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壳士心知大事不妙,心里暗骂自己蠢材。
牛思黯继续说道:“不过,这件事他只看到了表面,而没有看到本质。看问题呢,一定要看本质,而不能光看表面。子直是咱们重点培养的对象,分析问题的能力必须加强,而不能鼠目寸光,抓住芝麻丢了西瓜。”
好啊,鼠目寸光这样侮辱人的形容词也用上了,可见是真恼了。令壳士前额冷汗涔涔而下,心知自己犯了上怒了。这么多年和这两个人搭档,对他们的脾性他是一清二楚的。之所以今天会得意忘形,完全是因为那件令他担忧许久的事情终于尘埃落定,他那颗悬着的心又能放回胸腔了的缘故。长期以来,他最不想做的,就是在他和牛思黯之间制造紧张空气。而今空气已然紧张,除非他做点什么,否则这种局面是不会好转的。而更加关键的是,屋子里这三个人在一条船上,如果那两个人决定把他扔下去,就算玉石俱焚,令壳士都是损失最惨重的那一个。所以,在这个节骨眼儿上,除了忍气吞声,他别无选择。
“社长说得对,这孩子确实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提高。主要还是作父母的水平低,教育不出来太出色的孩子。这方面还请社长多多指教,把您的经验给我们传授传授。不需要很多,哪怕只是一鳞半爪,也够我们受用终生了。”说完,令壳士连忙哈哈哈地笑了起来,好掩盖因为说了违背良心的话而造成的窘困的神情。他有时觉得自己已经练就了一身乱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本领,但到了真正运用于实战的时候,才发现情况远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乐观,脸红出汗依然是自己无法克服的生理缺陷。一言以蔽之,还是脸皮不够厚。他早就发现李损之没有这方面的困扰,此人的过人之处就在于视声势如粪土,视他人如无物。要说在这条三人单桨上面谁活得最洒脱,非李损之莫属。傻人有傻福,此话诚不欺也。
如果一定要在福气和智慧之间做出选择,该选什么呢?在很多人看来,对智慧兴趣不大的人确实比对智慧兴趣比较大的人活得滋润。他们关心的事情很少,在乎的事情更少,而且欲望也没那么多,懂得知足常乐的道理,看起来确实无忧无虑。而另外那种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以悲天悯人为己任,总是摆出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而且深信无穷的远方无尽的人们都和他们有关,他们是在为所有人而活着。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废除科举制之后,知识分子的活动场所从庙堂变成了课堂,他们的使命以传道受业解惑为主,拯救天下苍生不再是他们肩头的重担。但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仍旧把自己当救世主来看待,总希望振臂一呼和者四应,做些挽狂澜于既倒化腐朽为神奇扶大厦于将倾的大事。那时的那些人把启蒙当作一项神圣的事业,并且为之奉献了毕生心血,但效果如何就很难说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当然值得受到高度的评价甚至赞扬,但既然已经化身犬儒主义者,令壳士对此有自己的看法。某种程度上讲,他完全理解刘去华写这本书揭露死人罪行的动机,他内心当中对他的勇气还是赞赏的;但话说回来,他又为他以卵击石的蒙昧而感到悲哀——年轻人,终究还是觉得自己是可以改变世界的。这个世界不需要被改变,这个世界有其自身的逻辑,不是亚里士多德的那种,不是蒯因的那种,也不是塔尔斯基的那种,而是它自己的那种。它自己的那种逻辑不是靠脑力劳动能够领会的,而必须靠“颖悟”,才能逐渐明晰,才能在它彰显自身的进程中加以理解。用法国人的话说,只有投身于历史的洪流,才能明白历史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振臂一呼者的问题就在于,他们以为自己投身于历史的洪流了,可实际上并没有。他们站在河岸上,大声痛斥着河水的浑浊恶臭,并自称有解决的办法,而且这办法是唯一的,不按他们说的做就不行,就不能使河水恢复清澈甘甜。但这还不是他们最可悲的地方。他们最可悲的地方在于,尽管他们自认为把关于河水的真理传授给了沿河而居的百姓,但百姓对此真的一点都不在意。浑浊?没关系。恶臭?没感觉。水是这样或水是那样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个需要发挥临界思维的问题,不管水什么样,他们都能像鱼儿一样自在,并因此而感激水的恩赐。从前,令壳士是个在岸边劝阻别人下水的人,可现在,他是最爱在水中撒欢的那一个。作为过来人,他理解刘去华,但并不赏识他,因为他显然过于自以为是了。工部说过,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刘去华做了这样的事,无异于把自己往蛟龙嘴里送。这是十分不明智的。他现在即使悬崖勒马也已经来不及了,所谓积重难返是也。关于他,命运的审判已经下达了最后的裁决,等待他的将是耻辱和凌虐。这是智慧想要收获的果实吗?如果是的话,那么,它确实比不上福气。这是一个犬儒主义者的经验之谈。
“捞吧,不就花点钱顾点人吗,多大个事?”李损之终于开口了。象往常一样,他支持牛思黯的看法。在牛思黯和令壳士之间选边站队不需要思考,永远支持前者就对了。他宿醉未醒,用手挠头,看上去十分疲倦。虽然听起来他并不在乎花钱办事——他甚至不明白所谓“捞“是什么意思——但实际上他并不觉得把钱花在这位素未谋面的教授身上是一件划算的事情。牛思黯让他看什么,他没弄清楚;他俩商量干什么,他也没弄清楚。生活中的很多事他都弄不清楚,但依然活得很开心。例如,在家长的操办下他来到了这个单位,在朋友的撮合下他娶了如今的老婆,在女儿的坚持下他同意了她的婚事。他不知道经历了些什么就过去了大半生,只一眨眼的工夫就生出了许多皱纹和老年斑。可他明确地意识到自己过得很快活,吃吃喝喝称兄道弟是他最喜欢做的事,而他人生中的大把时光就是在这些事当中度过的。下属和同僚都觉得他目中无人,而事实上他确实目中无人,他觉得其他人过的那不叫生活,那叫煎熬,那样的生活是一点意思也没有的。试想他每天都见得到的那些经济条件一般的人,在单位受上级管辖,很多时候会挨骂,累了一天回到家里不仅要做饭,还要听女人唠叨和教育子女,完全没有条件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样过一辈子真是太可怜了,而这样的人着实不值得他正眼瞧瞧。
“既然你说得这么轻巧,那这件事就由你来做吧。“牛思黯冷笑道。他这个人实在太反复无常、太情绪化了,就算是顺着他的意思说,也很难博得他的欢心。不过令壳士心想,所谓“这件事交给你来办”的意思是,这个费用就由李损之承担好了,反正在他看来也花不了多少钱。他们这种地位的人虽然羞于明说金钱方面的事,但实际上内心深处比任何人都要悭吝。令壳士不愿花钱,故而奉劝牛思黯作罢;既然牛思黯下令了,恐怕李损之无颜推脱,那么这件事就又变成了令壳士可以表态支持的。
李损之虽然挠头,虽然不甚清醒,虽然反应迟钝,但这句话什么意思他一下子就懂了。牛思黯是什么货色他再清楚不过了,但凡能让别人花钱,他自己绝不买单,无论金额大小。有一回一起到外地出差,牛思黯提议逛古玩市场,故意不带钱包,专门等别人买来孝敬他。古玩市场的东西值什么钱,不过是一两百块的事。他的这种行径令随行的其他人感到十分恶心,虽然大家都慷慨解囊孝敬了,但心里却没一个不骂街的。如今他老人家故伎重演,李损之心头火起,但又无可奈何,只得挠头没个完,装作不明白。
“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牛思黯的语调变了,另外两人都知道他又恼了。他就是这么个人,一言不合就要翻脸,让人无所适从。
“听见了。”李损之知道不能继续挠头了,便把胳臂放了下来。他闭着眼睛靠在沙发上,就像是马上要咽气了,难过得不行了,还在苦苦支撑。“我去办,我这就去办。”撑持半晌,他终于睁开了眼睛,竭力按捺着自己的怒火,不高兴地说道。
牛思黯也不高兴,但他没有继续发作。他目送着李损之走出房门,又对令壳士说道:“告诉子直,把刘去华盯紧了,他有什么反应要第一时间向我汇报。另外不要走漏了风声,这件事一定要保密。”
牛思黯唯唯应了,便回自己办公室去了。顾不上喘口气喝口水,他赶忙把令子直叫到自己办公室,父子俩密会起来。他把牛思黯的意思说了,不等听完,令子直的眉头就皱成了一团。
“这完全是多此一举。”令子直说道。“现在事情已经有定论了,刘去华再也没办法抬头作人了,这不就是咱们的目的吗?目的已经达到,还整那些没用的干嘛,真是画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