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就拿著包裹,提著早餐,到大门口对面的阶梯上坐著。
我拆开外头没有用上半张胶带的牛皮纸包装,一个十分精美复古的铁盒子就出现在我手上。上头的绘图就像是古早时候的电影海报,女人很夸张的发型,涂了一张惨白的脸,和说不出意味的面部表情。
里头装著来自沈逸泽所写的十来张信件。
三个月真的是很久的一段时间。
久到足以让世事发生许多变化。
如果有心去掌方向的舵,就可以决定接下来要往哪个方向去。
我不晓得我算不算有把握好,身为舵手是不是够尽责,但至少现在的我,觉得没有任何忧愁、没有任何俗事烦扰。
至少在我拆信之前,我的心情就蓝得一如当时晴朗的天空,一望无际,都是万里无云。
来自沈逸泽的信之一
我长这么大,意志消沉过几次。
明明对这世界没有多大的在乎,没有多大的观感,偶尔还是会意志消沉。
意志消沉的时候,我都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去上课。
第一次发生这样子的现象,是刚要上初中的时候。那时不幸家道中落,全家过的很苦,学校老师了解我家的情况,竟就默许我这样装病请长假,但是回到校园后,我的表现也不难看,所以变得很受老师们喜爱。
话说我初中时常被揍,大我五岁的二哥特地转学到我们学校的高中部,就为了保护我不受欺负。
我们家三兄弟长相天差地别,所以那些欺负我的人见我二哥站在他们身后,一时都意会不过来这家伙是路过还是来帮我的,反而都被打得落花流水。
程昱扬见了我二哥也不免一阵大惊小怪,他那时回头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你很明显就是妹妹。”
不过这不表示,我们路家三兄弟都有张好看的脸,我承认我自己是,二哥也是,但大哥就不太算是了。
就我妈所言,她自认长得还算不错,怎么会生出大哥,那时候三天两头就跑到医院闹,怀疑抱错孩子,我爸只好抱著大哥去验DNA,我妈被迫接受这个事实。
但是因为大哥长得不够帅给她的伤害,让她有很久一阵不愿意再和我爸生孩子。
五年之后才因为一次意外,我二哥才出生。
之后她满足于已有二哥这么一个帅儿子,又不愿再和我老爸生孩子。
后来她在我二哥渐渐懂得跑跳之后,她觉得照顾儿子实在太累人了,开始作梦想要个女儿。
这就是我出生的由来。
我小时候就长得像个女孩子,我妈又开始过著抱著小孩往医院跑的日子……她坚持希望医生能验出我有两种性徵,那么她要选择我做女生。
不过我再悲惨都比不上我大哥可怜,因为我妈觉得他长相差强人意,从小就不大关心他。幸好我爸觉得大哥处境和他很相似,三兄弟中他最疼的就是大哥。
老天爷或许也就是可怜大哥,他的头脑是我们之中最好的,从小到大都是拿奖学金直到大学毕业,我妈从来不需要为他的学费打哪来而烦心,所以最后让她不疼他也不行。
女人缘也是最好的,情人节时总有一堆巧克力、蛋糕收不完,全进了我老妈的肚子。
而所有最差的当然就是备受我妈宠爱的二哥,撇开成绩差不说,在他眼中男女是平等的,不解风情如他,都让我妈忍不住担心将来能帮她送终的媳妇凑不到三个。
我老妈是标準爱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欧巴桑,边吃著人家女孩子要送给我大哥的情人节巧克力,还要口齿不清地说一句:“兆光这孩子果然像我,都那么有异性缘!”
总之路家三男身上所有的优点都是因为遗传了她的优良基因,而缺点当然都是老爸的错。
没想到大哥的异性缘太好,我升上初中最后一年,大哥居然也奉子成婚了。
那时我妈真的抓狂跑到人家女方家里,骂人家女生狐狸精。
也不想想是谁很爱装亲切的沈妈妈,老请在外头等待、只为见我哥一面的爱慕者到家里面坐坐,才闹出这么大事儿来。
人家大嫂那时只不过机车坏在返家的路途上,在我们家庭院里搭的小棚子下躲雨,都被当作是他儿子的爱慕者,被强迫进家里躲雨。
话说那时候大嫂费尽千辛万苦在知名泡芙专卖店排了两个小时才买到的半打泡芙,全被我妈当作是要进贡给我哥的礼物,全吃进了她肚子里。
要我说,由始至终,大嫂才是最可怜的那个。
但是大嫂的苦日子没有过太久,她嫁进路家没多久,老爸和大哥一起投资的磁砖事业渐上轨道,让我们家东山再起,我妈开始又觉得一定是大嫂有帮夫运,怕大嫂自己发现这件事会跟别的男人跑了,所以对她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大嫂怀孕期间,一句无心之语说想吃竹山笋,她居然大半夜地想逼我爸和她连夜开车到南投去带回来,我大嫂赶紧说笋包也是可以,所以那晚她就吃了我妈跑遍附近所有便利商店买回来的十个笋包,我妈还编了一个鬼故事,说店员说这些笋包里的笋子都是来自竹山……我听她在盖。
大哥人很温和像老爸,二哥脾气暴躁像老妈,最没有路家人特质的恐怕是我吧。
二哥总用因为我的叛逆期刚好遇上了家里最难过的那段日子,以为我解套。
我不知道到底是不是这样,或许是吧。
初中被人欺负,并不是我无力还手,而是不想还手。
第一次被人用拳头揍了这么一拳的时候,被骂光会靠张脸骗女人的时候,那一瞬间我觉得这社会真是卑微地可笑,我忍不住大笑了起来,当然被打得更惨了。
我还记得拿时候我脸上带著伤,坐在校园中最骯脏的一角,经过的学生都好奇地覷向我,我无惧的眼光回望著他们,嘴角牵著一抹我自己也说不上来意味为何的微笑。
突然间我的角色转换了,再也不是个该被同情的人,换我开始同情起这个人心善妒的世界,甚至愿意为他们流下同情的眼泪。
是我在傲视这个环境,我反而觉得自己高高在上。
由于我从来没有还手,再加上每天都吃不饱,每天全身是伤,撇去在学校向来就爱送便当给我的女生不说,我二哥也看不下去,逼我妈凑出一笔钱帮他转学。
那时候的我,一直觉得我妈一定为此很气我,明明家里已经很困难了,我却爱搞这些事,让她疲于奔命。
后来我才发现是我错了。
就在我二哥书包里被搜出扳手,被记了一支大过之后。
我二哥也是无辜的,那扳手是我妈放进去的。
无辜的二哥每天早上都是快迟到的人,这也是我从不等他一起上学的原因。
那天他虽然觉得书包很重,但是忙著骑脚踏车朝学校狂飆,完全没时间翻开书包检查。
我妈还很贴心地留了张纸条给他。
“用这支狠狠教训一下那些敢欺负我们路家的人,让他们知道我们路家不是好惹的!”上头这么写著。
你知道的,姑且不论个性,由身价来看我妈在我家存款几近破产以前,好歹也算是个贵妇,她自尊心是很强的。
来自沈逸泽的信之二
我大哥名叫沈梓俊光,二哥沈梓俊月,而我的名字,你现在听起来一定觉得很陌生。
不过看了我大哥和二哥的名字,我想你也不难猜到。
我叫沈梓俊。
会变成“沈逸泽”,也是这欧巴桑出的鬼主意。
在我们家最穷困的时候,我妈带著二哥的制服,跑去和人家绣学号杀价。
绣学号再怎么反击都吵不过我妈那张嘴,所以我二哥的名字在那年就被改过,成了“沈景源”。
后来换我上了初中,名字也理所当然被修改,变成“沈逸泽”。
连做买卖的绣学号都吵不赢我妈,更别说学校老师,听我妈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诉说现在家中有多么穷困,当然要从小地方省钱,不然孩子们吃什么?结果他们一个个就被说服了。
我们名字念起来音是一样的,当我二哥转到我所念的学校之后,我们两人最常被取笑的,就是“在训导处外面罚站的是高中部的沈景源,在司令台上领奖的是初中部的沈逸泽”,因而声名大譟。
自从曾经贫穷过,我妈也变得很节省,由于一套制服要价上千元,她就希望我们的制服可以从初中穿到高中毕业,为了保持制服的状态下了很大的工夫。
只有这一点,会让我意识到我妈确实是个家庭主妇。
而我二哥不愧是我妈从小到大最疼爱的心头肉,有其母必有其子,他也是不管怎样、就是有办法将制服弄脏弄破,所以我妈有一阵子都不愿意帮他买新制服,不是用白纸裁一件给他穿,就是逼他裸上身去上课,常在我们家门外拉拉扯扯地,那阵子很多邻居不论老少,只要是女的,都準时会在我家外头围观。
我想她们是觉得我二哥身材很养眼。
那时候我二哥还曾经用彩色笔在白T恤上画一件制服穿去上课,当然又被抓去训导处罚站。
最后是大哥用打工的钱再给他买了一套。
那之后,我二哥再也没搞坏过他的制服。
我记得从小我二哥就一直对我洗脑说,我妈是从天上被推下来的煞星,连神明都受不了她,何况我们只是一介贱民?而且她现在身型吃成这么大隻,一时之间很难送她回天庭,所以我们只能逆来顺受。
结果十几年来,我真的就乖乖地忍受我妈百般诡譎的行径。
希望亚静知道这些事情之后,不会因为这些一蹋糊涂的事而感到却步。
我曾经很讨厌我的名字变成“沈逸泽”,曾经讨厌到别人一喊我这个名字,就气得骂脏话。
就像被取了自己不喜欢的绰号一样,不喜欢我的名字从沈梓俊变成沈逸泽,不只是因为沈逸泽念起来很难听,也突然觉得自己的存在变得和别人一样陌生。
更不喜欢的,应该还是突然成了和二哥同名同姓的家伙,觉得很厌烦。
我就像普通人一样,希望这世界上只有唯一一个我的存在,所以不喜欢和别人有一样的名字,甚至我爱我的身分证号码多过于自己的姓名。
直到我成了亚静回忆中的“沈逸泽”,直到那一刻,我才真的感觉到自己的轮廓在人生这张大画纸上变得越来越清晰,我越来越喜欢“沈逸泽”这个名字。
程昱扬知道我不喜欢被叫沈逸泽,虽然他生我气的时候会故意吼出来,但是他会警告现在大学的其他同学不准这么叫我。
但是他不知道,我不想被叫沈逸泽,不再是因为不喜欢的理由了。
而是现在,我因为这个名字,成了亚静回忆中的一块。
我不想就这么被抹去,抹去这个在亚静记忆中的名字,等同抹去了我曾经在亚静生命中的存在。
我不愿意。
虽然已经进入春天,但是日子还是很没有春天的感觉。
上个周末打电话回家时,在电话里我问妈说,“我该不该把冬天的衣服带回去?”
她说,“不要吧,你没听说过吗,春天后母面。”
没想到这个礼拜回来,天气立即由热转凉,一种会刺骨的凉。
就像夏天梅雨季来临时闷热的阴天相同的两极气候。
看著沈逸泽的来信,我不但心中没有任何悸动,阅读反而使暴露在冷空气中的我更加失温。
才看第一行,眼泪就很突然地掉下来了。
我应该要很意外这是沈逸泽的来信,但是我却又不感到吃惊。
我心中唯一充满的,只有无法详述的矛盾情绪。
好像我等他和我联络已经很久了,好像自从见到背影男孩之后,这件事早就已在我预料之内。
只是我从来没正视过,只是一直在等待,安静的等待。
原本应该是抒情文性质的一封信,被他写得像记叙文一样。看得出来他不过是在描述,在他字里行间,好像没有加入任何太澎湃的情感,不管是沈逸泽所描述的他的初中生活,还是对我的喜欢,都只是淡淡的一句描述带过。
本该是如此,我却在每次读完一张纸的段落,感受到沈逸泽的无奈,有别于家宣的无奈,但也是一种无奈,却比家宣的无奈,更令我无法不去在乎、伤心。
是一种在每个句读之后,都让我的眼泪流得一塌糊涂的无奈。
所以我没有办法低头读信,我只能把信纸拿起,与我的双眼成平行,与我的视线成完全的垂直,我才有办法不让泪水沾湿了这叠信。
内容真的没什么好哭的。
我本来觉得信里这个人我非常陌生,和我记忆中的沈逸泽无一点相似,但是我知道不能相信我自己的记忆。因为我所记得的沈逸泽,定义却是非常狭隘的。说穿了,我们从不曾深交,我迷恋著沈逸泽带来的氛围,就像他喜欢看著我,一样的我也喜欢看著他那双迷濛得好看的双眼。除此之外,我非但不晓得他的真名,也不晓得他喜欢什么、又或讨厌什么,更不知道沈逸泽在面对我之外的一切,是用何态度个性在面对。
但这个人又好像早就住在我心里似的,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一种人,即便是杀人犯,我都好像早就预料到似的,既没有太大的吃惊,也没有感到失望,好像默默地早就接纳了这一切,不管他是什么人,我都不在乎。
我流著眼泪都不禁去想,我真的有这么喜欢这个人,喜欢到这么盲目的地步吗?只是我的心里还有个声音回盪:“太迟了。”这心底的声音不断地迴响著。
然后我就哭了,无法遏止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