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午后,阳光正好。
漫山的野草被暖阳拂过,长得郁郁葱葱,山前小溪也映着潋滟的水光。
溪边五十步远的一个小坡上有一所小小的药棚,简单用几根木头搭建,顶上盖以一层薄薄的白茅,四面通风,既可以遮阳,又不闷热。凌霄坐在药棚里,将草药仔细地放进臼里。她未施粉黛,面容清丽,一双眼睛像是雪融时的冬阳一般温柔。
她一边捣药,一边看着溪边一对嬉闹的小儿女。
皆是十五六岁的年纪,少年郎虽称不上潘安之貌,倒也一表人才,就是有些过于腼腆了,对着少女支支吾吾,话没说清,脸已经红了。好半天才将一支木簪和一小包糕点递出。女孩儿笑嘻嘻地拿了糕点,转身一蹦一跳地朝药棚跑来,空留少年拿着木簪在那兀自失落。
“凌霄姐姐,累了吗?要不要吃些糕点?”女孩跑到凌霄身边坐下。
凌霄摇摇头,又看一眼溪边。她记得前几天去孙大伯家送药,就见少年笨拙地在雕刻什么,几根手指上都有划痕。
那簪子怕是费了不少心。
凌霄便有意问道:“思南,你对小孙是怎么看的?”
“小孙?”被唤作思南的女孩歪头想了想,似乎在认真思考如何评价他。她样貌生得俏丽,两颊丰盈,红唇微撅,一双眼睛灵气十足,就算是胡闹,也叫人不舍得责备她。她还爱吃糕点,却时常不小心吃多了。
“我爹说他挺聪明的,先生也说他能考取功名呢。”她这样说着,像是在脑海里搜刮完了对小孙的所有正面评价,手上的动作也没停下。此时她打开了包糕点的小布兜,发现里面是枣泥糕,有些高兴,“嘿,算他小子有眼力。我正想吃枣泥糕呢。”
凌霄又问:“那你呢,你对他怎么看?”
秦思南低头咬了一口枣泥糕,说话有些含糊:“我知道他的心思,我又不是木头。可我以后是要嫁给大侠的。”
“什么大侠?”
“大丈夫顶天立地,行走江湖快意恩仇。多潇洒啊,书上都是这么说的。”思南伸手比划了下。溪涧一条小鱼扑腾而起,小孙一惊,猝不及防被溅了一身水花,好不狼狈。秦思南望了一眼,噗嗤笑道,“他那样的不行,一条鱼就吓成这样。”
凌霄不语,陷在江湖二字之中,像是一片浮萍被卷入旋涡。
“说不定姐姐也曾是江湖中人呢。”秦思南吃完了糕点,舔舔手指,信口说道,忽而又来了兴趣,“要真是如此,姐姐可以就带我出去闯荡呀。”她抓住凌霄的衣袖,认真地说道:“我爹总说江湖凶险,不许我去,但如果是跟姐姐一起,那一定没问题。”
秦思南说着,眼睛像是闪着星光。凌霄笑笑没有说话。她不知道江湖是什么样的,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半年前秦思南父女去凌州郊外山上采药,发现了身受重伤的她,身旁一片凌霄花开得正艳,分不清哪些是花,哪些是血。
父女两将她带回家安顿下来,农舍人家,不过是多一副碗筷。凌霄醒来忘记了一切,身上只有一块玉佩,谁也说不上来什么。秦伯看着玉佩沉默,半晌也只说玉质不似凡品,别的也不知道了。
好在凌霄人也勤快,聪明好学,一边养伤一边在秦家医馆做起了学徒,反倒帮衬了秦家不少。每月凌州府都有一次集会,秦家父女大多会去。城里什么样的人都有,消息也多,现下凌霄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这次集会秦伯会带她一起去,到时候凌霄可以去打听打听自己的身世。
“喵呜。”一只花猫跑了过来,蹭了蹭秦思南的腿,也打断了凌霄的思绪。这是只野猫,二十多天前在溪边发现的。浑身湿透,右后腿被一团树枝缠住,树枝尖锐的断口将腿划伤,伤口血肉模糊,可见白骨。秦思南瞧见了,探了探它的胸腹,发现还有微弱呼吸,便救治了它,现在右腿几近愈合完好,已经能跑能跳。
秦思南将野猫捞起放在自己腿上,摸了摸它的右后腿道:“嗯,伤口差不多已经看不出来了,骨也正了。你碰上我运气不错。”野猫翻腾了一下,想与秦思南玩耍,秦思南却把它放下,拍了拍它的屁股,说道:“去吧。”野猫回头望一眼秦思南,喵呜一声就跑了。
凌霄道:“它很亲你,怎么不留下它。”
秦思南道:“野猫毕竟不是家猫,它愿与我亲近是一回事,我不该束缚住它是另一回事。它喜欢我,时常来看看我就是了。你留不下一只野兽,就像你留不住一个侠客。”她手上是刚解下的包住野猫伤口的白布,她将它扬起,说道,“其实我的医术早就可以医人了,可爹爹总说我还不行。所以我只能去医一些鸟雀走兽。”
“迟早有一天我是要去行走江湖悬壶济世的,爹爹留不住我。”她将白布随手扔在地上,伸了个懒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