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瑾随着高姚,第一次走进东山基督教堂。在教堂的礼拜大厅里,谦瑾注意到台上正面的墙上,悬挂着的一个大大的十字架。除此之外,台上只有一个十分简朴的白色的方形讲台。台下则是一排排的长椅。谦瑾和高姚进来时,长椅上已经坐了许多人。
谦瑾本想靠着后面坐,但高姚却径直往前排的位子走去。她只好随高姚一起在前排的座位坐下。活动一开始是唱圣歌,读圣经。谦瑾什么都不懂,只是诚惶诚恐地跟着高姚。当礼拜的过程进行到讲道,一个牧师走上讲台的时候,谦瑾睁大了眼睛,整个人都有些呆住了。
原来,讲道的牧师是一个高鼻深目的洋人老头。他讲一口清晰动听的英语。
尽管谦瑾从小学的时候就开始学习英语,可是直到她考上大学,在她的生活经历里,除了在电影电视里见过洋人,还从来没有见过真的洋人。也从来没有听过真的外国人说英语。今天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一个真的外国人和听到一个真的外国人讲英语。
她偷偷地别过头去看高姚。她相信高姚一定是习惯了听这个洋人的讲道,因为她只是一副专注的神情看着台上的牧师,并没有显露出惊奇的样子。
谦瑾心里暗叹着,按捺住了内心的兴奋。她把心思放到了台上的牧师那里,想尝试着去听懂牧师的英语。此时她意识到高姚选择坐在前面是有原因的,因为坐在前面可以听得更清楚。让谦瑾感到难堪的是,她发现自己除了很偶然的一两个单词可以听懂之外,其余的她完全听不懂。而且,她越是想听懂,反而越是听不懂。她焦躁的心理像是一团生长着的棉花,缠绕着塞在了她的脑子里,堵住了她平时敏捷的反应。那些听上去似曾相识,似是而非,似懂非懂的英语句子,仿佛是长着翅膀的天使,在她眼前飞来飞去,她却一个也捉不住。
好不容易到了布道结束。谦瑾终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虽然不过是一小时的时间,她仿佛经历了她人生中一次灵界的旅程。
而她的这次充满了惊讶和意外的旅程,远没有结束。
当谦瑾站起身,准备随众人一起离开礼拜堂时。在她身后数排的座位上,她看见一个略带着忧郁神情的英俊面孔。
那是周书华。
周书华是和弟弟语桥一起来的。
书华和语桥两兄弟,都在做去美国留学的准备。舅舅余启明建议他们,说语桥可以先申请去美国读大学,书华则应该等大学毕业后去申请读研究生。所以语桥高中毕业后没有去考大学,而是在家等着余启明帮他申请美国的大学。申请和签证的过程可长可短。热心学英语的语桥听说东山教堂里可以学英语,他便拉着哥哥书华一齐,来教堂的听传道,其实是想练习英语听力。
书华见到谦瑾时,虽然有些意外,但感到很高兴。上次在图书馆的偶遇,谦瑾的英语阅读水平,给书华留下深刻印象。所以这次几个年轻人互相见面打招呼,书华特意向语桥介绍说,谦瑾的英语很厉害,可以读原文作品。
谦瑾听到书华这么介绍自己,略略有些赧颜。她连声地说着谦词,但心里十分得意。
她有些迫不及待地告诉书华,说自己已经考上大学了,读的是英语专业。自从成为大学生以来,谦瑾从未像今天这样,为自己的大学生身份感到骄傲。也许是因为第一次在中山纪念堂见到书华,说起他是个大学生时,他不经意流露出的鹤立鸡群般的神情,让谦瑾耿耿于怀吧。
语桥此时正在忙于补习英语。对于将要开始的美国生活,他除了兴奋外,也难免忐忑。主要是他的英语水平还很有限。当听说谦瑾是英语专业的大学生时,他马上雀跃地道:
“嘿,你英语这么好,你能帮我补习英语吗?我快要去美国了,最担心的就是英语不过关了。”
他的请求有些唐突,再说谦瑾自己对自己的口语也没有信心呢,所以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一边的高姚听到语桥这话,之前一直懒于说话的她,此时突然开口道:“你什么时候去美国?我也有打算,以后申请去美国。你要是想补习英语,不一定要找谦瑾,我可以帮你。谦瑾的口语肯定没我好。”
高姚的这番话,让谦瑾听了颇为恼火。她忍不住白了高姚一眼。一来是对高姚这种势利态度的厌恶,同时也是对高姚贬损他人来抬高自己的做法的反感。她本想立即回敬高姚几句,但碍于在这个场合里,她和语桥是第一次见面,而她和高姚算是朋友。如果两人此时产生龃龉的话,显得很失态。尽管心里已是十分不满,但谦瑾暂且忍住了。
语桥似乎感觉到谦瑾的不快,他对高姚的建议只是礼貌地回应着说:“好啊。”却没有进一步地表示了。高姚可能也觉得自己唐突了些。于是问大家,想不想参加接下来的英语角活动。说这是教会组织的英语学习,经常有洋人参加,可以练习英语口语。
“来英语角的人都是想去美国的。大家一起练习英语挺有用的。”高姚十分自负地表示,她经常来参加这里的英语角学习,所以她才有资格介绍别人加入这个英语角。
听说有这样好的练习口语活动,语桥自然踊跃同意。书华也没有表示反对。谦瑾开始有些犹豫,但冷静地想想,觉得反正也来了,这么好的学习英语口语的机会,去看看也无妨,没必要因为讨厌高姚而拒绝。不过她还是对高姚开口闭口都是美国的口吻感到反感。说:
“我和你们还有高姚不一样噢。你们是现在进行时,她是将来进行时。我吗,是自由时。”谦瑾的语气略带讽刺。
语桥接过话茬说:“你是说我们都是要去美国的是吗?可是自由时是什么呵?”
“自由时嘛,就是自由自在的意思呗。”谦瑾调侃地道。
“谦瑾我告诉你,去美国留学是潮流,只要有机会的,谁都想去美国。傻瓜才不想去呢!”高姚张扬地说。
这话让谦瑾想起高姚之前发表的关于爱情的言论,觉得她真不是自己之前以为的愤世嫉俗,而是太自以为是罢了。于是语中带刺地说:“哦,你这么喜欢赶潮流,那就赶好了。你管得着我吗?再说谁是傻瓜恐怕不是你决定的吧?”
“我才懒得管闲事呢。金玉良言,爱听不听,不听拉倒。”高姚抬抬下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说。
一边的书华察觉到两个女孩之间的紧张气氛。他岔开话题问到:“谦瑾最近在看什么书呵?”
正感到冒火的谦瑾,书华提的问题像是一勺冷水,及时地浇到了她心里将要燃起的火苗上。她转头看看书华,他也正在看着她,深黑的瞳仁里透着关切。谦瑾感受到书华的好意,也为自己的失态略感抱歉。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最近吗?我在看小说《斯巴达克斯》。”
书华微笑着扬了扬眉,说:“哦?听上去是一本外国小说。你好像是只看外国的文学作品?”
“那倒不一定。不过我的确更喜欢看外国文学作品。特别是那些优秀的名家作品。巴尔扎克,狄更斯,雨果…..都是我喜欢的作家。”谦瑾一说起书来,心情都大为不同。她很快忘了和高姚的争执,问道:“你呢?哎,那本希腊神话你看了吗?”
“当然。我看了。很精彩。谢谢你的介绍。”
谦瑾忽闪着眼睛,有些冒失地说:“不好意思地问问,你能借我看看那本书吗?你不会吃亏的,我们可以交换啊。我有可多好书了,可以借给你哦。”
书华愉快地笑了,说:“没问题。我很愿意呵。”
谦瑾兴奋地睁大了眼睛:“哎呀,太好啦!你想看什么书?只要我有的,都可以。”
“你介绍一本吧。我对外国文学的作品不熟。”
谦瑾没想到书华会这么说,她跃跃欲试地刚想说出几本书名,可是刚张口又犹豫起来。她担心书华不会喜欢那些小说。她脑子里快速地转了个圈,试探地说道:“唔,我觉得你应该看看梭罗的《瓦尔登湖》。如果你要去美国的话,你和美国人聊天,就可以聊梭罗啊。梭罗是一位很有思想的作家,我保证你会喜欢他的。”
还没等书华答话,一边的高姚此时插嘴道:“梭罗是谁呵?我怎么没听说过他啊?我只听说过海明威。”
“海明威谁不知道啊。他主要是写小说。梭罗是散文作家,是早期美国文学的知名作家。我有一本中英对照的《瓦尔登湖》,特别适合学习英语。”谦瑾终于找到了报复高姚的机会。她看也不看高姚,自顾自地显摆地说。
“学英语不能靠看书学习,一定要找机会和洋人多听多说。不然口语很难提高。”高姚也不示弱,插嘴道。
“学英语有很多方式好不好?看原著当然可以提高英语水平啦!看书还可以提高阅读能力和鉴赏能力,不但对提高英语的写作能力非常重要,对了解外国的文学作品也是不可或缺的。”谦瑾反唇相讥道。
“你说得是,那你还来参加英语角干嘛呀?刚才牧师说的,你听懂了多少?”
“我也没说口语不重要呀。我只是反驳你的观点而已。”
“我的观点就是学习英语必须要多练习口语。你不同意还来参加英语角的活动?”高姚的嗓门不由地抬高了。
看着两人又要起冲突,书华连忙打断他们,说:“两位女同学,我们等会儿再讨论这个话题好吗?英语角的小组学习什么时候开始啊?”
高姚正被谦瑾的反驳弄得下不来台。书华的问话打断了她和谦瑾的争执。高姚白了谦瑾一眼,话中带刺地说道:“对呵。等会儿参加了英语角的活动以后,你们就知道谁对谁错了!没有体会就没有发言权。我是最有发言权的人。”说着,她示意其他人等着,自己匆忙走开了。
谦瑾不服气地冲着高姚的背影说:“有体会我也是这么说的,看书学习的重要性不容置疑!”
书华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他对表现得剑拔弩张的谦瑾说道:“你们俩说话的火药味这么浓呵。是不是因为你们是外语系的缘故?还是因为女大学生比较喜欢这么针锋相对?”
“难道你们男大学生不是吗?我觉得这样很正常呵。我就喜欢坦率直接的思想交锋,有辩论才有思想的火花。不然死气沉沉的,那多没意思。”
语桥在一旁挤挤眼睛,说:“我赞成,年青气盛,锋芒毕露,对吧?不过我哥可不喜欢这种风格。”
谦瑾看了书华一眼,说:“嗯,我猜你哥一定是学历史的吧。”
书华有些难以置信地问道:“难道学历史的有什么特征吗?我的确是学历史的。但你是凭什么下这个结论的呢?”
谦瑾圆睁着眼睛,很认真地说:“那当然啦。学历史的人肯定特别较真,特别深沉,不苟言笑,不容置疑。不是吗?”
书华听了,不禁哑然失笑。说:“前面两点有道理。后面两点不对。”
语桥却呵呵笑着直点头,朝着谦瑾扮了个鬼脸,说:“我哥就是这种人。说得太对了!”
谦瑾有些得意,正想再说些什么,高姚回来了。她面带喜色地对大家说:“小组马上开始了。我们赶紧去吧。今天是丹尼尔做小组领导,迟了的话他不让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