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对四个孩子的未来怀着许许多多的憧憬,但是没有比梦想着我们其中一人将来从事神职这件事更迫切的了。如果给他们两个选择,一种是我们中的一个将来成为荣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另一种是做一个教区神父,那他们绝对每次都选后者。爸爸常常告诫我们,神父就是主在地球上的化身。他们被赋予了神圣的道德判断力,行使着主的职责。我的母亲也坚信这一点,并为自己拥有两个当神父的兄弟而深感自豪。她自己在高中毕业之后也差点进入女修道院修行,后来意识到自己真正的天职是成为一名母亲,为家人烘烤出全世界最美味可口的燕麦饼干。
慢慢长大后,哥哥迈克尔多多少少替他们实现了梦想。当别的孩子在玩西部牛仔与印第安人的游戏或者宇航员与赛车手的游戏时,迈克尔一个人待在地下室里练习传教。妈妈用灯芯绒和绸缎布头给他做了一件法衣,然后找来旧床单浆洗后缝上边作为祭坛盖布。又把她小时候用过的一个旧梳妆台改装了一下充当祭坛。迈克尔穿上妈妈亲手做的法衣和其他教会装备,看起来的确像那么回事,他自己也表现得按部就班、有条不紊。迈克尔万分庄严地披上他的祭服,为任何一个在他面前驻足的人祈神赐福。他做弥撒——用拉丁语逐字背诵整段的祷文,满怀激情地进行长长的布道游说。他还用一块块的面包和一杯杯葡萄汁献祭,有的时候也会在分发假想的圣餐时临时征召我来充当祭童。
迈克尔一边领玫瑰经一边焚香。他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忏悔,可是据我所知根本没人在忏悔。我们有次带回一对小鹦鹉,鹦鹉先生和鹦鹉小姐,迈克尔还为它们主持了婚礼。毕竟我们大伙都希望它们能结合。后来有天早晨,鹦鹉先生死在了笼子里,而我们年轻的主婚人则四处奔走相告,为它们举行了一场长达两小时的葬礼弥撒,期间光颂词就念了四十分钟。鹦鹉先生是一只很棒的鹦鹉,我们都很喜欢它,但是即便如此我还是惊讶于竟然有人可以用四十分钟的时间去赞美一只鹦鹉。我把整个葬礼的时间都花在欣赏塞拉霍斯基夫人裸露在无袖背心裙外面的、棕褐色的肩膀上了。对于有些事,一般的父母可能会觉得不能接受,而我的父母却给予了无尽的支持和慈爱,他们用无比的热情小心浇灌着哥哥萌发中的职业的嫩芽。妈妈提供给他烛台、赞美诗集、一个十字架和一个用来装葡萄汁的、旧的白镴酒杯。爸爸则虔诚地将哥哥的传教演习摄录下来,制成八毫米家庭电影。他们年仅十二岁的儿子,已然在向神职之路迈进。这正是他们做梦都期望的。
而我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迈克尔在地下室唱弥撒曲的时候,我正在做着完全不同的事。我的父亲一直以来都是摄影爱好者,还专门订了《当代摄影》。杂志本身其实挺无趣的,尤其是爸爸还把封皮都撕掉了,因为上面一般都是那些撅着嘴摆出撩人姿势的女模特。但是杂志背面的那些简短的分类广告却引起了我的注意,那几乎都是摄影培训班的招生广告。广告里面都信誓旦旦地保证,任何人只要上培训班都能像职业摄影师一样风光无限。为了充分说明这一点,很多广告都附上了指甲盖大小的、相当惹眼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些袒胸露背的女人。有面向镜头微笑的,有搔首弄姿的,还有眼睛不看向镜头的;有在海边嬉戏的,有在公园的长凳上小憩的,还有斜靠在折篷汽车里的。她们有的穿着比基尼,有的穿着快滑到腰际的睡袍,裸露着香肩。我记得有一张照片上的模特穿了一套骑手的装束:穿着及膝的长靴,骑手短裤,戴着帽子,竟然还拿了一条马鞭,却唯独没穿上衣和胸罩。想想吧,一个女人在某一天外出时忘了穿那些很重要的衣物,而把自己完美的、光滑的乳房全部大胆地裸露在外,是多么地诱惑人啊。我能躲在炉火旁耗上好几个小时,捧着这些杂志仔细研究着各式各样的乳房。我的天,这可比看希尔斯百货产品目录上的内衣宣传页带劲多了。比看《国家地理》都有意思。当我的哥哥在背诵圣餐祷词的时候,我却一头扎在了一幅幅袒胸露乳的照片里。汤米·卡伦搬到我们社区之后,也加入了欣赏性感胸部的行列。我们俩非常热衷于关注新照片,花了很多慵懒的午后时光讨论照片上乳房的大小和形状。我们为到底是丰满下垂的乳房好看还是小巧尖挺的乳房好看这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我们俩成了鉴别女性乳房和胸罩的行家。据我们发现,一般在冷水里洗过澡后,乳房在微光照射下会染上一层彩虹色。我和汤米把观察乳房当成了一项工作。偷看女人胸部如果算是一种罪过的话——我知道肯定算是——可是过程显然一点都不像是在犯罪。我自然把这件事从我的忏悔列表上剔除出去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爸爸收藏的摄影杂志都快被我们翻烂了,还是因为同样对摄影产生兴趣的迈克尔也开始翻看这些杂志,爸爸妈妈有一天把我们俩叫到了厨房。桌上放着几本《当代摄影》,封皮都掉了。
“这本杂志不错,上面讲了一些很有用的摄影知识,”爸爸先开了口,“但是它有的时候会刊登一些我们认为不好的照片,照片上都是一些半裸的女士。”我瞪大眼睛盯着他,极力摆出最无辜的表情,好像从未听过“半裸女士”这个字眼,而且现在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是多么地龌龊和恐怖。“要是让我们知道你们之中有人正在看这些东西,我们会非常失望。”爸爸接着说道。
“男孩子对异性怀有好奇心是很正常的。”妈妈插嘴说,“你们在这方面有什么不懂的吗?有什么想问我们的吗?”
我还真有一个迫切的问题。我倒是知道女孩不像男孩一样有阴茎,但除此之外就一无所知了。在学校的时候,一个男孩曾经不无得意地告诉我,女孩们在那儿长着类似于小型法兰克福香肠的东西。还有的说她们那儿是个洞。有个男孩自称看见过他姐姐的隐秘部位并对天发誓说那儿根本什么都没有。我都十岁了,在这方面还是不开窍。我想得到一个地道的关于女性身体部位的解释,可又不打算向妈妈讨教。
“一点疑问都没有吗?”妈妈又追问了一遍。迈克尔和我都猛地摇了摇头。“这些可恶的广告,”爸爸咒骂着,“他们怎么能这样就把一本那么好的杂志毁了呢?”
“我和你爸爸并不想让你们觉得,人类的身体是肮脏的。”妈妈打断他说,“实际上并不是。人类的身体是很美丽的。它是主的杰作,是美好的化身。”我想我当时一定是点头点得太用劲了,因为妈妈马上又补上一句:“不过你们俩要跟我保证不看这些不好的照片。”
“我保证。”迈克尔说道。从他的语气中我听得出来,这个正在修行的年轻小神父说话算数。
“我也是。”我只好跟着说道。
而桌子下面,隔着跑鞋,为了表明我言不由衷,我的脚趾头始终紧紧交叉着。
底特律燃起战火的那个秋天,我和汤米被雇为祭童。在我们两家,所有的男孩都必须无条件地为弥撒仪式服务。一点也不像足球比赛或者空手道比赛一样可以选择。姐姐玛丽乔却因为女孩不能为弥撒服务而逃脱了这项职责。开始的时候我总觉得不公平,不是因为我觉得教会这种剥夺我姐姐和其他女孩沐浴圣泽的资格的行为有悖于男女平等的思想,而是因为她可以逃过这项工作而我却不能。然而当我获知圣坛工作可以赚取秘密外快之后,我的怒气马上跑到九霄云外去了。这项额外的报酬就是:可以随便喝酒。我和汤米早就从几个信得过的目击者那儿得知,祭童可以大口大口地偷喝圣礼用剩的圣酒。父母对我和汤米答应去当祭童很是惊喜,而我们俩也欣喜若狂,因为此后每天早晨就都可以喝到鸡尾酒了。
别人说的一点没错。在我们服务的第一场弥撒仪式上,我和汤米同两个懂规矩的年长的男孩分在一组。他们带我们到圣殿外一个房间的衣柜里选制服。祭童的制服由两部分组成:一件前系扣的长得拖到地上的黑色法衣和一条短的、勉强称得上教袍的白色亚麻布外衣,叫做祭披。祭披套在法衣外面,这样祭童们的整体装束看起来就是经典的白加黑了。穿上这身行头,若不是离近了还能看出法衣和祭披的确长不少的话,我们简直就是缩小版的神父了。大部分法衣上都布满了蜡油,而且几乎每件上面都至少有一个不是被蜡烛就是被香灰不小心烧的洞。汤米飞快地选定了一件合身的法衣,而这对我来说就困难多了。长度正好的腰那儿都太瘦。好不容易找到一件肥瘦正好的,却太长了,下摆拖出老远,还直绊脚,穿上还不光等着摔跤了。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件勉强可以穿的——腰部还是有点紧,但衣长只比脚多出几英寸。没办法,只能凑合着穿了。
大孩子们带着我和汤米熟悉日常事务,首先从点圣坛蜡烛开始。然后他们领我们去看圣器收藏室里面神父换祭服的小衣帽间。里面的架子上是一排排的玻璃调味瓶,还有一个水槽和一台装满一壶壶圣酒的冰箱。我们的任务就是给一个调味瓶装满圣酒,另一个装满水——这便是神父用来展示“圣餐变体”奇迹的重要原料。我们负责把这两个调料瓶都放在圣坛上。时机一到,神父就示意我们之中的两个把调味瓶端到他跟前。他一边背诵圣餐祷词,一边伸手接过酒倒一些在他的圣杯里,然后又接过水按比例加到酒里。这一比例说明了神父对早起后第一件事就是喝杯酒的容许。滴酒不沾的神父会用大部分的水兑上一丁点儿酒,不过大多数神父会把瓶子里所有的酒都倒上,而仅仅滴上一两滴水。
正当我们在大孩子的指示下往调味瓶里倒酒和水的时候,我们得到了关于秘密外快的暗示。“伙计们,今天早晨我们真走运,”一个经验丰富的祭童说道,“今天是多诺休神父做弥撒礼。‘两口就醉’的多诺休。他可是滴酒不沾的。”汤米和我面面相觑,努力想搞清楚多诺休神父滴酒不沾究竟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另一个男孩朝我们挤挤眼,说:“神父喝的越少,给咱们剩的越多。”
我第一次给弥撒仪式做祭童还挺顺利。大孩子们负责重要的任务,而我和汤米努力使自己看起来庄重一些。我跪拜了很多次,咕哝着从不曾熟记的祈祷词。一旦神父向天举起圣饼,我就负责敲响铜钟。当他举起盛满酒的圣杯时,我得再敲一次。敲钟可是一门艺术,不知怎么地,我两次敲钟的声音听起来都像是五级火警。
前辈们说的一点没错,多诺休神父仅往他的圣杯里倒了一小滴酒。圣餐后,他就用这些话结束了弥撒:“弥撒礼成。愿主与你们同在。”然后我们列队从中间的走道走下。排头的大孩子手捧一个巨大的十字架,第二个拿着《圣经》,我和汤米跟在他们后面,我们身后是神父。我和汤米每人手里挥动着一支巨大的蜡烛,蜡烛放置在一个及地的铜支架上。这项活计相当具有挑战性。支架上的蜡烛像着火的标枪,差不多快赶上我们那么高了。每支蜡烛的头上都箍着一个铜质圆环,形成了一个槽,防止滚烫的蜡油从周边流下来。这项工作难就难在得一直拎着这个支架走过走廊,而槽里的蜡油一点都不能溅出来。我和汤米用汗津津的手掌紧紧抓着蜡烛,好像捧着炸药包,小心翼翼地走过走廊。我们俩都没出什么差错,我在心里默念着,谢天谢地,还好没被长长的法衣下摆绊倒。
回到祭坛后面的圣器收藏室,神父换下祭服,又回他的管区去了,留我们几个男孩收尾。我们吹灭蜡烛,叠好祭坛盖布,把两个调味瓶拿回衣帽间清洗、晾干。一个大点儿的男孩马上打开盛酒的调味瓶,猛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他的同伴。他的同伴也痛饮了一大口。“敬‘两口就醉’的多诺休”,他边说边把调味瓶递给了我。我握着瓶子,心里明白喝下被神父变成圣血的圣酒可是不可饶恕的大罪。
“喝吧,”其中一个男孩说道,“他们不会介意的,真的。”
我到底在顾虑什么呢?我们这不就是在按照指示清空调味瓶吗?浪费也是一种罪过。我把调味瓶放到嘴边,灌了一大口。热热的,有一丝甜甜的香味。可是一咽下去,我马上感到了一种难受的焦灼感,随之而来感觉好像是有一股奇妙的暖流流遍全身。我干咳了两下,把调味瓶递给了汤米。我们又轮流喝了一口,就把整瓶酒都喝光了。我尽责地把调味瓶洗净、晾干,重新放到架子上之后,感觉自己的手脚都发麻了。等我再把自己的法衣和祭披挂起来,手脚都已经有点不听使唤了。
出了教堂,看到我的父母都微笑着等在外面。他们一直都坐在第一排观看他们的小儿子作为祭童初次亮相。“孩子,我们真为你自豪,”爸爸说道,“你是在为天主做事。”
我目光无神地冲他们笑了一下就赶紧转过脸去,担心把酒气呼到他们脸上。
“不过下次,”爸爸建议道,“敲钟的时候轻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