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也背着手朝着饭厅外走去,我和冯叔立刻就跟着他出去了,他带着我们一起去了后院,此刻后院里已经是黑漆漆的一片了,林公叫了一声丫头,后院顶棚的灯就亮了。
林公示意我们坐下,我局促的坐了下来,冯叔也顺从的坐下。
我也不绕弯子,直截了当的对林公说:“林公,我这次来是?”
“风屏村就算你不来我也会去的,那个桑权在很多年前我们就交过手了,不过,想着我这还有很多事儿没有处理好,所以,无法立刻动身。”林公说完,便从自己的兜里取出了烟嘴。
而丫头也端着热茶上来了,给我们恭恭敬敬的倒了茶水,又乖乖的推了下来。
我看着这丫头,心想,养个纸人伺候伺候自己好像确实是不错,纸人可比人要听话,做事儿也麻溜利索。
“林公,那,您需要多久的事情?”我是担心苗苗等不了。
林公那机敏的眼球稍稍转动了一圈,对我说道:“放心,我肯定会适当的时候动身前往风屏村的。”
“适当的时候?那是什么时候?”听林公居然说的如此的模拟两可,我心中顿时是急的不得了。
“年轻人,别动怒,你难道没有发现,你身上的阴煞之气,你已经无法控制了吗?”林公很是淡然的看了我一眼,嘴角还挂着笑意。
“我?”我茫然的看着林公,说实话,我自己确实是没有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自己只要一生气,就浑身都热腾腾的难受的很,每当这个时候冯叔也会让我冷静。
“你是什么,你自己应该很清楚。”他说完,看着我,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见他这表情,我的心里不禁的一颤。
这个林公,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非常的平易近人,可是,他这眼神却是让人有些恐惧,明明是个捉鬼师,可是偏偏眼睛里却是带着一股子的邪性。
“别紧张,我想着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不过我也不隐瞒,你的身体确实是让我很动心。”林公说完,抿了一口茶水,意味深长的冲着我笑了笑。
我知道,桑权也对我的身体敢兴趣,当然了,不是现在的这一副皮囊,而是我的本体,眼前这个林公,说起“身体”两个字的时候,他的目光中也有那么一秒钟流露出贪婪的神情。
“林公,我苗苗想着很危险,林飒也在村子里,他们只怕是撑不了太久。”我索性是直接岔开了他的话,绕回到了救人上。
林公听了也没有什么紧张的表情,这真的很让我怀疑,林飒和苗苗是不是他们家的人。
“你空中的应该是月影吧,她本就是一个死婴长成的,何来生死之说?还有小飒一心记挂着他的母亲,命中本该就有这一劫难,避不开躲不过,就算我试图想要改变他的命格,到最后还是发现无济于事。”林公说起这些的时候,看起来倒是一脸的肃穆。
“那林公您算的出林飒的母亲,她还活着吗?”我看着林公。
林公的脸上立刻露出了一丝苦笑:“不但活着,而且,只怕活的比我们任何人都要好。”
“啊?”我讶异的看着林公,之前林飒说过,他的母亲是禁忌村被屠的时候被尸妖抓走了,我原本是觉得他的母亲应该是九死一生,没有想到她居然还活着?
“那,您为什么不告诉林飒,他母亲的下落?”我狐疑的看着林公。
林公叹了一口气:“他若是遇上了那个女人,只怕是会生不如死。”
“生不如死?”我怔怔的看着林公重复着林公所说的话。
林公点了点头,看着我:“你认识林飒应该有段时间了吧?”
我点头,林公又接着说:“他对尸妖可谓是恨之入骨,但是,却不知,自己的母亲其实就是尸妖,当年禁忌村布阵严谨,日夜有人守护,可为什么会被屠村?”
林公的眼眶微微泛红,看着我,我的心中隐约想到了一个可能性,但是又立刻否决了,因为如果事实真的是我想象中的那样,林飒又怎么受得了?
“是有内鬼里应外合,才破了禁忌村的阵法。”林公的眼睛微微眯着,看着手中的杯盏,回忆着他绝对不想再回忆起的过去。
可是,对于他说的这一点,我不禁表示怀疑,那是什么地方?那可是禁忌村,岂是尸妖想混进去,就能混的进去的?
“这就是她的高明之处了。”林公冷笑了一下,将林飒母亲的恶行告知于我。
尸妖如果想要掩盖自己身上的尸气,其实并非是没有办法的,只要用八十一个十四岁左右还未来过月事女孩的血洗澡,便是有神奇功效。
不过,这件事,听着好像非常简单,办起来却不容易,这八十一天是不能中断的,一旦中断,就会前功尽弃。
“八十一个童女?”我惊讶的看着林公,都快说不出话来了。
“不仅仅如此,还要食心蜕皮,收敛煞气。”林公说罢,便道:“如果她能做齐这些,想要混入禁忌村,其实还是有办法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林飒不就是?”我欲言又止。
林飒也就是人于尸妖的孩子,可是不对啊?尸妖的孩子不是会受到诅咒么?可是林飒似乎没有,这好像是说不过去的。
“哼,他是残的,而且,那种残让他备受煎熬,当然了,他如果没有告诉你,那么我这个做叔公的,也不会把小飒的秘密说出来。”林公说起林飒,还是一脸的心疼。
看的出,林公还是非常疼爱林飒的。
“今日时间已经不早了,你们还是早点回去吧,拿着纸灯走。”林公将杯子里最后一口茶喝干了,对我说道。
“林公,能不能容我再求您一件事,我的朋友想着命在旦夕。”我见林公点头,便将兰香姐的事告诉了林公。
林公听了之后,捋了捋他那一小撮胡子,问道:“这事儿,说简单不简单,说难啊,其实也不难的。”
林公起身就朝着后院的那个贴着封条的房间走去,他并没有让我们跟着一块儿过去,我和冯叔就只是在门口等着。
不一会儿,林公就从里面出来了,手中还拿着三包好像是中药的东西,递给了我们。
“日煎一副,用这个做药引子,一定要看着她全部喝下去,喝的时候可能她会挣扎,但是,你们不能心软。”林公说着把药,还有一个玻璃的小瓶子都递给了我。
“那喝了这要,兰香姐腹中的孩子会如何?”我小心翼翼的问道。
“死!”林公顿了顿:“这都是至阳之物,尸妖属阴,是相克的,所以,阴胎会在她的肚子里化作一滩血水,然后排除体外。”
“啊?那个,林公,有没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兰香姐,她不想伤害那孩子。”我觉得兰香姐已经是够可怜的了,我也看的出,她真的舍不得肚子里的骨肉。
她身边的亲人已经都走了,她想着就这么一个血脉相连的孩子,如果也死了,那不知道她会怎么样。
所以,我还是希望在兰香姐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的情况下,生下阴胎。
林公听了连连摇头,他说这除非母亲是尸妖,否则,生下阴胎之时,母亲身上的血液逆流,身上的营养也会被阴胎全部吸走,绝无活着的可能性,至少他已经活了这么大的岁数,就没有听说有人可以顺利的生下阴孩儿的。
“林公,还请您想想办法。”我恳求着。
“你求我也没有用,阴胎本就是阴邪之物,他出生必定要发生灾祸,躲不过的,所以,你们还是好好想一想吧,二选一。”林公说完便是伸了伸懒腰:“老头子我年纪是大了,这个点儿就累了,你们自己走吧,我就不送了。”
林公说完,转身就走,我和冯叔愣愣的相互看了一眼之后便迅速的跟了上去,可无论我再说什么林公都没有再开口了。
纸人“丫头”看着我和冯叔笑了笑,手中还拎着一个纸灯笼,递给了我们,只见她及有礼貌的冲着我和冯叔躬身说道:“二位走好。”
“张天,你记得再来找我。”林漫彤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饭厅的门口,正含情脉脉的看着我。
我尴尬的冲着她笑了一下,生怕她会继续缠着我,所以立刻拎着纸灯笼转身就走。
出了林家的宅子,着才发现外面已经是黑漆漆的一片了,拎着的纸灯笼还真的是管用,这冥街就没有一处是亮灯的。
好不容易出了冥街搭上了公交车,我的脑子还是有些乱糟糟的,不过今天好歹是没有白来,至少,我们拿到了保兰香命的药。
冯叔一路上无言,我想应该是累了,所以不说话,我自己也有些疲惫的靠在公交车的靠背椅上。
公交车开到市中心,又是华灯初上,热热闹闹的夜市之类的,一切看起来似乎都跟以前一模一样,很平静,而我的生活却为什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冯叔下车吧。”车子到站,我和冯叔都下了车,楼下夜市虽然热闹,而我们都没有心情逗留,直接就上了楼。
金巴来开门的时候是一脸的紧张:“冯叔,你们可算是回来了,你们快来看看,看看兰香这是怎么了?”
金巴急的额头上的青筋都已经浮了出来,我心知一定是发生了大事儿。
于是立刻跟冯叔进了房间,一进屋,就是一股子十分浓烈的腥臭味儿,虽然这落地窗已经完全打开了,可是这味道还是非常的浓烈。
而兰香姐浑身瑟瑟发抖,倒在沙发上,嘴角还朝外流淌着殷红色的液体。
“你是不是喂她喝了太多的生血了?”我问金巴。
金巴摇头:“我知道兰香不能喝太多的生血,今天也就只是给他喝了那么一小碗,可是从傍晚开始兰香的脸色就明显的不对劲儿了,一开始,我还想说给她喝一点血浆,稍稍的缓解一下她的痛苦,可是谁知道,她直接就把血吐出来了,想着她就连生血都喝不下了,怎么办?怎么办啊?”
金巴因为太激动了,说起话来也是磕磕巴巴的,很是错乱。
“别激动,这是阴胎成型之后的正常反应,后期他不是不喝血了,而是不喝动物的血了。”冯叔阴沉着一张脸,看着兰香。
金巴还没有转过弯来,看着冯叔:“冯叔,您这是什么意思?不喝动物的血,那喝什么血啊?我要去哪里弄,您快告诉我。”
冯叔看着金巴这一副紧张的样子,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不喝动物的血,那自然是要喝人血了,每天都要新鲜的血浆,而且,量应该是之前的两倍。”
“那就是两大碗?”我蹙眉:“算了,想着还是先给她喝这个药吧?”
一路上回来,其实我的心里都在犹豫,只不过如今看兰香姐如此的痛苦,我想唯一救她的办法也就只有这么一个了。
我宁愿兰香姐恨我,也不愿意,她生下一个受了诅咒的孩子悲惨的死去。
“你不用跟她再商量商量?那肚子里的毕竟是她的骨肉。”冯叔看着我手中的药包:“这要是煎了,可就回不了头了。”
“我知道,兰香姐舍不得这个孩子,但是,冯叔您也听到了,生下这个孩子他会死的。”我说到这不由得提高了音调。
金巴看着我们听的是一愣一愣的,我便直接把林公说的话,全部都告诉了金巴。
金巴听了之后,沉默了很久很久,最后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用力的抓着自己乱糟糟的头发。
“兰香一定会很难过的,她清醒的时候总是说,要麻烦我去买一些孩子的衣服鞋袜什么的,想要等这孩子落地了给孩子用。”金巴红着眼眶:“她还说,无论如何她都要保住这孩子,这是她的决定,让我们别内疚。”
听到金巴这么说,我的身体顿时是僵住了。
“金巴,现在就二选一,你说该怎么办?”我立在原地,看着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