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二叔的朋友(一)
隐夏双手环胸,明显心情不好:“现在事情已经很清楚了,那老东西身边藏了什么别的东西!而且那东西还不好对付!”
“所以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你不是林家人么?你们家藏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你怎么可能一点儿察觉都没有?”
林志:“我……”
五尾:“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这娃和他爷爷一样满肚子坏水,指不定是故意坑的我们?”
隐夏:“不排除有这种可能,反正我现在用不了能力了,知情不报这都是你的错!”
林志:“我……”
“哎呀好了好了你不用狡辩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孙子会打洞!你是辩解不了的!”五尾啃了一半的苹果朝天一抛,可怜的林志被当头砸中。
因为刚才的应激反应太过于强烈,此刻林志被隐夏一双长腿死死的按在了凳子上。
面前是争吵不休的一老一少,隐夏因为刚才的意外事件神魂受伤,已经不能再一次动用千里眼的能力。
而五尾把这一切过错都归结到他身上。
这能力好用之处就在于,敌在明而他们在暗,可以减少甚至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争端和麻烦。
况且,这事儿是五尾在填自己的坑,也不适合大张旗鼓下手。
可现在,他们已经被逼到了明处。除非他们自己放弃,否则就避免不了争端。
所以五尾很生气。
被莫名其妙刺了一眼睛的隐夏也很生气。
林志把脸埋在两个手巴掌里深深吸了一口气,面色不耐:“别吵了别吵了!在让我解释之前能不能让我张张嘴?!”
他被这两人指责了快半个小时了,这半个小时里,他楞是一句话都没插进去!
刚才还被这姑娘按着把衣服给拨开检查了一遍,人家老子就在旁边望着,还指挥着姑娘把他全身上下都给翻了一遍!
他硬是没能逃脱!
这叫什么事儿!
想他林志虽然是个不学无术的二世族,在学校也谈过几个女朋友,可好歹也是在正规教育下长大的,加之母亲对自己又颇为严厉,这么被一个女人上下其手,他还是……还是,挺害羞的!
眼看着隐夏又要凑过来,林志面上才消退的红晕又一齐涌了上去,整个儿一猴子屁股!
“你,你别过来了!我可以解释的!真的,我可以解释的!腿,腿,我快喘不上气儿了!”
隐夏一脸狐疑的放下了腿。
“解释。”言简意赅。
这姑娘,好像对他总是挺冷淡的。
林志扭了扭脖子,长话短说:“如果按照你的描述,那人应该是我二叔……风狸。”
“二叔?”五尾摸了摸下巴,眼神里充满了怀疑:“你小子满口瞎话!那老头儿早几十年前就把他自己的儿孙运给抵干净了!就你还是他使了阴谋诡计跟地府借了死胎生下来的,你哪里来的二叔?!”
可不是!
十年前林崇礼占用他人机缘的事儿被证了天道,为此他差点儿死于非命,为了换更多的现世东西,也为了他一条命,当时就把自己命里的儿孙运给抵了!
他本是命里不带大财但定会儿孙满堂的命格,不好不坏,如果熬过了那次追杀,日子也算得上圆满的。
可就是因为贪心不足,活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不断靠抵押自身气运在天道眼皮子底下苟延残喘的阴阳人。
故而要说他还能生儿子,五尾是第一个不信的!
林志:“不不不!你们误会了,二叔不是爷爷亲生的,是……是爷爷的养子!”想起自己是个死胎借运生的事儿,林志就全身泛鸡皮疙瘩!
五尾和隐夏对看了一眼。
都从对方眼里看出了八卦的兴致。
等了一会儿没被打断,林志这才接着道:“我只知道,爷爷一直挺喜欢二叔的,喜欢到……”林志顿了顿,话里有点儿不是滋味:“其实我一直以为,二叔是爷爷亲生的,要不是三年前,三年前那次事情,母亲和二叔闹得这么大,我也不会知道这件事情的。”
三年前。
当时林志还在上高三。
他对那天发生的事情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件事,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心里阴影。
那时候他是一个学习成绩不错的乖乖子,在母亲多年来的严格要求下,他几乎不知道什么叫做拒绝。
他循规蹈矩,学业有成,加之身份摆在哪儿,当时还是高中部有名的校草一枚。
当时他放学回家,正碰上了二叔急急忙忙出门,他一打听才知道二叔他是要准备去看望一个朋友,作为晚宴开始之前的必然问候,二叔一般都会亲自登门造访以便诚意,于是他央了二叔带他一起,随便收拾了一下就和二叔出门了。
那是家人的朋友,到时候爷爷和母亲也会到场,他不想让他们失望,所以他一般情况下都会和提前去招呼客人的二叔一起,和那些在家族生意里扮演着或多或少角色的‘朋友们’熟悉熟悉。
可是那天二叔看起来有点儿为难,不过他没太在意,林志太想在爷爷和母亲面前表现自己的优异了。
他这么优秀,可爷爷和母亲却好像总也看不见。并且总让他有一种,他就是一个什么也做不好的废物的感觉。
这让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自尊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而打击之后,是努力想证明自己的迫切心情。
所以他没有多想,就和二叔出门了。
那天二叔的神色一如往常,除了他刚开始不小心呆愣了一会儿的神色,看起来和平常一点儿变化都没有。
不过林志也知道,他这个二叔,平常都是这副天生带笑的面孔,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他想说的不是这个。
他想说的,是那家人奇怪的举止。
那是一对年轻的夫妇,听说是家族重要的生意伙伴,特意从新西兰的蜜月旅行赶回来为爷爷贺寿。
风狸带着林志给二人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就让他去庭院里等着了。
风狸总是喜欢在欢乐的场合夹带点儿公事,林志见怪不怪,打过了招呼就乖乖去主人家庭院了。
有些事儿始终急不得,他总是这么劝诫自己。
好在主人家庭院挺大,风景也挺不错,他这么随便走了几步,倒还不觉得不耐烦。
当然,直到他看见了那张紧紧贴在二楼窗户上的,盯着他的人脸之前,他的心情都还称得上是很愉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