下,我又糊涂了。我怎么才能便宜点儿呢?一种情况是吊死,另一种情况是挨打……”

“加入丐帮呢?”克洛班又说,“加入丐帮呢?难道这不算什么吗?打你也是为你好,让你的皮肉经得起打。”

“太谢谢啦。”诗人答道。

“好啦,动作快点儿!”大王说着,用脚磕酒桶,就像敲大鼓一般发出咚咚的声响,“快点儿掏假人的兜儿,把这事儿了啦!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只要听见一声铃响,我就让你代替这个假人。”

黑帮分子听了克洛班的话,都鼓掌喝彩,纷纷围上来,在绞刑架四周站了一圈,残忍地哈哈大笑,格兰古瓦一看便明白,他们实在太开心了,什么都干得出来。因此,他不再抱任何希望,只存一点儿侥幸心理,能顺利完成强加给他的这一可怕的操作。他决意冒险一试,不过动手之前,他还是虔诚地祈祷一番,求他要掏包的假人高抬贵手,也许这假人比丐帮的人更容易动恻隐之心。这么多铃铛,一个个都像眼镜蛇,张开大口,吐着毒芯,看样子随时要咬他,要发出咝咝的声音。

“噢!”他喃喃说道,“怎么可能,我的小命就系于这里一个小铃的轻微摇晃吗?噢!”他双手合十,又默祷,“响铃啊,劳驾别响!摇铃啊,劳驾别摇!晃铃啊,劳驾别晃!”

他还想碰碰运气,问特鲁伊傅:

“万一刮来一阵风呢?”

“照样吊死你。”对方毫不犹豫地答道。

看来毫无回旋、缓解的余地,也没有任何借口解脱。于是他横下一条心,右脚盘到左腿上,踮起左脚,伸出手臂,可是刚摸到假人,由一只脚支撑的身子,就在只有三条腿的凳子上摇晃起来。他下意识地去扶假人,立刻失掉平衡,重重地摔倒在地;而那假人被他手掌一推,转了个身,顺势移动,在两根柱子之间大摇大摆起来,身上无数铃铛催命一般响成一片,震得格兰古瓦两耳发聋。

“该死!”他摔下时叫了一声,趴在地上不动了,就像死了似的。这当儿,他听见头上可怕的铃声震天响,丐帮的人怪声狂笑,还听见特鲁伊傅说道:“把这家伙给我拉起来,吊上去,绝不轻饶!”格兰古瓦爬起来。这时,假人已经解下来,给他让位了。

黑帮分子把他揪到凳子上。克洛班走过来,用绳索套住他的脖子,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永别了,朋友!哪怕有教皇那样一副弯弯肠子,这回你也逃不掉了。”

格兰古瓦想说“饶命”,但话到唇边又咽了下去。他游目四望,一点儿希望也不见:他们都在哈哈大笑。

“星星美葡萄,”金钱国大王叫道,只见一个大块头的乞丐应声出列,“爬到横梁上去。”

星星美葡萄敏捷地爬上横梁;过了一会儿格兰古瓦抬起头,看见他蹲在上面的横梁上,不禁心惊胆战。

“现在,”特鲁伊傅又说,“我一拍手,红脸安德里,你就用膝盖把凳子拱倒;弗朗索瓦唱李子,你就抱住这小子的腿往下拉;你呢,美葡萄,你就一下子跳到他肩上。你们三个要同时行动,听清楚了吗?”

格兰古瓦不寒而栗。

“准备好了吗?”克洛班·特鲁伊傅对他们三个说。这三个黑帮分子准备扑到格兰古瓦身上,像三个蜘蛛要扑向一只苍蝇。可怜的家伙,受刑前的等待真可怕;这工夫,克洛班还不慌不忙,将几根没有烧着的树枝踢进火堆里。“准备好了吗?”他又重复问道,双手张开准备击掌。再过一秒钟,就玩儿完了。

然而他却停住了,好像突然有了个什么念头。

“等一等,”他说道,“我倒忘啦!……咱们还有个规矩:要吊死一个男的,总是先问问有哪个女的要他——伙计,你只有这最后一点儿活路。要么跟一个女花子结婚,要么跟绳子结合。”

吉卜赛人的这条法律,不管读者觉得多么怪异,可是直到如今,还在英国宗教古法典中有详细记载。请参阅《伯灵顿法规评述》。

格兰古瓦长吁了一口气。半小时以来,这是他第二次死里逃生,因此,他不敢过分相信。

克洛班重又爬上大酒桶,嚷道:“喂!喂!女的,娘儿们,你们当中,从女巫到女巫的雌猫,凡是母的,有哪个骚货想要这个浪子?喂,科莱特·拉夏龙!伊丽莎白·特鲁凡!西蒙娜·若杜因!玛丽·皮埃德布!托娜·拉龙格!贝拉德·法努埃尔!蜜歇儿·日纳伊!咬耳朵克洛德!玛图琳·吉罗鲁!喂!伊莎博·拉提埃里!你们都过来呀,都瞧一瞧啊!白捡一个男人!谁要啊?”

格兰古瓦这副惨相,当然吊不起人家的胃口。女花子看到处理的这种货色,似乎都没有什么兴趣。倒霉的家伙听见她们回答:“不要!不要!吊死他吧,还可以让大家开开心!”

不过,还是有三人出列,走过来嗅嗅他。头一个是四方脸的胖姑娘,她仔细察看哲学家这件寒酸的上衣,只见大窟窿小眼,比炒栗子的破锅还破。胖妞儿做了个鄙夷的鬼脸,咕哝一声:“破铺衬!”又问格兰古瓦:“瞧瞧你的斗篷吧?”

“斗篷丢了。”格兰古瓦答道。

“你的帽子呢?”

“给人抢去了。”

“鞋怎么样?”

“鞋底磨穿了。”

“你的钱包呢?”

“唉!”格兰古瓦结结巴巴地答道,“身上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了。”

“那就让人吊死吧,还得说声谢谢!”女花子啐道,扭头走了。

第二个是老太婆,一张黑脸满是皱纹,奇丑无比,就是在奇迹宫廷也有碍观瞻。她围着格兰古瓦转了一圈,吓得他直发抖,还真怕被她要了去。不料,她也嘟囔一句:“他太瘦了。”于是走开了。

第三个是个年轻姑娘,长得不太难看,还算有两分姿色。

“救救我吧!”可怜的家伙低声向她哀告。

姑娘倒是有怜悯他的意思,端详了一会儿,然后垂下目光,摆弄衣裙,一时拿不定主意。格兰古瓦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这是他最后的一线希望了。“不行,”姑娘终于说道,“不行!纪尧姆·龙格儒会揍我的。”她也回到人群里了。

“伙计,活该你倒霉!”克洛班说道。

说罢,他从大酒桶上站起来,嚷道:“没人要吗?”他模仿拍卖场估价员的声调,逗得全场哈哈大笑,“没人要吗?一——二——三——!”他转向绞刑架,点头示意,说了一声:“拍板!”

星星美葡萄、红脸安德里和弗朗索瓦唱李子闻声一齐朝格兰古瓦靠过去。

恰好这时,黑帮堆里有人喊了一声:

“爱丝美拉达!爱丝美拉达!”

格兰古瓦浑身一抖,扭头朝叫嚷声那边望去,只见人群闪开一条路,走来一个光艳照人的清秀女子。

正是那个吉卜赛女郎。

“爱丝美拉达!”格兰古瓦在惊愕中不禁说道。他听到这个具有魔力的词,突然想起这一天种种遭遇,怎能不激动万分。

这个天生尤物世间罕见,她那魅力和美貌,似乎在奇迹宫廷也有极大威力。黑帮男女都悄悄为她让路,他们看见她,粗野的面孔都笑逐颜开。

美丽的山羊佳利跟在后面。她脚步轻快,走到受刑的人跟前,默默地端详了片刻,只见格兰古瓦此时已经半死不活了。

“您要吊死这个人吗?”姑娘向克洛班郑重问道。

“是啊,妹子,”金钱国大王答道,“除非你要他做老公。”

姑娘撇了撇下嘴唇,做出她常有的娇态。

“我要他了。”她答道。

到了这一步,格兰古瓦确信从早上起,他无非在做梦,而这是接续的梦境。

尽管逢凶化吉,变化也的确来得太突然了。

有人将绳套活结解开,把诗人从凳子上扶下来。由于精神上受的刺激太强烈,他不得不坐下。

埃及大公一言不发,拿来一个瓦罐。吉卜赛姑娘把它递给格兰古瓦,说道:

“把它摔到地上。”

瓦罐摔成了四瓣。

“兄弟,”埃及大公说着,双手按住他俩的额头,“她是你老婆;妹子,他是你老公。婚期四年。好啦。”

七、新婚之夜

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诗人就置身于一个小房间,坐在桌前了。这间屋尖拱棚顶,严实而又暖和;这张桌子的旁边有个食品吊橱,拿点儿东西很方便;可以想见还有一张舒舒服服的床,以及相与厮守的一位美丽姑娘。这场奇遇简直神了。他当真开始认为自己是童话中的人物了,还不时左顾右盼,看看由两只生翅膀的神兽驾驶的火焰车是否还在,因为只有这种火焰车,才能如此飞速地把他从塔耳塔洛斯狱[127]送上天堂。有时,他死盯住自己上衣的破洞,好紧紧抓住现实,免得完全失去依托:他的理智在想象的空间飘荡,也只靠这一根细线维系了。

年轻的姑娘似乎根本不理睬他,只是在屋里走来走去,时而碰到一张小凳子,时而同小山羊说两句话,时而又撇撇嘴。终于,她走过来,挨着桌子坐下。格兰古瓦可以从容地端详她了。

读者啊,你有过童年,或者很幸运还处于童年时期,你大概不止一次(至少我本人,童年有多少天那样度过,那是我一生利用最充分的日子),在阳光明媚的日子,沿着小河边,从一个灌木丛跑到另一个灌木丛,追逐美丽的蓝蜻蜓或绿蜻蜓,看着蜻蜓飞旋,急速转弯,轻吻每一枝树梢。你还记得,当时抱着多么迷恋的好奇心,一个心思注视那沙沙嗡嗡飞旋的小东西,捕捉那紫红和蓝色翅膀疾飞中飘忽不定的形体。是啊,在翅膀的震颤中,那空灵的形体难以捕捉,显得那么虚幻,那么缥缈,既无法触摸,又无法察看。不过,蜻蜓一旦栖息在芦苇梢上,就可以观察了;你敛声屏息,细看那薄纱似的长翼、那身珐琅般的长袍、那对水晶一样的眼珠,心中怎不暗暗称奇,怎不怕那形骸重新化作幻影,那实体重又遁入虚无!回想一下那种种印象,你就不难洞悉,这个爱丝美拉达,在歌舞喧嚣的旋涡中一直扑朔迷离,而此刻格兰古瓦可见可触她的形体,心中究竟是一种什么感受。

格兰古瓦越来越沉溺于梦想,失神的目光还跟随她的一举一动,暗自思忖:“‘爱丝美拉达’,难道就是她吗?一位天仙!街头跳舞的一个姑娘!既是神品,又如此低贱!白天,正是她最终断送了我的圣迹剧;晚上,又是她搭救了我的性命。她是我的丧门星,又是我的好天使!……老实说,是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她肯定爱我爱得发狂,才会这样把我要下来——真的,”他猛然起身,带着构成他性格和哲学基础的现实感,自言自语,“我还没搞清是怎么回事,就成了她的老公!”

这个意念从他的目光中流露出来,他雄赳赳地,但又殷勤地凑过去,吓得姑娘连连后退,问道:

“您要干什么?”

“这还用得着问吗,可爱的爱丝美拉达?”格兰古瓦回答的声调亲热极了,连他自己听了都大为惊奇。

埃及女郎睁大了眼睛:“我不明白您是什么意思!”

“怎么!”格兰古瓦又说,他的头脑越来越发热,心想自己要对付的,无非是奇迹宫廷的一种贞操,“多情的朋友,我不是你的人吗?你不是我的人吗?”

说着,他老实不客气地去搂姑娘的腰。

吉卜赛女郎的衣衫跟鳗鱼皮似的,从他手中滑走了。她一个箭步,从屋的一端蹿到另一端,略一弯腰又挺起来,未待格兰古瓦看清楚,手中不知从哪儿操出一把匕首。她又气恼又高傲,嘴唇鼓起来,鼻孔张大,两颊涨得赛似红苹果,眼珠子放射光芒。与此同时:白色小山羊也护在她面前,抵着两只涂成金色的美丽尖角,向格兰古瓦摆出一副迎战的姿态。这一切发生在一眨眼的工夫。

蜻蜓忽然化为黄蜂,只想蜇人。

我们的哲学家愣住了,困惑的目光一会儿看看山羊,一会儿又看看姑娘。

“圣母啊!”格兰古瓦惊魂稍定,便说道,“这不是两个泼妇吗?”

与此同时,吉卜赛姑娘也打破缄默:

“你这家伙,胆子也够大的!”

“对不起,小姐,”格兰古瓦笑呵呵地说道,“不过,为什么您又要我做您老公呢?”

“难道眼看着你被吊死吗?”

“这样看来,”诗人自作多情的美愿落空了,颇为失望,又说道,“您嫁给我,只想救我一命,没有别的意思啦?”

“你还要我有什么别的意思呀?”

格兰古瓦咬咬嘴唇,说道:“算啦,我以丘比特自居,并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大获全胜。我倒要问,何必又要摔破那可怜的瓦罐呢?”

这工夫,爱丝美拉达的匕首和小山羊的尖角,始终处于戒备状态。

“爱丝美拉达小姐,”诗人说道,“咱们和解吧。我又不是大堡的文书录事,要成心找您的碴儿;可您无视府尹大人的告示和禁令,私带匕首在巴黎城里闲逛:您不会不知道,就在一周前,诺埃尔·勒克里文只为携带短剑,被判十个苏的罚款。当然,这与我毫不相干,还是谈正经事吧。我以我进天堂的福分向您发誓,没有您的准许,我决不靠近您。可是,您给我一顿晚饭吃吧。”

其实,格兰古瓦也跟德普雷奥[128]先生一样,“不贪女色”,他绝非是向少女进袭的骑士和军官之流。在爱情上也像其他方面一样,他情愿等待时机,采取折中平易的态度。何况,他现在饥肠辘辘,有可爱的人儿做伴,能饱餐一顿,这在一场艳遇的序幕和终场之间,倒是一个绝妙的过场。

埃及女郎不再搭腔,只是鄙夷地撇了撇嘴,又像鸟儿似的把头一扬,接着咯咯笑起来。她那把玲珑的匕首,也像突现时那样不翼而飞;不待格兰古瓦看清,黄蜂就把刺收藏起来了。

过了一会儿,桌子上就摆了一块黑面包、一片肥肉、几个皱巴苹果、一罐麦花酒。格兰古瓦开始大吃大嚼,叉子和陶瓷盘子碰得叮当作响:看那样子,他的情欲整个儿化为食欲了。

姑娘坐在他对面,默默注视他吃饭,显然她另有所思,脸上不时泛起微笑,温馨的小手抚摩着轻轻抵在她膝上的聪明小山羊的头。

一根黄蜡烛照亮这个场面:一边狼吞虎咽,一边沉思默想。

这工夫,饥肠的鸣叫稍稍缓解了,格兰古瓦一看,只剩下一个苹果了,真有点儿不好意思。他假惺惺地问道:“您怎么不吃,爱丝美拉达小姐?”

她摇了摇头,若有所思的目光凝望着斗室的拱顶。

“她在想什么鬼呀?”格兰古瓦心中暗道,他朝她望的方向看去,“她这么全神贯注,总不会欣赏拱顶那个石雕侏儒的鬼脸吧?活见鬼!同那家伙,我倒敢比个高下。”

他叫了一声:“小姐!”

姑娘仿佛没有听见。

他又提高声音叫道:“爱丝美拉达小姐!”

还是没有反应。年轻姑娘的心思飞走了,格兰古瓦的声音无力把它呼唤回来,幸而小山羊干预了,它轻轻地拉了拉女主人的袖子;埃及女郎仿佛惊醒了,急忙问道:“佳利,你怎么啦?”

“它饿了。”格兰古瓦说,他很高兴开了话头。

爱丝美拉达拿了面包掰碎,放在手心里,佳利欢欢喜喜地吃起来。

现在,格兰古瓦却不容她重新陷入沉思,试着提一个难解的问题:

“看来,您不要我做老公喽?”

年轻姑娘定睛看他,答道:“不要。”

“做您的情人呢?”格兰古瓦又问道。

姑娘撇了撇嘴,又回答:“不要。”

“做您的朋友呢?”格兰古瓦继续问道。

姑娘又凝视他,想了想,答道:“也许吧。”

哲学家特别珍视“也许”这个词,格兰古瓦一听,胆子大起来,又问道:

“您知道什么是友谊吗?”

“知道,”埃及女郎回答,“友谊就像兄妹俩,就像两颗灵魂,相互接触却不合在一起,又像手上的两根指头。”

“那么,爱情呢?”格兰古瓦继续问道。

“哦!爱情嘛!”她说,声音有些颤抖,眼神也明亮了,“那既是两个,又完全是一个。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合成一个天使,那就是天堂。”

这位街头跳舞卖艺的姑娘讲这话时,更显得秀色可餐,格兰古瓦格外动情,觉得她如花的容貌,同她近乎东方式夸张的语言相得益彰。她那纯洁的红唇半含着微笑;她那明朗宁静的额头,有时蒙上思虑的阴影,如同镜子呵上水汽;她那低垂的长长的黑睫毛,不时透出难以描绘的光芒,给她的形貌平添了温馨甜美的色彩,这正是后来拉斐尔[129]再现的理想形象,把纯贞、母爱和神性神秘地融为一体。

格兰古瓦不甘心,继续追问:

“究竟怎么样才能讨您欢心呢?”

“应当是个男子汉。”

“那么我呢,”他问道,“我怎么样呢?”

“一个男子汉,要戴着头盔,手执利剑,马靴跟上安有金晃晃的马刺。”

“好嘛,”格兰古瓦说,“没有马骑,就算不上男子汉了——您爱上什么人了吗?”

“是指爱情?”

“是指爱情。”

她沉吟片刻,然后表情奇特,说道:“很快我就会知道了。”

“为什么就不能在今天晚上呢?”诗人又柔声问道,“为什么就不能是我呢?”

姑娘严厉地看了他一眼。

“我只能爱一个能保护我的男人。”

格兰古瓦脸红了,认为这是指他而言。显然,姑娘有意影射两个钟头前她遇到危难时,他没有给予多大救助。这件事被当晚其他险遇所掩蔽,现在回想起来了,他拍拍额头,又说道:

“对了,小姐,我本该从这件事情谈起。请原谅,我净胡说八道了。您是怎么逃脱卡希魔多的魔爪的呢?”

听这一问,吉卜赛女郎打了个寒噤。

“噢!可怕的驼子!”她双手捂住脸说道,就像发冷似的浑身颤抖。

“的确很可怕!”格兰古瓦附和说,但仍不放弃这个念头,“那么,您到底是怎样逃脱的呢?”

爱丝美拉达笑了笑,又叹了口气,默然不答。

“您知道他为什么跟踪您吗?”格兰古瓦又问道,他想绕个弯回到原来的问题上。

“不知道。”年轻姑娘说。她又立刻补充一句:“您不是也跟踪了吗?您干吗跟着我呢?”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格兰古瓦回答。

双方沉默了片刻。格兰古瓦用餐刀刻着桌子。年轻姑娘则面带笑容,仿佛透过墙壁凝望什么东西。忽然,她吐字极轻地唱起歌来:

当五颜六色的鸟雀

默然栖息,而大地[130]……

她又戛然止住歌声,开始爱抚佳利。

“您这只羊真漂亮。”格兰古瓦说。

“这是我妹妹。”姑娘答道。

“大伙为什么叫您‘爱丝美拉达’呢?”诗人又问道。

“我一点儿也不明白。”

“总有点儿原因吧?”

姑娘从胸襟里掏出一个长方形小香囊,那是吊在脖子上用念珠树籽串的项链。小香囊发出一股强烈的樟脑味,外面有绿绸子套,正中镶了一大颗仿绿宝石的玻璃珠。

“大概是因为这个吧。[131]”她说道。

格兰古瓦伸手去拿香囊,姑娘身子往后一闪,说道:

“别碰!这是护身符,你会影响它的法力,或者受它的法力的影响。”

诗人越发好奇了。

“是谁送给您的?”

姑娘把护身符放进怀里,将一根指头放在嘴唇上。他还提些别的问题,但是姑娘爱答不理的。

“‘爱丝美拉达’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呢?”

“不知道。”姑娘回答。

“是什么语呢?”

“是埃及语吧,我想。”

“我早就想到这一点了,”格兰古瓦说,“您不是生在法国的吧?”

“我一点儿也不知道。”

“您有父母吗?”

姑娘唱起一支古老的民谣:

雄鸟是吾父,

雌鸟是吾母,

我欲渡河去,

何需舟与橹,

雌鸟是吾母,

雄鸟是吾父。

“这支歌很好听,”格兰古瓦说,“您是几岁上来法国的?”

“很小的时候。”

“来到巴黎呢?”

“那是去年。我们从教皇门进城的时节,我看见芦苇中的黄莺飞上天空,那正是8月底,我就说:‘今年冬天一定很冷。’”

“去年冬天是非常冷,”格兰古瓦附和说,这样开始交谈,他心中乐不可支,“整个一冬天,我都往手指上呵气。这么说,您天生就能未卜先知。”

姑娘又爱搭不理了。

“不。”

“您称呼埃及大公的那个人,是你们部落的酋长吗?”

“是的。”

“我们的婚姻,可是他主持的呀。”诗人怯声怯气地提醒道。

姑娘美丽的小嘴又习惯地撇了撇:“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我的名字?要想知道,可以告诉您:我叫彼埃尔·格兰古瓦。”

“我知道有个名字更美。”姑娘说道。

“您可真坏!”诗人又说,“不过,没关系,我不会生您的气。喏,您同我熟了之后,也许会爱上我的。再说,您这么信得过我,向我讲了身世,我不向您谈谈我的情况也说不过去。要知道,我叫彼埃尔·格兰古瓦,父亲是戈内斯地区公证人的佃农。二十年前巴黎围城时,父亲被勃艮第人给绞死了,母亲也被庇卡底人开膛破肚了。这样,我六岁就成了孤儿,脚下穿的鞋就是巴黎的铺石路面。从六岁到十六岁,我是怎么过来的,自己也不知道,反正这儿卖水果的女人给我一个李子,那儿糕饼店老板扔给我一块面包;夜晚,我就让巡逻队收进监牢,那里铺着草可以睡觉。尽管如此,我还是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瘦,正像您瞧见的这样子。冬天,我就躲在桑斯府门廊下晒太阳;圣约翰节的篝火,非得等到三伏天才点燃[132],我觉得非常可笑。到了十六岁,我想找个差使干干,一样一样都试了试。先是去当兵,可是我不够勇敢;又去当修士,但又不够虔诚,再说,我的酒量不行。实在没法子,我就去当学徒,跟抡大斧头的木匠干活,然而我的身体又不够健壮。我倒更愿意当教师,不错,当时我还不识字,但是不能因为不识字就不想当了。试了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干什么都差点儿劲;既然什么长处也没有,我就完全自愿当了诗人,编点儿押韵的东西。这个行当,只要是流浪汉都干得来,这总比去偷去抢强些吧;我的朋友中有几个是强盗的儿子,他们还真劝我去当强盗呢。有一天算走了运,我遇见了圣母院的代理主教,尊敬的克洛德·弗罗洛先生。多蒙他的抬举和教诲,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文人,懂得了拉丁文,从西塞罗的演说词到则肋司定会神甫的悼亡经,我都无所不通,无论教育学、诗学、音韵学,甚至炼金术这门科学之科学,我也都不是门外汉。今天,在司法宫大堂里演出的圣迹剧大获成功,受到满场观众的热烈欢迎,剧作者正是在下。我还写了一本书,印出来足有六百页,讲的是1465年出现的那颗大彗星,并使一个人发疯的故事。我还有别的成就。譬如,我懂得点儿造大炮的木工活,参加制造了若望·莫格那门大炮;要知道,试炮那天,在夏朗东桥上爆炸,当场炸死了二十四个看热闹的人。您瞧,我这样一个配偶,还不算太差劲。我会不少有趣的花样,可以教给您的山羊,例如模仿巴黎主教的举止神态:那个该死的伪君子弄什么水车,行人从磨坊桥经过都要溅一身水。还有我那出圣迹剧,如果付给报酬,我能赚上一大笔银币。最后一点,我完全听您的调遣:我这个人,还有我的才智、学识和文采,乐于同您一起生活,小姐,保持贞洁还是你欢我爱,随您的便,觉得做夫妻好就做夫妻,觉得做兄妹更好就做兄妹。”

格兰古瓦不讲了,想知道他这番高谈阔论对姑娘起什么作用。姑娘的眼睛凝视着地面。

“浮比斯,”姑娘喃喃说道,继而转向诗人,“‘浮比斯’是什么意思?”

格兰古瓦不大明白,他的一番话和这个问题有什么关联;不过他也不恼,能炫耀一下自己的博学也是好的,于是他昂首挺胸,答道:

“这是个拉丁文词,是‘太阳’的意思。”

“太阳!”姑娘重复道。

“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弓箭手、一个天神的名字!”

“天神!”埃及女郎重复道,声调中含有一往情深的意味。

这时,姑娘的一只手镯脱落,掉在地上。格兰古瓦赶紧弯腰去拾,等他起来时,姑娘和山羊都不见了。他听见门闩咔嚓一声:通隔壁的小房门一定是反插上了。

“她至少给我留下一张床吧?”我们的哲学家念叨一句。

他在小屋里兜了一圈。要找适合睡觉的家具,也只有一口长木箱,可恨箱盖还是雕花的,格兰古瓦躺上去的感觉,就跟米克罗梅嘎斯[133]睡在阿尔卑斯山群峰上的滋味差不多。

“算了,”格兰古瓦咕哝道,同时尽量顺势卧下,“还得将就点儿。这个新婚之夜,也真够离奇的。唉!真遗憾。不过,摔罐成亲的习俗,我倒挺喜欢,这里有天真淳朴的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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