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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271:……那点事

谢延有个朋友是国际上知名的导演,为此,他看过一些古装剧。

就是大概知道剧情里面。

男猪脚抱着女猪脚,一起漫步在湖边。

或者策马崩腾,男女猪脚头发衣服什么被风吹起,女猪脚依偎在男猪脚的身上,衣袂飘飘。

那是男猪脚的高光幸福时刻,能收获女猪脚的爱慕和崇拜。

谢延也是个俗人,偶尔,他也喜欢心爱女人的崇拜。

看云莳拉着一匹黑马,轻声说话。

轮到自己表现的时候到了,谢延脚步生风走过来,“阿莳,我抱……”

“你上去”三个字还没说出口,云莳踩在马镫上,一个借力,利落地翻身坐在马。

英气飒爽,从容矜贵。

身后的饲马员传来惊艳的目光,还有褒奖声。

云莳笑眯眯俯视谢延,难得可以不用仰视他了,心情极好,“你说什么?”

谢延面不改色,“让你小心点。”

“放心,我从七岁就上马,熟练得很。”

谢延默默过去,想要和云莳坐一匹马。

云莳骑着马走了两步,用下巴指了指远处,“延哥,那是你骑的马。”

谢延:“……”

浪漫是不可能浪漫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彩虹湖位于王宫的后面,三面环山,山清水秀。

Y国的空气质量不错,加上各种色散和反射,每逢雨后,都有彩虹。

彩虹湖里观赏彩虹湖,是最佳地点,因此得名。

“可惜,今天没有下雨。”

而且,阳光有点烈。

谢延不着急,以后他有的是时间陪云莳看云卷云舒,看彩虹出和夕阳落。

想象都觉得这辈子幸福又漫长。

云莳跟谢延各骑了一匹马,身后六米外,跟着马场饲养员,以及云莳的近卫队。

阳光通过湖面反射出来,波光粼粼,刺得云莳双眼都半眯着。

身上镀了一层淡金色的光芒,暖洋洋的。

逛了大半圈,云莳带着谢延去摘脆柿。

此时正值秋天,脆柿的树很高,树枝上面都结着橙黄色的脆柿。

因为数量多,树枝都被压弯了。

看来她不在的这几年,底下的人将脆柿树打理得很好。

“这是我小时候跟小妩一直种植的。”

眨眼,脆柿树就有十来米了。

两人站在树下,云莳望着头顶的脆柿直吞唾液。

底下的人说要去找工具现摘。

云莳嫌麻烦,她现在就要吃,伸手就要摇树,“延哥,帮我一把。”

“你走远点别砸到头。”

“你一个人行吗?”

“以后不准质疑你男人行不行的问题,这次原谅你,快走开。”

云莳脸颊热烘烘,摸了摸脖子走开。

谢延用力摇了摇,六七个脆柿从高处砸下来,乱七八糟地砸了下来。

还有个小的落在谢延脑袋上,没有滚落。

有点反差萌。

云莳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还没笑一会,一个枝莫的脆柿被衰落,砸到云莳脑袋上。

云莳脑子嗡了嗡,踉跄着后退了几步。

“嘶——”

“阿莳。”

“王!”

“我没事,”云莳摆了摆手,近卫队立马停在了原地,不敢上前一步。

谢延单手扣着他胳膊,一手拨开她空气刘海,看被砸伤的地方。

云莳乖乖地不动,“你怎么不问我痛不痛?”

“都砸红了,怎么会不痛?”谢延唇线紧抿,“让你走远点,不走远点,活该被砸。”

“谁知道会弹这么远,你有被砸出伤吗?”

“距离近,不疼。”

比不得云莳的,冲击力大。

左边太阳穴都红肿了一片。

“现在回去,给你上药。”

云莳弯腰去捡脆柿,“别浪费了。”

“我看你是不疼。”

“浪费粮食是可耻的,再疼也得忍着。”

说完,她随手捡了一个,咬了一口。

“哎,都没有洗,外面有细菌。”

谢延伸手去抢,云莳双手负在身后,嘴里嚼着脆柿,咬得嘎嘣脆。

真的很甜,比她之前在超市买的还要甜,新鲜。

“不会,地下城的空气,水资源,土地资源等,都是国际前十排的上名号的,很干净的。”

谢延不跟她争论,“要是再吃,其他都给扔了,乖,洗干净再吃。”

先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

云莳懂这个道理,但还是很吃这一套的。

“我额头被砸伤的事情,别告诉李尚宫。”

李影知道后,肯定会增加近卫队的数量。

“看心情。”

“延哥!”

“好,答应你。”

回到王宫,谢延给她处理伤口上的红肿时,云莳垂眸啃脆柿。

诺大的卧室,只剩下吃脆柿的响声。

谢延给她涂完红肿处,发现她低头看平板的角度特别唯美。

目光下移,瞥见她脖子下方的红色青紫红痕。

他轻轻扯了扯云莳的圆领。

冷风从脖子上灌了进来,云莳打了个激灵,捂着领口,瞪他,“干嘛?”

“有点惨啊。”

话是这么说,但口气却耐人寻味。

脖子上有什么,云莳再清楚不过,但她后腰被泳池上的陶瓷压出更多的青痕。

“你要是体恤我,以后少折腾我。”

男人精致大气的剑眉挑了挑,“乱说,我答应过弘辰要好好伺候你的。”

“他根本不是你说的意思。”

“那他什么意思?”

云莳张了张嘴,又怕这男人说出什么虎狼之词,索性闭嘴。

心跳加速。

谢延也不逗她了,坐下来,今天跟她出去逛了一圈,发现,“你对外面很熟悉。”

“那是当然,我在这里长大的。”

从小,云驰就告诉她。

身居高位,底下有很多阿谀奉承者,外面的事情,哪怕平日公务再繁忙,也需要自己时常出去看看,以防一叶障目。

“对了,九森有让人送药物过来吗?”明天就正式开展苏醒计划了。

“明天早上八点左右会到。”

回答完,谢延才意识到不对劲,“你跟他熟到喊两个字了?”

“他不是你兄弟?我们结婚了,那不就是一家人了?”

“谁跟他是一家人?”他哪里有那么能睡的猪兄弟?

“我的意思……”

“好了,就叫离九森,不然我会吃醋的。”

谢延以前闷骚,吃了不少的醋,后来他发现,只要光明正大说出来,不仅能少喝醋,还可能得到些惊喜。

这不,云莳立马点头,“我叫他离九森就是了,你犯不着吃醋。”

晚上。

谢延看了个把钟头的书,刚贴上昨天到货的面膜,手机振动起来。

凌惊弦好好地,怎么就给他打电话了?

这个是小舅子啊。

谢延每次接云莳娘家人的电话,就莫名有点紧张。

“怎么了?找你姐?她睡了。”

为了明天的苏醒计划,一大早就躺床去了,说要养精储锐。

“我不是找她的。”

谢延想了一圈,平日跟这个小舅子,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啊。

“有事?”

的确是有事,“姐夫,我听说微朗哥说,你平时比较擅长护肤,特别精致……”

其实,谢微朗是这么说的,“你问我哥,现在搞得特别娘气,不仅要擦护手霜,还涂身体乳,跟娘们似的,他最懂了。”

凌惊弦知道话筒另一边的姐夫的厉害之处,稍微换了个温柔的词。

谢延一口老血没呕出来,谢微朗那混球在外面将他形象都搞坏了。

有一次云莳挤多了身体乳,怕浪费,硬是要往他身上涂。

虽然不情愿,但哪敢不听媳妇的?

强颜欢笑涂了呗。

正巧,翌日老爷子就打电话过来,让他跟云莳回家吃饭。

吃完晚饭,谢微朗坐在他身边请教一些商业上的事情,就闻到了身体乳的味。

虽说谢微朗搞弹药与爆破技术研究,但再牛批的人也要钱吃饭啊。

谢家的男人,不管怎样,还有得会投资赚钱。

否则,拿什么娇养老婆?

凌惊弦一时顾着要美化用词,没想到将谢微朗给捅了出来。

谢延撕了面膜,扔进垃圾桶。

第一次贴面膜,他都贴反了,留着也没用。

辩解,“我就用了四次身体乳,没什么研究。”

原来用过四次了啊。

的确是挺精致的,他长到二十多岁,才用过一次呢。

“怎么对这个感兴趣?”

凌惊弦抓了抓短发。

前些天突然问花渐浓什么时候对他上心的。

花渐浓说:【你的鞋带。】

系得不整齐。

凌惊弦显然不满意:【就这样子?】

【你脚踝很漂亮。】

因为有强迫症的原因,跟凌惊弦聊天,只要发现一句话有错别字,她都督促凌惊弦立马撤回并且修改。

为此,凌惊弦的语文标点符号写的特别规范。

【除了脚踝就没有其他了吗】

【惊弦,你上句话没有打问号,快撤回重新问(ps这句话我是要撤回的,速度)。】

凌惊弦没办法,又重新发了一句,加上了问号。

花渐浓满意地发了个飞吻的表情包,很认真地回答:【暂时就想到这么多了。】

发完,她就去上洗手间了。

凌惊弦:【……】

他才华不高吗?不矜贵有钱吗?五官身材不香吗?

【如果我的脚踝不好看了,那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发出不过三秒,他又撤了回来。

不敢听。

低头盯着脚踝,凌惊弦开始惆怅。

如果哪天他的脚踝毁容了,或者不好看了,那花渐浓就不爱他了?

不行!

他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上浏览器查了些攻略,得出一个结论,得要保养!

不丢人,那些男明星,哪个保养得比女人差?

于是,就有了这个电话的事情。

谢延爱莫能助,瞅了眼床上稍微凸起的人儿,老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我只听护手霜,没听过护脚踝霜的东西。”

哎,小舅子第一次给他打电话救助,帮不上忙。

挺过意不去的。

“我前些日子刚买了一套男士面膜,听说好评如潮,要不,我给你送一套贴脚踝?”

都是自己的身体,脸跟脚踝也差不多。

凌惊弦思忖一会,郑重地表示,“那麻烦姐夫了。”

“小事。”

“延哥,快点过来睡觉。”

话筒不小心收纳了云莳的呼唤声,不等谢延说话,凌惊弦告了别,挂了电话。

玩电子产品多了,谢延每晚睡觉前都会洗一把脸,希望钻进被窝。

基本这个时候,云莳就会摸进他怀里。

偶尔兴趣来了,还会跟他玩会闺房情事。

但今晚不一样。

很严肃。

京城实验室那边来了三个教授,早在三天前,就过来了,跟地下城的名医讨论苏醒计划,也做了好几次模拟实验。

云莳睡不着,像只蜗牛在他身上扭呀扭的。

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谢延忍得难受,但也知道这种情况不是做那种事的事情。

暗自调整呼吸,瞅了眼窗外的冷月,凝神静气。

“我睡不着。”

躺了近两个钟,没有一点睡意。

不止是心理的愧疚,还有来自唐那音的责备,以及也想要证明当年她的选择是对的。

如果在有生之年,云妩都无法醒来,那该怎么办?

等自己跟唐那音等人都逝去时,云妩才醒来,周围一切都变得物是人非,那云妩该有多么孤独?

谢延知道她在担心什么,轻轻拍着她后背安抚,“乐观点,肯定行的。”

“嗯。”

话是这么说,但云莳闭上眼也睡不着。

谢延试探性问了句,“要不,我给你哼首歌?”

云莳抬起头,在黑暗中看见他模糊的侧脸轮廓,“你还会唱歌?”

她只知道他会作曲谱,结婚的那天为她设计了一手婚礼进行曲。

音调轻柔,感情深沉,节奏明快。

“我说哼。”

那也行,“你唱吧。”

“很多年没哼过了,待会难听你别嫌弃。”

“不嫌弃。”

谢延开始哼了起来,他声音本来就是磁性醇厚的那种。

这么一哼,在夜深人静之际,混着性感和温柔。

他的温柔,只留给了她一个人。

云莳左耳贴在他胸膛上,能感受到谢延因为哼曲儿,胸膛轻微地振动。

那是幸福的交响乐。

一曲毕,云莳意犹未尽,“很好听。”

谢延双眼一亮,嘴角肆无忌惮往耳根裂,“多年没哼过,没感觉了,退步了很多。”

心里却寻思着要不要找个导师学习一下。

听完歌,云莳不出十分钟,就睡着了。

借着窗外一抹暗淡的月光,谢延凝视着她流畅的水容,俯首亲了一下她额头。

额头一痒,云莳哼了哼,转过身子,继续睡觉。

离九森的快递事业在国内搞得风生水起,现在筹备着开拓国外业务,总是缺少了那么个契机。

创业投资,需要沉得住气,离九森知道急不得。

人一闲,除了工作和睡觉,不知怎么的,脑子里老是惦记着那位传说中的未婚妻。

是谢延说的在地下城?

趁着送药物,离九森坐专机顺路过去了。

准备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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