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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车宿

在外面,我喜欢睡在车里。这可能和我醒得太早有关。有一年在东北的亲戚家里做客,四点来钟爬起来,来到院子里,正是晨曦将露未露、狗和公鸡做最后一个美梦的时候,我钻进车,斜躺在后座上,点起一支烟,使劲把手伸到背下,挪走硬邦邦的一个水瓶,然后舒服地叹口气:“这才是生活。”

这样的时候,你什么也不用做(反正四周黑咕隆咚,也没什么可做),什么也不用想。但如果环境和心情都足够安静,你会感觉出一些摆脱了思想的形式的想法,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在你头脑里流动。你会觉得你似乎在想些什么,但没有概念的外壳,所以你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想什么,而一旦试图抓住它,比如忽然问自己刚才在想什么来着,立便返回概念的外壳,所得不过如头脑的日常产物,陈腐、僵硬,令人沮丧。所以一个有经验的冥想者,常能找到办法,在这半睡半醒的状态中多留连一会儿,他能找到安静而并不死寂的环境,另外还需要多少有点新鲜的事物来刺激。

说起来,我之所以发现睡在车里的好处,得归因于一次愚蠢的旅行。大约在15年前,四个人挤在汽车里过了两夜,冻得要死。

落入这田地,至少在第一天,是应由我来负责任的。没摸过几次方向盘的我,把汽车开出了路,落在田中的暖棚顶上。千辛万苦地挣扎出来之后,慌不择路地逃逸(因为弄坏了人家的财产),行了一段,便发现车灯所照之下,无非雪草,车迹旁午,不知道何去何从。摸索着走了一两个小时,我们中最有经验的司机沉着脸说,不能再走了。我刚惹祸,自然不便反对。根据行程判断,我们大概是在岗巴县一带,但这种知识显然没什么用,没人知道附近有什么村落可以让我们避寒,或我们是否走错了路。我们原地停车,沮丧而沉默,在寒冷和饥饿中熬到天亮,然后发现,就在离我们几百步的地方,有两个巨大的牛皮帐,儿童在嬉闹,热汽在升腾,牧民正在做早餐呢。第二天的路程更加痛苦,到了后半夜两三点钟,在加倍的寒冷中,老司机再次决定停车在山路边,不敢再行一步。结果,早晨又开了一两公里,转过一个弯,便到了绒布寺。

当时没多想,现在琢磨,或许那位老司机有奇特的爱好,有意在雪地里过夜,以便让寒冷把头脑刺激得活跃起来;如果真是这样,那他的目的达到了。第二个清晨,我的腿冻麻了,来到车外活动腿脚。当时的光线很奇特,雪地的反光让人以为天快明了,抬头一看,天空仍是黑通通的,不多的几颗星辰倒是亮得耀眼。我在车头上坐了一小时,有点打盹,听见远远的狗叫,而不知是否是幻觉。一个朋友歪歪斜斜地从车里出来,说:“天亮了。”我说没有。他又说了一遍。果然,头顶上天色正在变化。这一夜的某些感受,留下的印象是终身难忘的,驱使我在若干年后仍然想重温它。

我知道,有一个聪明的办法,是住帐篷。我认为它适合徒步的旅行者,而我虽然向往徒步的长途旅行,却从来没有真正尝试过。搭帐篷,在懒人看来,是件麻烦的事,那么多绳子、棍子,各种拴缚和支撑,即使每一步都遵照说明书的指示,在最后一步之前,始终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我看来,那是件需要八条胳臂来干的事,每一条还得有两三米长。即使最后成功地搭起一个容器形状的东西,那样子看起来也是奇怪之极,你知道自己一定在中间出了什么错,但谁还有力气重搭一遍呢?这样的帐篷,就算不因蚂蚱的一跳,在半夜里訇然崩溃,砸得你连做几个月的噩梦,住着也是不安心的,特别是在有风的夜晚。我听说现在的帐篷进步得多,容易固定,轻便而结实,但没有体验过。

我承认帐篷是件美丽的小东西,特别是晚上,打开灯光之后,从外面,特别从远一点的地方看着,像一个个奇异的会发光的浮游生物。但要睡在里面,我就不愿意了。除前面说的这些原因,还有一点,就是帐篷会勾起幼年的某种记忆。每一个人,或几乎每一个人,在幼小的时候,都有一段时间,把被子当作保护,特别是如果你有一位喜欢讲故事的长辈。成年人自然不会故意用故事来恐吓小孩子,但我发现,成年人之所认为是故事的东西,特别是那些他们心目中的好故事,或多或少,里边都有些刺激想象的因素,奇怪的、非自然的角色情节和突然事件。通常,讲完故事,成年人慈祥地说一句“睡吧”,还给掖掖被角,就像杀手干完活后帮死者合上眼睛。另外,离开房间前,他们一定不忘记做最可恶的一件事,把灯关掉。小孩子或是吓得半死,假装困得睁不开眼睛,只是想让长辈赶紧闭嘴离开,或是灯熄人静后才害怕起来,因为四周熟悉的事物,此时都活灵活现。在这种情况下,有几个小孩子不缩进被子呢?用不着羞于承认的是,被子曾是我们的屏障;但它是假想的屏障,因为除了保温,并无其他用处,而在我的感觉中,帐篷也是如此。尤其单人旅行,钻进帐篷,有点儿像把头钻进沙子里,这种意味多少令人不安。

还有睡袋。我不算是特别胆小的人,不过看看睡袋的模样,难道不毛骨悚然(更不用提它的一种形制,干脆叫木乃伊式)?要是使用睡袋,得有把握周围几十里,最好是两百里内,没有人类出没。即使如此,如果气温合适,我还是宁愿直接躺在地上,而不是钻进什么袋子里。然而,我之所以作如此想,是没有身处恶劣的环境,我们坐在房间里,自然不愿想象在荒郊野外躺进睡袋,但总有些时候,你瞪大眼睛,想找块破布而不得,那时一个睡袋就像天堂一样温暖了。

出门旅行,最合乎人性和制度的歇宿方式,是住旅店。在城市里,这自然是不二的选择,在乡村,就很难说了。某年秋天,在香日德镇,我住进一家镇级豪华酒店。它的招牌高耸在楼端,有一个很大的庭院(事实上,我该从院子里一滩滩污黑的积水中,发现些端倪)。房间也很大,通风很好,也许是太好了,不一会儿我就全身发冷。房间里有独立的洗漱间,这天我赶路弄得又脏又累,只想用热水驱走疲意。当然,没有热水。我下楼(这是我第三次下楼了,头两次是为讨要别的用具)和店主交涉。店主是安徽人,来自山清水秀的文明之乡,非常耐心地和我讨论“一会儿就有了”的“一会儿”是多长时间。最后,他意味深长地说:“还是别洗吧。”“什么?”“别洗。”他挤挤眼睛说,仿佛是在免费向我透露秘密。“有人洗澡,感冒,死了。”他说,然后摇摇头,叹了口气。“看来,不提供热水,完全是为了旅客的健康着想?”“不是这样的。”他说,“热水一会儿就有,但还是不要洗,不要洗。”

热水终于没有,我也没有洗浴,逃过了可怕的危险。该睡觉时,我发现房间里没有任何灯的开关。我第二十次下楼,店主已经消失,当值的一位口音很重的当地男子连说带比划,我终于明白,由于装修时某种分歧所致,所有的房间都没有开关,要关灯,拔出房卡便可以了。我回到房间,拔出房卡,灯熄掉了,不过同时,我也无法给电脑和电话充电了。第二天早晨,我很早就离店上路,心情不是很愉快,因为我比昨天住店时还要脏点累点,电脑和电话的电量也更少一点。

这些年里,我住过各式各样的小旅店。有时,我衣着齐全地缩在潮湿的被子下,想象如果我开这种旅店,会怎么样?也许是一样的,我想,所谓吃饭的店,睡觉的栈,除非有一种成熟的人生或商业哲学,店主很难不将旅客视为某种可厌的东西——陌生人中的陌生人,只会找麻烦的傻瓜、小偷。人际关系如若恶化,会从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开始,旅店这种行业,难免首当其冲。这么一想,也就释然了。小旅店是可以住的,只要你有健康的人生态度,如果房间里缺少什么东西,或香皂只有指甲那么大,或毛巾明显有刚刚使用过的痕迹,或褥子下面隐藏着几种小动物,或后半夜有醉汉在隔壁歌唱,你不会不高兴,不会主张或诉苦,而只需避而不用那些东西,最好是连床铺也不使用,那么,就没什么不愉快的了。

最后,还有投宿。投宿民家,是最古老的风俗了,据说在古代,我想是很遥远的古代,投宿是寻常的事情。我辈生晚,投宿则是最该回避的。设身处地想一下,不少人或喜欢与过路人谈天,甚至给予小小的款待,但有几个人,愿将屋顶和床铺布施给陌生人呢?20岁时的一次旅行中,我有过两次投宿,气氛之尴尬,使我在那之后,宁肯睡在泥地上,也不愿去敲陌生的房门。奇怪的是,有些人总有愉快的投宿故事,讲给大家听,他们受到的“热情款待”,有时诱惑我也尝试,可在我这里,结果无非是后悔不已。后来我注意观察,发现所有的投宿家,性格上有共同之处,便是自信而强势,他们是那种在向别人提出要求时从不会像你我一样有所不安的人,是那种不太注意他人感受的人,是些声如洪钟的人。我的朋友中不乏这样的人。我曾和其中一位在陌生人家做客。“有热水吗?给倒一点。”洗手时,他大声说。那可是温暖季节的中午呀,换上我,除非必须,是不太好意思随便麻烦别人的,所以他总有热水来洗手,我则没有。性格温和的人是占多数的,他们心里不高兴,却难拂其意,总是向投宿家让步,为投宿家的气势所慑,甚至感到为他服务是种快乐。所以投宿家总有故事可讲,至于我,虽羡慕这种性格,力不能行,还是住在汽车里吧。

偶尔睡在车里,免去了投宿的虚假寒暄、过多的微笑,减省了住旅店时花样百出的不愉快以及开销,不像钻进帐篷或睡袋里时那样交替地得意和不安。最妙之处,还在于当行便行,想止便止,不用敲门,不用搭建什么,对懒人来说,还有更好的吗?何况,在路边停宿,清晨的一段时光如此美妙,易时易地,是很难享受得到的,所以要住在车里,一定不要睡懒觉,醒得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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