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雨田
一、海洋法治意识的由来
最初的海洋意识早在海洋沿岸有人类居住时便已产生。海洋意识的发展经历了自发到自觉的阶段,到近代以后,海洋意识具备了现代科学和现代产业的基础,因而又使其内涵逐步扩大并延伸出多个方面。其中包括了海洋国土意识、海洋资源意识、海洋权益意识、海洋安全意识等,笔者认为在海洋意识的众多方面,海洋法治意识具有指导地位。
二、我国的海洋法治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海洋法治建设主要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的一段时间取得了一些成就。同时,沿海省市也先后制定了一大批地方性海洋法规、规章,有效地促进了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但我国海洋法治建设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具体地看,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由于我国成文海洋法律法规较少,所以并没有形成独立的海洋法律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海洋管理的需要。
第二,主要体现在海洋法治意识的形成上。首先是海洋法治在教育方面的缺失。其次是未能形成良好的海洋法治文化氛围。
第三,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对资源的需求逐步提高,资源已成为限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
三、我国海洋法治意识中的法律信仰
通过法律信仰提升海洋法治意识
第一,立法者应当尽可能保证立法的公正性,以此增强公民心中的法律信念。
第二,第二,信仰的存在往往都离不开一个民族的文化价值,不应该忽略文化力量对公民潜移默化的作用。
第三,注重海洋法治教育。海洋法律信仰和法治意识的确立,除上述手段外,最根本的还是源自公民内心深处对海洋法的深切体会。所以,执法者和司法者应当了解普通群众所思所想,解决民众和企业在司法中的现实问题,这样才能潜移默化地培养民众的海洋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