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女孩重新商定了居住协议。
在前几条不变的情况下,又斟酌着多加了几条,条例如下:
日常开销费用全部都是他的。
未经允许她不可带朋友来玩。
他的贴身衣物也不需要她洗。
他的私人卧室她更不可以进。
女孩就问:“那打扫卫生呢?难道你的房间不用我打扫?”
他沉默数秒:“一个礼拜进一次。”
女孩对他甜甜的笑笑,并且友好地伸出右手来:“程大哥,同居愉快。”
他琢磨其中略显暧昧的两个字,一度后悔到想要咬掉自己的舌头。
妈的!
他脑子被驴蹄子踩了还是咋的,怎么就把她带回家了呢?
几天相处下来,他才知道,女孩大学刚毕业,22岁,叫郁香,特别喜欢唱歌,是那种闲着没话说,就会哼上两句的那一种,受不了屋子里太安静。
可是他呢,就必须要安静。
一个月前的某晚,他开了新文,正是全神贯注指尖如飞的时候,突然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鬼哭狼嚎。
他连忙丢下思绪去了客厅,见女孩光着脚丫子站在茶几上,一手易拉罐一手麦克风,唱着《你把我灌醉》。
女孩流着泪,茶几上的电话还在录像ing……关键的是,女孩穿着的是一条蓝色及膝牛仔短裙。
他当时真是——叹为观止。
他把女孩从茶几上揪下来,本来想粗鲁地丢开她,可到了那一刻时,手上就不自觉软了力道。
女孩颓废地坐在沙发上,整个人毫无形象,短裙蹭上去一大截。
他又看不过去,拿了条毯子盖在她身上,连着腿全盖住。
他质问女孩:“你在干什么?平时唱唱就算了,现在三更半夜,就算我这里隔音好,邻居听不见,可我不是聋子我能听见!我在工作你知道吗?”
女孩歪倒在沙发上,光哭。还哭得一抽一抽的,肩膀不停地发着颤。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忍住脾气,蹲下去问女孩:“是不是又被撵了?”
女孩喜欢唱歌,喜欢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那种唱。
C市最近在规划,城管天天都要出来撵人,撵乞丐,撵摆摊的,还撵街头卖艺的,女孩就是其中一个。
上次因为这个事情,她也哭过,只是哭得没有这样厉害。而这次……
“程大哥呜呜呜。”她终于开口了。
这么哭着喊着,搞得他好像寿终正寝了一样,他竭力忍住发火的冲动。
“有困难可以跟我说。”
他知道女孩没有工作,平常就以街头卖艺赚点小钱,她总说她还没找到合适的地方唱歌,她在等。
片刻后,女孩情绪稳定,泪眼朦胧地对他勾勾食指,表情可怜又可爱。
“我告诉你……”
他一直对这种微哑的低沉嗓音没有抵抗力,就低头凑上耳朵听。
她继续说:“我真是太高兴了!你知道么,昨天情人节,我铺子里卖掉了一万多盒套,赚了好、好好好多钱!”
“套?”
“避、避避……”
他几乎是立刻就黑了脸,并且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耳朵脖子,哪哪儿都滚烫了起来。
他站起来对她怒喝:“郁香!”
她嗯嗯啊啊的应着,一个翻身就摔到地上去,接着就呼呼大睡了。
好久好久。
他到底按耐住脾气,把女孩抱进她的卧室里,要离开的时候就注意到她电脑屏幕上的页面。
他这才知道,原来女孩在网上有某宝店面,专卖……成人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