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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出差

我和林政宇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了毋大大和郭巧巧的密切关注。

毋大大时不时的问起我和他的进展,我觉得我和林政宇仍处在暧昧的阶段,我不喜欢这样,可我又下定决心,绝不主动。

“你们两个就这样一直耗着?”毋大大看向我,满眼的不可思议,“你们明明就是互相爱慕,但是谁也不愿意主动开口说交往,我见过奇葩的,可没见过你们两个这么奇葩的。”

“习惯就好,习惯就好,往后余生奇葩的事情还多着呢!”我往嘴巴里扔了一小颗椒盐蚕豆。

“你们的相处方式也真是独特,想一出是一出,是个人都能看出来林政宇爱着你,他只是不说而已,偏偏你还非要他说出来,你这不是为难他吗?”

“我为难为难他怎么了,他也没少为难我。”

毋大大撇了撇嘴,不再理会我,因为她了解我的脾气秉性还有办事风格,即便林政宇是这个世界上嘴巴最坚硬的蚌壳,我也一定能用撬棍把蚌壳内的珍珠取出来。

翌日,我照常去上班,今天是周二,距离双休的日子尚早。我看着日历本上的待办事件,周六上午去图书馆写摘抄,下午去练毛笔字,周日上午去做兼职,下午在家休息半天。我的双休生活被安排的满满的,因为我不甘心,不甘心永远都是一个默默无闻,只能挣小钱的写手,我一定要成为一个大文豪,要写出能积淀在读者内心的好作品。不过当下最重要的还是要填饱自己的肚子。

我下意识的捏了捏自己肚子上的肉,这一幕刚好被推门而入的林政宇看到,我有些尴尬。

他一进屋我就闻到一股子燕麦粥的味道,还有紫薯,我的鼻子不会有错,我有那么一丢丢的失望,竟然不是我最爱的牛肉胡辣汤,包子也是素的。

“怎么不是牛肉胡辣汤?”

“爱吃不吃。”他将不锈钢饭盒推到我的面前。

“喂喂喂,你怎么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

“我就用这种语气跟你说话,你错了没?”他睁大眼睛一步步朝我走来,我窝在椅子当中不敢乱动。

我有意识的转移话题,“我不吃了。”我将饭盒推倒他的面前,可是由于用力过猛,燕麦粥一下子洒了出来。

我看到林政宇的脸色立马阴沉下来,原以为他会生气离开,谁知道他更是对我下了死命令。

我最讨厌别人对我说祈使句了。尤其是他…两个同样傲娇的人相爱就好比火星撞地球。

我对他还是有所畏惧的,我担心他真的会生气,可我又抹不开面,我和他这样赌气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我就不吃。”我小声嘟囔着,心里没有底气。

“你怎么这么倔强?”他俯下身问我,我不敢乱动。

“我不吃,说不吃就不吃。”

“老实吃完,不然我记你旷工。”我只能说,这家伙成功遏住我的命门,我可是个小财迷。最后我老老实实的将那碗紫薯燕麦粥喝的一干二净,我眼角的余光看到林政宇正在桌子的那边,我对角线三米远的地方看着我发笑。我心生一计,将刚买的那盆子铜钱草,挡在我和他之间。

“唐悄悄,你就作吧!等以后我会让你,慢慢的,一一偿还…”他说这句话时给我一种咬牙切齿,欲先杀之而后快的感觉。

“我就不信你能把我吃了。”说这句话时,我其实是没有底气的,在他面前我就是一个纸老虎。

林政宇没再说什么,我听到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他一定在忙。我有些无聊,其实这份工作挺清闲的,需要我做的事情并不多,林政宇完全可以以一敌百,真是搞不懂他为什么选我做他的秘书,为了我的美色?这完全不可能。

我偷偷拨开那盆子茂盛的铜钱草,他正书写着公文,认真投入的样子十分令人着迷,他衣服的袖口处分别别着一个银灰色的小夹子,看起来极有品味和格调,而且价格不菲。我在心里长叹一口气,心里默念着屈原的离骚: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林政宇是个很有能力的男人,我曾听办公室的小迷妹说起过他的光辉事迹,16岁的时候就外出打拼挣钱了,这才今天的家业。有车有房,年薪百万…真的是让我望尘莫及。想来,我在屋里吹空调吃西瓜的时候,林政宇应该还在为自己的事业而打拼,而我呢?偏爱那些不切实际的浪漫,一心沉迷在文学作品中,我感觉自己挥霍了很多大好时光。

我毕业三年,换了很多工作,教育行业,书店,药店,财务软件行业…虽然积攒了不少工作经验,可成绩和收入几乎为零。我越想越难受,生怕自己这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出神之际,一个纸团落在了我的桌上,愣了好大一会才反应过来这是林政宇的恶作剧,而我并没有要发火的意思。

“你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他总是能第一时间察觉到我的异常,我的不开心。

那一瞬间,我鼻子一酸,真的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

他停下手里的工作大步走到我的面前,“怎么了这是,我又没有说什么,你难过什么啊。”他将手放在我的肩膀上,我很想顺势抱住他,可我忍住了。

“没什么,就是心里不太好受。”我有气无力的摇了摇头。

我和林政宇之间的怄气暂时停止。我这几天满脑子都是工作和爱好,我后悔当初放弃编导行业,如果我坚持的话或许现在已经在电视台工作了,可是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不瘟不火,平淡无奇。

今天的时间过的很快。这一天当中我尽量让自己充实起来,人不能闲下来,闲下来的时候总是会胡思乱想。林政宇看我心情不佳也没再追问,只是买了一堆的零食给我。

夜晚我回到家,洗完澡后一句话没说就上床休息了。我将家中所有人的好意都拒之门外,向他们解释我只是因为工作太累了而已。我在床上翻烙饼似的翻来覆去睡不着,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相隔甚远,似乎有一道总也无法逾越的鸿沟。那我和林政宇呢?我和他从来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喜欢琴棋书画,喜欢文化古迹,而他自小生活在繁华的大都市,是现代人的思维,简言之,我有些不食人间烟火。

我打开了电脑,看着邮箱中那些石沉大海的稿子,那些一封封被退后的稿件,眼泪一下子从眼眶当中涌了出来,像我这样的作家比比皆是,也许一辈子都写不出什么名堂,有时候我真想认了,可我又不甘心,我用人定胜天这句话来安慰自己,前提是你必须比常人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努力。我定了定心神,重新钻回我温馨的小床上,要想成功一定要有充足的睡眠去面对崭新的一天,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做一个越挫越勇的人!

周四的下午,我接到林政宇的通知,周五要去上海,我从心里不愿意,我这个人非常恋家,不喜欢出差,不过这次是和林政宇出去的,我心里还是蛮期待的,嘿嘿。

“搞不懂你为什么选择周五下午出发,而不是周六早晨出发,走夜路不好的。”我一边咀嚼着薯片,一边翻着白眼抱怨道。

他噗嗤一笑,“你瞅瞅你那眼睛,一会别再翻不回来了。”

“才不会呢!”我又放了一个薯片在嘴里。

“这是最后一口了,一会别吃了,我带你去上海吃好吃的,你不是一直惦记着那家鸭血粉丝汤吗?今天带你吃个够。”他直视着远方,车子的速度明显快了起来,车身两侧的景致在我眼前瞬间而过,原来林政宇是这样的打算···

我直勾勾的看着他,“你怎么不早说啊?”

“你不是喜欢惊喜吗?”他笑着说道。

眼下已是六点,太阳的光晕有了明显的变化,我摇下了车窗,风一下子涌了进来,吹的我头发乱飞,挣不开眼睛。

湖中的水泛着粼粼的波光,有一群漂亮的天鹅从水面上游过,天鹅父母的身后还跟着一群毛茸茸的小天鹅,红色的嘴,黑色的毛,十分惹人喜爱。天空中有一列成人字形的大雁飞过,零星的羽毛飘在水面上。

自古以来,大雁和天鹅都有忠贞不二的象征,这似乎是一个好兆头,我心中一动,用柔软的指腹在林政宇的手背上摸了几下。

“等会再腻歪也不迟啊。”他邪魅一笑,我羞红了脸,忙将手拿开,这个家伙真的是蹬鼻子上脸。

“傻瓜,我又不急,你迟早都是我的人。”

我不喜欢他的自信,我超级反感他方才所言,就好像我即将成为他的盘中餐。我心中不服,狠狠的弹了他一个脑瓜崩。他知道我动了真格,于是很识相的乖乖闭嘴。

一阵困意袭来,我将头倚靠在座位上,我不敢睡的太沉担心晚上会睡不着,我的意识尚在,能够听到耳边徐徐的风声还有林政宇的温声细语。

“睡吧,宝贝。”我感受他的手温柔的抚过我细碎的发丝,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子淡淡的雪茄的味道,我沉醉其中,林政宇的话似乎具有催眠和让人倍感舒适的魔力,不知不觉中,我沉沉睡去。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目的地已到,我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夜晚八点半。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一脸迷茫的看着他。林政宇看起来有些疲惫,这一路都是他在开车,他一定也很累,只是他把所有休息的时间都留给了我。

“到了。”他将自己的水杯递给我。

“你怎么知道我口渴了?”我好像问了一个傻问题。

“你嘴唇都白了,能不渴吗?喝两口就行了。”

我接过水杯,只喝了两口,倒不是我有多听话,我只是想留着肚子去品尝那些美食,或许林政宇还觉得我这是乖乖听话的一种表现。

上海的夜景真是美丽极了,处都是靓丽的霓虹,林政宇将车子停在一处幽静的林荫小道上,夜晚的风凉飕飕的,吹得我的汗毛一根根都竖了起来,我赶紧揉搓了几下胳膊才有了一点点的暖意。

林政宇很会照顾人,他取出了一件薄薄的衣衫披在了我的身上,一股雄性的气息将我紧紧包裹住,“不冷了吧!”

我点点头,夜晚的风长驱直入,轻轻吹动起我的刘海,有花香窜进我的鼻孔中,香香的,甜滋滋的,这应该就是恋爱的味道吧!

夜晚散步的行人很多,还有夜跑的人。一对正在散步的青年男女引起了我的注意,她穿着一件卡其色的棉质睡衣,一双白色的平底鞋,小腹微微隆起,看样子应该是有了身孕,两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下意识的看向林政宇,发现他刚好也在看我。

我有些心虚的脱口而出:“你,你看我干嘛啊?”

他笑而不答,昏暗中,他的一双眼就像是黑曜石一样,亮晶晶的,我感到一阵心悸,决堤一颗小心脏在我体内扑腾扑腾的跳着。

林政宇问了一路,带我来到了一家街边小店内。店主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爷爷,听人说他已是耄耋之年,可看起来精神矍铄。

店里的装潢还不错,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怀旧风格。从店中的陈设不难看出老爷子是一个很讲究的人,这里的桌椅板凳都摆的十分整齐,锅碗瓢盆也擦的十分明亮。

我看着菜单,一脸蒙蔽。这哪里是菜单上,这密密麻麻的又像奏章又像戏折子。林政宇坐在我对面不停的做着鬼脸,嘴里还念念有词,我终于听懂了,他说我是饭桶···

“喂,饭量大怎么了?有错吗?”

林政宇笑着摇了摇头,他按照我的口味选了几个我可能会喜欢的吃食。蟹黄小笼包,粉蒸肉,生煎,鸭血粉丝汤,糯米糍粑,还有好多我叫不上名字的食物,每一份都只有三四个,样式繁多,桌子都快摆不下了…

“我吃不完的。”我开始发愁,我望着桌子上一个又一个的小食盒犯了难,我要从哪里开动呢?

“吃不完就剩,或者拿去喂那些流浪动物。”林政宇对钱似乎没有多大的概念,完全不知道浪费两个字怎么写。

“你点这么多,浪费钱啊!”

他笑的十分暧昧,“浪费就浪费了,快吃啊,听话。”他往我嘴里放了一个柔软多汁的小包子,我忍不住轻轻一咬,肉香和蟹黄的香味溢满我整个口腔,q滑的包子皮轻轻碰触到我光滑的齿贝,这蟹黄绝对正宗,一吃就知道这是新鲜的蟹黄,我有种特别开心的感觉,简直要冒泡。

“你咧个嘴傻笑什么,一会汤汁都流出来了。”林政宇掏出纸巾擦拭我油腻腻的嘴角,这不就是恋爱的感觉吗?可他为什么就是不能跟我直说呢?我的肚子需要填饱,可我的精神需求也很重要啊!当然,这个念头在我脑海中转瞬即逝,我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这些吃食上。

我一筷子下去,蟹黄小笼包的汤汁一下子流了出来,金灿灿的,还冒着点点的油光,真是别人为财死,我却为食欲亡。

“我超级喜欢这个蟹黄小笼包。”

未等林政宇回答,店主老爷爷笑道:“你可以让你男朋友经常带你来吃啊!”

男朋友…我眨巴了几下眼睛,看林政宇的样子很开心,我的心情却有些复杂,

我迟早有一天会让他主动开口向我表白。

“你怎么都不吃啊?”我含糊不清的说道。

他深吸一口气,像是酝酿许久,“看你吃,是一种享受。”

我笑着垂首。

“不如,你喂我一个。”

我撕下了一小块糍粑送入他的口中,这个坏家伙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在我的指尖上飞快的吻了一下。我羞的赶紧缩回了手。

房间内忽然传来老爷爷爽朗的笑声。这一幕一定被他看到了…

“慢慢吃。”林政宇在刚炸好的金灿灿的糯米糍粑上吹气,然后将它递到我的嘴边,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十分自然,就像是恋爱很久的情侣,这家伙该不会在私底下偷偷练习了一番吧?想到这里,我噗嗤一笑,口中还来不及拒绝下肚的汤包一下子喷溅在他的手背上。

出乎意料的,他竟然没有生气,也没有说我是一个智障。他掏出怀中的手帕才手背上擦拭起来,似乎早已料到有朝一日我会有这样的举动。

“你会不会觉得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小心翼翼的问他。

林政宇笑着摇头,“不会啊!”

我嘿嘿笑着,还以为这家伙开了窍,哪知他最后竟然补充了这样一句话,“我会觉得你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

这句话让我哑口无言,我在心里默默承认,一定程度上确实是这样的。

这顿饭又是在拌嘴中过去的,出了这家小店之后已是十点了。我担心现在回去躺在床上会胃酸倒流,因此和他在路边散着步。

“饭后漫步走,活到九十九。”我说了这样的一句话。

“老态龙钟的,你本来就长的丑,越老越丑。”他还真是欠打,我转身就要走,却被他一把拉入了怀中,这是言情小说中才有的戏码吧!

“你活多久我就陪你多久,这样不好吗?”他将我禁锢在他的怀中,一双手按在我的脖子上,我莫名想起他也是这样对待闹闹家的那只沙皮狗···

我轻轻挣脱了他的束缚,“陪我走会,我要消消食。”

“好。”他轻吐一口气。

晚风凉凉的,卷来一阵酝酿已久的花香。这条路上的行人三三两两,十分安静。路灯将我和林政宇的影子拉的颀长,高的很高,低的很低。我玩心大起,在他的影子上踩了一脚,心想,有些事大概和今晚不太一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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