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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每个男孩对面都有一个女孩

既然找不到一个放弃的理由,那就把思念写进每一缕晨光里,抛向你所在的方向。不求你会明白,只是想有一天你能路过,看到我已在这里刻满你的名字。如果你能停下来,看看我,我还会执意送你一双鞋。因为我们都明白,你真的愿意留下来,就算是风火轮,也无法带你离开。

故乡人

文/三毛

我们是替朋友的太太去上坟的。朋友坐轮椅,到了墓园的大门口,汽车便不能开进去,我得先将朋友的轮椅从车厢内拖出来,打开,再用力将他移上椅子,然后慢慢地推着他。他的膝上放着一大束血红的玫瑰花,一边讲着闲话,一边往露斯的墓穴走去。那时荷西在奈及利亚工作,我一个人住在岛上。

我的朋友尼哥拉斯死了妻子,每隔两星期便要我开车带了他去放花。

我也很喜欢去墓园,好似郊游一般。

那是一个很大的墓园,名字叫作圣拉撒路。

圣拉撒路是圣经上耶稣使他死而复活的那个信徒,墓园用这样的名字也是很合适的。

露斯生前是基督徒,那个公墓里特别围出了一个小院落,是给不同宗教信仰的外国死者安眠的。其他广大的地方,便全是西班牙人的了,因为在西班牙不信天主教的人很少。

在那个小小的隔离的院落里,有的死者睡公寓似的墓穴一层一层的,有的是睡一块土地。露斯便是住公寓。在露斯安睡的左下方,躺着另外一个先去了的朋友加里,两个人又在做邻居。

每一次将尼哥拉斯推到他太太的面前时,他静坐在椅上,我便踮着脚,将大理石墓穴两边放着的花瓶拿下来,枯残的花梗要拿去很远的垃圾桶里丢掉,再将花瓶注满清水。这才跑回来,坐在别人的墓地边一枝一枝插花。

尼哥拉斯给我买花的钱很多,总是插满了两大瓶仍有剩下来的玫瑰。

于是我去找花瓶,在加里的穴前也给放上几朵。

那时候尼哥拉斯刚刚失去妻子没有几个星期,我不愿打扰他们相对静坐的亲密。放好了花,便留下他一个人,自己悄悄走开了。

有一天,我在一块白色大理石光洁的墓地上,不是墓穴那种,念到了一个金色刻出来的中国名字——曾君雄之墓。

那片石头十分清洁、光滑,而且做得体面,我却突然一下动了怜悯之心,我不知不觉地蹲了下去,心中禁不住一阵默然。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曾先生,你怎么在这里,生前必是远洋渔船跟来的一个同胞吧!你是我的同胞,有我在,就不会成为孤坟。我拿出化妆纸来,细心地替这位不认识的同胞擦了一擦并没太多的灰尘的碑石,在他的旁边坐了下来。

尼哥拉斯仍是对着他的太太静坐着,头一直昂着看他太太的名字。

我轻轻走过去蹲在尼哥拉斯的轮椅边,对他说:“刚刚看见一个中国人的坟,可不可以将露斯的花拿一朵分给他呢?”我去拿了一朵玫瑰,尼哥拉斯说:“多拿几朵好!这位中国人也许没有亲人在这儿!”

我客气地仍是只拿了一朵,给它放在曾先生的名字旁。我又陪着曾先生坐了一下,心中默默地对他说:“曾先生,我们虽然不认识,可是同样是一个故乡来的人,请安息吧。这朵花是送给你的,异乡寂寞,就算我代表你的亲人吧!”“如果来看露斯,必定顺便来看望你,做一个朋友吧!”

以后我又去过几次墓园,在曾先生安睡的地方,轻轻放下一朵花,陪伴他一会儿,才推着尼哥拉斯回去。

达尼埃回来了——尼哥拉斯在瑞士居住的男孩子。而卡蒂也加入了,她是尼哥拉斯再婚的妻子。

我们四个人去墓地便更热闹了些。

大家一面换花一边讲话,加里的坟当然也不会忘记。一摊一摊的花在那儿分,达尼埃自自然然地将曾先生的那份给了我。

那一阵曾先生一定快乐,因为总是有人纪念他。

后来我做了两度一个奇怪的梦,梦中曾先生的确是来谢我,可是看不清他的容貌。

他来谢我,我欢喜了一大场。

以后我离开了自己的房子,搬到另外一个岛上去居住,因为荷西在那边做工程。

曾先生的坟便没有再去探望的机会了。

当我写出这一段小小的故事来时,十分渴望曾君雄在台湾的亲属看到。他们必然因为路途遥远,不能替他扫墓而心有所失。

不久我又要回到曾先生埋骨的岛上居住,听说曾先生是高雄人,如果他的亲属有什么东西,想放在他的坟上给他,我是十分愿意代他们去完成这份愿望的。

对于自己的同胞因为居住的地方那么偏远,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回想起来只有这一件小小的事情记录下来,也算是我的一份心意吧!

面具

文/侯拥华

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蒲松龄

男孩和女孩是在网络上认识的。聊了很久,他们都很熟识了,可是仍然没有见过面,也不曾视频过。不是男孩不想,而是女孩不同意。

一天,男孩在QQ里对女孩说,“我们见面吧,害怕见光死?不见你,我真的要活不下去了。我的人生梦想就是和你生活在一起,每天过芬芳的生活。”

女孩在那边就笑了,QQ里发过来一张嘻嘻的笑脸。

是第三十一次碰壁。男孩有些泄气,可还是不甘心。之前,他曾把自己的生活照发给她看,她只回了一句话:“帅呆了!”当然是真的帅呆了,一米八的身高,一张金城武的脸。更何况还是一所名校的在读研究生。关于女孩的情况,他只知道她在另一个城市的大学读书,她还有一个双胞胎的妹妹和他在同一个城市上大学。

女孩不受引诱,始终不曾发过一张照片。男孩却还是能从文字交谈中感受到她那颗蠢蠢欲动的心。是不自信,还是唯恐受骗?男孩想不明白。

“你真的想见我吗?可以先和我的妹妹见见。如果你能接受她的容貌,接下来,我自然就会出现。”有一天,女孩终于松了口。

“她丑吗?”

“还可以。”

“好啊!那就见见。在哪儿见?什么时候?”

“就周末吧!在你城市的森林公园门口,周六,九点,我妹妹那天会穿紫色的裙子。”

男孩欣喜若狂。周六准时赴约,见了,却也开心地笑了。是一个大美女,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一张金喜善的脸。那天,两人聊了很多,还吃了烛光晚餐。自然,两人还聊到了在另一个城市的女孩。

“我和我姐姐,你更喜欢哪一个?”走的时候,女孩的妹妹问。

“都喜欢。”说完后,男孩就有些后悔了。这样的话如果传到女孩那里,她还会理我吗?当然,发自内心,他更喜欢未曾谋面的姐姐。

妹妹告诉他,她们姐妹两人长得非常相像,只是妹妹的嘴角有颗痣。说这些的时候,妹妹指着自己的嘴角给他看,生怕他认错人似的。果然,在她的嘴角左边,他看到一颗小米粒大小的黑痣。因为那颗黑痣,妹妹美中不足,却也显得别有风韵。

从此之后,男孩更加思念女孩了,他常在睡梦中勾勒她天仙般的容颜。QQ里,他说,“见你妹妹了,就如同见到了你,你还怕什么?”女孩沉默了一会儿,说,“害怕距离离间我们的感情,如果你的身边有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女孩,你还会喜欢我吗?”

“即便有一个和你一模一样的女孩,我也会做到春心不乱。”男孩的话很果断,也很坚决。果然,之后的日子里,男孩再也没有和女孩的妹妹见过。中间几次,女孩的妹妹有事约他,他都找种种理由拒绝了。

男孩的表现感动了女孩,半年后,女孩决定来这个城市见他。男孩又是一番激动。

约会的地方仍然选在周末,仍然是在森林公园的门口。女孩说:“那天,我穿紫色的裙子。”男孩就笑了。男孩说:“那天我戴恐怖的面具。”女孩也笑了。

那个冬日的早晨,北方的天气很冷,男孩早早来到公园门口,在风中站得腿都要麻了,仍然不见女孩到来。站在风中,他不停地搓自己的双手,以抵御这逼人的寒冷。直到夕阳西下的时候,公园门口才出现了一个穿紫色裙子的女孩。

她远远地向这边张望了很久,天快黑了,才鼓起勇气走到他面前问:“你是阿祥吗?”

“是。难道你是云中燕?”

女孩笑了,“是我,我是不是很丑?”

那是一张狰狞的脸,一脸的烧伤疤痕,与妹妹的貌若天仙判若两人。男孩望着她,挤出几分笑容。“还好,总没我恐怖吧?!”

“意外吗?现在你后悔了吗?”女孩那张狰狞的面孔中射过来一道追问的寒光。

“不后悔,我一直深爱的是你那颗纯洁善良的心。”

“真的?”

“真的!”

女孩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然后,转过身,用手在脸上使劲撕扯着。再转回身的时候,是一张白皙粉嫩面若桃花的脸。女孩手里拿着一张软体面具,因为笑得有些夸张,左嘴角边一颗黑痣像一个跳动的音符在不停地抖动。

“没吓着你吧?”女孩对男孩说。

“没有。我,我吓着你了吗?”男孩哆嗦着嘴唇,有些笨拙地问女孩。

“刚开始确实吓着我了。要不我怎么会下午才出现。你脸上的面具也太吓人了吧。快取下来吧,要不我就要走了。”说这些的时候,女孩伸手去揭男孩脸上的面具。她使劲撕扯,可是那张面具却始终揭不下来。

女孩的手突然停了下来——原来那是一张真实的面孔。

女孩一脸惊恐地逃走了。

望着女孩匆匆远去的背影,男孩颤抖着嘴唇失声哭了起来。

一个月前,男孩因为一次火灾救人,永远失去了青春的容颜。

载于《意林》

貌似是一个很深的命题。看似关于爱情,却跟爱情无关,好令人生畏的人心,不是吗?

每个男孩对面都有一个女孩

文/后天男孩

世界那么大,让我遇见你。时间那么长,从未再见你。

——张嘉佳

高二那年,我是插班生。

那是一所远离故乡的民办重点学校,云集了全县的优等生。那时的座位是按考试名次排的,惨不忍睹的成绩注定我只能像丑小鸭一样被挤在后几排没人注意的角落里。躲在角落里的我默默地欣赏着别人的优秀与骄傲的同时,整日被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所笼罩,常常低着头,靠墙根走进走出,话语本来就不多的我更是沉默,有时可以一星期不讲一句话,只是静静地坐着。窗外那寒秋的雨将一颗孤寂的心凋零得斑驳沧桑,感觉自己就像寒风中守候叶子的小鸟一样无助。

然而,有一件事使我发生了变化。小男生的敏感使我觉得总有一双眼睛在注意着我。那是一个坐在我对面角落里高挑的女孩,学习很棒,但却自愿坐在后排,写得一手好文章,平时总是笑眯眯的。

自卑的我并没有对这双或有意或无意的眼睛的注视产生反应,直至有一天放学时突然下起了大雨。毫无准备的同学或在教室里大声谈笑,或焦灼不安地等家人送雨具来。我低着头,也许是逃避那份不属于我的热闹的温情,百无聊赖地随意涂抹着……

校园里逐渐冷清起来。阴雨天暮色来得特别早,不知不觉间教室里暗了下来。我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投眼窗外,朦朦胧胧的天地间,模模糊糊似一大片浮云笼罩,高大的梧桐树瑟瑟作响。

当我把视线移到教室内时,心“咚咚咚”地跳起来——对面角落里的女孩还没走!她似乎还在专心致志地写着什么,而偌大的教室只剩下我和她。“她为什么不回家呢?”我自问,“没伞?还是……”我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烧。

女孩站起身,灯被拉亮了,我看到她手中拿着一把伞。呀,怎么女孩向这边走来?我赶忙低头装作看书,心跳却更厉害了……

她要干什么呢?

她已经跨过了一条凳子……

那双时常注意我的眼睛……

她会不会……我该怎么办?

女孩站到了我的桌旁,轻轻地唤我的名字,我却像听到了一颗原子弹在身边爆炸,拼命地捂住已跳到喉咙、跳到嘴边的心,惊愕地抬起头。灯光下她的脸很柔和,那双含笑的眼睛澄清明亮:“你没伞吧?现在雨不大,我家就在附近,这把伞留给你用。”说着她轻轻地把伞放在桌子上,然后转身跑出了教室。

我目送她的身影,又呆坐了好长时间,才明白刚才发生的事情。刚才外面的雨还有些小,现在又“哗哗哗”地大起来。我打开那把伞,一张薄纸从伞架里如蝶似的翩然滑落,我好奇地拾起,看完后,为自己曾经无知的曲解而好笑,同时被女孩那美好的心灵所打动:

“……知道吗?你对面角落里的女孩一直在默默地注意着你。正值花季的你为什么总那么忧郁?”

“……生命有时就像这场雨,看似美丽,但更多的时候,你得忍受那些寒冷和潮湿、那些无奈与寂寞,并且以晴日的幻想度日。当没有阳光时,你自己便是阳光;当没有快乐时,你自己便是快乐!”

“……沉默一定不是你的性格!愿你能走过自己!”

握着那薄薄的信纸,我深深地被一股巨大的暖流淹没了,一颗心顿时清澈了许多,双眸也因这雨季而涨满温柔的泪水。

青春单调的日子因为女孩的加入,开始变得天蓝蓝、水清清。我知道了自己生活在关爱的天空下,那份对生命的真挚与感动使我不再停留于那张捆绑自己的网,心情不再忧郁,成绩也渐渐地好起来……

感谢对面的女孩,在我生命中很茫然很无助的阴天里送来一道温馨的彩虹。多年后,当我好几次在雨天坐上免费的飞机,前往我喜欢的城市,和一大群热爱文艺的人谈论青春时,再取出那纸“生命如雨”,往事齐涌心头,有一种痛楚和温柔渗透在一起的感觉浸满心间,顷刻间,我的视线模糊了,蒙眬的泪眼中,我仿佛又看见了对面的女孩撑起一伞的真诚与关爱含笑向我款款走来……

载于《疯狂阅读》

每个人生命中大概都会碰到这样一个人,她跟爱情无关,只是过来教会你某些东西,比如自信,还有成长。

爱用拟人修辞的英子

文/木子

童年时代是生命在不断再生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人类就是在这种不断的再生过程中永远生存下去的。

——萧伯纳

英子是我小时候的同班同学,她家住在半边街胡同东面第二家,离我家有20多米的距离。

英子长得很漂亮,那时我喜欢用细细长长来描绘她,后来,我知道,那就是亭亭玉立。英子不仅学习好,而且多才多艺,唱歌、跳舞样样都会。当我们这些愣头青只知道在外面疯玩,弄得灰头土脸地从英子家窗前跑过时,时常看到英子正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台前,拉着小提琴。

那个时候,家里有小提琴的人家可谓凤毛麟角,稀奇得很。英子穿着碎花连衣裙,一头柔软的秀发披散开来,头顶扎着一条花手绢,一绺刘海卷曲在额前。她脖颈夹着一把小提琴,右手作弓状,身子时而前倾,时而后仰,琴音像潺潺流淌的泉水从琴弦里倾泻出来。

从窗户上看到英子认真地拉着小提琴,我们这些小男孩杂乱的脚步明显地放慢了下来,扭过头盯着英子看了一下,然后又跑开来。不过,那跑动的脚步,似乎有些沉闷,那琴音似乎总在耳边回响。

英子的妈妈在一家食品公司当会计。听说她的算盘打得可好啦,一些老会计都打不过她。英子妈很贤惠,干事很麻利,她家总是被她料理得十分干净。记得她家桌面还铺着一块有竹子图案的洁白台布。在那个时候,是没有人家在桌子上铺台布的。

我常想,她家桌子上铺了一块台布,吃饭时,散落在桌子上的残羹剩饭不是将台布弄脏了吗?那时,我一直想趴在英子家那张有着台布的桌子上吃一次饭,那一定是一种美到天上的感觉。不过,直到英子家搬走,我也没能趴在她家有着台布的桌子上吃一次饭。

英子家的床单是用五颜六色碎布头拼接起来的,听说那些碎布头是纺织厂用剩下的边角料,丢到垃圾箱里,英子妈将那些碎布头捡回家,一针一线拼接出来。

每当她家晒床单时,阳光照在床单上,闪耀着斑斑驳驳的光芒,有一种清香的气息,很惹人眼。胡同里的婆婆妈妈,总爱用手摸摸那床单,不住地发出啧啧赞叹声。这种曾经没用的碎布头,到了英子妈手里,就变成了迷人的床单,这手真巧啊。

在那生活还不十分富裕的年代里,英子妈硬是凭借着灵巧的双手,将平淡的生活,过得温馨、明媚起来。

在那个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英子妈对英子的教育一点没有放松。现在想来,英子妈当时一定是高瞻远瞩,能看到一个美好的未来,不然的话,她不会那么抓英子的教育。抓孩子教育,在那个时候,是一个很陌生的词汇。

在学校里,下课时,有女同学喊道:“英子,跟我们去玩跳皮筋。”英子总是秀气地一笑,道:“我不会呢。”不过,看到同学们走远了,英子常常伫立在教室的窗前,静静地看着同学们在操场上玩跳皮筋,眼睛里流露出一丝羨慕。那伫立在窗前的身影,显得有些孤单。

英子身上的衣服总是十分干净。她无论穿什么样的衣服,哪怕穿的是一件旧衣服,也熨得很妥帖,一点也不打皱。每次走进教室,总是引来班上一些女孩子羡慕的眼神。

从英子身边走过,总能闻到一种淡淡的清香,那香味真好闻。我总爱从英子身边走来走去,就是想闻闻那种香味。有时,我也会为自己有这种不健康的思想而自责,但是,我还是控制不住,还是想从她身旁走过。

一次,从她身旁走过时,我的一只胳膊碰到了她趴在桌子上的一只胳膊。瞬间,我慌乱地跑开。不过我一直回味那种碰到她胳膊的感觉,心里感到很甜蜜很幸福。

英子口袋里有一块花手绢,上面有淡淡的小碎花,很素雅。上体育课时,英子常常从口袋里拿出花手绢,轻轻地用花手绢擦拭着额头上细细的汗珠。那擦汗的身影,我感觉很美、很秀气。

一次上体育课,我在跳远时,一下子把额头跌破了。我蹲在那儿,用手捂着头,龇牙咧嘴的。有男同学赶紧用一枚树叶贴在我的额头上。

英子看见了,她赶紧跑了过来,她看到我的伤情,从口袋里掏出花手绢,将那枚树叶拿掉,默默地将手绢捂在我的伤口处,然后就走开了。

那一刻,我感到英子的手指很轻柔,我又闻到了英子身上的那种淡淡的清香。我想,这一跤跌得可真幸福啊。几个男孩下意识地也用手捂住额头,看着我捂在额头上的花手绢,眼睛里露出很羡慕的目光。

不知怎么回事,自从那次英子用自己的花手绢捂住我的伤口,我好像一下子变了个人似的,穿衣服也变得干净、整洁了。英子的那条花手绢,我洗干净了,上面一直有一块淡淡的血渍。我将这块花手绢一直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口袋里,像个宝贝似的珍藏着。

自从那次事件后,班上男女同学口袋里渐渐都有了一条手绢。班上有一个男同学,家里条件很差,他的手绢很简单,只是一块旧蓝布,没事时,总爱将这块蓝布从口袋里拿出来擦擦汗。很认真、很仔细地样子。现在想起来,不知怎么,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

英子作文写得很好。她的作文总是写得很细腻,她喜欢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常常将小花、小草描写tj跟人似的在和她说话、谈心,有时那些小花、小草还会在她面前欢快地载歌载舞。老师常常将英子的作文拿来作为范文在班上朗读。听了英子那些描写,有同学在下面悄悄地议论,说她吹牛,骗人,小花、小草哪能讲话、跳舞。老师听到了,严厉地批评道:“你们写出的东西总是干巴巴呼口号似的,一点文采也没有!”

温暖的阳光从窗口照进来,照在英子的身上。我看着英子的背影,她那两根长长的辫子耷拉在身后,辫梢上那两朵红色的蝴蝶结像要蹁跹起舞,很晃人眼。

忽然,我听到老师喊着我的名字,叫我站起来,问我在想什么?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不知所措地回答道,“我在想两只蝴蝶。”

话音刚落,引起全班同学哄堂大笑。

结果,我被老师罚抄课文十篇。

以后看到小草、小花,我就会常常想到英子在作文中描写的拟人句子。恍惚中,我仿佛也感到那些小草、小花也在和我喃喃细语,脸上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

一天,我从英子家门口经过,发现英子家门口停着一辆大卡车,几个大人正从她家往外搬东西,再一看,英子提着她那小提琴出来了。

我鼓足了勇气,问道:“英子,你家在干什么呢?”

这是我第一次和英子说话,虽然我和英子在一个班上学,又住在一个胡同里,可从来没有和英子说过话。那时,男同学和女同学是从来不说话的,好像人为地画了一条界线,如果哪个男同学和女同学说说话,被人看见,会被人骂小流氓的。尽管那时对小流氓是什么意思大家都不太清楚。

英子看到是我在和她说话,眼神一下子黯淡了下来,她迟疑了一下,回答道:“我妈调到上海去啦,我也转学啦!”

不知为什么,我眼前仿佛一黑,我心里感到一阵难过,我怯怯地问道,“那我们再也不在一起上学啦?”

英子回答道,“是啊,我到上海上学去了!”

胡同口刮来一阵风,身旁小树上的树叶,好像弱不禁风似的,扑簌簌地从树上刮落下来,我和英子身上沾了一些树叶。我又下了决心地又问道:“那我以后还能再见到你吗?”

“能啊,你到上海来就能见到我。”英子灿烂地一笑。

“好啊,以后我到上海一定去看你。”我突然冒出这么一句,然后赶紧跑开了。

我郁郁寡欢地回到家,对母亲说道:“英子家搬走了!”

母亲一愣,问道:“她家搬到哪儿去了?”我失落地回答道:“搬到上海去了!”

母亲轻轻地哦了一声,说道,“上海很远啦,我们这辈子恐怕再也见不到英子一家人啦!英子妈是很贤惠的一个女人,她用废布头拼接出来的那床单真漂亮啊!”母亲心里一直羨慕英子家那床单。

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忽然一阵冰凉,刚才我忘了问英子在上海哪所学校上学了,如果我到上海去怎么找到她啊?

想到这儿,我一转身又跑了出去,我想问问英子在上海哪所学校上学。跑到英子家门口,发现给英子家搬家的卡车已开走了,门口处,只有一些散落的废纸和杂物。

我傻傻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无神地望着胡同的尽头。我将手插在口袋里,突然碰到一样东西,我拿出来一看,是英子曾经给我包扎额头的那条印有淡淡小花的手绢。看着这条花手绢,我的眼睛突然有些湿润了。

……

许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想告诉英子,在那个年代里,她和她母亲给我们的生活、给我们带来了一缕像茉莉花一样馨香的气息,甚至改变了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我还想告诉她,人生中,无论发生何种变化,我也一直喜欢用拟人修辞。拥有这种心态,就有了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和美好!

不知道英子以后的生活是不是还生活在一种拟人修辞中呢?

载于《疯狂阅读》

童年时代的我们,总是很有温度,对逗留在身边的人们有着特殊的好感。因为这些人可以影响我们。以至于对他们,一直念念不忘。

写给我曾暗恋过的你

文/念初

你如果想念一个人,就会变成微风,轻轻掠过他的身边。就算他感觉不到,可这就是你全部的努力。人生就是这个样子,每个人都会变成各自想念的风。

——张嘉佳

亢世杰:

见信佳,希望打开这封信的你依然阳光安好,不知你现在在什么地方,过得怎么样?

你肯定好奇是谁写的这封信,往下看你就知道了。

你在我们隔壁班,在我的脑海里,你瘦瘦高高地,走路很有气质,为人正直。

你总和我们班的徐浩在一起回家,一起打篮球,而我恰好和你们同路,那个时候,我们班的女生总是悄悄议论你,而我低调关注你,在她们讨论你的时候。

我悄悄靠近偷听一些,比如在哪里偶尔看见你,比如喜欢喝奶茶不放珍珠,每次听到的一点点都深深记在我心里。

有几次下自习突然发现你经常等着徐浩,然后一起回家,我总是看着徐浩出教室,然后尾随着你们,你们一样高,只是你比他瘦,比他好看,声音也比他好听,在拥挤的楼梯间我不敢靠近你,哪怕就走在你身后,也小心翼翼地保持距离,跟着你下楼,脚步变得特别轻快,离你近一点都感觉莫名的心跳加快,我们经常晚自习一起回家,只是你不知道后面有个小尾巴而已,我在身后看着你在暖黄灯光下离得我很近很近,那拉得很长的影子就在脚下,喜欢追着你的影子走,偶尔踩踩你的脸,你的发,来满足想靠近你的欲望,感觉这样就像触碰到真实的你,然后一整天的郁闷和烦恼就马上烟消云散,我想这就是喜欢吧,对的!我肯定喜欢你。

自从发现我喜欢你的时候,就更加关注你,你喜欢下午五点左右在操场打篮球,喜欢喝冰红茶,喜欢学数学,非常讨厌英语,你不知道每天做完午间操我就不要命似的往三楼教室的走廊跑,就想提前跑上来从散操的人群里寻找你、定格你,然后目光尾随你的身影,你的一举一动都不想放过,而且我明明是近视,偏偏站在三楼也能看清你的表情,你说奇不奇怪?所以,久而久之,我目光追随的异样被好朋友发现了端倪,然后她加入了我。陪我上厕所因为刚好你去了;陪我去食堂拉着我在那么多人里穿梭希望我能离你近一点,总之就是让我在你面前多晃悠,希望混个脸熟引起你的注意,然后在午间操结束的时候我们会快速跑上楼,比赛谁先搜寻到你的身影,每次都是我先发现你因为在我的眼里你似乎会发光。就这样初中学习里多了一项了解你的乐趣,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就像你不知道为什么下课后你班上的前门总比别的班拥挤,以前我们每个班都有前门和后门,大多数学生喜欢站在前门聊天,烤太阳,活动筋骨,而我和几个小女生总是喜欢站在后门打闹、聊天,当然还包括偷看你。在阳光下的你,被同龄人衬托得那么清秀帅气,阳光干净,我对你就像猫咪在太阳下的喜欢,那种既享受又害怕被人打扰的感觉。

青春随时间流逝着,我的习惯,爱好,学习成绩,都有了一些变化,唯一没变的就是喜欢你,那种小心翼翼的喜欢,那种害怕倾诉的喜欢,那种只要看着你就很开心的喜欢,那种自卑又热切的喜欢,在记忆里我们唯一的一次接触是你在操场打篮球,我和几个朋友站在那么多的观众里边聊天边看你打篮球,这是我每天下午着急放学的原因,因为可以光明正大地看着你。你打篮球不是很好,可是奔跑的样子就特别好看,其实没有多大的心思在篮球上,更多的是看着在操场随风奔跑的你,你那飘扬的头发和跳起来上移的衣角,偶尔看见你精瘦的腰和精致的锁骨。这天就是因为太专注地看着你而没注意到篮球正在不偏不倚的砸向我,从旁边人的惊呼中我发现了它,这一刻它离我非常近,脑袋一片空白但是身体提前做出反应一歪头把球让开了,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心神未定,拍着胸脯压惊,嘴里说着:“吓死我啦!太险啦!”这时你从操场的另一边向我跑来,是的!你正向我跑来,我拍胸脯的动作加快了,呼吸也急促,心都快跳出来了,你站在我面前用我熟悉了两年的声音问我:“你没事吧?”我捂着胸口生怕你听见我心里的秘密,我急急忙忙摇着头,用动作回答你,你接过别人捡起的球对我微笑着点点头,转身回到球场上,背影高高瘦瘦,正直又有气质,身上的味道干净又阳光,我激动得身体僵硬了!我旁边的朋友不停地摇着我说:“开心吗?开心吗?”我想我是开心得快死了吧!

初三来临了,因为学习下降和高考的压力,渐渐放下了追寻你的热情,故意不去关注你,不去想你,然后时间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了,直到我们照毕业照的那天,我在人群里着急地寻找你,可惜你似乎也失去光芒了怎么都没有看见,最后大家就这样分道扬镳了,都走上了不同的路,一走就是七年。在这路上遇见不同的风景,不同的人,相同的场景,相同的环境,可是再也没有遇见相同的你,无数次想起你,想起那时的我,都会扬起嘴角,羞涩地笑,你那高高瘦瘦,正直又有气质的背影和阳光干净的味道让我记忆犹新,想忘都忘不了。

现在的你,还好吗?我曾经的青春,有没有依然美好,依然正直,依然阳光干净呢?收到这封信的你,不奢求你仍记得我,只希望你记得原来的自己,记得在我青春里你那干净美好的样子,希望你不要被时间改变了模样,我依然喜欢你,可是我喜欢的只是那个时候的你,那个在我印象里一直都完美的你而已,读完这封信的你是什么样子?有没有皱着眉头思考我到底是谁?有没有在记忆里搜寻我的样子呢?

请你不要白费心思,费心思考,我写这封信的目的不是迟来的告白,而是希望每个人都给自己留一样美好的东西,可以在未来的时间里,不忘初心,不忘原来那容易满足的自己,亢世杰,愿你安稳幸福!

我的美好记忆愿你平安永存!

念初

2015.1.29

载于《疯狂阅读》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月,每个女孩子心里都有这样的一个男孩子:他那么优秀,清瘦,好听的声音,帅气的面庞。这恐怕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了。至于后来在没在一起,似乎都不是那么重要。

长达一分钟的初恋

文/朱国勇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王勃

17岁,花娇水嫩,一个年轻得让人怦然心动的岁月。

她,白净秀美,常穿着清澈如水的校服,笑的时候很是腼腆,让你觉得有一朵白云从山头悠悠飞过。可是现在,她脸色如纸,躺在冰冷的病房,即将告别这个美好的世界。一朵娇美的花,还没来得及开放,就已经凋零。

弥留之际,她双目直直地盯着病房门口,急促地喘息,喉咙蠕动着,只能发出模糊的呼隆声。那眼睛里,分明透着一份期盼。医生说,她可能有心愿未了,或者是想见什么人,想想,有谁没来看她?

妈妈流着泪水回答:“都来了,该来的,都来了。”爸爸说:“一定是想她小姑了,小姑最疼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小叔小婶,满满一屋的亲人,心痛而怜惜地看着她那张娇小的脸。

十多分钟后,小姑来了,一把搂住她,还没张嘴,已是泪流满面。没想到她的喘息更加急促,挣扎着,似乎想抬头。原来,小姑挡住了她的视线。

妈妈伏在她的床头,泪如雨下:“孩子,你想要什么啊?”

就在大家束手无策之时,她的弟弟来了,手拉着一个怯怯的单薄男生。男生走到病床前,很局促地握住她了的手。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温暖地映着他们青春的脸,纯美而羞涩。她的眼中掠过一丝欣慰,终于阖上了双眼,嘴角扬着一丝微笑。

这个男生,是她的同桌。他们并没有早恋,甚至连过密的交往都没有。最亲密的一次,一帮男生女生去少年宫,他骑着单车带她。为了防止摔下来,一路上,她紧紧地抓着底座,他的腰,她看了几下,没敢碰。可是,未经人事,情感一片空白的她,弥留之际,他成了她最深的牵挂。她选择了他,来弥补未及绚烂的爱情缺憾。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多年之后,每当老狼的歌声响起,这个历经风雨已经结婚生子的昔日单薄男生,依然有想流泪的冲动。

此世今生,她成了他抹不去放不下的追忆和感动。他说,她是他的初恋。因为在那恍如隔世的青春岁月里,他曾是她最牵扯不下的深深牵挂;因为在那长达一分钟的盈盈一握中,两颗年轻的心,曾那么柔美含羞地轻轻荡漾。

载于《青年文摘》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太慢,你总是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是啊,同桌几乎承载了我们对于高中的整个记忆,那些金色的年华,再也回不去了!

你是从哪儿开始衰老的

文/孙道荣

童心生活的回复,正是新时代的萌芽。

——巴金

常听人感叹:“老喽。”难道一个人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的吗?

60岁,始被看作是老人。可是,很多六七十岁,甚至岁数更大的人,并不认为自己老了。反而是不少四五十岁,甚至年纪更小的人,偏偏认为自己老了。可见,不是到了某个年龄,就突然老了。有时候,老与年龄无关。

有人会觉得衰老是从头发开始的吧。头发变白了,稀疏了,没有光泽了,人自然也老了。但这似乎也难以成为确凿的证据,有很多人少白头,年纪轻轻就一头白发了,有人却年已花甲,仍满头乌丝。

更多的人会认为,自己的衰老是从容貌开始的,美丽的皮肤,变粗糙了,失去了弹性;眼角,钻出了一道道的鱼尾纹;眼神,混浊了,再也不水灵了;腮红,像害羞的心一样,倏忽就消失了……总之,曾经年轻、漂亮、好看的容颜,没有了,人也就老了。小孩子作文里写爷爷奶奶,都喜欢用皱巴巴这个词来形容,皱巴巴,可不就是老了吗。因此,很多人为了使自己显得年轻,想尽办法保养自己的脸。

有人说,衰老是从视力开始的。远的东西看着模糊了,近的东西更看不清了,老了。

有人说,衰老是从记忆力开始的。眼前的事情,转身就忘,时间越久的事情,反而越清晰,而且,脑袋越来越僵化了,转不动了,老了。

也有人说,衰老是从骨头开始的。腰越来越驮了,腿越来越没有力气了,步伐越来越迟缓了,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变得越来越脆弱了,老了。

还有人说,衰老是从牙开始的。以前,吃什么东西都香,再硬的骨头都敢啃,现在,吃什么都没胃口了,牙缝越来越大了,吃饭的时间没饭后剔牙的时间长,最可怕的是,一颗老板牙,掉了,另一颗门牙,又松动了。老掉了牙,这是真的老了。

那么,我们真的是从这儿开始老的吗?

先来看看科学家为我们揭开的一些小秘密。研究人员发现,人体的衰老,比我们想象和实际感知到的要早得多。你的皮肤,从25岁左右开始,就逐渐老化了;你的大脑,从20岁开始,就走上了下坡路,神经细胞从巅峰期的1000亿个左右,慢慢减少,记忆力、协调性都开始下降;你的头发,从30岁左右,就开始脱落,而且会越来越稀;25岁前,你的骨密度,会一直在增加,而从大约35岁开始,你的骨质就开始流失了,骨密度开始缩减,也就是说,从35岁开始,你的骨头就一日不如一日了;你的眼睛从40岁开始就变老了,眼部肌肉会变得越来越无力,眼睛的聚焦能力也开始下降,眼前的东西看不清楚了?没错,你的眼睛老花了;同样从40岁开始,你的牙齿开始衰老,牙龈萎缩,牙根松动,牙周很容易发炎,有一两颗牙齿,开始谋划着脱你而去……

真是太糟糕了。在我们以为自己还年轻,有活力,有朝气的时候,我们的皮肤、眼睛、骨头、牙齿,一切的一切,就都开始在我们的体内衰老了,退化了,萎缩了。

这是科学界认可的事实,但是,我们不会在40岁时因为一次牙龈发炎,而认为自己老了,也不会因为在30岁时掉落了几根头发,就认为自己老了,更不会因为25岁的皮肤比24岁时稍稍少了一点点弹性而惊慌失措,以为老之将至。没错,你的衰老,不是因为你的容貌,也不是因为你的皮肤,甚至也不是因为你的骨骼和心脏。

从你认为自己已经老了的那天开始,从你认为自己已经老了的那个地方开始,你才真的老了,否则,你就不会老,你没老。

载于《青年文摘》

身体终究是会老去的,就像一件时间很久了的器物,这是无法避免的。但是身体老了就代表真的老了吗,我想不是的,你的心永远停留在18岁,那即便老得不成样子,你却依然有孩童般的心态。

一定要送鞋给最爱的人

文/雪炘

换我心,为你心,始知相忆深。

——顾夏

一直听说不能送鞋给恋人,否则那人一定跑。我半信半疑,在男朋友的鞋惨不忍睹时,才买了一双给他。

结果,我们分手了。

我心想,要分也不能在这时候,大过年的,而且真中了鞋的魔咒。我从陕西坚持到四川,从四川紧握到北京,最后还是没能抓住他拼命想跑的心。

那晚,我在北京,借住在男闺蜜家。他叫思达健,我们都叫他死大贱,简称大贱。他一直不接受,朋友们就风情万种地叫他,贱儿。拉着好长的音调,听得他胃酸上涌,直呼,还是大贱好。

从此,他正式成为大贱。

此名一出,他犯贱的品质还真日趋明显。

周末出去玩,公交车上拥挤无比。一个丰满的姑娘够不到上面的扶手,旁边的扶手又挤不进去,只能在人群中晃来晃去。

见姑娘一遍遍说着对不起,大贱硬挤出一点空隙,让姑娘和自己一起抓稳。

车停停走走,人却只增不减,姑娘死抓扶手,最后整个身体贴在了上面。又到一站,姑娘愤愤地踩大贱一脚,丢下一句流氓,转身飞下车。

我们几个女生目瞪口呆。

大贱愣了半天。

闺蜜讥笑道,贱哥,你都不挪一下,口味真重啊。

自那以后,大贱保持警惕,见女生就逃。直到学校组织去郊游,湖边草地,大家玩得乐此不疲。他从后面盯了一个女生半天,终于问,你是不是那个了?

然后转向我,说,你不是带那什么了吗?

女生恼羞成怒,甩他一耳光,立刻走人。

全场大汗。

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天他怎么就知道我带了……

不过像他这样,个子不高,成绩不好,又没什么专长,还动不动就犯贱的人,我们都不敢替他设想未来。

我们只知道,除了徐盈盈,他唯一热爱的就是音乐。大学毕业,他选择北漂,一边工作,一边做着白日梦。在北京三环以外租了一居室,每天晚上在酒吧驻唱,回来得很晚。

他家永远像凌乱的录音棚,除了厨房,满屋子都是乐器。晚上上厕所必须清醒,否则一不小心,各种乐器就会出声,将你吓个半死。

我去的那天,他下班后就没出去,在厨房炖汤给我喝。

我在房间上网聊天,其实是找男朋友说事,因为不想分手。可有些事情,你再坚持不去接受,最后注定是输。

我眼泪噼里啪啦掉下来,夺门而逃。

北京入冬以来下的第一场雪,据报道,这场雪已经大得封锁了道路。我踩一脚,陷下去;使劲拔出来,再踩一脚,继续陷下去。

举步维艰。

多么像爱情,需要你那么努力地将自己拔出来,可路还需要继续走,于是你又深深地陷下去。你努力摆脱,不想让脚陷下去,可是不可能啊,你踩它就一定会陷。

我用尽全力奔跑,只听大贱在后面追着喊,感觉天人在交战,可就是跑不快。用脚使劲跺着地上的雪,愤恨到极点,最后坐在雪地里仰天长啸。

大贱蹲在我面前,问我到底怎么了。

我扯过他的衣领,一遍遍问,他为什么不要我了?

大贱说,有什么事,我们回去慢慢说,你这样会冻坏的。

他想拉我起来,我不依,就看着两个人呼出的气流,在路灯下散去。

他没办法,就看着我哭,并把自己的大衣给我披上。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全部抹在他衣服上,直到一点力气也没有。

大贱说,还有我嘛。

我说,你救不了我。

大贱难过地说,那怎样才能救你?

我说,除了他,没人救得了我。

大贱说,赶明儿个我就把他给逮回来,拴在你床头上,看他还跑得了?

大贱请了两天假,在家陪我。

窗外的雪毫无退意,我裹着被子,高烧不断。他除了炖汤,就是安静坐在客厅,连电脑都不敢开。

我稍好了一些,他就使劲逼我吃东西。

他无奈地说,你发现没有,每次你来北京,你们都要大闹分手,而且都在冰天雪地的冬天。

我说,滚!

立即将他撵出家门。

他在外面吼,这是我家啊,你一个人不怕啊?

我装作听不见,只在屋里疯狂地哭,哭到不知不觉睡着,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打开房门,他果真不在;拉开家门,他正站在楼梯口,和一个女孩说话。我看不见女孩,只听见声音。

我问她是谁,大贱舌头打结,说是同事。我随口一问,你喜欢她?

他扭头不看我,只说,我在门外守了一夜,都要冻死了。

我说,那你怎么不进来?

他说,我没带钥匙。

我说,你活该!

他立马作揖,是是是,求姐姐大慈大悲,放我一马。

高烧已退,雪花依旧飞奔而来。

我看着食谱,在厨房做寿司,大贱在客厅玩琴键。琴声清脆,曲调婉转,他轻唱: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守着爱怕人笑,还怕人看清;春又来,看红豆开,竟不见有情人去采……

我听得眼泪笔直往下掉,拿着锅就冲出去,敲他的头:“你还嫌我不够难受啊?”

他抱着头,一跃而起,你是红太狼啊。随后又拿起吉他,飞速拨弄琴弦,用力唱:谁说你长得不是很美,除了你,我不再爱谁;等头发白了,迎着余晖,那天该有多明媚……

他站在厨房门口,越唱节奏越欢快,一直到我把饭做好。

大贱说很好吃,我也觉得味道不错,只是没胃口。突然发现自己会做的饭,还挺多的,但大部分都没给男朋友做过。因为总想给他最好的,却看不出他最爱什么,总怕做得不合他胃口,缩手缩脚,最后连自己会做什么都忘记了。

其实爱情,不需要太用力,反而给出的往往最好。

大贱说,我明天得去上班,不然要扣工资了。

次日中午,我在厨房忙活,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我的天,是个陌生的胖子。不是一般的胖,是那种只有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的,把眼睛都给挤没了。

“你好,我是思达健的朋友,他让我来看看你。”

我一头雾水,半天才说,那,那你进来坐吧。

我让他坐沙发,他说还是坐地板吧,上次把沙发坐塌陷了,赔了一千多呢。

胖子说,我是大贱的助手兼伴奏,他怕你出事,让我来看看。

我心想,你来了,我才出事呢。

胖子说,他打电话说你被甩了,痛不欲生……

我一跃而起,你才被甩了!

胖子说,我就是被甩了啊,大贱都告诉你了?

话不投机半句多,我胸口的火往上冒,拿起电话就喊,死大贱你给我回来!

大贱走不开,就打电话给胖子,让他把我看好。我锁好房门,坐在床上又气又急,眼泪不自觉地涌出眼眶。

大贱回来,已是黄昏。胖子一把抓住他,说,你快进去看看吧,她都闷了一下午了。

我掀开门,扯着嗓子喊,我被甩了,你怎么不拿去写新闻头条啊?

他俩面面相觑,胖子逃走。

为了将功补过,大贱答应晚上带我去酒吧,只要我保证不喝酒。其实不是真的喜欢那种地方,只是不愿意独自流泪,只是想放纵一下自己,看是不是真就不那么难过了。

将我安排在离舞台最近的地方,大贱开始唱歌,一首接一首。灯光忽明忽暗,翻转出时隐时现的身姿,暧昧在酒精中曼妙生辉。他不断看向我,仿佛一不留神,我就会潜逃入夜。

忽然,灯光一暗,一个男孩点了《做我老婆好不好》。钢琴轻起,伴奏徐来,整个酒吧都陷入柔美之中。

眼泪涌出来,我擦掉;再涌出来,我擦掉;继续涌出来,我没去擦。它像关不紧的水龙头,不断流出水来,一滴一滴,周而复始。

胖子端着酒杯,来给我道歉。我夺过他的酒,洒了一半,另一半灌进胃里。“啪”的酒杯敲桌,我盯着胖子说,这是我男朋友给我唱了很久的歌,我不想听了,我要听《死了都要爱》。

胖子转过身,对大贱喊,《死了都要爱》,雄起!

我说,又不是赈灾,还要喊雄起。他说,这是四川话,加油的意思。

我又哭得七零八落。

大贱跟其他人做了交代,匆匆跑下来,问怎么了。

他猛敲胖子的头,跟你说了多少次,她被四川人甩了,你还提!

胖子说,又不是所有四川人都甩她了……

甩。这个字再次劈得我头昏眼花,拍着桌子喊,甩你大爷啊!

大贱叫我跟他回去,我不肯,说还没玩够。我酒量很不好,但没有醉,只是感觉眼前的一切朦胧得刚好,叫人好想把心中的压抑一吐为快。

无厘头地说了很多,大贱叫胖子拿酒。胖子拿来酒,他连喝三杯,眼神愈加迷离,自嘲着开始说徐盈盈。

徐盈盈是美术系的,比我们高一届,身材小巧玲珑。大贱从大二的联谊会上喜欢她,有事没事就献殷勤,最后得知人家有男朋友。后来听说她在北京,他毕业也来到这座城市,在朋友网找到她的地址,直接住她旁边。

一年多的时间,他们已相当熟悉。后来听说她分手了,大贱表白却屡次失败,问为什么,她说放不下。

大贱坚持照顾她,每晚给她打电话,又不知道说什么,就说打错了。

那么烂熟于心的号码,我怎么会打错呢?不过是想你了,想听听你的声音,却又无法告诉你思念的滋味。

大贱猛喝一杯,说,我不会放弃的。

胖子哭了,说,你们这根本不叫被甩,我才是……

那晚,我们走在凌晨的街道上,踏着厚厚的雪,对着漫天飞舞的身影,断断续续地唱:

有谁能让我沉醉,像阵风轻轻飞,但是你却让我醉,只不过清水一杯;有谁能让我喝醉,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你却让我醉,我心中的珍贵……

雪渐渐停下来,我回西安,胖子也跟过来。玩了几天,他回四川,问我要不要过去玩。我说,去哪儿都不去四川,我讨厌死那个地方了。

胖子笑没了眼睛,说,总有一天,你会重新爱上那个地方,而且比以前更爱。

他走后,我去了红豆之乡,几个月后回西安。

西安最美的季节就是初夏,一切都刚刚好。在最美的景色里,读一本好书,是很惬意的事情,但我还是被电话铃声吵醒。只听那一头,哭不是哭,笑不是笑的。

我说,大贱,你没疯吧?

他断断续续说,姐,我有女朋友了,徐盈盈。

原来他在音乐比赛中顺利晋级,现场跟徐盈盈表白,她终于点头。

突然想起在北京,他每晚读文字给我催眠,有一天他念到——

我们喜欢说,我喜欢你,好像我一定会喜欢你一样,好像我出生后就为了等你一样,好像我无论牵挂谁,思念都会坠落在你身边一样。

而在人生中,因为我一定会喜欢你,所以真的有些路是要跪着走完的,就为了坚持说,我喜欢你。

大贱说,我送了徐盈盈一双精致的高跟鞋。

我说,你不怕她跑掉啊?

大贱说,你觉得呢?

胖子说得对,我比以前更爱四川,因为那是我见过最美的地方。爱上一座城,是因为一个人,就像我因为你,开始喜欢庞龙的歌,可最终发现,他的歌里有我最爱的元素。

我听着他的歌,走进那座城,那漫山遍野的风景,是你的影子。你的一颦一笑,你温热的手掌,你轻盈的步伐,都在这里盛开。

我想你,却没法告诉你,只被时光默默记住。

既然找不到一个放弃的理由,那就把思念写进每一缕晨光里,抛向你所在的方向。不求你会明白,只是想有一天你能路过,看到我已在这里刻满你的名字。

如果你能停下来,看看我,我还会执意送你一双鞋。因为我们都明白,你真的愿意留下来,就算是风火轮,也无法带你离开。

载于《青年文摘》

最幸福的是,在自己失恋的时候,有那么一两个哥们儿对你始终不离不弃。人生有如此幸事,足矣。所以,哥们儿的好处就是,他一辈子都不会甩了你。

贫穷,谁的错

文/庐江布衣

拼一切代价,去奔你的前程。

——巴尔扎克

有这么一位大学生,成绩优异,但家境贫寒。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双打满补丁的球鞋,他穿了六年,从高一到大三。早餐时,多买几个馒头,剩下的就当作午餐。勤工俭学挣的钱,他全寄回家做了妹妹的学费。他很自卑。走在校园里,他常低着头,默默无言。

一天,在课堂上,教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他说:“昂起你的头来,记住,贫穷不是你的错!”

他豁然开朗,一下找回了自信。从此,他有了灿烂的笑容,一身布衣烂衫,穿梭在同学们中间,再也不觉得自卑。大四整整一年,他过得自信而充实,他觉得天地从未有过的开阔。

毕业后,开始找工作,没想到却处处碰壁。好不容易找到了,却又只能做个没有底薪的营销人员。但他又实在不是搞营销的料,工作一年,仅够养活自己而已。

他找到了教授,倾诉了自己种种不幸的遭遇,希望得到教授的教诲。

教授面容严峻,冷冰冰地扔出几个字:“贫穷,只能是你的错!”说完,教授拂袖而去。

他愣在当场,满心委屈,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

回去后,他痛定思痛,想了整整一夜。第二天,他背了满满一大包的方便面和几瓶矿泉水,外出推销产品去了。从此,他付出别人双倍甚至十倍的努力,业绩渐渐有了起色。

两年后的今天,他已是一家公司营销部门的主管了。回忆起教授,他充满了感激。第一次,教授给了他生活的阳光。第二次,他就像一匹疲惫而茫然的奔马,而教授,只是狠狠地给了他一鞭子。

确实,学生时代的贫穷,不是我们的错。我们完全可以坦然地去卖袜子,扫操场,领助学金。对谁,我们都能坦然地挺直腰板。但是,对于一个四肢健全的成年人,尤其是受过多年教育的年轻人而言。贫穷,再也没有任何借口!安居乐业,是每个人最起码应该做到的;若是这一点都达不到,那真的只能是你自己的错了。

载于《青年博览》

一个人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和家庭,可是在成年之后,所有的一切就只能你自己去扛,从那时候起,你的贫穷和富有就只能你说了算,过得好与坏,都是你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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