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默在浴桶里泡了大约一刻钟时间,然后又由陆招摇伺候,取了些药膏,给他敷在伤口上,再把白色的棉布撕成条,给他缠在伤口上。
一切做完后,渊默从纳戒里取了一套白色衣服,让陆招摇帮他穿上。
陆招摇不安分的爪子老是在他的胸肌和腹肌上鬼鬼祟祟。
渊默低头,嘴角扬起一抹坏笑,在她耳边小声道:“你说你进了天尊院,这寂寞的日子怎么受得了。”
陆招摇脸一红,马上收起想占便宜的手。
“大神,你自己穿。”话落,便要走。
“你想得美!”渊默单手把她拽了回来,“你要是敢走,我就敢大声嚷嚷,说陆三小姐养小白脸儿。”
无赖!
陆招摇咬牙切齿地伸出两个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但话说完了,还得帮渊默把一件件衣服穿起来。
穿好衣服后,这位大爷回到她的床上躺着,留下一大桶血水让她打理。
幸好当初她嫌每次倒洗澡水麻烦,让人在浴室里做了一个类似于下水道的设计。
她将血水全部清理干净,顺便再把浴室的地板,以及每个角落擦得干干净净,不让别人看出猫腻。
收拾完这一切后,她又拿剩下的水给自己简单的擦了擦,也算是忽悠近月,她洗了澡。
她累得气喘吁吁,回到卧房内,屁股还没坐下,近月就在外面敲门,“小姐,老爷在催了。”
陆招摇瞪了瞪渊默,示意他赶紧滚蛋。
渊默起身,从窗户口消失。
陆招摇把近月叫了进来,换了衣服,吃了早饭,然后提着两大箱行李去天尊院了。
“小姐,你真的不带我吗?”近月可怜巴巴地问。
陆招摇也想带近月一起去。
但陆琳琅轻蔑地翻了个白眼,道:“大家在天尊院是学习的,带个丫鬟算什么。”
陆招摇好不容易习惯了被人伺候的生活,比如最简单的,她来这个世界将近半年,至今还挽不起一个像样的发髻。
“陆招摇,上车呀,难道你真想带个丫鬟去。”陆琳琅不耐烦地吼道。
“摇儿,上车吧!”陆威今日也告了假,不去皇帝那报道。
陆招摇点了点头,与近月和铃兰挥了挥手,然后乖乖地上了车。
陆琳琅与陆招摇同乘一辆马车,见她一脸舍不得,嘲讽道:“陆招摇,我看你是不敢去天尊院吧,早就说过了,没那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儿。”
陆招摇也不是吃素的,冷哼一声,道:“我天赋奇佳,睡着都比你修炼快。”
“噗嗤——”陆琳琅掩着嘴大笑道:“你的初级灵根是爹用来糊弄外人的,你以为你真的脱胎换骨,不是废物了。”
“狗眼看人低!”陆招摇骂道。
陆琳琅道:“狗在说谁?”
“当然是……“陆招摇随口回答,却不想中了陆琳琅的圈套。
陆琳琅大笑,道:“是呀,快看,好大一条蓝色的疯狗。”
陆招摇气得七窍生烟,跳下车去坐后面装行李的马车。
陆琳琅看她狼狈样子,不由笑得更换了,“陆招摇,到了天尊院,还有更好吃的果子给你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